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7857922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3.01KB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粤)
昆明经理部曲靖烟厂项目
1、塔式起重机司机守则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塔式起重机顶升、折卸规程
4、塔式起重机维护、检查制度
塔式起重机司机守则
1、塔吊司机必须持有规定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后签发的符合机型的安全操作证,和安全培训上岗证,作业中不得自行转交给任何人操作。
2、司机班前喝酒或身体不适,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上岗时应衣鞋整齐。
进入驾驶室的梯道桥道、防护不合安全要求时,应拒绝使用。
驾驶室内必须有消防灭火器材。
3、司机每班作业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对回转、行车、提升、吊重制动作试机,发现不正常,不得作业。
4、司机只准接受规定之地面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听从其他任何人员呼唤、要求作业。
运转中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钩上吊有重物,不得离岗。
5、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或情况不明人员指挥。
指挥人员每班前应对钢丝绳,滑轮组、吊钩作检查,有异常者不得作业。
6、地面指挥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原则,负有判明是否超重,能否起吊的责任,要严格检查被吊物是否扎实。
7、司机在作业中密切注意临近的建筑物,塔吊,输电线路,严防碰撞,吊重物平移应高出障碍物2米以上;
运转速度要均匀,下落应低速轻放。
不得长期朝一个方向旋转。
8、离岗前要将重物放下,吊钩升到距臂3米处,小车移到非工作位置,长臂转到非顺风位,放松回转制动,务控制开关回零位,开高空灯,切断电源。
塔式起重机信号指挥工守则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
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
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
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
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
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
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
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塔吊起重机顶升、拆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
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
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
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
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
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
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
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
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
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
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塔式起重机维护、检验制度
1、附着内爬式塔吊的基础和附着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该号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基础所在地耐力不小于8——12吨/平方米,塔吊使用单位应出示基础设计图,至少要列出基础深度、横截面、钢筋结构,应经有关部门审核。
2、塔吊每次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情况,并用附墙撑杆调整。
从附着点起偏差不应超过,1/1000。
附着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塔吊自由高度不得超出设计规定。
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
各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控制器、钢丝绳。
每月应检查:
A、安全装置、制动器、控制器、报警装置、离合器;
B、吊钩钢丝绳、滑轮组、卷筒;
C、电缆,配电柜、开关、控制器;
D、液压限压阀、管道接口、油位。
E、紧固螺丝,紧固销、定位锁、架体、爬爪焊缝。
4、起重塔吊每年或停用一年以上,或经受九级风力以上均应作全面检查,除上述月除内容外,检查重点应在长臂,长臂连接销、定位锁片,配重臂,拉杆、塔架连接件,爬爪、电机、减速机构以及安全装置的负荷试验。
5、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并记录在案。
6、塔吊安装验收后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出具安装合格报告。
7、塔吊使用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市级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塔式起重机 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