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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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轨道交通、新材料、智能装备等主导产业,成功引投资30亿元的格力电器产业园、投资30亿元新纶科技PBO纤维项目和投资100亿的格力银隆新能源产业园项目11个重大项目,在三圈层率先完成市上下达的“153”目标任务。
现代服务业方面:
重点围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休闲度假、新兴房地产“2+3”现代服务业产业,成功引进恒大地产健康城、深国际物流等13个重大项目。
现代农业方面:
重点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种业、休闲农业招商,成功引进中以津惠规模化农业种植、华氏农业科技园等7个重大项目。
(2)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围绕重点产业,先后举办“季度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智能装备产业交流会”等投资促进活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川商返乡发展大会”、“2016年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厦洽会、广交会、轨道交通设备展览会以及“蓉欧+”系列活动,借助活动平台,签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为加快推进天府新区新经济核心区建设,积极落实“3+N”工业发展战略布局,与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签订了《关于共建天府新区西区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产业、政策、规划等方面合作。
3.领导高层推动促进项目。
今年以来,由市领导率队开展投资促进活动6批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18批次,有效加快了在谈项目进展,促进了格力电器、格力银隆、恒大地产等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2、商贸流通方面
(1)抓规划引领。
围绕天府新区和卫星城建设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突出产业发展、城市转型,以《新津县服务业发展规划》为统揽,编制《新津县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新津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
(2)抓政策配套。
切实落实和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完成2015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工作;
会同县财政制定出台《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2016年新津县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实施方案》。
(3)抓投资拉动。
采取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着力招引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成功引进深国际成都综合物流港项目、宝湾物流、恒大地产、申通快递等服务业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约94.1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3个,5亿元以上项目3个,10亿元以上项目2个。
(4)抓改革创新。
全面完成21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一是突出现代物流,引进家乐福西区配送中心、申通快递西南配送总部、分拣、分拨、配送结算中心、鲜生活等现代物流项目,推动伟津天府新区公里货运中心项目一期建成投运,促进玺藤农业、好农夫、方家农业等与伊藤洋华堂签订购销协议;
翔生大地进驻成都国际金融中心(IFS),助推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二是推进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红旗、益家人、JK商贸等连锁企业新开直营店10家,支持百伦新宸、红旗、老邻居等商超建设“互联网+超市”便民服务功能,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达24项。
(5)抓消费带动。
积极开展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成功举办第十七届国际梨花节、新津第九届花舞人间杜鹃花节、五津柚花节、安西钓鱼节、邓双省级钓鱼比赛、端午龙舟赛、“竹林品夏”美食节等会节赛事活动10余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以上;
结合市级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了新津购物节、新春欢乐购等会节活动,拉动消费需求。
(6)抓创新驱动。
围绕“互联网+”行动计划,以电子商务为抓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电子商务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全年开展培训活动10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
积极探索社区电商,引导中国电信新津公司与抚江社区合作,开展社区电子商务试点,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7)抓民生保障。
按照“四改六治理”十大行动要求,完成兴义农贸市场、文井综合市场等8个老旧市场改造民生工程项目;
储备猪肉、方便面、矿泉水等应急物资达7000余万元;
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应急物资及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等商贸流通企业安全事故零发生。
(8)抓商圈建设。
围绕《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五津、城北、南河等五大主力商圈建设,完善商圈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提升打造建材一条街、儿童购物一条街、电子数码购物圈等4条特色街区。
(9)抓集聚区建设。
围绕集聚区产业定位,加快推进普兴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面完成集聚区拆迁安置工作;
推进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集聚区内10条道路建设,形成内通外联的路网体系;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了谷底湖项目建设,正加快谷底湖景观工程和园区规划展厅建设;
加强项目招引,引进恒大集团对集聚区进行整体开发打造。
(10)抓外贸推动。
协调解决大通路桥、建中香料等10余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力推企业扩大出口;
同时,跟踪服务四川特驱越南项目、新筑股份德国项目等已投建境外项目。
引导我县建中香料、强力建筑、汇泉罐头等11家企业将产品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外贸进出口企业11家,组织外经贸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系列活动38次,总成交额达1236万美元。
二、部门概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本年收入合计2897.12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554.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变化,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897.12万元,占100%,减少554.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收入变化,;
事业收入0万元,占0%,增加0万元,与2015年持平;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增加0万元,与2015年持平;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增加0万元,与2015年持平;
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加0万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收入决算
2016年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本年支出合计3631.8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717.8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的变动工资和津补贴调整以及上级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变化,其中:
基本支出689.11万元,占18.97%,增加61.2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的变动工资和津补贴调整;
项目支出2942.72万元,占81.03%,增加656.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上级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变化;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增加61.21万元,与2015年持平;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增加61.21万元,与2015年持平;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加61.21万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31.83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7.82万元,增加24.63%,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的变动工资和津补贴调整以及上级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变化。
2015年、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7.82万元,增长24.63%,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的变动工资和津补贴调整以及上级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变化。
2015年、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0.68万元,占31.13%;
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万元,占0.95%;
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0.20万元,占9.9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53.87万元,占51.04%;
住房保障支出44.37万元,占1.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8.25万元,占5.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26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2016年决算数为52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6年决算数为34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34.45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
2016年决算数为360.19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418.54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828.42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606.91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为44.37元,完成预算100%。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
2016年决算数为208.25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1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1.2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工资和津补贴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610.0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07万元,主要包括:
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75万元,完成预算95.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69.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31万元,完成预算99.29%。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总体数量减少,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增加28.86万元,增加36.5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出减少4.95万元,下降100%,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未开展因公出国(境)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74万元,下降62.95%,主要变动原因行政参公单位车改以后,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56万元,增长112.70%,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量增大,围绕投资促进开展的各项接待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4万元,占9.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31万元,占90.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
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公务车辆方面支出,保障投资促进活动中大型会议、接待、论坛以及商贸流通事务、外经贸事务等工作开展(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7.31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1390批次,6950人,共计支出97.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珠海银隆、格力电器、深国际物流、宝湾物流、新纶科技、华氏农业、中材高新、中鼎投资、济通路桥、东方希望、申通快递、恒大地产、国达农业等针对现代农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的接待费97.31万元。
其中: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7万元,比2015年增加38.19万元,增长93.41%,主要变动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9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5.4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对办公设备采购减少,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
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455万元,覆盖率达到53.85%。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璄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反映支持工业和信息产发展的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力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
反映猪、牛、羊等肉类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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