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ARP项目管理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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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ARP项目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3——ARP项目的业主单位;
4——ARP项目的承建单位;
5——ARP项目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单位。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3 术语
3.1
业主单位
具有ARP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本文中的业主单位指中国科学院。
3.2
ARP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ARP办公室)
由院办公厅牵头成立的项目ARP办公室,为业主单位提供ARP项目管理服务,协调承建单位对用户进行调研和培训以及组建中科院自己的维护队伍。
3.3
承建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为业主单位提供ARP项目建设服务的单位。
本项目指定神州数码公司(以下简称神码公司)为ARP项目的总集成商。
3.4
ARP办公室主任
由业主单位授权,全面负责管理合同的履行,主持监督项目实施工作。
3.5
ARP子项目负责人
经业主单位同意,由ARP办公室主任书面授权,对ARP子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神码公司对用户进行培训和需求调研。
3.6
子项目负责人助理
协助ARP子项目负责人从事具体管理工作的人员。
3.7
领域专家
具有某一专业知识,并从事该专业管理工作的工程师(包括法律顾问,技术顾问,技术标准顾问等等)。
3.8
项目规划
在承建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主持下编写,经ARP办公室负责人书面批准,用来指导ARP办公室全面开展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9
管理例会
由ARP办公室主持、有关单位参加的,在工程管理过程中针对质量、进度、预算、合同管理和协调等事宜定期召开的会议。
3.10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承建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做出的改变。
3.11
费用索赔
根据承建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有关机构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3.12
管理意见
在ARP项目管理过程中,ARP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提出的见解和主张。
3.13
管理报告
在ARP项目管理过程中,ARP办公室对项目进程出现的事件、事态的观察、调查形成的书面形式陈述,如质量评估报告、管理总结报告等。
3.14
管理记录
在ARP项目管理过程中,用于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证明所完成活动的文件,如会议纪要、日志等。
3.15
签认
在ARP项目管理过程中,工程任何一方签署并认可其他方所提供文件的活动。
24 规范框架
24.1 规范技术参考模型
ARP项目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技术参考模型由五部分组成,即ARP项目管理支撑要素、管理阶段、管理内容、管理对象和信息安全。
这五部分的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参考模型表明,ARP项目的管理工作建立在管理支撑要素的基础上,在管理工作的各阶段结合各项管理内容,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ARP项目的建设达到预期的目标。
图1ARP项目管理规范技术参考模型
24.2 规范技术参考模型中的具体内容
24.2.1 管理支撑要素
ARP项目管理支撑要素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管理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ARP办公室(ARP办公室);
管理设施;
管理人员(ARP办公室成员)。
ARP项目管理规划是实施ARP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ARP办公室按照ARP项目管理规划中规定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容、制度和方法等编制细则,开展具体的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目标。
ARP办公室、管理设施和管理人员等内容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必要基础。
24.2.2 管理阶段
管理阶段主要包括ARP项目招标、ARP项目设计、ARP项目实施和ARP项目验收四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24.2.3 ARP项目管理对象
本规范中的管理对象是指七个ARP子项目,如财务子子项目和电子政务子项目等。
24.2.4 管理内容
ARP办公室根据依据ARP项目管理规划和管理细则,结合管理对象的特点实施质量监督、进度监督、预算监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实现管理目标。
24.2.5 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系统工程是ARP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不同的管理对象,有不同的安全需求。
25 管理支撑要素
25.1 ARP项目管理规划与细则
25.1.1 管理规划
25.1.1.1 管理规划编制的要求
管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ARP办公室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管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25.1.1.2 管理规划编制的程序
a)在签订商务合同后,承建单位应主持编制项目实施规划(该规划为编写管理规划的依据);
b)项目实施规划完成后,应经ARP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形成ARP项目办公室管理规划;
c)管理规划报送业主单位签认后生效。
25.1.1.3 管理规划编制的依据
a)ARP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
b)ARP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承建合同及工程相关的其他文件。
25.1.1.4 管理规划的内容
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项目概况;
b)管理依据;
c)管理范围;
d)管理目标;
e)管理内容;
f)ARP办公室的组织及管理人员的职责;
g)管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h)管理工作制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管理规划内容时,应由承建单位组织专业管理工程师修改,经ARP办公室审批后报送业主单位签认。
25.1.2 管理实施细则
25.1.2.1 管理实施细则编制的要求
管理细则应符合管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25.1.2.2 管理实施细则编制的程序
a)子项目负责人依据管理规划,编制管理细则;
b)管理细则应经ARP办公室主任批准。
25.1.2.3 管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
a)被签认的管理规划;
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ARP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相关文件。
25.1.2.4 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管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专业工程的特点;
b)管理工作流程;
c)管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d)管理方法及措施。
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管理细则应根据情况补充、修改和完善。
25.2 ARP办公室
成立ARP办公室,代表中科院对ARP项目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和实施监督的工作。
25.3 管理设施
ARP办公室根据管理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设备和工具。
25.4 管理人员
25.4.1 管理人员的构成
管理人员包括:
a)ARP办公室主任;
b)子项目负责人;
c)领域专家;
d)子项目负责人助理;
e)秘书。
25.4.2 管理人员的职责
25.4.2.1 ARP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a)全面负责工程管理的实施;
b)确定ARP办公室人员分工;
c)主持编写工程管理规划、审批管理细则;
d)负责管理ARP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向院领导报告项目实施进展;
e)主持管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ARP办公室的文件和指令;
f)审定承建单位的系统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g)审定管理月报、管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工程管理工作总结;
h)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i)参与工程质量和其他事故调查;
j)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
25.4.2.2 子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a)按ARP办公室主任的授权,行使ARP办公室主任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b)对本人负责的子项目重大节点编写成简报提交ARP办公室主任;
c)ARP办公室主任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子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编写工程管理规划,审批工程管理细则;
2)调解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5.4.2.3 领域专家的职责
a)负责编制管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的内容及本专业的管理细则;
b)负责本专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协助ARP办公室主任审查承建单位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
d)负责核查工程中所用的设备、材料和软件;
e)定期向ARP办公室主任提交本专业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ARP办公室主任报告;
f)负责本专业工程量的审定;
g)协助组织本专业分系统工程测试、验收;
25.4.2.4 子项目负责人助理的职责
a)在专业管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b)协助专业管理工程师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c)担任现场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管理工程师报告;
d)对承建单位实施计划和进度进行检查;
e)对承建单位实施过程中的软件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进行监督;
秘书的职责
a)负责日常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b)对ARP项目的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文档进行归档整理;
c)协助办公室主任进行工程进展简报的编辑工作;
d)对文档进行版本控制。
26 管理阶段及其目标
26.1 管理阶段
管理工作可分为ARP项目招标、ARP项目设计、ARP项目实施和ARP项目验收四个阶段,并宜采用全过程管理。
本规范所描述的各阶段主要管理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管理工作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可由业主单位与ARP办公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执行。
26.2 ARP项目招标阶段的主要管理目标
a)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b)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26.3 ARP项目设计阶段的主要管理目标
a)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ARP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b)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c)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ARP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26.4 ARP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管理目标
a)加强ARP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b)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c)明确ARP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必须合理、受控;
d)促使ARP项目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ARP项目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
26.5 ARP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管理目标
a)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b)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27 管理实施
27.1 ARP项目招标阶段
27.2 ARP项目设计阶段
27.2.1 ARP项目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a)ARP办公室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b)承建单位提交ARP项目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附录B.6)后,ARP办公室应审核ARP项目设计方案的如下内容:
1)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2)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3)ARP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4)其他必要的内容。
ARP项目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否则,ARP办公室应予以签认。
c)ARP办公室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ARP项目设计方案,ARP项目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d)ARP办公室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管理细则的内容。
e)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参见附录B.6)后,ARP办公室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
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存在问题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27.2.2 ARP项目设计阶段进度管理
a)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1)后,ARP办公室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设计阶段进度计划不合理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b)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1)后,ARP办公室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
工程进度方案不符合要求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c)ARP办公室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管理细则的内容。
27.2.3 ARP项目设计阶段预算管理
a)ARP办公室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预算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管理意见。
b)ARP办公室应控制设计变更,对必要的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作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27.2.4 ARP项目设计阶段合同管理
a)ARP办公室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b)ARP办公室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作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27.2.5 ARP项目设计阶段信息管理
a)ARP办公室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以后的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b)ARP办公室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作管理记录,必要时由三方签认。
c)ARP办公室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d)ARP办公室应妥善保管ARP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管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e)ARP办公室应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工程中其他方的重要信息保密,尊重其他方的知识产权。
27.2.6 ARP项目设计阶段协调
a)ARP办公室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ARP项目设计阶段合适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管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b)ARP办公室应促使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ARP项目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c)ARP办公室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客观的管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d)ARP办公室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作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27.2.7 ARP项目设计阶段流程
ARP项目设计阶段流程可参见图A.1。
27.3 ARP项目实施阶段
27.3.1 ARP项目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a)ARP项目实施开始前,承建单位应提交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1),ARP办公室组织审核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不符合要求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b)ARP项目实施开始前,ARP办公室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ARP项目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作会议纪要(参见附录C.6),并经三方签认。
c)ARP项目实施开始前,承建单位应提交ARP项目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附录B.1),ARP办公室组织审核实施方案。
ARP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否则,ARP办公室应予以签认;
ARP办公室应审核ARP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如下:
1)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2)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4)ARP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
d)ARP办公室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
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ARP项目实施中应用。
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2)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ARP办公室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ARP办公室可采取抽样方法;
4)ARP办公室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ARP办公室同意。
e)ARP办公室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ARP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f)ARP办公室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ARP办公室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g)ARP办公室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参见附录B.7),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h)必要时,ARP办公室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
i)ARP办公室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j)ARP办公室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1)ARP办公室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参见附录C.8),报业主单位;
2)ARP办公室应在接到事故申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事故状况、分析原因,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
3)ARP办公室应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管理意见,提交业主单位签认;
4)ARP办公室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参见附录B.4),条件具备时,经总管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参见附录C.3)。
k)ARP办公室若发现ARP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参见附录B.4)。
27.3.2 ARP项目实施阶段进度控制
a)ARP办公室应审核承建单位ARP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实施计划不可行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b)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ARP办公室应审核开工申请(参见附录B.3),检查工程准备情况。
ARP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管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参见附录C.7),并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ARP项目实施。
c)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附录B.1)后,ARP办公室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
阶段性进度计划不可行时,ARP办公室应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
d)ARP办公室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e)ARP办公室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参见附录D.2),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
1)ARP办公室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管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2)工程延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时,ARP办公室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经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f)ARP办公室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报业主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27.3.3 ARP项目实施阶段预算控制
a)ARP项目办公室主任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参见附录B.5)。
满足付款条件时,ARP项目办公室主任签发付款证书(参见附录C.4),报业主单位签认。
b)ARP办公室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预算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预算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预算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27.3.4 ARP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a)ARP办公室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单位提交管理简报。
b)ARP办公室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参见附录D.3),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ARP办公室主任,由ARP办公室主任组织审核;
2)ARP办公室应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
3)ARP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预算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管理通知单(参见附录C.2),并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
4)ARP办公室应对工程变更过程及结果作工程备忘录(参见附录C.5)。
ARP办公室应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5)ARP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c)ARP办公室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管理意见。
27.3.5 ARP项目实施阶段信息管理
a)ARP办公室应妥善管理ARP项目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管理通知、管理报告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b)ARP办公室应对ARP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作管理记录,并由三方确认。
c)ARP办公室应监督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如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产品及服务验收报告、索赔申请和变更申请等。
27.3.6 ARP项目实施阶段协调
a)ARP办公室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管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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