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事业考试题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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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B.1C.2D.3
5.如图,一次函数y1?
kx?
n(k?
0)与二次函数y2?
ax2?
bx?
c(a?
0)的图象相交于A(?
1,5)、B(9,
2)两点,则关于x的不等式kx?
n?
ax?
c的解集为()
A、?
9B、?
9C、?
9D、x?
1或x?
92
6.已知二次函数y=ax+bx+c的图象如图所示,它与x轴的两个交点分别为(﹣1,0),(3,0).对于下列命题:
①b﹣2a=0;
②abc<0;
③a﹣2b+4c<0;
④8a+c>0.其中正确的有()
2
高纲106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说明
27391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7391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考试说明
线性代数部分
本课程考试采用教材: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附大纲),魏战线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2版。
一、考试的重点内容
第一章矩阵和行列式
1.消元法与矩阵的初等变换
理解矩阵初等变换的概念,掌握用矩阵的初等变换求解线性方程组的方法。
2.矩阵的运算及其运算规律
熟练掌握矩阵的线性运算(加法及数乘)、乘法方阵的幂、转置等运算。
3.行列式的定义与性质
知道行列式的定义,牢记行列式的性质。
4.行列式的展开
理解行列式的余子式与代数余子式的定义,牢记行列式的按行(列)展开公式。
5.行列式的计算
熟练掌握2、3阶行列式的计算方法,会计算简单的n阶行列式。
6.逆矩阵
理解逆矩阵的定义与性质,掌握利用公式和初等变换求逆矩阵的方法。
第二章向量空间
1.n维向量及其线性运算
理解n维向量的定义,掌握n维向量的线性运算。
2.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与其次线性方程组的关系
理解向量组线性相关的下述充要条件:
线性相关齐次线性方程组存在非零解,其中的列向量是。
3.向量组的最大无关组及向量组的秩
掌握用矩阵的初等变换求向量组秩的方法,会利用矩阵的初等行变换求向量组的最大无关组。
第三章矩阵的秩与线性方程组
1.矩阵的秩
掌握用矩阵的初等变换求矩阵的秩的方法。
2.齐次方程组的基础解系与通解
熟练掌握求齐次线性方程组的基础解系及其通解的方法。
3.非齐次方程组的通解
熟练掌握求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的方法。
第四章特征值与特征向量
1.特征值与特征向量
理解特征值与特征向量的定义,掌握求特征值与特征向量的方法。
第五章实二次型
1.用正交变换化二次型为标准形
掌握用正交变换化二次型为标准形
2.正定二次型与正定矩阵
理解正定二次型与正定矩阵的定义,会用定义二次型及其矩阵的正定性。
二、其余部分为非重点内容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部分
本课程考试采用教材:
《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附大纲),贺才兴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2版。
第一篇复变函数
第一章复数
1.复数的运算及几何意义
掌握复数的四则运算及开方运算,会用复数方程表示常用曲线。
2.平面点集和区域
掌握用不等式表示区域
第二章解析函数
1.柯西-黎曼条件
掌握柯西-黎曼条件,能熟练应用这一条件判别函数的解析性。
2.解析函数与调和函数的关系
了解调和函数与解析函数的关系,掌握共轭调和函数的方法。
第三章复变函数的积分
1.柯西定理
理解柯西定理,了解多连通区域上的柯西定理并会运用。
2.柯西积分公式
能熟练应用柯西积分公式计算某些积分。
3.解析函数的高阶导数
会应用高阶导数公式计算某些积分。
第四章级数
1.泰勒级数
掌握常用初等函数泰勒展开式,会用已知函数(ez、sinz、cosz、ln(1+z)、1/1-z)的泰勒展开式求另一些简单函数的泰勒展开式,知道利用奇点求收敛半径的方法。
2.罗朗级数
能熟练地把比较简单的函数在不同环域内展开成罗朗级数。
3.孤立奇点
理解可去奇点、极点及本性奇点的概念,会求函数的奇点,并判别它们的类型,对于极点能指出其阶数。
第五章留数
1.留数
理解留数的概念,掌握极点处留数的求法,能熟练应用留数定理计算围道积分。
第二篇积分变换
第二章拉普拉斯变换
1.拉普拉斯变换的基本性质
掌握拉氏变换的线性性、相似性、位移性、微分性、积分性和初值定理与终值定理,会用这些性质求函数的拉氏变换。
2.拉普拉斯逆变换
会用部分分式的方法求像原函数,知道复反演积分公式及海维赛德公式。
3.拉普拉斯变换的应用
能用拉氏变换解常系数线性微分方程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考试总的说明
1.本课程由《线性代数》及《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两个部分组成。
2.本课程考试试题中,重点内容所占比例大致为80%。
3.试题题型可能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计算题、应用题和证明题。
解答计算题、应用题时应写出计算步骤,要求做到步骤清楚,运算准确,书写整洁,计算结果应进行简化;
解答证明题时要求做到条理清晰,推理正确,论据充分。
4.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考试时允许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和三角板,允许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允许携带数学手册,积分表等。
答卷不允许用铅笔书写。
52009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练习题.txt你看得见我打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掉在键盘上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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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视别人,就休怪他人135°
俯视着看你。
2009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司信贷练习题
(1)
1.狭义的银行信贷不包括的内容( )。
A.贷款
B.承兑
C.信贷承诺
D.筹集债务资金
【答案】D【解析】狭义的银行信贷是银行借出资金或提供信用支持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贷款、担保、承兑、信用证、减免交易保证金、信贷承诺等活动。
2.下列不属于公司信贷的接受主体的是( )。
A.法人
B.经济组织
C.非自然人
D.自然人
【答案】D【解析】公司信贷是指以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非自然人为接受主体的资金借贷或信用支持活动。
3.下列有关信用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银行根据信用证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
B.银行必须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办理
C.这是一个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D.信用证专指国际信用证
【答案】D【解析】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根据信用证相关法律规范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包括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
4.下列属于直接融资的行为有( )。
A.何某向工商银行借款100000元专门用于其企业的工程结算
B.A公司向B公司投入资金8000000元,并占有B公司30%的股份
C.A公司通过融资机构向B公司借款600000元
D.何某通过金融机构借入资金120000元
【答案】B【解析】融资是指资金的借贷与资金的有偿筹集活动。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为间接融资;
不通过金融机构,资金盈余单位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直接协议的融资活动为直接融资。
5.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不包括( )。
A.交易对象、信贷产品、信贷金额
B.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
(2)保基本,即社保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需要为主,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所决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应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水涨船高”的正相关关系。
(3)多层次,即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外,还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补充性的商业保险。
(4)可持续,主要是社保基金收支能够平衡,自身能够良性运作,在人口老龄化来临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持续,不给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不给企业和个人造成太大的缴费压力。
2、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解读】本条系关于用人单位和个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1)权利:
免费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保咨询等相关服务。
(2)义务:
一是缴费义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登记义务;
三是申报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劳动者本人。
2、个人的权利义务
一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是免费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保咨询等相关服务。
一是缴费义务;
二是登记义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
(1)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解读】本条系关于将社保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保财政保障的规定。
1、社会保险事业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十七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是:
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
2、国家对社会保险的财政保障
(1)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社保基金的筹资主渠道包括:
社会保险费、财政补助、投资收益、滞纳金和其他渠道。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失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县级以上政府在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给予补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3)税收优惠:
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二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
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解读】本条系关于社保基金监督的规定。
1、人大监督
本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2、行政监督
(1)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其他行政机关对社保基金的监督。
3、社会监督
(1)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有关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解读】本条系关于社保行政管理职责分工的规定。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2、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等各自的职责
财政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各项社保基金不足时给予补贴,负责核定和拨付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经费,负责社保基金存入的财政专户的管理,负责审核全国社保基金预算、决算草案,负责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财政监督。
审计机关的职责是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解读】本条系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的规定。
1、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保登记。
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建档,即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保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3、个人权益记录,即应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个人。
4、咨询服务,即应免费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社保待遇支付,即应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待遇。
6、公布和汇报社保基金情况,即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7、社会保险稽核,稽核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8、受理举报、投诉,对于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依法处理;
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应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9、加强内部管理,即应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会在社会保险事业中责任的规定。
1、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
(1)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提取工会意见。
(2)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社会保险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3)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2、参与社会保险的监督
(1)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监督。
(2)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3)对侵犯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4)法律救济协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规定。
1、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筹集资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也由个人全部承担。
3、事业单位职工
事业单位有管理类、公益类、经营类等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费用由国家或者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工龄长短计发。
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地区正在配套推行,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单独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模式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样。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个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筹资方式的规定。
1、制度模式
(1)现收现付制,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保险费收入全部用于当期养老金的支付,以支定收,实现现收现付。
(2)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3)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度和部分积累相结合,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建立个人账户,实行部分积累,我国目前采取该模式。
2、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
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时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统筹基金用于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实行现收现付,体现社会互助共济。
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用于负担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体现个人责任。
3、筹资方式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此外国家和统筹地区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关于缴费基数,有的地方以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辽宁、吉林、河南、浙江等多数省、市;
有的地方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如北京、天津、深圳等部分省、市。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目前,辽宁省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1%。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2、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基金,用于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
目前,个人账户实际上是“空账”运行,每年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收益,辽宁自2001年开始试点做实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系关于政府财政对社保基金进行补贴的规定。
1、视同缴费期间
视同缴费期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
2、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
但由于视同缴费期间,作为用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没有缴费,但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基金要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费用属于转制成本应由政府承担。
3、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转制成本的负担
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改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原来由财政或者事业单位直接负担的退休职工退休金,变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如果做实个人账户,职工视同缴费期间个人账户的资金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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