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016.9.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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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
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2
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4
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5
5、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7
6、检查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8
7、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9
8、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0
9、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储存管理制度 11
10、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2
11、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3
1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15
1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7
14、质量教育和培训制度 18
15、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0
16、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21
17、工程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22
1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4
19、质量例会制度 25
20、工程队质量“三检制”制度 26
21、验工质量签证制度 28
22、劳务用工上岗制度 30
23、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31
24、施工调查制度 35
25、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37
26、图纸会审制度 39
27、资料管理制度 42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施工测量用的仪器、钢卷尺等必须要进行校验,确保误差在规范之内,没有进行校验的仪器不能直接使用,包括新购的仪器应先校验再使用。
仪器校验必须在国家规定有校验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并出据合格证,方可使用。
2、测量人员按照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对本管段内所有GPS点、导线点、水准点及各部位施工测量放样进行复核,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测量资料。
3、施工测量必须进行复核,先进行外业测量复核,然后进行外业记录复核、再进行内业计算复核。
外业测量必须经第二人换手复核,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
复核要认真、详细,记录准确。
4、测量复核分工要明确,谁视镜、谁视点、谁记录,必须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5、复测的埋设点应考虑施工中无意的损坏,应选择在永久、坚固、稳定的地方埋设,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复查及校准,防止各种因素引起的变化,造成桩橛移动或下沉,致使施工定位测量时误用造成损失。
6、测量工作中的各项计算,应进行换方法计算,均应由两组独立进行;计算过程中应及时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检查,找出原因。
7、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记录清楚,签署完善,并应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为了最大限度地纠正和避免因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一致及工点设置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乃至工程隐患,本工区工程在工点开工前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点设置合理,强化使用功能,合理使用投资。
未经现场核对、完善的工点不予开工。
2、在项目部组织领导下,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参加,进行施工图核对现场办公。
参加施工图核对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或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
3、在设计、施工单位完成现场交接桩,经现场贯通复测无误,且一个标段的施工图(或施工资料)已到位的情况下,才具备现场核对条件。
4、核对程序:
①测量人员先按施工图现场放样。
要求对各施工范围线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进行放线,确定位置。
现场放样经复核准确无误后通知监理单位。
②按项目部要求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的首轮现场核对。
③按项目部要求参加由监理单位提出需由业主、地勘、监理、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六方重点核对完善的分部分项部位需进一步地质补勘的部位等事宜。
④参加由项目部牵头,业主、地勘、监理、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的现场核对、现场办公。
现场核对时,项目总工对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提出对首轮施工图核对完善的建议予以确认及提出补充意见。
5、经现场核对无须完善的分部分项才能申请开工。
已确定需完善的分部分项收到设计变更后方可申请开工。
6、如现场需要补充地形资料,由项目总工于2日内提交给项目部。
7、若需项目部组织办理与地方政府、企业补充完善相关协议时,项目做好配合工作。
8、各专业设计现场核对表作为技术管理文件由技术部与合约部协同负责收集并分别保存和归档(合约部存原件)。
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技术交底是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施工前项目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工区及工区与施工队之间逐级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
单位工程开工5天前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试验室、物资设备部、施工队等参加的技术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各科室之间技术交底,各科室与施工队对口部门的技术交底。
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技术部整理归档。
3、施工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技术要求,施工方法,质量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环保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
4、工程部施工员向施工队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施工技术交底,施工队技术员向工班(组)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施工技术交底,工班(组)长向操作工人进行口头或书面施工技术交底。
5、测量班就当日施工放样内容形成书面格式向相应施工工区的工区长或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测量放样交底,以便于施工人员现场复核及对下交接,测量交底作为可追溯性原始资料由被交底人自行存档。
5、书面交底的内容应清晰明确,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语言组织流畅,签字手续齐全有效,归档及时。
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凡属本施工标段的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申请。
2、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
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3、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
标段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②项目管理机构已经设立。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已到位;
③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
④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施工图的复核优化工作;
⑤主要施工便道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⑥线路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
⑦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完成,有关外部生产条件已达成协议;
⑧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材料试验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设计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5、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6、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可打印;若手写用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8、开工报告格式采用管表形式。
9、开工报告审批后生效,在审批前严禁开工。
10、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予验工计价。
11、单位工程开工前,由技术部专业工程师编制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总工及相关部门研究讨论通过后,项目技术部按规定时间在申请开工日期之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并附相关附件。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工。
12、各工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两周,由工程部向技术部提交开工申请,技术部组织编制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情况(主要是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施工工艺要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主要是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经技术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工程开工后实施。
5、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招用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质量、环保、规章制度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及施工常识,尽快使他们适应施工环境,掌握知识,在施工中发挥他们的作用。
2、劳务人员进入后,纳入正式职工的行列管理,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100%。
3、施工中的特殊作业,高、难、险的岗位,应派有经验的正式职工、技术骨干带领下施工,不得独立作业。
4、劳务人员不得从事控爆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不准劳务人员担任,除此以外的工种需持证上岗的,应进行培训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5、严禁使用从事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不满三年、未经施工技术培训的劳务工。
6、凡招用企业外用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都应按规定要求,纳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之内》。
7、项目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劳务用工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6、检查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1、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或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随时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对施工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技术指导、过程控制或现场旁站。
对每个工序及施工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真正起到为施工服务的作用。
2、现场施工技术或质检人员对每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掌握设计、技术指南、规范、验标、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
3、施工队质检员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把各种验收记录表填好后,向项目专业质检员或质检工程师报验,经检验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
检查表的质量由专职质量检查员代表项目的质量部门进行质量验收评定,并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的自检,由于多属统计汇总,由相应的负责人审核签认。
4、各工班做到不合格工序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5、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转换工序之前按标准要求及时进行自检,自检不合格不允许转序和报检。
6、对转换工序的检查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应及时按工序报检。
7、未能及时报检的工序工程不得擅自施工,凡擅自施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责任由擅自施工人员或单位承担。
8、对不听劝阻或说服人员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由其负主要责任。
9、经报检合格的检查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经检验部门或单位签认后,决定同意下道工序施工时,方可施工。
7、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施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队质检员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专检,专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2、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验记录要齐全、真实、填写规范。
3、检查中发现与设计不符者的情况,工区负责人应及时报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及有关领导约请设计人员现场研究处理。
对新工艺需要增加隐蔽工程检查的项目由各工区会同项目部质量部与现场监理商定办理。
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自行覆盖者不予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责任单位自负。
5、凡是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均要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才能隐蔽。
各类隐蔽工程,应先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经质量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请工程监理到现场检查签证,再行决定隐蔽。
重要部位隐蔽时,应约请勘察设计单位派人参加检查签证。
6、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需要第三方参加验收的部位,施工队质检员要提前3天向项目质量部专业质检工程师提出申请,以便与相关方进行联系,避免影响正常施工进度。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字齐全后方可进行转序。
7、隐蔽工程和关健部位转序前应及时拍摄工程照片或录像,以方便工程验收时进行查验或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8、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能力,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指导。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移交前的工程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工程产品。
4、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路面水稳层及时养护并封闭交通,沥青路面在未达到开通温度之前做好交通封闭工作,防止过早开放交通导致路面结构层受损。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造成的缺陷等。
6、成品、半成品上堆料放物,都应轻拿轻放,并加以方木铺垫。
7、成品、半成品验收合格后,施工时必须防止施工机具如手推车或铁锨损坏成品、半成品。
8、施工中若有局部成品、半成品破坏,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确保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9、各施工队,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9、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储存管理制度
1、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合格证、生产能力,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进场采购,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物资、设备的质量。
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10、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关键岗位包括领导干部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岗位。
领导干部岗位包括: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物资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等。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测量员、资料员。
特殊工种岗位包括: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
2、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职业培训。
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实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关键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3、关键岗位培训、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地方和行业的规定和要求等。
②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技术指南、验收标准、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四新技术、先进施工和管理经验、专业技能等。
4、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坚决做到持证上岗。
项目质量部对持证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定期进行检查,无效证件不能上岗作业。
11、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凡发生等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0分钟内电话报项目质量部,质量部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项目部,内容包括:
事故情况产生原因、责任分析、处理意见等。
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2、市政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应做到:
⑴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⑵组织技术鉴定;
⑶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
⑷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⑸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
⑹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⑺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质量员书面报告,项目质量部汇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检查验收,以书面批复形式进行结束。
5、隐瞒事故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⑴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者;
⑵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⑶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⑷各项质量检验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及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
6、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罚。
7、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一)、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制度
1、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队技术员必须对其施工工艺流程进行设计。
2、针对湖南省长沙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特点,对于各项关键工序,在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艺流程设计,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使各施工工艺规范化、标准化。
3、施工工艺流程中要具有可操作性,先进性、可行性,并经过经济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
4、施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二)、施工工艺流程试验制度
1、工程施工全面开工前,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择一定长度的试验区段进行试验,依此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工艺顺序及施工方法、机械设备配置、相关配合比及各项施工技术指标参数、试验及检测的方法等。
2、各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确定好相应混合料配合比及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试验段施工。
3、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进行试验,详细记录各种试验数据。
试验及测试记录格式应符合技术指南的要求,并签字齐全。
试验完毕后及时做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4、确保试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全面提高试验工作的管理水平,为施工质量提供安全、可靠、真实的有效数据。
5、结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及时选配合格的材料,提供质量可靠、数据真实的试验报告。
6、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原始数据要完整无缺,不得涂改。
7、检验结果拟写报告,依据充分,结论准确合理,文字简练、顺畅,工整洁净,签字手续齐全,按程序办理审批后执行。
8、试验人员对试验的配比、数据的准确性,出据的结果负责。
9、试验人员对试验的所用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受潮变质等。
10、坚持仪器设备的周期校验工作,校验后的合格证应明确、清晰粘贴在仪器上。
1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项目总工是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各科室及各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质量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科室内业员负责本科室质量信息的归档保存。
2、质量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安全、质量、环境、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等技术文件,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技术类文件、资料,施工日志,地质预测预报,监控量测,质量评定,检验与试验资料以及施工工序检查、验收原始资料以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所涉及的质量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质量信息记录,施工质量信息记录与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字迹要清晰,要具有可追溯性,签署要齐全。
4、质量信息管理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建目录、按顺序装盒,所有质量信息要建立总目录,每月进行一次梳理。
5、所有质量信息资料(含图纸)必须建立有效的收发登记,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6、进入竣工文件的质量信息资料,在资料收集时,质量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按竣工文件规定的份数进行收集归档。
7、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在查明情况后,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各工区收到质量信息后,需要采取整改措施的,立即制定措施并予以执行。
9、上述所有资料均采用碳素墨水书写或符合归档规定的打印机打印;纸张采用A4纸。
14、质量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质量教育制度:
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项目部建立质量教育记录,建立台帐备查。
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工序结束后,均应进行质量培训教育。
1、教育内容:
(1)质量意识教育,包括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目标、市场竞争形势、业主期望教育,质量、效益、速度之间的关系教育。
(2)规章制度教育。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文明施工等。
2、教育形式
(1)、定期召开会议,集中教育。
(2)、落实“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比。
(3)、对新工人、农民合同工、零散用工的岗前教育培训。
(4)、召开现场会,抓样板、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交流质量样板经验。
(5)、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6)、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二)、培训制度
通过学习,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项目部建立质量培训台帐,并做好记录备查。
A、培训内容
1、学习施工规范、技术指南、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岗位标准。
2、制定内控标准、作业指导书,使职工融会贯通。
3、学习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及先进经验。
4、学习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及要求。
B、培训方式:
1、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讲座;
2、现场示范讲解;
3、定期组织学习;
4、开展技术交流。
5、走出去,参观学习;请进来,言传身教;
6、创办现场报刊,刊登质量知识常识。
C、培训对象:
全体职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录用,不合格不用。
15、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总工是基础技术资料的主要负责人。
2、基础技术资料是施工指导性的文件,竣工资料整理的依据。
技术资料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资料管理。
3、资料管理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登记造册。
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保管。
4、资料管理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收集随工进行的各种资料,分类进行整理、记录、归档。
5、技术资料的范围:
技术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及纪要。
施工现场调查,设计审查核对资料,施组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总结(小结),设计规范,规划标准,标准图集、通用图、定型图,技术交底、开竣工报告(复工报告)、复测、定位测量资料,施工调查资料、工程检查证、质量评定表,试验报告、复试报告、成品、半成品检验合格证,施工日志,上级对工程建设的文件或批示,事故分析处理记录等,均应分类、登记、造册。
并进行妥善保管、归档,为工程竣工打下基础,防止弄虚作假。
16、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1、施工日志是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必备的专用手册,是技术员工作的重要资料。
在现场技术人员均应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做到记录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
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项目以此做为技术人员的业绩的内容之一。
2、施工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⑴气候记录;
⑵开、停、复、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施工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⑶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⑷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情况;
⑸质量情况、质量情况及各专业人员对操作人员的监测情况;
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设计变更、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
3、技术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施工日志交给专业工程师检查登记后归档。
17、工程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1、定期质量检查
项目质量部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质量综合检查。
各级检查后要进行总结评比,实施奖罚兑现。
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经常下工地对施工作业场所检查,及时纠正不利于提高质量的做法和行为,签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必要时停工整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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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 工程质量 管理制度 2016.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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