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修改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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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公共资源,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扩大服务出口。
依托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大企业,探索建立一批项目对接平台、国际市场推广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
(四)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
促进技术贸易、金融、中医药服务贸易领域加快发展。
积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
(五)探索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创新通关监管机制和模式,为服务贸易企业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探索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
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特色服务出口产业。
推动境内外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便利流动,为外籍高端人才在华工作居留等提供便利。
(六)探索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探索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拓宽融资渠道,扶持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七)探索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建立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拓展基础数据来源,整合各部门服务贸易统计信息,实现共用共享。
创新统计方法,完善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创新数据采集方式,扩大统计覆盖面,实现应统尽统。
探索建立对服务贸易四种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的全口径统计。
(八)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完善技术、文化等领域进出口监测,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形成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监管体系,确保政治经济文化安全。
建立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诚实守信主体实施联合奖励。
实施“互联网+监管”,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据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对相关主体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管。
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
试点地区要根据上述要求细化形成各自的试点方案,在全面推进落实八项试点任务的同时,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定一批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建设若干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开放、创新经验。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支持建立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切实防止骗税和骗取补贴等行为。
支持试点地区建设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给予贴息支持。
(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在试点地区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其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
将服务外包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广到试点地区。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落实创新金融服务举措。
鼓励和支持在服务贸易及相关的投融资和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规避企业汇率风险。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适合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
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的支持力度。
(四)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中央财政支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有出口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五)探索便利化举措。
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
五、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每年向商务部报送试点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商务部要充分发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推动、考核评估和政策协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组织复制推广,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国务院。
第二篇:
2016年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总结
2016年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国函〔2016〕40号《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要求,现将我市2016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推进和方案落实情况
自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试点以来,在商务部和江苏省政府的指导下,苏州市政府围绕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上报了试点实施方案和七大行业行动计划,推出了38项创新举措和做法,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实现了15%的增长,试点工作按预期时序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及时完成了苏州市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在去年9月下旬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后,市政府立即按试点工作要求将实施方案报商务部备案。
(二)成立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了以曲福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盛蕾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发改委、等24个部门及10个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商务局吴新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召开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会。
江苏省政府批复苏州试点实施方案后,市政府立即于10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进大会,苏州下辖各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商务局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曲福田市长、盛蕾副市长在会上部署了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曲福田市长提出了服务贸易规模5年“翻一番”的目标和“四个优
1先”、“五个突出”的工作要求。
(四)制定七大试点行业领域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进创新试点工作的落实,我市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运输、金融、知识产权、国际维护和维修、服务外包、文化、旅游等七大试点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市推进工作会上与实施方案一起印发,通过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了各市、区的试点任务和各部门的具体责任。
(五)建立试点推进工作联系协调制度。
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建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联系制度,各市区商务部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负责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日常工作的推进和联系,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渠道的畅通,形成了试点任务有人负责,具体工作有人推进的工作机制。
(五)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试点支持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部、商务部财行(2016)212号《关于2016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6年,我市共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8574万元和服务贸易公共平台资金800万元,其中,服务外包资金已经全部拨付至各企业和平台建设单位。
服务贸易公共平台资金已使用119万元,其中56万元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1家平台企业,63万元用于市服务贸易统计系统的前期开发建设。
余款拟于2017年继续用于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和统计系统的建设。
二是落实海关、商务部署加函(2016)242号《关于进一步推广实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的通知》,部分企业开展了实际操作。
三是认真学习财政部等5部委财税(2016)122号《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正与科技、国税部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六)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考核。
服务贸易增长目标分解
2到各市区,并在与外贸、社零等指标一起进行考核。
(七)积极推动改革创新。
围绕创新试点任务和发展目标,我市提出并实施了38项改革创新举措,从扩大双向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强化金融服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创新发展模式等5个方面开展改革创新工作。
二、试点主要成效
(一)服务贸易取得明显增长。
在市政府的积极推进下,全市服务贸易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外管局数据,2016年全市实现服务贸易总额14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5%,比去年上升13.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3.13亿美元,同比增长14.8%,进口78.0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
从七大试点行业来看,国际维护和维修服务同比增长304.5%,旅行同比增长25%。
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同比增长6.74%,文化同比增长5.9%,知识产权同比下降2.8%,运输同比下降8.4%,金融同比下降21.8%。
(二)服务业“双向开放”成绩喜人
1、服务业招商引资再创佳绩。
市主要领导赴日韩开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活动,与30多家日韩知名跨国公司合作意向。
组织开展“融合创新合作共赢—苏州·
跨国公司恳谈会”活动,市主要领导率各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沪与100多位跨国公司区域总部高层、美日新等国驻沪领馆高官务实对话、共谋发展。
2016年我市服务业新设外资项目503个,占总数的71.7%,注册外资29.7亿美元,占总额的45%。
现代服务业新设项目、注册外资分别占服务业的35%和38%。
2、服务业对外投资快速增长。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参加印度、哈萨克斯坦、澳大利亚、荷兰、香港、英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介会以及东盟外交官代表团座谈会,推动我市企业以商业存在的方式投资境外提供服务。
2016年全市新增服
3务业对外投资项目229个,服务业中方境外实际投资额2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42%。
2016年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1.57亿美元,同比增长11.2%。
(三)服务贸易特色主体培育成效明显
1、总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6年全市新增31家总部企业,其中综合型总部企业28家,职能型总部企业3家,累计达114家,新引进和形成的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23个,累计达250多家。
2、创新型企业和品牌企业培育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开展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认定江苏绿岩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第二批苏州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累计达75家,涵盖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意设计、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其中技术创新12家,商业模式创新16家,品牌创新2家。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四)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根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八大任务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改革开放创新,在扩大开放、贸易便利化、强化金融服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发展模式创新等5方面推出了38项改革创新的具体举措,取得了丰硕成果。
1、在扩大开放方面:
(1)简化外资准入管理。
做好国家、省下放项目核准事项的对接,最大限度缩小外资项目的核准范围,进一步扩大项目备案范围,简化外资项目备案管理程序,核减备案项目申报材料,下放项目备案管理权限。
目前绝大部分投资准入事项实现无纸化电子备案,程序更简便、办理更高效,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服务业开放方面,已有13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获准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外资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
4本限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股份制改造、设立外资资信调查公司等政策也均已落地。
(2)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进一步确立企业境外投资主体地位,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实现境外投资工作从以审批为主向投资促进为主的转变。
除国家规定的项目外,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以下的其它项目,全部实施备案管理,苏州工业园区实行境外投资自行备案,备案时限减到3个工作日。
(3)推进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及“多评合一”制度。
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对于市权限内审批事项,除选址、用地两项前置外,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并联审批。
贯彻落实《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制度的实施意见》,制订“多评合一”的实施细则。
明确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稳步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工作。
(4)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在企业登记住所方面,出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实施意见》并制定《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苏州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操作办法》两个配套文件,统一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在企业名称方面,完成在网上对外开放企业名称库工作,开通网上企业名称预核申请,年内完成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开发。
昆山和高新区开展“一址多照”试点。
(5)建立“走出去”服务体系。
一是搭建国际化人才培育、国际商事法律培训平台。
组织企业参加跨国企业集团外汇和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培训班、“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实务研修班、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活动。
二是搭建企业家互助服务平台。
举办苏州市“走出去”企业家交流会,分享对外投资合作的经验和资讯,实现资源共享和抱
5团“走出去”。
三是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平台,为企业国际参展、国际贸易以及知识权纠纷提供帮助。
四是加强文化“走出去”项目组织。
青春版《牡丹亭》先后赴德国柏林、英国伦敦等地巡演,苏州评弹赴美国参加首届国际爱乐节开幕式演出,芭蕾舞剧《胡桃夹子》赴卡塔尔参加“2016中国—卡塔尔文化年”演出;
苏州博物馆文创产品展赴意大利、苏州碑刻技艺展赴英国、中国昆曲文化图片展赴拉脱维亚、“精彩江苏——苏州国画院中国画作品展”赴德国展示、展出。
全年文化“走出去”项目47批次,涵盖“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和欧美23个国家和地区。
2、在贸易便利化方面
(6)持续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全面实现加工贸易无纸化报核、联网企业无纸化报核、电子化手册无报关单报核;
成功开展全球维修业务试点;
成功开展加工贸易工单核销试点,并完成一周期核销。
(7)构建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
通过对全球维修产品采取“全数核查、全过程监控、全数复出口”的“三全”监管方式,努力构建“六个一”全球维修检验监管新机制,即:
创建一个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一套企业维修管理制度、制订一套企业维修流程、开发一个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一套对企业和产品差别化管理模式、构建一个质量共治合作机制。
目前,苏州地区开展全球维修和再制造的企业已达到20家。
开展全球维修业务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海外市场的售后服务问题,吸引了跨国企业的产能转移,极大地提高了苏州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8)率先开展检验检疫无纸化综合改革。
通过该系统贯通申报数据化、派单随机化、流转网络化、操作移动化、记录电子化、放行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八个关键环节,依托“双网双+”手段,综合集成监管场地和装备建设、模式和手段创新、检测技术革新等内容,在苏州部署建设了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综合改革
6样板。
(9)推进太仓港“单一窗口”建设。
截至2016年11月底,通过太仓港“单一窗口”平台,共完成一般贸易货物申报及结果反馈11966票,进出境船舶申报2349艘次。
目前太仓港“单一窗口”一期功能基本完备,实现海关船舶结关无纸化,检验检疫船舶无纸化和水运系统对接改造,取消多头客户端,全面实现通关申报和结果反馈全互联网模式。
太仓港为江苏首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口岸。
3、在金融服务方面
(10)建立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2016年,平台注册企业已超11700家,共为4700多家企业解决近万笔1295亿元融资需求,平台融资需求解决率达到75%;
融资成本低于企业平均贷款利率约1-2个百分点。
从企业分类看,知识产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占28.6%和10%。
(11)建立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
系统共对接18个政府部门及水、电、气3个公共事业单位。
累计征集企业授权约9.6万户,累计采集数据近4000万条。
征信平台的授权模式和运营模式在全国属创新之举,引起了国办金融局的关注,人总行和省分行也多次来苏专题调研征信平台建设情况。
(12)建立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中心。
已有27家银行、7家保险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中心”通过验收。
(13)创新金融工具。
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型轻资产企业提供信用融资,460余家企业获得222亿元信用贷款;
近1230家企业获得超过76亿元“首贷”、“首保”,非抵、质押类贷款金额600多亿元,占比超56%。
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信用保证基金,与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共担风险,1000余家企业获得超过32亿元“信保贷”。
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投贷(保)联动引导基金。
7(14)创新服务小微企业。
积极推动小微金融端口前移试点扩面。
目前,苏州银行、常熟农商行两家首批试点银行已成功拓展合作电商平台51家,为991户企业线上授信余额23.11亿元。
张家港、昆山、吴江和太仓4家农商行第二批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15)加强金融对“走出去”、文化、知识产权的服务。
一是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政策,补贴资金121万元。
二是搭建“走出去”金融支持平台,深化银政企合作。
梳理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与苏州国开行对接,联合中信保发布支持“走出去”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三是深化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
修订《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文贷通”全年为11家文创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亿元,文化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30家文创企业提供了5999.5万元的风险补偿额度,拉动银行对文创企业发放贷款23.9亿元。
4、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6)建立对外投资经济合作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出台《苏州市对外投资国际合作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线运行“苏企海外通”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事中事后监管软件系统。
(17)搭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
一是旅行社诚信管理平台一期上线运行、与市诚信平台有效对接。
推广旅行社电子合同,年新增旅游电子合同约4万份、涉及游客约20万人次,同比增长超1倍。
二是成立了苏州旅游数据中心并即将实体化运作。
三是设立了“12345”旅游专席,推动建成“苏州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姑苏旅游巡回法庭”。
(18)建立专利违法行为公示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执法信息公开的要求,将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档案,定期将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等信息报送市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19)建设苏州服务贸易统计系统。
建设包括基于企业收付
8汇、企业服务贸易合同、自然人流动、境内外商业存在等5个子系统的苏州市服务贸易统计系统。
目前已完成5个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正在开展基于企业收付汇、企业服务贸易合同的两个子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并组织全市1000家服务贸易企业在直报系统进行注册。
5、在发展模式创新方面
围绕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运输、金融等七大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创新发展工作的推进,一些创新措施和做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运输服务
(20)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由苏钢集团牵头、联合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太仓港港务集团、苏州铁路西站申报的“苏南公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近日入选江苏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并已由江苏省推荐到国家交通部,成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候选。
此次入选江苏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将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苏满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经过3年运作,初步形成了集中欧、中亚、中俄进出口班列为一体的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平台。
“苏满欧”出口班列2016年共发运120列,同比增长33.3%;
10706个标箱,同比增长27.6%。
(21)加快港口转型升级。
推进苏州港(太仓港区、常熟港区、张家港港区)向现代化综合服务型港、集装箱干线港、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转型发展。
2016年苏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76亿吨,其中外贸货物1.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40万TEU。
目前,苏州港太仓港区共开辟沿海、近洋航线总共183条,包括外贸干线22条。
(22)推进虚拟口岸建设。
苏州物流中心虚拟空港项目,依托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搭建虚拟海陆空港物流平台,接入了全球SITA系统,实现了苏州货站与航空公司航班信息数据交
9换,目前已为近2000家企业代理了空陆联运进口业务,为200余家企业代理开通了陆空联运出口业务,成功对接和打通上海浦东、虹桥,南京禄口、杭州萧山以及苏南硕放的货运通道。
(23)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由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与交易平台,作为政企合作项目,具有政府监管和企业市场化运作双重属性,已正式上线运营。
平台涵盖了水路、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节点的信息发布、运力在线交易、物流路线优化、多式联运解决方案、政府监管、政策发布等功能。
(24)推进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对接。
苏州国际快件处理中心2016年处理邮件量突破5415万件。
进出口邮件业务增幅主要来源于国际小包和国际E邮宝等跨境物流产品,96%以上均为跨境电商类邮件。
苏州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国际邮件处理量连续三年增幅超过100%,年服务跨境客户数达2000多家。
公司建立海外仓服务系统和网络,覆盖美、英、德、澳等欧美国家,总仓库面积达3万平米以上。
以在线发运平台为载体为企业提供各类物流服务。
建立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和进口国际邮件邮政服务系统,年服务客户数超1万人次。
知识产权服务
(25)搭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
2016年11月,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中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为会员技术和知识产权需求、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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