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工作手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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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对外接待需从办公室领取烟酒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者书记或者其委托人签字批准后才能领取。
第三章接待费用的报销
第十条招待费发生后按公司和项目部规定报销。
印章管理办法
一、公司项目部各类印章由公司刻制,各单位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二、项目部第一管理者、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项目、本部门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印章的管理。
三、项目部及各业务部门要选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专人保管印章。
四、项目部及各业务部门使用印章时必须经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
用印时间、事由、印章类别、批准人、经办人、印章管理人。
五、公文、介绍信等盖章,须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盖章和领导在介绍信上签字后盖章。
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张上使用印章。
六、未经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批准擅自使用印章,要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七、凡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丢失或者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项目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印章丢失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上报公司办公室。
八、项目部撤销或项目部所属单位撤销时,项目部办公室负责收取该单位印章,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时间、地点、印章名称、移交人、签收人,加盖印模。
项目部办公室收取的印章须及时移交公司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车辆管理办法
一、严格申请制度
为了便于统一安排车辆,尽量合并用车,用车实行提前申请制度。
上午用车,前一天下午申请;
下午用车,当天上午申请;
晚上用车,当天下午申请。
不按规定提前申请,原则上不派车(紧急情况除外)。
二、严格派车制度
1、驾驶员禁止私自出车。
2、用车人员返回后,驾驶员要及时到项目部办公室签到。
三、车辆加油及修理制度
1、车辆必须到项目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车辆修理,驾驶员须提前告知车管人员以及项目部机电管理人员,由机电技术人员鉴定后到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
车辆原则上仅限于办公使用,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借办公之机办理私事。
督办工作办法
一、督办工作的主要职责。
1、督办工作在项目党工委书记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项目部领导均负有督办责任。
2、项目部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在督办工作中,负有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重要职责。
在决策贯彻落实中,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进行跟踪督办。
要把督办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渗透到决策实施的方方面面。
3、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要根据项目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积极主动地开展督办,保证项目部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同时,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办公室的督办。
4、对交叉事项,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可联合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1、紧紧围绕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和重点工作,抓好各项生产、管理的督办。
项目部办公室要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计划,确定督办重点,拟定督办方案,明确督办责任,提出督办要求。
2、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的督办。
3、抓好项目部各种碰头会、交班会、施工专题会决定事项的督办。
4、职工反映强烈、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对工程项目施工有影响的重要问题或事项的解决办理情况。
5、抓好各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
三、督办工作的主要形式。
1、督办采取领导督办与办公室督办、部门督办相结合,点上督办与面上推动相结合,通讯督办与深入基层督办相结合等形式。
2、凡是明确规定了上报落实时限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向办公室上报落实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催报;
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可根据内容提出报送要求并搞好催报。
3、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
办公室建立《情况通报》,不定期对公司重大决策、项目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经验、问题、建议及时进行反馈。
四、努力提高督办工作的效率。
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决策落实情况,工作雷厉风行,不推不拖不压,件件有依据,事事有结果。
2、要建立督办台帐。
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文件要求、领导批示等,及时建立督办台帐。
3、对督办过程中出现的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要研究提出进一步抓好决策落实的措施,并为修正和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领导参考。
4、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职能部门的联系,抓好督办工作的协调。
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推诿和扯皮现象时,要明确承办部门的责任,使其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5、督办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督办工作水平。
要严守保密纪律,不擅自扩散决策信息和落实情况。
五、办理
办理部门、办理单位根据督办通知,组织办理。
六、信息反馈
1、办理部门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办部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
2、督办部门获取问题的信息后,应及时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
必要时,应向有关领导请示,以获取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及时提供办理部门。
3、办理部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向督办部门反馈办理情况,必要时应书面反馈。
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各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细则中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各项目部的档案,就是指项目部在生产经营、技术攻关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项目部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项目经理领导,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档案工作接受公司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项目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接受岗位培训并取得证书。
第七条项目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等属公司所有,由相关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规范整理后,按照规定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八条各类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是科学技术档案的主体,既是公司施工业绩的历史记载,又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和经营投标工作的一项重要凭证。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发布的《中铁五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中铁五工[2001]437号)、《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五技[2001]490号)、《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科技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局办档[1986]9号)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分别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九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产品试制、设备开箱、公司内部小型基建项目进行鉴定或者验收时,应当有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第十条项目部应将本单位获省、市、自治区以上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部委以上表彰奖励,经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或优质工程奖项等授予的奖杯、奖牌、奖状、奖旗、证书等企业信用(荣誉)档案材料,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将刊有本单位消息、通讯的报刊(铁道开发报除外)、本单位编印的文集等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十二条省、部级以上、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项目工地工作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题词、题字等文件材料,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第十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项目部档案的管理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二十四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实行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要依法进行处理。
会议制度
一、会议准备
1、项目部办公室根据项目领导的指示,通知会议内容涉及部门准备会议议题。
2、办公室收集议题。
3、确定议题并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召开
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项目部领导的主持下,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和确定。
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三、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发放
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送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督办工作
会议决定事项,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五、资料存档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存档。
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上报类型及要求
1、学习贯彻党的各种会议精神的基本情况;
2、结合本单位实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做法、经验和体会;
3、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
4、重点工程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安全、质量、现场管理、责任成本控制等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5、在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强化企业管理、推进科技兴企、加快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6、干部职工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思想反映,以及稳定职工思想情绪的做法、措施和效果;
7、干部职工对企业生存发展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创新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及经验和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
9、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主要情况;
10、关心下岗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执行“两个确保”的具体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1、事关稳定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
12、各级政府领导,集团公司领导及公司领导视察各单位的活动情况及重要言论;
13、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有关基础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及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14、项目制管理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15、有关安全、质量、环境、卫生方面的情况,经验等。
16、需要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
二、信息上报途径
上报信息可以采用电传、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汇报等方式,为方便处理,应尽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
三、信息上报原则
上报的信息一定要本着及时、真实和完整的原则。
公文处理办法
一、发文
1、发文准备。
根据工作要求和工作性质,确定是否发文。
2、拟稿。
(1)、拟稿一般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
重要文件由项目部领导亲自起草或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提出待拟文稿的主要观点和意见,组织并指导专人拟稿。
(2)、拟稿用A4纸打印。
(3)、文稿一文一事,目的明确,观点清楚,逻辑清晰,要求具体,言简意赅。
既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保持与现行有关公文的衔接,又防止出现大话、套话、空话。
(4)、按照《公文处理办法》正确选用公文种类。
行文关系、公文格式、公文用语按照《公文处理格式》办理,公文主题词引用《公文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
3、核稿和会签
文稿起草完毕后,进行核稿和会签。
(1)、承办部门送会签部门会签后,送项目部办公室核稿。
(2)、核稿方法按照《公文处理格式》办理。
4、密级核定。
密级核定由项目部负责保密工作的部门按照《保密范围》核定。
5、签发。
文稿核稿和会签后,送主管领导或其委托人签发。
没有核稿,则不能签发。
6、编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进行编号。
7、印制。
文稿签发后,进行印制。
8、用印。
9、分发。
电子公文按公司《电子公文处理办法》分发。
秘密公文按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分发。
10、文稿存档。
项目部的文稿存项目部办公室。
文稿存档时,附清样件1份。
11、公文更改。
由承办部门和收文单位、部门负责。
二、收文。
1、签收。
收文单位一般由专人负责签收。
签收人如发现问题,按《公文处理办法》办理。
2、登记。
由签收人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完成。
3、公文更改。
公文签收人按照更改通知对公文进行更改。
更改通知附公文后。
4、拟办。
收文单位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阅示和部门阅办。
5、请办。
根据领导批示或有关规定,注请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研办。
需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指明主办部门。
6、分发。
根据主管领导批示或有关规定,将需办理公文分发承办部门。
7、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拟办意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传阅。
8、承办。
根据领导批示,交办理部门办理。
办理情况及时反馈收文单位或部门。
须报请上级审批后才能办理的事项,由办理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呈报上级批准后办理。
9、催办。
公文需承办单位或部门办理的事项,收文单位或部门负责对承办单位或部门进行催办,并向发文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10、存档。
公文处理完毕,收文单位或部门对公文存档。
三、公文管理
1、公文借阅。
公文借阅时,填写《公文借阅登记表》。
借阅中央和省级公文,由主管部门批准,并当日归还。
借阅其它公文时,借阅时间不能超过3天。
涉密公文按《保密管理办法》办理。
2、公文复制。
复制的公文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秘密公文未经保密委批准,不得复制。
3、公文销毁
(1)、公文销毁时,填写《公文销毁登记表》,由项目部领导进行审核,销毁由两人共同进行。
本部门只有一人时,办公室协助。
(2)、公文销毁在次年3-4月进行。
(3)、公文清退
机要文件按照公文清退通知和要求清退。
4、公文立卷归档
公文除销毁、清退的以外,进行立卷归档,需要归档的移交公司档案室。
立卷归档按照《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上级单位制订的对以后的工作具有指导性的非秘密公文,复制一份本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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