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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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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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制依据
1、一般规定
2、架子工
3、泥工
4、粉刷工
5、混凝土工
6、木工
7、钢筋工
8、防水工
9、油漆工
10、电工
11、龙门架及井字架搭设
12、电(氧)焊工
13、卷扬机操作工
14、搅拌机操作工
15、合灰机操作工
16、钳工
17、悬空作业
18、水泵使用
19、起重工
20、塔吊使用安拆与维修
21、施工电梯使用安拆与维修
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制依据:
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国家建工总局)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1985)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5.《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93)
6.《高处作业分级》(GB/T3068-1993)
7.《钢管脚手架扣件》(GB2894-1995)
8.《建筑卷扬机》(GB/T1955-1998)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一般规定
1.0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1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斌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年满55岁的高龄工(女:
45周岁),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1.3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操作和指挥工卷扬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4正确使用个人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禁止穿拖鞋或光脚、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5在没有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应有防护棚和其它隔离设施。
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严禁使用。
1.6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严禁乘坐吊笼上下。
1.7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全体成员,针对当天的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8班组(队)长和班组(队)长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作业过程应进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闸刀拉下、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需要拆动的应经过现场负责人批准,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1.10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电梯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1.11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移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情况,堆放处理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1.12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施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档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13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应保持规定距离,否则,应停止施工。
1.14从事高空作业应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15遇有大风(如风力在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等气候影响施工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和起重吊装作业。
1.16恶劣天气前后,要检查现场的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发现有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1.17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切断危险源,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1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2.架子工
2.1一般规定
2.1.1架子工属高空作业,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昏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2m或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跳越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2.1.4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应指定专人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2.1.5风力6级以上(包括6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风、雨、雪后应进行检查,发现脚手架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加固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成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扣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2.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应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操作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规定要求。
2.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荷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装置设计批准的方案进行作业。
2.2脚手架材料
2.2.1脚手架钢管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2.2脚手架钢管应采用φ48×3.5钢管。
2.2.3新旧钢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笆、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⑵、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处的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⑶、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⑷、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⑸、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规定;
⑹、钢管上严禁打孔。
2.2.4扣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芯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⑵、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⑶、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⑷、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2.2.5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竹脚手板的材料应由三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制作;
⑵、夹自竹脚手板的螺栓应紧固,不得有松动;
⑶、厚度应达到5mm。
2.2.6立杠设置
⑴、每根立杠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⑵、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杠上。
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杠上。
当立杠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杠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杠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⑶、脚手架底层不应大于2m;
⑷、立杠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杠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不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杠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杠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立杠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D、双管立杠中副立杠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2.2.7连墙件设置
①、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接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连墙件设置应符合其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的轴向力强度的国家标准。
④、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双排:
≤50m时竖向间距3h水平间距3La每根覆盖面积:
≤40m2
>50m时2h3La≤27m2
单排≤24m3h3La≤40m2
⑤、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⑥、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⑦、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件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⑧、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⑼、连墙件或拉筋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上斜连接。
⑽、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8#)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⑾、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拉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拉接点中心至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2.2.8剪刀撑设置
⑴、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⑵、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杠的根数应不少于45○:
7根;50○:
6根;60○:
5根的规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不少于5根立杆),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⑶、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⑷高度在24m以上的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⑸、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设,搭设按杆件的接长规定要求搭设。
⑹、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杠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2.9横向斜撑设置
⑴、横向斜杆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杆的固定应符合设置的规定要求。
⑵、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⑶、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2.4模板支撑
⑴、模板支撑立杆构造的设置高度要求相同。
⑵、支撑立杠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⑶、设在支撑立杠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⑷、当梁模板支撑采用单根立杠时,立杠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⑸、满堂模板支撑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撑立杠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⑹、高于4m的模板支撑,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杠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⑺、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脚手架剪刀撑设置规定要求。
2.5施工准备
⑴、安全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脚手架的搭、拆要求进行交底。
⑵、搭设者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⑶、经检验合格的脚手架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整齐堆放、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⑷、应清理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⑸、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6地基与基础
⑴、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的土质情况确定,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按国家标准实施。
⑵、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⑶、脚手架基础经检验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2.7搭设
⑴、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⑵、每搭设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偏差的检验,及时按规定要求校正步距、纵距、橫距及立杠的垂直度。
⑶、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⑷、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⑸、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⑹、相邻立杠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搭接长度等规定要求。
⑺、开始搭设立杠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⑻、当搭至有连墙件的地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杠、纵向水平杆后,立即设置连墙件。
⑼、顶层立杠搭接长度与立杠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立杆搭设规范要求。
⑽、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②、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③、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A、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B、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C、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D、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F、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G、独立或附墙砖柱。
④、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⑤、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搭设应符合下规定列要求:
A、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B、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杠、纵向和横向双排杆同步搭设,各底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⑥、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B、螺栓拧紧扭力距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C、在主接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C、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下或朝内;
D、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⑦、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档脚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栏杆和档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杠的内侧;
B、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C、档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D、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⑧、脚手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B、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应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10#)的镀锌铁丝固定在杆件上;
B、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C、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2.8拆除
⑴、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操作体系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B、应由安全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C、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⑵、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B、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C、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的高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D、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⑶、运至地面的脚手架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2.9安全管理
⑴、架子工应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⑵、搭设脚手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⑶、作业层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杆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⑷、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要求进行。
⑸、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接点中、横向水平杆,横向扫地杆、连墙件等。
⑹、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安全部门批准。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⑺、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⑻、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施工现场临时一道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
⑼、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3.0泥工
3.1在深度超过1.5m基础砌筑施工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3.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
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爬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3.3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3.4在脚手架上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脚手架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
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
3.5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允许有效荷载:
结构架:
3000N/m2;装修架:
2000N/m2;
工具式脚手架1000N/m2。
3.6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头角垂直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在同一垂直面上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3.7使用塔吊吊运砖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吊笼,砖应放平稳,均匀。
不得超过笼面,砖笼严禁直接调放在脚手架上。
3.8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危险部位施工必须挂密目网。
3.9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
3.10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干净,后方可作业。
4.0粉刷工
4.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杆、档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4.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影响施工,未经批准,严禁拆除,经领导批准,应由架子工负责,并及时恢姭,方可拆除。
4.3采用垂直运输工具运送材料应预先检查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有效,吊笼内推车必须加车档,不得向笼内探头张望。
4.4外装饰为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
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
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4.5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架等非承重的物器上。
阳台通廓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安全网。
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杆进行操作。
4.6室内粉刷采用木凳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
4.7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注意保护门框不被幢坏。
4.8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亮度。
4.9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掷。
4.10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4.11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5.0混凝土工
5.1浇灌混凝土使用溜槽,节间必须连接可靠,操作部位应设有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5.2浇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5.3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进行,浇灌圈梁、雨蓬、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5.4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5.5使用垂直运输机械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笼,车轮档掩,稳起稳落,用塔吊吊运混凝土时应用料斗,不宜装料过满。
料斗焊接牢固,起吊时应稳起稳落,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的规范要求。
5.6使用手推车运料,向摨拌机内倒砂石时,不得撒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箱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漏地面的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5.7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由电工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必须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5.8混凝土养护时应注意预留洞口,有无防护设施。
养护时不得在混凝土的梁上行走,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等。
5.9用软管养护时,应将水管连接牢固,移动水管不得猛拉猛扯。
5.10泵管接头应密封严密,管卡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管的出口。
5.11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用反抽方法,清理输送管道的压力。
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12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弯管出口和弯管接头处。
如用压缩空气清洗时,管道出口处不得有人和设备。
6.0.木工
6.1一般规定
6.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6.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6.1.3作业中使用的铁钉,不得放入嘴中。
6.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1.5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当,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6.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
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6.1.7木工棚作业后的刨花、木屑、碎片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6.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有专人监护。
6.7木工机械
6.7.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路故障必须由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带手套,长头发不得外露。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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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 施工 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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