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胡源乡上坪村抱骨岭脚自然村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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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第一章发包须知
前附表一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抱骨岭脚自然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发包范围:
施工图中的内容
工程概算:
约97万元。
2
承包申请人资质等级:
详见发包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
发包控制价:
970082.00元(暂列金40000.00元,其中暂列金不下浮)
发包下浮率范围:
5%-9.9%
4
递交至: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接收人: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代理机构)
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5
未交承包保证金年费的承包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交承包保证金:
承包保证金:
壹万捌仟元
交款方式:
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其它方式)
开户银行:
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
收款人名称: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承包申请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提交承包保证金并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017年11月20日9时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7
有效期:
发包截止日后60日历天
前附表二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承包申请人必须到场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发包会议;
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参加发包会议的提供)
2、承诺书(附件二)
2017年11月20日9时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
预中标公示
公示3日
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法人、项目负责人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判刑,刑满不足两年的,则取消该预中标承包人的中标资格。
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承包保证金的退还
除预中标承包人外,其他承包申请人的承包保证金于发包会议结束后退还,中标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按招标控制价根据下浮率下浮后的商务标(要求:
总价保留至整数);
单价采用同比例方式下浮,总价按下浮的单价确定。
上述1项资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当场提交,第1、2项资料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3日内提供(一正四副)。
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向业主单位提交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资料在确定为预中标承包人后3日内提供。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2本工程采用公开抽签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承包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3、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次发包会议。
二、发包文件
3、发包控制价
发包控制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和审定。
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抱骨岭脚自然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纸。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2013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
建建发[2017]144号文件、浙建站定[2017]23号文件、浙建站定[2017]35号文件、丽建价[2014]13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0期,浙江造价信息2017年第10期。
、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工程数量均为暂定,作为招标时的共同基础,结算时按实调整。
4、发包报价下浮率
5%-9.9%。
三、开标、评标、定标
5、开标
5.1开标
本工程将于2017年11月20日9时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举行发包会议。
承包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发包会议。
5.2承包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未参加发包会议:
(1)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发包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到场参加会议者;
(2)承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
(3)承包申请人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承包保证金的;
5.3开标会议程序
(1)、验证所有承包申请人的承包保证金是否到位情况;
(2)、对承包申请人到场人员身份进行登记;
(3)、按承包申请人签到单顺序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承包申请人编号;
(4)、预中标承包人的确定:
由发包人代表按承包申请人编号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预中标承包人。
(5)、对预中标承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如不符合要求,将作废标处理,重新抽取预中标承包人。
(6)、由预中标承包单位代表和发包人代表分别在下浮率5%-9.9%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由预中标承包单位代表和发包人代表分别在整数(5、6、7、8、9)和小数(0.0、0.1、0.2、0.3、…0.8、0.9)中抽取一个下浮率,先被抽取的下浮点应放回抽签箱中(例如:
预中标承包人代表抽到整数7,小数0.8,即预中标承包人代表的下浮率为7.8,发包人代表抽到整数8,小数0.5,即发包人代表下浮率为8.5),两者的平均下浮率作为最终发包下浮率;
(7)、宣布预中标承包人和下浮率。
6、授予合同
6.1履约担保
(1)预中标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或承包合同签署前,应按发包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
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3%、项目负责人履约保证金为2%、文明安全施工保证金为2%)。
6.2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中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四、工程结算方式
7、工程结算
7.1、工程量的确定:
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6)其他:
/;
7.2、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发包文件提供的发包控制价中的各分部分项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各分部分项单价结算。
(2)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
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1%以上(含1%)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0%(含10%),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按原发包控制价编制办法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原发包控制价编制办法并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最后以审计部门审定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
(4)、其他:
/。
7.3、投标报价的调整:
结算时投标报价不做调整。
8、暂定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采购的方式确定。
暂定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
符合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9、暂列金
发包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
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
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
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文件向贵方宣告,(公司名)法人代表(姓名)授权代表公司,任命(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和本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代理在 工程的发包、施工、建成、维护中,以公司名义签署标书,与贵方谈判,签订合同与实施、执行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
此致
授权人:
(签或章)
授权单位:
(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承诺书
:
1、根据已收到工程的发包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和其他文件后,我方愿以发包控制价中的各项单价在5.0%——9.9%的区间内按发包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的单价作为承包单价,总价按下浮后的单价按发包控制价的编制原则计算(保留至整数),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本报价在工程发包会议开始后60日历天内有效。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开工(除经你方或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外),工期日历天;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保证在确定我单位为预中标承包人后3日内提供前附表二所罗列的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
4、除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发包文件均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承包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缙云县胡源乡上坪村抱骨岭脚自然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
缙云县胡源乡抱骨岭脚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拦挡坝、排水沟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略)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格式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设计人:
;
;
1.1.3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永久占地包括:
见规划红线图。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相关的法律、法规。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叁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合同签订后7天内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上月完成工程量报表、下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业主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联络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发包文件第7条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按发包文件第7条执行。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三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不得少于22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累计超过5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缙政办发〔2009〕157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并且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只能更换一人),经业主同意每更换壹人处以5000元罚款,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1人处以2500元罚款;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每更换壹人处以1万元罚款,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1人处以5000元罚款;
上述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七天。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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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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