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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设计、各部室的关系,协调处理重大的施工配合与技术业务问题,保证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7)主持项目部科技攻关工作,负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行工作。
(8)负责主持项目的交工验收,并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业主要求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竣工结算等资料,负责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9)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部工程部长技术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部的工作,督促本部成员履行并落实工作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方案控制和科技攻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建设的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交通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贯彻执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条款、监理有关技术和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管理方针、质量目标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3)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组织编制全线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提出初审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
(4)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组织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5)按照有关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变更设计的审查和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对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和管理。
(三)工程部部专业工程师技术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令、交通部现行有关公路的法规、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条款、监理有关技术和质量要求、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技术管理文件等。
(2)负责管段内施工项目全过程技术控制,指导、检查和督促技术管理工作,并作好技术服务。
(3)负责编制管段内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审查编制的管段内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提出初审意见及优化建议方案。
(4)负责具体组织管段内进行现场交桩、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现场核对工作。
(5)负责对管段内设计图纸、各种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等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试验室的试验工作,确保用可靠的数据指导施工,使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7)按照有关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在工程部长领导下负责变更设计的登记、整理、审查、上报和下发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管段竣工文件(技术资料方面)的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和编制工程施工全过程技术总结、科技论文等。
(9)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科技攻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开发新成果。
(四)技术员技术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交通部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项目部和有关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2)领导管段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管段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各管段工程及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
(3)对管段工程施工技术负全面责任。
(4)负责组织管段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的施工设计。
对设计文件、图纸积极优化设计,提出重大设计优化方案。
(5)负责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指导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请示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解决。
(6)负责组织参加本管段内隐蔽工程检验和质量评定工作。
(7)收集整理管段各项技术资料,归档和上报,编写工程日志、原始记录及各种签证,保证资料完整、正确。
负责组织本管段内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技术总结的编写。
(8)主持本管段内科技攻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开发新成果。
(9)负责对管段各施工队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作好交底记录。
(10)参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竣工验收,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部、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要定期组织检查技术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完善责任制度,持续改进。
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第二条施工技术调查
施工技术调查是施工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形成现场踏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区域及其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
(二)线路走向、工程分布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
(三)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
(四)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
(五)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力、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
(六)路基填料的来源、取弃土场、运距;
(七)沿线公路、铁路运输能力;
(八)生产、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
第三条设计文件、施工图交接及审核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管理
(1)工程部要设专人管理施工图纸。
(2)施工图收发要做好台帐,手续齐全。
(3)未加盖设计文件专用章的图纸不准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4)妥善保管施工图,并保证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有效性。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的审核
(1)审核设计文件的目的是掌握设计内容,了解设计文件意图和要求,明确技术途径;
发现并指出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重项;
对于与现场不符的设计内容提出合理的变更意见;
对于设计意图不明之处提出要求,请原设计单位进行解答回复,避免因图纸不明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2)设计文件审核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未经审核的设计文件不得用于施工。
(3)设计文件审核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并建立施工图纸审核责任制。
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及时审核、清理建档、登记造册,并有专人管理。
重点难点工程应由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及技术相关部门共同审核,一般工程由总工程师自行组织审核。
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需提供书面资料,项目工程部审核汇总后与监理、设计、业主单位联系解决。
在设计文件下达后要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文件的审核,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总工程师。
(4)施工图纸审核与会审
1、施工图纸审核
在施工前,施工图纸应由各级技术部门组织指定专人进行审核。
做到项目分专业、人员有分工、审核有记录。
对审核有无问题均进行有效标识、汇总记录。
有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及总工程师,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
主要审核内容:
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等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平面图所标注坐标、里程和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各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所用图纸的标准图、参考图是否作废或用错等。
2、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会审是进行技术论证的有效手段。
当专人对图纸审核出的问题较多或依据不准确时,应进行会审。
会审中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写书面报告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施工图纸会审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会审实施经过要详实进行记录,形成会审纪要。
设计意图及内容是否理解、所采用的设计及施工规范和标准等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与实际相符、设计图纸尺寸及标高、图表间是否有差错、工程数量是否有漏项、特殊结构或部位的设计是否便于施工、设计计算假定的条件和所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设计建议的施工方法是否适合施工特点等。
审查施工图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等。
对设计意图不明确的内容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负责编制宝汉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牵头,安全、质检质、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等部门配合;
各管段负责人负责编制各自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必须在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并对现场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现有技术、工艺、设备能力进行编制,符合陕西省“五化”建设要求,真正做到要切实可行,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编制和检算,对编制内容和检算数据负责,如因编制内容不全和考虑问题不周或该检算的未检算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编制、审批人员责任。
(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
(1)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设计文件及技术交底;
(2)国家及公路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
(3)各种规范、标准、规则等,路、桥有关施工技术手册;
(4)现场调查资料;
(5)资源,施工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6)设备状况和能力;
(7)采用的公路定额;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的政策、法规和条例的有关规定。
(2)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好环保、水保工作,作好文物保护工作。
(3)根据地区环境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施工方案,突出环保和水保重点。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求得工程质量、先进技术和经济合理的高度统一。
(5)突出工程重点,强调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实施性、操作性、严密性和可靠性。
(6)文字部分要简练,表达清楚;
文字排版必须规范,图表部分要清晰、规范。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内容
(1)文字部分:
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进度安排(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并明确开竣工日期,关键线路),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组织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临时用地和施工用电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
(2)图表部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大临工程布置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各种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大样图,分年、季度投资安排表,主要工程数量及分年、季度完成安排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及进退场时间表,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数量表及劳动力动态图,分年、季度主要材料、设备数量表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
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调整变化;
动态设计方案引起施组调整;
施工方案做重大调整或标准变化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五条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编制及审批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负责人要针对各自管段内的重、难点工程及重要部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工程部报总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开工。
重难点工程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特殊路基处理方案、跨公路施工方案、跨铁路施工方案、高速加宽施工方案、预制梁施工方案、现浇箱梁施工方案、梁板架设施工方案等。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编写要详细,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现场施工,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包括对工程结构、工程数量、施工条件的概略描述;
施工方法及工艺:
包括施工准备、场地平面布置、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配置、工期安排、施工方案、结构检算、结构简图等;
各种保证措施:
包括质量、安全、进度和环保、水保保证措施。
第六条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一)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审批
对于本项目工程中关键、特殊工序施工;
四新技术应用施工;
季节性施工都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
关键、特殊工序包括:
钢筋制作与安装;
混凝土施工;
模板、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大型机械设施安、拆;
地基处理等。
四新包括: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季节性包括:
冬季、雨季、夏季。
关键、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制,项目总工程师批准。
(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包括:
编制目的、使用范围、职责、技术标准、资源配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工艺流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三)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作业指导书一经批准,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批准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项目部具体安排落实责任人,监督指导认真执行。
(四)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作业班组各执一份。
第七条施工测量管理
1、项目部工程部监管测量工作,技术负责人和测量站长对所负责的管区的测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2、根据施工需要配齐专职测量人员,实行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
测量人员要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明确职责,熟悉公路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
第八条开工报告管理
(一)为规范工程开(复)工的各项工作,在工程开(复)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检查合格后填报开(复)工报告申请开工,并经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
无开工报告或未经批复的工程严禁开工。
(二)本标段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承包合同已签定;
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到位;
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已批复的调整报告已到位;
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
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
主要施工便道贯通,各类临建工程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控制桩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网点的布设完成;
试验室已建立,满足施工要求,原材料检验、试验和各类配合比选定满足开工要求;
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主要物资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的要求。
(三)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施工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地质复核工作已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优化工作已完成、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满足开工需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
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测量、试验、施组等重要资料)齐全。
(四)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内容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施工需要;
工点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单位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满足开工需要;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五)开工申请报告附件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场情况等均应为开工申请报告附件。
第九条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有关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原始记录、施工总结、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以及设计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信息、学术活动资料、上级文件、通知等。
(2)技术资料管理实行专人管理。
设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分类、目录编制、存档或上报、下发。
(3)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为施工、竣工结算或索赔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施工技术员负责填写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检查证、施工日志等,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要求工程检查证上注明主要材料的批号(炉号)以及数量,反映其对应关系,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4)各种资料、文件的移交、报送和下发实行签字制度,并注明收发时间、文件名称、资料内容等。
资料员对资料的借阅要建立台帐,以便及时索回存档。
(5)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对隐蔽工程等日后不易复查的工程,应留有照片,注明其拍摄时间、地点及特征说明。
照片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6)自开工起,各技术人员每天填写施工日志,不得事后补填。
施工日志填写时,桥涵以单位工程分类分册,路基及附属工程以里程分段分册,务必要详细、清晰。
填写内容一般包括:
开竣工日期;
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机械化程度;
每日完成的主要工程数量;
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气候情况;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施工与设计图不符情况,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监理及业主等检查指令、整改完成情况等。
(7)施工过程中专业工程师在每月月底将各自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技术交底单、材料计划、工程量计算单等,移交资料管理员分类归档。
(8)测量资料及时移交资料管理员按工程项目归档。
要求资料完整、准确。
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结果均应换手复核,并按工程项目分册。
(9)试验室设兼职资料员一名,负责资料的收集、分类、目录编制、存档或上报下发。
在配合比报告单、原材料检验报告单上需注明主要材料的批号(炉号)以及数量,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十条施工技术交底管理
开工前根据不同的层次,进行不同内容的技术交底。
(一)项目部对技术人员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所采用的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号和定型图号等。
(2)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工期、质量和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
(3)设计文件要点和设计变更的协商情况及应注意的关键部位。
(4)施工技术力量、劳力与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要求及施工进度安排要求。
(5)重点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指导方案。
(二)技术人员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
在施工前,技术人员对所属施工队必须进行可实施性的技术交底,详细讲解工程对象的设计情况、建筑和结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以便参与施工的人员详细了解工程,心中有数,掌握工程的重点和关键,防止指导和操作错误,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对施工队技术交底要求:
(1)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对施工队的详细书面技术交底,并与施工队签字交接。
(2)关键工序除技术交底外,还必须编写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
(3)技术交底书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写依据程序文件的格式要求进行,对相关图纸、施工方法、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控制方法作详细的说明。
(4)技术交底书及作业指导书要制定文件下发记录,依据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程序进行。
(三)项目部对技术员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整理,经工程部长或总工程师复核后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对关键工序的技术交底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四)对技术交底工作的要求
(1)技术交底要贯彻设计意图和业主有关要求。
(2)技术交底内容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等的要求。
(3)对主要工程项目、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会议等形式交底。
(4)对编制了作业指导书的工序,技术交底可以口头形式对指导书中的施工顺序、标准和要求等作进一步的交底,以确保作业人员正确理解并按要求操作。
(5)书面技术交底和交底会议纪要,由工程部保管,待工程施工完毕后,统一装订成册,作为技术管理资料归档。
第十一条技术培训
项目部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制定详细的技术培训计划,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对路基桥涵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及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业主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及现场技术交流活动。
技术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
外委培训和项目部内部培训。
每次培训都要留有记录,并注意保存。
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对未达到培训预期效果的人员,要另行安排培训。
第十二条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一)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项)工程分别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
(二)施工日志由工程(点)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
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
“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
(三)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
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四)施工日志的内容应包括:
(1)日期、时间、气候、温度。
(2)施工部位名称、施工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员和各工种负责人姓名、记录人姓名、现场人员变动及调动情况。
(3)施工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情况。
(4)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情况。
(5)施工中涉及到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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