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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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还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人员素质。
自成立以来,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咨询、提供援助、进行调解,极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社会公众一致好评。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我局每月选定一个乡、镇、苏木、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争取全年对全旗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轮训,截止到6月15号,我局已经对全旗6个乡镇苏木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旗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对农村牧区、人口密集地区、接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经常性摸排收集掌控各地社会稳定动向和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早预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不定期深入村委班子、双方当事人家中和左邻右舍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协议履行和双方思想心理变化,作好监督。
对调而未结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回访当事人双方,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讲解,尽可能促使双方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处理问题,另一方面对确实难予调和达不成协议的矛盾纠纷,引导其通过讼诉程序予以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截止到6月20号,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2件,调处成功216件,参与纠纷排查70次,专项治理5次。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在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旗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结合我旗实际情况,根据乌兰察布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认真制定了《2011年度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推动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积极筹备做好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工作。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征订2011年“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材料有关通知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将教材征订工作列入上半年工作重点,逐一走访了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了教材征订工作,截至6月初,征订《法律宣传挂图》13份,《法律宣传资料》1份。
三是增强实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
在春节期间,开展了“先锋服务基层,春节送法下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上级有关部门的“送法律、送温暖”活动落到实处,为推动“法治四子王旗”建设开好头。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3·
8”妇女节来临之际,四子王旗司法局开展了妇女维权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活动,以发传单、贴标语、拉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为迎接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旗司法局、普法办组织人员与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经济局等单位围绕“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在旗杜尔伯特广场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多余人次,出动5台宣传车。
5月20日,以第十二个“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旗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旗质监局在旗杜尔伯特广场开展了“计量检测.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同当前开展的“双打”行动相结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突出“计量检测.健康生活”主题,力求取得最佳宣传效果。
设立图片展、宣传板、宣传画4组,设立了咨询台、投诉台、免费检测台。
司法局、普法办向群众宣传了《计量法》、《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相关计量法律规范。
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计量法律知识和计量生活常识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100余人次。
工作人员还深入社区开展了免费检测、送法律知识、送服务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局联合教育局采取措施,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
开展的“法律进学校”法制宣讲工作,于4月26日在四子王旗第一中学开讲。
局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法律进学校”是“法律六进”的内容之一,也是普法工作的重点。
为了搞好这项活动,我局专门抽调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成立了普法宣讲团,拟从4月下旬起,在全旗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巡回宣讲活动。
这次宣讲团安排的讲课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同学们听的认真、仔细记录、震憾大,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普法宣传效果十分明显,旗一中1000余名师生参加了听讲。
(三)法律援助工作
我局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今年将再度加大对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为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我局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以“应援尽援”为目标,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获得法律救济难的问题。
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前置模式,降低维权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援助效率。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统一印制发放“法律援助温情卡”,简化办事程序,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保障。
认真执行《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加强对法律援助队伍和律师执业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苏木乡镇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团委、妇联、民政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密切联系与合作,规范办案程序,畅通援助渠道,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助保障。
载止到6月20日,全旗共接待群众来访120人次,解答群众咨询180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0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件,无投诉。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司法行政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服刑在教(监)人员核查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机制,制定衔接方案,截止到6月15日,今共接受安置帮教人员38名,都逐一与苏木乡镇安置帮教站衔接,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摸排清楚,管控有力。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全旗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摸排。
目前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社区服刑解除矫正人员累计136人;
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2名,解除劳教人员5名,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49名。
在核对人员的同时,将其基本情况录入电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和期满解除矫治,进一步落实公益劳动和个性化教育措施,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和分阶段教育,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支持。
目前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均认真接受矫正教育。
四是做好对重点帮教对象、特困人员的走访和困难补助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对象进行严防严控严管,有针对性地采取入户回访、跟踪摸排、结对跟帮、家属监管等多种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走访摸排和跟踪管教,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行为约束和生产生活情况;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组织有创业意识的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积极联系企业,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就业渠道。
六是在全旗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释解教未成年犯的摸底调查工作,统计他们的家庭、收入等情况,为开展重点青少年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五)法律服务维权工作
在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扎实抓好维权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
继续加强了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组织律师积极协助信访局处理群众来访,做好上访人员劝导解释工作;
组织律师积极为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好务。
截止6月20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3家,代理刑事辩护案件1件,代理民商事案件5件,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代书10件。
规范公证工作,提高公证质量。
引导公证处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农”、“三牧”开展公证工作;
健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证办证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积极发挥公证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和服务的作用,截止到2011年6月16号,共办理各类公证340件,其中经济210件、民事130件。
(六)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培训机制。
为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别组织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我局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研讨会,组织司法所长参加全旗司法所长培训会。
二是建立“一把手”工程,以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核心,统筹考虑各项职能的协调发展,切实谋划司法所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发展。
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认真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复检工作,对于在徽章、标牌制作使用、文书格式等方面不规范的的司法所责令限期整改。
并在3月份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检,进一步确保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有序。
(七)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是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积极开展了新一轮创先争优承诺践诺活动,组织观看了创先争优专题片《第一书记》;
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建立了科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机制。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订阅了《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期刊,并购买了《廉政准则学习读本》等有关廉政方面的书籍,开展了“读书思廉”活动。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组织观看了《笑脸背后的罪恶》警示教育片,并开展了发言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不断深入。
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将每月28号的工作例会作为“干警培训课堂”,加强了干警政治思想教育,积极推进机关的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机关干部和基层司法助理员中普遍树立起了终身学习、自主创新的理念。
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解答咨询模拟练兵以及司法助理员处理突发事件和机关干警办公自动化练兵等,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起来难度大。
(三)基层司法所缺乏办案经费。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抓好乡、村两级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
三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文化建设,结合各地乡土人文、民风民俗,在各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利用标语、宣传栏、墙体画等不同形式把一些名言警句、伦理道德、和谐温馨提示语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当中,着力营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打造人民调解文化;
四是加强与接边地区的联系沟通与互动协作,抓好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和调处化解工作;
五是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争取经费,保障调解工作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按要求征订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以巡回辅导、讲座和集中授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抓好公职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旗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是以举办讲座、集中辅导、巡回广播、散发资料等多种有效形式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广泛开展对新近颁布出台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学习普及;
四是全力作好“六五”普法工作。
(三)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周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人生哲理讲解、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的领域和空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在加强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类公证和律师案件,注重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子王旗司法局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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