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应急预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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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类型突出其基本特征分别为:
1.1.1突出的基本特征
(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但有分选现象;
(2)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3)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的煤块和手捻粗糙感的煤粉;
(4)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倒矿车、破坏和抛出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
(5)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二氧化碳)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型、舌型、倒瓶形以及其它分岔形等。
1.1.2压出的基本特征
(1)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
(2)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之间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3)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4)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增大;
(5)压出可能无孔洞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孔洞。
1.1.3、倾出的基本特征
(1)倾出的煤就地按自然安息角堆积,并无分选现象;
(2)倾出的孔洞呈孔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垂(厚煤层)方向发展;
(3)无明显动力效应;
(4)倾出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5)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明显增加。
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危险性分析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突然喷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体中形成特殊形状的空洞,并形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如推倒矿车、破坏支架等;
喷出的粉煤可以充填数百米长的巷道,喷出的瓦斯-粉煤流有时带有暴风般的性质,瓦斯可以逆风流运行,充满数千米长的巷道;
喷出的煤可以将人埋住,造成人员伤亡,喷出的大量瓦斯降低空气中氧气含量使人员缺氧窒息。
喷出的瓦斯如遇有火源可以发生瓦斯爆炸对人员和矿井造成第二次伤害。
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
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容易发生地点
井田范围内大部分煤层地质结构复杂、煤质硬脆、煤(岩)层中赋存的瓦斯压力大,一部分煤层存在着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重大事故的可能。
特别是石门揭煤时容易发生突出。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应急救援是指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和冒顶等非常紧急重大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其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前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
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
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百灵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百灵煤矿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分公司领导、救护、通风、机电等部门的人员及技术总负责人组成。
图1百灵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在百灵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设立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百灵煤矿矿长任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百灵煤矿相关副总工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
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
总指挥:
范培金
副总指挥:
董守乐、杨德广、刘春生、郭明利
成员:
付忠桥、马运栋、救护大队队长和各有关部室负责人、供应部部长、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
职责:
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
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准确的信息。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技术组、物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处理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付忠桥、救护大队队长
成员:
救援队、矿有关人员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医疗救护组
(医务所所长)
驻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灵煤矿医务所。
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
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技术组
郭明利
副组长:
付忠桥、马运栋
沙金利(生产)、刘兆吉(通风)、李庆民(通风)、于爱军(机电)、刘跃军(地测)或指挥部聘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
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4)物资后勤保障组
于宪东
吴荣臣(后勤)、聂丽丽(财务)、张根东(供应)、王春安(办公室)等
乔宁、刘华及各队材料员,供应部其他人员。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
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
(5)安全监察组
组长:
董守乐
黄方明
安监部门所有安监员、井口检身工。
负责统计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和被控人数,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
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机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援方案的实施情况。
(6)警戒保卫组
保卫科长。
矿保卫科全体成员
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
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善后处理组
王春安
聂丽丽、王光盈
人事工资部、财务部、及相关人员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
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3.2.2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
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各有关副总经理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
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打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
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
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
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
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
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总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隋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
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
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
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
召集有关火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通风部门负责人
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
(8)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9)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
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0)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1)机电、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2)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
(13)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
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5)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6)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属地政府有关领导负责组织,企业全力配合。
其组成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责任制待属地政府决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抢险救援组、医疗急救组、技术组、物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处理组、安全监察组,在企业八个组的基础上组成,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其补充和完善方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是瓦斯压力、煤质条件、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方式等综合影响的结果,采掘活动中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其他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采取预防措施。
对庆华集团公司下属煤矿的突出煤层,在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时,必须按照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采掘等生产活动。
突出矿井加强日常监控,对采掘活动经常进行检查,对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瓦斯涌出量,瓦斯压力变化,及时进行现场鉴定,突出区域预测并采取相应有效的防突措施。
矿井采掘管理、矿井装备选择、技术措施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格依照防突要求来进行。
4.2预警行动
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预兆或几种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
有声预兆:
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
无声预兆: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支架来压、掉渣、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及打钻顶钻、夹钻、钻孔喷孔。
百灵煤矿根据各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相关单位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相关单位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5)一旦达到安全生产事故标准时,启动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由于突出事故就目前而言还没有比较有效的预警系统,所以只能通过人的经验,做好突出参数的预测。
突出事故属于突发情况,百灵煤矿各个工作地点,由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突出事故后向区、矿调度汇报,在由矿调度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5.2现场报警方式
各个具有突出危险的作业地点,必须设有直通区、矿调度的电话,一旦发生突出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区、矿调度汇报。
5.3通讯联络
百灵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总调度室):
8713972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负责人电话:
办公室:
8713888
住址:
百灵煤矿
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联系通讯录见表1:
表1百灵煤矿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通讯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应急指挥部指挥总指挥
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副组长
杨德广
付忠桥
安全副总
机电副总
开拓副总
地测副总
生产副总
5.4报告程序
(1)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井调度室接到突出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指挥部和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并由指挥小组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报告当地、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3)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表2),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表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
事故单位:
事故发生地
时间
企业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经过:
初步估算
初步判断
遇险人数
死亡人数
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程度
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指挥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预案。
(1)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Ⅰ级响应。
(2)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时,则为Ⅱ级响应。
(3)当发生了较重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时,则为Ⅲ级响应。
(4)当发生了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1~3人死亡时,则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调度室按应急预案顺序通知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办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6.3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措施,由于突出易发生在石门揭煤,发生突出后现场人员立即退到有压风自救装置或避难所中,及时向地方矿、区调度室汇报,在允许情况下可按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直接升井。
6.3.1充分认识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点及危害
(1)瓦斯来源充足,瞬间涌出量很大,浓度很高,不但有回风方向的蔓延而且能逆风向进风方向蔓延,甚至逆流数千米冲出进出进风井口到地面。
(2)突出的瓦斯能破坏通风系统,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导致风流紊乱,不利于人员撤离和救灾。
(3)突出的高浓度瓦斯,如果浓度高于瓦斯爆炸界限上限,遇火源可能燃烧;
如果通风使瓦斯浓度降低到瓦斯爆炸界限内,遇火源会发生爆炸。
这就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必须杜绝火源。
(4)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需在突出煤层掘进巷道用于救人或恢复通风,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5)突出后有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扩大事故。
6.3.2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1)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应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矿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不会造成全矿被水淹的危险。
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
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2)弄清矿井通风系统破坏情况,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及时报告。
(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一切火源,严禁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
(4)派救护队员佩戴呼吸器、携带灭火器等器材下井侦查灾情,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
(5)要求救护队要制定严格的灾区行动的安全措施,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盏。
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灭除灾区一切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6)发生突出事故时,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如果通风系统和设施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安装局部风机以恢复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引入总回风巷。
(7)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但应尽快恢复正常风流。
(8)发生突出事故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要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9)组织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安排救护队在灾区救人,非救护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人。
救人时本着“先明后暗、先活后死”的原则进行。
(10)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防止扩大伤亡,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11)当突出后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12)保证压风机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自救。
(13)若突出发生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火灾或爆炸事故处理。
(14)救护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和突出事故处理的行为原则。
应特别注意观察有无火源存在,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不得产生碰撞火花或其他电源火花,尽快恢复通风,消除爆炸危险,同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再次突出,造成自身伤亡。
6.3.3避灾线路
突出事故发生后,撤离或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若避灾线路出现问题,及时由救援指挥部下令采取排除障碍措施或者确定新的救援路线。
百灵煤矿避灾路线图。
6.3.4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当地附近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
需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调集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防突所需要的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施工材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矿方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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