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塑钢门窗制作供应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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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塑钢门窗材质要求见附件
(二)
1.6.3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三)
1.7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如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日期为准)
完工日期:
年月日(本工程塑钢门窗供货及安装总工期个月)
其中:
窗框完成时间:
年月日(如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玻璃、窗扇、沙扇、五金件安装完成时间:
1.8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
元/㎡暂估工程量:
㎡
合同暂估总价款(人民币):
小写元大写元整
该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承包范围1.3和工程内容1.4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现场二次搬运费用、二次深化设计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也包含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季节性施工、夜间施工、夜间照明、测量放线、检验、试验检测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等措施费用及其它相关风险费、保险费用等。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9设计及变更费用
1.9.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设计单位最终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制作。
乙方对其设计负责,相应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内。
乙方深化的加工详图经甲方、设计审核同意后作为合同附件严格履行。
1.9.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变更窗构造、分格设计和深化设计,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后,乙方应执行甲方通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甲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乙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
甲方协调总包方为乙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保管费及相关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2.2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3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塑钢门窗的供货、安装或另行安排分包,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且不得因合同工程量的减少而要求额外索赔
2.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总体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确认。
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确保进度与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等内容。
在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矛盾时,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筹指挥。
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及时向甲方提交上述施工方案,每延误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超过15日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
3.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
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查阅乙方驻工地代表的出勤记录。
如其出勤率不足20%,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50%,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如其出勤率不足90%,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所指派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对甲方指令执行不力或不服从监理或甲方的统筹指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3.3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同时乙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备案工作须在进场7日内完成,逾期违约金500元/日。
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3.4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
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5乙方对本塑钢门窗工程的成品保护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6乙方施工及生活等所需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如现场发现乙方有浪费水、电现象,甲方及监理有权及时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支付每次不低于1000元的违约金。
3.7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
乙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市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在工程验收前,按市城建档案馆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整理成册(壹式肆份)提供给总包方;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四套竣工资料,并由乙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8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9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0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代表。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甲方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11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及总包的统一管理,出入现场应配合门卫作好检查工作。
3.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与其他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因配合不当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14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塑钢门窗最后一次清洗、保洁工作。
3.15乙方负责其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运出场外,做到“活完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否则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相关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在甲乙双方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展开施工。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工作。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赶回计划进度。
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3乙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乙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因甲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以上,工期顺延1日。
4.3.2施工如遇地震、严重火灾、水灾、台风、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4.3.3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的其它原因。
第五条关于工程验收及质保的约定
5.1工程验收标准
5.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资料四份。
5.1.2根据国家及市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图籍、施工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
5.2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本工程竣工验收一律以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手续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最终依据,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由乙方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如因此延误工期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5乙方进场前,需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标准不低于封样标准。
5.6本工程质保年限为2年,质保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7质保期内,乙方对本塑钢门窗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若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8保修期满后,乙方实行有偿低价成本维修。
5.9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标准严格执行,在适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偷工减料等未按施工标准执行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且甲方将停止与该公司及其关联单位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关于材料及检测的约定
6.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配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或甲方已封样材料/配件组织进场。
若乙方提供的材料/配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已封样材料/配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该材料/配件进场或甲方有权直接指定甲方认可的品牌,由此造成的材料差价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并向监理及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书,如因乙方采购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材料/配件不符相应价款的双倍赔偿责任;
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6.3为保证质量,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每批次所供应的材料、整窗进行现场随机抽检进行三性检测,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随机抽取1樘窗户进行试验,以证明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并可对其中一樘进行切割,以验证材料与约定是否一致,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合同明确约定或者已经被甲方封样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材料/设备的,则乙方必须事先应征得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同意并扣除相应差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更改材料/设备相应价款10倍的违约金。
6.5在乙方生产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到乙方材料加工厂,对材料的生产、加工监督。
6.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货物规格材质严格供货,在适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所供货物规格材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且甲方将停止与该公司及其关联单位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7.1.1本工程无预付款。
7.1.2单个栋号窗框全部安装完毕(除室外电梯部位),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工程量价款的40%;
7.1.3单个栋号全部窗扇及玻璃等安装完毕后(除室外电梯部位),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且经甲方审核价款的70%;
7.1.4单个栋号整体竣工且经甲方、监理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进入结算程序,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7.1.5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
质保期间的维修事宜按本合同第5.7条执行。
7.1.6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7.2结算方式:
7.2.1塑钢门窗依据实际安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统计,按照门窗主框中心线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扣减乙方违约金计算结算总价。
7.2.2本分项工程如涉及洽商变更项目,单项洽商费用总价在±
2000元以内的(含2000元且不累加)视为技术洽商不予调整,超过±
2000元的作相应的增减。
第八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完工,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
8.2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3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在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
8.4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回扣、感谢费、好处费、贵重物品等。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停止与该公司及其关联单位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10.1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0.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乙方未能按其递交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体工期延误,竣工日期被推迟,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乙方拒绝或怠于执行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4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5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并拒绝返修或经返修后质量仍不合格;
10.1.6总工程进度落后达10日以上者。
10.2如果甲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
撤场时要保证现场甲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文件。
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甲方有权安排新的施工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因乙方责任终止本合同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结算前,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1.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对外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洽商单、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证明、说明等文件),非经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的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保证其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通知延误或送达不能的责任;
甲方按乙方留存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发送通知的,在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EMS等)、传真以及E-MAIL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塑钢门窗选材要求及技术标准
附件二:
塑钢门窗材质要求
附件三:
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
附件四:
《廉洁责任协议书》
11.5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盖章后生效。
11.6合同签订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东路400号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以下技术参数可以根据实际设计情况修改)
项目所需的塑钢门窗型材主要为60平开窗、悬窗系列和88推拉系列三种,具体的要求如下:
名称项目
60系列内平开窗/悬窗
88系列推拉窗
型材指定厂家
LG
颜色
白色
钢衬厚度要求
1.5mm以上
1.5mm及以上
钢衬材质要求
优质镀锌钢衬双面镀锌且标书中必须说明不同部位钢衬选用的类型
中空玻璃厚度要求
5mm+12mm+5mm
5mm+9mm+5mm
中空玻璃玻璃用胶
聚硫胶、丁基胶(中原或白云)
干燥剂
3A分子筛
纱窗
【答案】主索引铝框,18目平织纱窗/隐形阻燃纤维纱窗
B.UPDATE选课SET成绩=92WHERE学号=”02080110AND课程号=”102”铝框18目平织推拉纱窗
玻璃品牌要求
settalkon秦皇岛“耀华”玻璃(足尺)
秦皇岛“耀华”玻璃(足尺)
【答案】A五金件要求
国强
A.视图与查询没有区别B.视图是一个虚表,不形成对应的磁盘文件国强
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else外框胶美国“道康宁”或GE胶,内框胶河北飞翼达(白色)
外框胶美国“道康宁”或GE胶,内框胶河北飞翼达(白色)
发泡剂
18.当前表中有4个数值型字段:
数学、英语、计算机和总分。
其中数学、英语、计算机的成绩均已录入,总分字段为空。
要将所有学生的总分自动计算出来并填入总分字段中,使用命令________。
佛山“使你佳”
GROUPBY职员号HAVINGCOUNT(*)>
3ANDAVG(金额)>
200佛山“使你佳”
A、1024BB、53BC、128BD、64B胶条材质要求
docase固定扇部分优质橡塑胶条,开启扇部分优质三元乙丙
固定扇部分优质橡塑胶条,开启扇部分优质三元乙丙
空气渗透性要求
第5级及以上
第4级及以上
雨水渗透性要求
第3级及以上
抗风压强度要求
保温性能要求
K≤2.7
隔声性能要求
30分贝及以上
关于其主型材的质量、拉伸强度、弯曲弹性模量加热变化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GB/T8814-2004GH《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稀(UPVC)型材》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主材、辅材的品牌或产地要求,同时提供系统性能要求的计算书。
附件
(二):
1.6.1型材:
必须为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LG“好佳喜”型材60mm平开系列及88mm推拉系列塑钢白色型材,型材应符合国家标准(GB/T8814-1998)的规定,同时气候老化性能、可焊性、弯曲弹性模量、低温落锤冲击性能、维卡软化温度等应符合DBJ01-79-2004地方标准,平开窗主型材壁厚应大于或等于2.5mm,推拉窗主型材壁厚应大于或等于2.3mm厚度。
1.6.2钢衬:
厚度必须达到国家标准≥1.5毫米,且双面镀锌,镀层达到GB/T9799电镀锌处理的规定;
1.6.3玻璃:
必须为秦皇岛“耀华”优质汽车级足尺浮法玻璃
1.6.3.1中空玻璃应符合国标GB/T11944及北京市DBJ01-79-2004之4.1.9要求,塑钢外窗的传热系数≦2.7W/(m2*K);
1.6.3.2开启扇部分宽度要求足尺(例如:
1500mm*650mm的开启扇要求扇框外围宽度必须为650mm)。
1.6.3.3地下室部分选用推拉窗:
有采暖要求的房间选用5mm+9A+5mm中空透明玻璃;
无采暖的房间要求选用5mm单玻。
1.6.3.4地上公共部分选用推拉窗/悬窗,5mm+9A+5mm中空透明玻璃;
1.6.3.5地上部分(除地上公共部分)选用5mm+12A+5mm中空透明玻璃,其中卫生间窗选用5mm+12A+5mm中空磨砂玻璃,靠室外方向中空部位单面磨砂;
1.6.3.6距(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地面净高900mm之内落地窗和单块>
1.5平米外窗玻璃及玻璃门均采用钢化玻璃;
外悬窗采用钢化玻璃。
1.6.4五金件要求:
五金件必须为甲方指定山东“国强”牌系列标准五金件。
相关检测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地区相关部门要求;
1.6.5纱窗要求:
所有开启窗于室外方向设可拆卸固定纱窗,推拉门窗设推拉式纱窗,纱窗框采用铝合金,纱扇采用18目平织纱。
纱窗应符合QB/T3882及QB/T3883要求。
1.6.6密封条及毛条:
橡胶密封条应符合GB/T12002中寒冷地区的规定,硅化处理的毛条应符合JC/T635之规定。
固定扇部分采用橡塑胶条,开启扇处选用三元乙丙胶条,中高档;
1.6.7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外框选用美国“道康宁”系列白色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内框胶选用河北“飞翼达”白色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密封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北京标准规定。
1.6.7安装要求:
以《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为整体工程验收标准,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等检测、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价格中已包含)。
1.6.8地上部分(除公共部分)采用60系列平开窗/悬窗玻璃选用5mm+12A+5mm;
地上公共部分及地下室有采暖要求的部分采用推拉窗、悬窗玻璃选用5mm+9A+5mm;
地下室无采暖要求的采用5mm单玻推拉窗。
1.6.9包装、运输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之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附件(三):
1、门窗设计
投标单位应对招标单位提供的窗型图进行复核及二次深化,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提供其详细大样图、加工图、节点图、窗结构计算书、设计保证书等,所有窗的设计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2、门窗的生产及安装要求
2.1下料精度要准确:
框、挺、扇下料时一定要保持同步公差关系;
2.2型材下料截面需光滑平整;
2.3所需的工艺孔必须对应准确;
2.4中挺和横挺型材两端均要有完整的端铣,并全部使用螺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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