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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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0在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1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12电气试验
12.1高压试验
12.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2.3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2.4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3电力电缆工作
14其他安全措施
附录A紧急救护法
附录B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
附录C登高安全工具试验一览表
附录D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E电气工作票格式
附录F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
附录G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附录H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附录I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附录J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附录K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
附录L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M标示牌式样
附录N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附录OSF6新气暂行标准
1总则
1.1为了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
1.4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生产性企业。
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其他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生产性企业,指从事发电、检修、试验以及煤炭生产中输变电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1.5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6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对于可能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8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A),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9教育和培训
,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用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0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11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B、附录C中的要求。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可由单人值班。
,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20~35
60~110
220
330
500
0.70
1.00
1.50
3.00
4.00
5.00
注:
表1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
,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m、2.8m、2.9m,则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
等级
(kV)
35
63(66)
110
安全
距离
(m)
1.15
1.40
1.65
(1.75注)
2.55
3.25
4.55
注: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但出线或出线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的间隔),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必须上锁。
2.2高压设备的巡视
,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进入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离开时,必须将门锁好。
,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配电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2.3倒闸操作
,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
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指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和几个地点。
,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紧急情况时,需短时间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的,必须经当班运行值班负责人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单人操作时,严禁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装拆接地线。
,检查相关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及负荷分配情况。
,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项注明“待令”。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
操作票手书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接线图和实际运行方式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
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
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
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
,确实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遥测、遥信信号等两个及以上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要写明中断原因和事后处理情况,并盖“已执行”印章。
,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自动连续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
上述操作票保存12个月。
2.4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分为三类:
,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2工作票制度
,并需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采取措施的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或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录E、附录F)。
,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或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录G、附录H),由分管该工作区域的运行值班人员履行许可、终结手续,并记录备案。
,必须附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见附录I)。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必须附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见附录J)。
涉及继电保护、热控措施时,必须附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见附录K)。
措施票编号与工作票编号相同,可以手书,工作票上必须注明措施票张数。
,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措施票的内容和编号,否则应填写“无”。
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涉及需要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时,必须在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并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
,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见附录L)。
各企业应根据现场实际制定事故紧急抢修单的使用管理规定。
事故紧急抢修,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
节假日、夜间临时检修可以参照事故紧急抢修执行。
如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或夜间检修工作延续到白班上班的,均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手书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票面内容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运行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运行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及复役时间记入值班日志中。
,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担任。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工作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继热措施执行人、监护人
负责工作票中所列继热措施正确执行。
,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凡“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并由执行人签名后,方可工作。
如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工作联系单发给工作联系人,工作联系人负责监护工作。
,可以发给一张电气工作票。
,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的工作内容。
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以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发包单位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发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由已经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由已经批准的具有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经发包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程和发包单位的有关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3.3工作许可制度
,还应:
,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运行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3.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危险点告知。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地告知。
,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3.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检修作业时临时封闭的通路。
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在工作票上盖“已终结”印章,工作方告终结。
,运行值班人员在拆除该票要求装设的所有接地线、断开所有接地刀闸,收回所有标示牌,恢复遮栏后,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电气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技术措施
上述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或由企业授权的人员执行。
4.2停电
,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表4-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0.35
0.60
,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小车开关应拉至试验位置或检修位置,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必须锁住。
4.3验电、装设接地线
,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
,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可以进行间接验电。
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指示装置的指示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就地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
,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
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应加装接地线或工作人员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数量。
检修长度在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
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
,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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