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一般施工方案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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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山东省电力公司110千伏送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12)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
一、施工组织管理措施
1.1、现场组织机构关系
1.1.1、组织机构关系图
本项目建筑工程现场组织机构关系图见开工报审资料。
注:
本工程施工人员组织机构基本没有变化,如有变化,将另行报审。
为了实现本工程总目标,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我公司将选派优秀的管理技术骨干和一流的施工队伍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10kV苗山升压站建筑工程项目部”。
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并在确保工期、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以高效的管理确保工程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创精品示范工程的目标。
我公司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下设“技术部、质量部、安监部、物资部”四个专业职能部门,所有的管理人员均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应变决策能力,是一支能独立施工,高效运转的团体。
所有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只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并坚持现场工作,不再分管或兼管与本工程无关的工作。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将按业主要求及时组建、运作,以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1.2、主要部门及主要工作人员职责
1.1.2.1项目经理
是项目全过程施工生产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全权责任者,主要职责有: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送变电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发包方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b)在公司经理的授权下,代表公司经理对本工程全面负责,自觉维护发包方及职工的权益,确保发包方的要求和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c)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工程进展协调统一,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
d)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及环境管理方针,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和环保目标达到本大纲的规定。
是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确保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体系在本工程有效运行。
e)负责建立与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环保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f)组织制定和落实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管理实现标准化。
g)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工程按计划如期竣工和达标投产。
1.1.2.2项目副经理
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开展工作。
主持本站的建筑工程、变电安装工程施工的日常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生产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正常进行。
1.1.2.3项目总工程师
a)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负责主持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及环保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作业指导书和安全、质量、环保等保证措施,贯彻执行技术管理制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b)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负责。
c)组织和落实本工程“达标投产和创精品示范工程”的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达到发包方要求的目标。
d)组织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e)主持技术会议,对重大施工方案做出决定,并进行日常的技术指导。
f)负责组织本工程所用工器具技术性能的鉴定工作,督察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
g)负责开工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制定本工程的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和资格的确认,确保各类人员持证上岗。
h)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的《工程总结》等工作。
1.1.2.4技术员
a)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负责,全面落实本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b)贯彻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负责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工作,参加施工图会审,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c)下设档案室,负责本工程档案工作。
d)负责接受并执行监理工程师有关设计变更指令。
e)负责现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管理和发放。
f)执行国家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根据工程情况设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g)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各种质量检查、材料验收、工器具检查等工作。
h)下设施工技术攻关小组”,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应用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i)坚持现场指导,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实行全过程控制。
j)负责整理竣工移交资料及《工程总结》的编写工作。
1.1.2.5专职质量检查员
a)对项目总工负责,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b)对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工程质量计划的制定的编制,并在施工现场负责其贯彻执行。
c)预测影响质量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其预防措施。
d)负责质量检查,质量情况分析和统计工作,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整改意见。
e)协助发包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f)负责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标准,确保公司质量体系在本工程中的有效运行。
g)在施工全过程中负责执行公司《质量奖惩条例》,并确保公司各项质量制度在本工程得到有效的落实。
h)受项目经理委托,主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负责提交调查报告和整改意见。
i)负责质量记录整理,收集和归档,做好工程资料的控制。
1.1.2.6安全员
a)对项目总工负责,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
b)对工程安全过程控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并在施工现场负责其贯彻执行。
c)预测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其预防措施。
d)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上岗培训。
e)负责安全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统计工作,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整改意见。
f)协助发包方及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日常监督。
g)负责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体系标准,确保公司安全及环保体系在本工程中的有效运行,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h)在施工全过程中负责执行公司《安全奖惩条例》、《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并确保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在本工程得到有效的落实。
i)受项目经理委托,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和整改意见。
1.1.2.7材料员
a)负责建立健全工地材料、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质量、安全及环保体系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购置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b)负责材料的采购、检验、运输和供应工作,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c)负责发包方供应材料的接收、保管并对其进行验证。
d)负责组织工程物资的进货检验,收集整理材质证明和检验报告。
e)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保管、保养、维修以及计量器具的配置和周期检验,并确保其使用的有效性。
a)负责对本工程的材料消耗、成本核算等进行收资。
1.1.2.8施工队长
a)对项目经理负责,是工程施工的实施者。
b)严格执行现场管理机构的决策及施工计划安排。
c)合理组织本施工队的施工力量,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队的生产任务。
d)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制度。
e)坚持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中环保工作
二、质量管理措施
公司质量方针:
遵纪守法、安全环保、优质诚信、追求卓越。
110kV康乐变电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网络图详见开工报审资料。
1原材料的质量保证
1.1钢筋
1.1.1砼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701-97,GB13013—91,GB1499-98等规定;
1.1.2钢筋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1.1.3进口钢筋需先经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
1.1.4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
1.1.5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5.2.2条的规定。
1.1.6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2水泥
1.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1.2.2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1.2.3水泥质量必须合格,应先复试检验合格后再使用,观感不得有潮结结块现象。
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1.2.4水泥的采购应优先采购国家定点厂家的产品,严禁采购小窑水泥;
1.2.5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1.3砖、砌块等
1.3.1砖、砌块等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1.3.2砖、砌块等在购买前,必须先进行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3砖、砌块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
1.3.4进场砖等砌块的外观需进行质量检查,砖的长度、宽度、厚度、缺棱掉角检查、裂纹检查、弯曲测定等检测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1.4粗、细骨料
1.4.1普通砼和轻骨料砼所用的粗、细骨料,应符合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对粗、细骨料进行质量检验;
1.4.2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进行试验。
内容包括:
颗粒级配、比重、容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合格后方可订货;
1.4.3砂、石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和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1.4.4砼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对砼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1.4.5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中严禁混入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块。
1.5水质
1.3.1拌制砼宜采用饮用水。
当采用其他来源水时,水质必须附合国家现行标准《砼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1.3.2除上述条款外,还应遵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6外加剂
1.6.1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1.6.2外加剂进场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要确认外加剂产品与质量合格证物证相符合。
并对产品进行外观检查;
进场产品的外观检查首先是确认防伪认证标志,然后对照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检查产品的包装,有无受潮变质、超过有效期,并抽测质(重)量;
1.6.3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砼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候条件,砼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1.6.4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砼中,可掺用混合材料。
混合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6.5外加剂的进货,必须保证从正规厂家(部门)直接进货,以确保砼产品质量。
1.7焊接
1.7.1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焊接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1.7.2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的有关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的有关规定;
1.7.3热轧钢筋的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
钢筋与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1.7.4冷拉钢筋的闪光对焊或电弧焊,应在冷拉前进行;
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不得焊接。
1.7.5普通砼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和轻骨料砼中直径大于20mm的Ⅰ级钢筋及直径大于25mm的Ⅱ、Ⅲ级钢筋的接头,均宜采用焊接;
1.7.6除上述条款外,还应遵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检验/评定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Ø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冷轧带肋钢筋砼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J254-2003)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砼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
2.2质量检验
2.2.1认真开展“三检制”和操作者的“三自检验制”控制工序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及质量奖惩制度;
2.2.2健全原始记录制度,确保记录完整真实可靠。
资料的填写达到数据真实准确与施工进度同步,填写正确,并做好质量统计工作;
2.2.3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在施工测量、定位放线过程中,做到多次复核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施工,并做好技术复核记录。
3分部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3.1地基与基础工程:
3.1.1土方工程
3.1.1.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1.1.2开挖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尺寸及水平标高必须正确。
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观察检查并做好验槽记录;
3.1.1.3填方及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回填的土必须按标准的规定取样。
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地基基础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1.1.4验收挖方、填方和场地平整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a)平整区域的座标、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b)挖方、填方的中心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c)边坡坡度和边坡度加固,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
d)填方分层压实系数、回填的土料、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e)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2主体工程
3.2.1模板工程
3.2.1.1安装前预先控制核对尺寸、标高准确;
3.2.1.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注砼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2.1.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3.2.1.4安装模板时要满足构造简单、拆卸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砼的浇筑及养护等要求;
3.2.1.5对模板及其支架应定期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
3.2.1.6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3.2.1.7当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结点上;
3.2.1.8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偏差不得超过规范标准;
3.2.1.9现浇钢筋砼梁、板、对跨度不小于4m时,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3.2.1.10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3.2.2钢筋工程
3.2.2.1钢筋进场时,应有合格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表面严重锈蚀和标牌不清的钢筋;
3.2.2.2钢筋的级别、钢号、直径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需要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3.2.2.3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各部位尺寸应符合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2.2.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
3.2.2.5钢筋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
3.2.2.6钢筋绑扎与安装应符合GB50204-2002中第五章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3.2.2.7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的规定;
3.2.2.8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拉区不宜大于50%。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4的有关规定;
3.2.2.9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未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2.2.10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2.3砼工程
3.2.3.1砼施工配合比,应根据设计的砼强度等级和质量检验以及砼施工和易性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合理使用材料和经济的原则,对有抗冻、抗渗等要求的砼,还应符合抗冻抗渗性的有关规定;
3.2.3.2砼的最大水灰比为0.70,坍落度:
基础、地面、垫层为10~30mm,梁、板、柱子,为30~50mm,搅拌时间最少不低于2分钟;
3.2.3.3砼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3.2.3.4浇筑前水泥必须有复试并合格的报告,砂石级配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雨蓬、挑檐浇注时,严禁在模板上站人;
3.2.3.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砼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3.2.3.6砼浇筑和振捣方法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2.3.7试验员要加强责任心,做到计量准确,上料顺序正确,保证砼浇筑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同批制做试块,按期运回基地试压;
3.2.3.8砼的养护
对已浇筑完毕的砼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硅酸盐水泥类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砼,不得少于14d,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润湿状态。
对大体积砼,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施,在已浇筑的砼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应采取冬期施工养护措施;
3.2.3.9砼的质量检查,应按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3.3构支架安装工程:
3.3.1材料的质量控制:
钢构件、水泥杆、到货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进场的构件、水泥杆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
3.3.2构支架吊装前的质量控制:
a)杆口对焊前应认真进行排杆,尽量消除杆口不平的缺陷,以保证杆口焊接质量,间隙较大的杆口应修整合格;
b)钢梁、钢构件、杆口的焊接以及顶板的安装焊接质量,应符合(JGJ81-2001,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对已焊好的构架杆,钢梁予以支撑及垫实,防止变形;
c)吊装前,应仔细复核构支架基础轴线及标高,法兰基础坡度,以及构架根开尺寸是否正确,并应清理杯形基础内的杂物,冲洗干净杯口内的施工土。
复核杆件编号,钢梁的组装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并应注意构支架杆上接地引上线的安装方向和位置。
并做好防腐处理;
e)吊装前应进行各项技术复核工作。
3.3.3构支架吊装质量保证
a)腰梁安装宜在吊装过程中同时进行,吊装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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