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无陷阱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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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无陷阱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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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樟江国际城第三组团16#楼工程施工安全无陷阱专项方案
荔波樟江国际城第三组团16#楼工程
施工安全无陷阱专项方案
编制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年月
18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设计依据 1
三、创建目标 1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2
五、创建标准 4
5.1方案到位 4
5.2教育到位 4
5.3检查到位 5
5.4行为管理到位 5
5.5实体防护到位 7
5.5.1物料提升机工作安全防护措施 7
5.5.2塔吊工作安全防护措施 8
5.5.3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措施 10
5.5.4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11
5.5.5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12
5.5.6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3
5.5.7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3
5.5.8模板安装安装防护措施 13
5.5.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4
五、检查考评 15
六、工作要求 15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荔波樟江国际城第三组团工程
工程地点:
贵州省荔波县城区
建设单位:
贵州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结构形式:
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约29347.6平方米
建筑特点:
本工程位于贵州省荔波县城区,16#为住宅工程,地上25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9347.6平方米,基础类型为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为了树立本施工企业的形象,本着“精心施工过程受控、资源节约环境优化、健康保障安全运行、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的管理理念;特编制此方案。
二、设计依据
本方案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编制。
三、创建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努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推动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的开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项目成员落实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
2、杜绝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等级事故,杜绝建筑工程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力争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工程质量零缺陷。
3、杜绝较大及以上非责任亡人事故。
4、争创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本项目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活动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按照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来运作。
活动小组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组长:
梅锦辉职务:
项目经理电话:
13977124451
副组长:
黎宇职务:
技术负责人电话:
15077054412
成员:
覃泱泱、李学宁、甘伟、邓启进、吴坚、何剑、陆斌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小组由副组长黎宇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2、“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活动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职务
姓名
小组内职务
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
梅锦辉
组长
全面负责本活动的现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每月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检查工作;负责确定各成员的职责、权限和每月对各成员职责考核。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黎宇
副组长
协助组长完成各项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活动的技术准备工作,编制活动方案;
安全负责人
覃泱泱
副组长
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和监控;负责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主管施工员
吴坚
成员
全面跟踪本活动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施工员
何剑
成员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施工员
邓启进
成员
负责主管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过程控制。
安全员
甘伟
成员
负责本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防护的检查、验收和实施监督。
材料员
陆斌
成员
负责本活动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计划,以及材料进场验收、搬运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
主体
班长
廖鹏
成员
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主体
班长
李昌
成员
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实施。
架子工班长
杨小明
成员
负责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等防护的实施。
五、创建标准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执行。
“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要做到“五到位”。
5.1方案到位
1.项目部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边洞口(电梯井)安全防护方案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方案,报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了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起重吊装、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2教育到位
1.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安全管理。
2.严格执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都做了安全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项目部都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注重日常的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
项目部利用闲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也播放一些警示教育片以警醒施工人员在岗位作业时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5.严格执行班前活动制度并落到实处。
各工种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对各自组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讲座,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布置当天工作任务,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5.3检查到位
1.建立现场巡查制度。
项目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作业、指挥当面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当场通知相关安全整改负责人并监督落实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2.建立项目经理带队安检制。
每周三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
3.坚持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垂直检查制。
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做到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通报。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做到每季度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至少1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公司通报。
4.严格执行复工安检制。
每遇台风、暴雨、重大节假日前后,复工前项目部均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范围较大、较深入、较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特别是高空、临边、基坑边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排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隐患问题,立即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作业。
5.4行为管理到位
1.严格执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制度。
本项目共有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都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本项目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均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3.执行定期体检制。
进入本项目从事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都必须先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本项目作业期间必须接受定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配备制度。
项目部免费为所有从事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配备了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备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警示制度。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各相应部位,警醒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在进行施工作业特别是高处作业前,项目部均对施工电梯、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临边洞口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悬挂、粘贴验收合格牌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搭设、拆除等施工过程,在作业区设置警戒区并拉设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且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履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护。
7.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变动审批制度。
由于施工需要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现场安全设施的,必须经项目部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拆除。
8.项目部严格按照企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施工现场无违章操作现象。
(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11).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12).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13).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4).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5).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16).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7).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8).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5.5实体防护到位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红)色标示。
5.5.1物料提升机工作安全防护措施
1、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基础上,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
操作棚里视野良好。
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和安全保险装置等,确认安全可靠、有效的,方准操作。
发现安全保险装置失效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钢丝绳变形或断丝断股超过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3、钢丝绳卷筒必须设置防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3圈。
作业中发现钢丝绳缠绕的必须暂停使用,重新排列整齐。
4、物料在吊笼里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
当长料在吊笼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
严禁超载使用。
5、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和乘吊笼上下。
6、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
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
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操作中或吊笼尚悬空吊挂时,操作工不得离开驾驶座位。
8、当支承安全装置没有支承好吊笼时,严禁人员进入吊笼。
吊笼安全门未关好或人未走出吊笼时,不得升降吊笼。
9、吊笼运行时,严禁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架体内。
在架体附近工作的人员,身体不得贴近架体。
使用组合架体时,进入吊笼的人员,应随时注意相邻吊笼的运行情况;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人相邻的架休内。
10、闭合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停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11、物料提升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得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不符合要求的物料提升机。
12、各层联络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楼层通道口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了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5.5.2塔吊工作安全防护措施
1、凡参加高处塔吊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塔吊司机、塔吊装拆工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塔吊司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建设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参加塔吊高处作业的塔吊司机、塔吊装拆工,应在开工前进行塔吊操作安全教育,并经塔吊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塔吊“十不准”:
5、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6、进行夜间塔吊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7、在高处吊装塔吊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8、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9、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0、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绝不能施工。
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11、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12、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3、塔吊做为高处作业还需注意:
(1)、对塔吊自身的各个部件,结构焊缝、螺栓、销轴、导向轮、钢丝绳、吊钩、吊具及起重顶升液压爬升系统、电气设备、各种保险、限位等装置应灵敏可靠等定期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定期检查塔吊开关箱及供电线路,保证作业时安全供电。
检查安装使用机具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查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
(3)、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清洁有序,以免防碍作业影响安全。
设置作业区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警戒,防止以塔吊安装无关的人进入塔吊现场。
(4)、塔吊使用必须在白天进行,并应避开阴雨、大风、大雾天气,如在作业时突然发生天气变化要停止作业。
(5)、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最少距离不低于2米,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吊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距不小于2米。
(6)、塔吊在使用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塔吊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使参加塔吊安拆的人员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5.5.3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措施
1、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上班。
2、电梯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
3、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
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4、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5、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6、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施工电梯的楼层通讯装置应保持完好及经过二级漏地保护。
8、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企业内部验收和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10、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负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11、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12、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号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13、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严禁另一只梯笼运行。
14、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声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末排除严禁运行。
15、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4)、凡遇到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5)、天气恶劣:
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6)、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7)、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8)、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9)、定期对施工电梯的各种保险、限位等装置应灵敏可靠进行检查,保养。
5.5.4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2、结构、装修用脚手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搭,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3、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6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0m,横向水平杆间距(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6m,纵向水平杆间距(大横杆)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间距不得大于1.5m。
4、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5、脚手架的首层、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应可靠固定。
施工作业层的下一步架体应满铺脚手板,向下每隔3层或不超过10m的距离应设一道满铺脚手板的固定防护层并拉设安全平网,并应可靠固定。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
6、整个架体应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7、脚手架必须按“两步三跨”原则与结构进行钢性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3.6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面夹角为45~60度。
8、结构用里、外承重用脚手架,使用使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平方米。
装修用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9、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10、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1:
3,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
6,拐弯处应设平台,并按临边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11、用于临边、阳台、基坑防护的脚手架支搭要按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执行。
12、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层的立面、平面缝隙必须全封闭。
脚手架外侧每步架必须设置拦腰杆。
5.5.5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1、基坑周边、阳台边、卸料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脚手架与建筑物周边、楼梯边、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楼层通道边等应设置安全门或防护栏杆。
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
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挡脚板高度为18cm,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如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施工现场的板与墙的洞口、各类桩孔、通道口与坑槽等处,设置了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以及警示设施。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4、楼板、屋面及平台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
5、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
6、边长为50~150㎝的洞口,盖以用钢板制作的网格,后在网格上铺满竹芭或木板。
网格间距不能大于20㎝.
7、边长大于150㎝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挂设安全网。
8、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设置防护盖板应有防止被任意挪动的装置。
它的材质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
9、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固定或可动防护门。
10、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的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5.5.6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车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5.7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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