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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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招标文件
一、前言
我司现有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工程,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介绍
和美家园位于鱼复片区双溪,预计于2016年5月下旬接房,总建筑面积17.4万M²,包括8栋高层住宅及两栋商业用房,居住人数达6千余人。
三、招标服务内容
(一)清运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片区双溪;
(二)服务内容:
1.临时建渣池的修建及场地恢复:
(1)建渣池砖墙高度不低于1.2M,墙体厚度不低于
36CM,墙面需抹灰刷漆处理;
(2)建渣池数量4个,具体位置由和美管理处指定;
(3)合同解除后承包方需对建渣点场地做恢复原状处理;
2.招标方指定地点堆放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
3.中标单位对小区建渣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需派驻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管,针对小区内出现的违规倾倒建渣的现象需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三)清运方式:
清运方式以二次清运为主,清运单位须负责将项目临时建渣点的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至垃圾倾倒点,同时须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单位无关,清运单位自行负责。
另外,清运单位需自行提供相关清运人员、设备、运输工具等;
(四)清运频次:
日产日清或以项目管理处通知为准。
四、投标方条件要求
(一)资质条件: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垃圾清运,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二)能提供2012年以后签订的15万方或以上小区装修建渣清运的合同壹份或以上;
(三)能提供自有机械设备(货车、铲车等,需提供车辆权属的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发票或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征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期限、限价、费用结算方式
(一)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户装修完成户数占比达90%为止。
(二)本次建渣二次转运服务费用(即投标限价)最高限定为含税价¥3.5元/平米,此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渣点修建、拆除、垃圾装卸、垃圾运输、垃圾处置、税金及公区建渣清理费用)。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采取次月结算方式,即第二月结算第一月费用(以户为单位,业主办理完装修手续,甲方支付乙方40%除渣费;装修完毕经管理处确认合格,甲方支付剩余60%除渣费。
结算金额以管理处主任在《建筑装修垃圾二次转运费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的金额为准,结合《建渣清运月度考核表》,并出具招标方认可的有效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后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贰万元整),原始汇款凭证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招标方指定账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此次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大写:
伍万元整)。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逾期未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如未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招标人开户行:
中信银行重庆两江支行
开户行账号:
7422610182600009906
开户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说明
(一)投标方为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
担;
(二)参与投标的公司少于两家时,需重新招标;
(三)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需重新招标;
(四)招标方定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4:
30在水土云计算中心物业公司会议室召开技术交底会,无论投标方是否到场均视为已知悉状况;
(五)本次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保证提交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文件的复印件真实有效,并携带上述资料文件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文件应加盖齐缝章后与投标书一起投递;
(二)投标书中应包含贵公司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方法人或代表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报价单须按照我司统一格式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附件一);
(四)投标单位须做出诚信自律承诺,并签署投标承诺书(附件二),投标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五)投标人不是投标单位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承诺(附件三、附件四);
(六)装修建渣清运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装袋要求
投标书与招标文件需合装成册,密封在一个不透明文件袋中,投标书每页及封面加盖公章,在文件袋封口处用10-30厘米宽的白纸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贵单位自留底稿。
九、开标、定标及评标办法
(一)评标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5人及以上单数。
(二)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按照经济标(65%)+商务标(35%)的形式,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打分(详见标书附件四),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排名二、三位的分别为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三)总得分相同的两家或以上单位现场提供的单个小区建渣清运合同方量最大者排名靠前。
十、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的;
(七)投标人未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格文件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的;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九)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招标方指定的账户中,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我司有权确定第二中标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不愿遵照执行,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不得将除渣业务再次转包或以其他方式分包,若经招标方查实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标书发布时间
于2016年5月10日通过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www.)挂网发布。
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十三、开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地点:
重庆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A座21楼2101会议室。
(二)标书递交时间:
2016年5月18日下午14:
30。
投标书一律用文件袋加封。
(三)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8日下午14:
30。
十四、投标单位送交投标书的同时即认为已同意上述条款并保证遵守。
对本招标书有不明之处,请与两江新区物业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023-6031575318084040032陈老师18523875278江老师。
十五、监督部门: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纪工委);监督电话:
023-63063816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标书附件一:
报价单
致: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通过对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研究,确定以含税包干价元/平米(人民币大写:
)的价格承接该服务项目。
我司同意从递交本文件起60日内保持文件有效。
在此有效期内,我司将随时解答贵司的询问,按贵司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或落标通知。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标书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致: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荣幸参加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的投标。
在此,我司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我司所提交的单位资料及个人信息全部真实可靠,并愿意接受各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检查。
二、我司从业人员发生与本项目相关安全责任事(故)件我司自行处理,与贵司无关。
三、严格执行贵司管理部门的指令。
四、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我司承认此承诺书、报价单、及贵司发放的招标文件与本项目合同同具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标书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此处贴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有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重庆两江新区和美家园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相关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此处贴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贴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标书附件四:
序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分值
评分标准
11
投标
报价
665
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分值按65分计)
22
企业资信实力
020
一、证书(6分)
投标企业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管理服务机构颁发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荣誉证书,有一个得3分,未取得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此项满分6分,超过6分按6分计。
二、自有车辆(4分)
投标企业拥有的自有车辆(货车、铲车等),有一个得1分,未取得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此项满分4分,超过4分按4分计。
三、注册资金(10分)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150万元或以下得5分,15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得7分;300万元以上得10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行业经验
115
一、投标人提供建渣清运合同有一个合同得5分;
同类项目业绩项最高可得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二、投标人提供的安置房建渣清运合同得5分,不能提供安置房建渣清运合同的此项不得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书附件五: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美家园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清运建筑垃圾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清运地点、内容和频次
1.服务地点:
鱼复片区双溪;
2.服务内容:
(1)临时建渣池的修建及场地恢复:
a.建渣池砖墙高度不低于1.2M,墙体厚度不低于36CM,外墙面需油漆处理;
b.建渣池数量4个,具体位置由和乐家园管理处指定;
c.合同解除后承包方需对建渣点场地做恢复原状处理;
(2)乙方须将临时建渣点建渣清运至小区外垃圾倾倒点处理。
3.乙方对小区建渣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需派驻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管,针对小区内出现的违规倾倒建渣的现象需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服务频次:
日产日清,或以和美家园管理处通知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整个小区业户装修完成户数占比达90%以上,经双方公平协商签订《撤场意见书》后,本合同终止,在无合同纠纷的前提下,甲方在乙方全部撤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三条除渣价格、付款方式、合同保证金
1.甲方按业主实际装修面积以含税价元/平米支付给乙方建渣二次转运费用,此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渣点修建、拆除、垃圾装卸、垃圾运输、税金及公区建渣清理费用)。
2.除渣转运费采取次月结算方式,第二月结算第一月费用(以户为单位,业主办理完装修手续,甲方支付乙方40%除渣费,装修完毕经管理处确认合格,甲方支付剩余60%除渣费。
结算金额以管理处主任在《建筑装修垃圾二次转运费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的金额为准,结合《建渣清运月度考核表》,并出具甲方认可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后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电话:
3.合同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大写:
伍万元整)。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小区业户装修完成户数占比达90%,经双方公平协商签订《撤场意见书》后,本合同终止,在无合同纠纷的前提下,甲方在乙方全部撤场后退还保证金。
甲方开户行:
中信银行重庆两江支行
开户行账号:
7422610182600009906
开户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定装修垃圾的清运点,乙方必须对甲方指定的清运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为乙方提供水、电等资源,所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商业标准收取费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4.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乙方不合格人员作出更换处理。
5.甲方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建渣清运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一)规定,甲方有权按照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小区内从事业主装修垃圾清运服务,但乙方不得再次转包以上服务。
2.乙方工作人员需在甲方物业项目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出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出示证件,上述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人员进入合同指定的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如乙方人员与小区业主发生争吵、打斗,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公共场地及绿化等,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5.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业主物品需予以赔偿。
6.乙方应加强所属员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出现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运垃圾,要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8.乙方除渣时应注意维护环境清洁,按要求将垃圾堆放场地及附近的遗漏垃圾、河沙、水泥等及时清扫干净。
9.乙方与甲方共同对小区建渣进行管理,对公区内出现的违章倾倒建渣,乙方需组织人员清理。
10.乙方在运输、倾倒装修垃圾的过程中,一切行为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如因此受到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所有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同一问题被甲方连续两次开具整改通知书后,经甲方复查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将除渣业务再次转包或以其他方式分包,若经甲方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物业权限变更、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两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等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原因,如因以上原因至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建渣清运月度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理标准
备注
1
工具、设备管理
乱停乱放,影响小区正常通行
200元/次
设备不洁,影响小区公共形象
200元/次
2
人员管理
不服从管理,经劝阻不改
200元/次
与业主发生冲突,产生恶劣影响
1000元/次
对当事人作更换处理
3
质量管理
渣池垃圾未及时清理
200元/次
运输中洒落建渣未及时清理
200元/次
未对公区内违规建渣及时清理
200元/次
4
投诉管理
被小区业主投诉,经查属实
500元/次
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
1000元/次
说明:
每月结算款项,必须提供此考核表,所有扣款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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