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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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
2.发布范围:
三、名词解释
安全责任制:
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四、职责
1.公司董事长是本过程的负责人。
2.公司设立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负责安全工作。
3.各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现场的安全管控。
五、正文
1.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1董事长安全职责
a、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f、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a、全面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安排生产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具体布置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避免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发生安全事故;
b、布置、检查、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定期组织分析事业部安全生产动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组织制定应急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c、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不违章指挥。
在组织处理生产事故时,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如急需排除事故恢复正常生产时,某些环节或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能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并落实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d、组织和参加事业部安全会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指挥组织生产工作的首位,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行为;
e、参加对重大事故的组织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审查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并根据事故情况,追究责任,按章处理责任人员;
f、积极配合总裁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措施,协助落实;
g、组织、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1.3各主管、班长的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对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
b、熟悉本区域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上级主管;
c、熟知本区域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组织区域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
督促区域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应要求立即改正;
d、按规定周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e、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主管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
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作业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作业时,必须要有经理以上主管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制止;
f、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安委会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对发生的事故险情和违章行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g、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对应级别的安全教育。
1.4安全员职责
a、协助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协助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c、组织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督促、检查部门及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d、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好检查记录,明确隐患整改要求;
e、监督并检查在生产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f、检查落实危险作业和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严格作业程序,做好现场监护,确保危险作业安全;
g、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监督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处理,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h、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员工安全职责
a、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b、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
必须做到:
—知道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c、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d、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并及时越级报告;
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或其他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作业,否则不能作业;
e、在生产作业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f、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g、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嬉笑、打闹、斗殴、干私活及其它与工作无关事项;
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
h、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
2.奖惩
2.1在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2对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事故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影响,由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2.3对部门因安全事故及安全工作不力进行惩罚,应参照《年度安全责任书》执行;
2.4公司每季度对安全责任制所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由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和明确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规范安全检查流程,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事故预防、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安全检查。
三、责任者:
安委会副主任、行政部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名词解释: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检修、施工作业等场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事故隐患的检查,以及相关工作的检查,其目的是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行为)以及管理漏洞,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正文:
5.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
发现和查明生产中的各种危险与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2安全检查的类型及频次
5.2.1分级安全检查
根据以下层级和频次开展:
序号
检查类别
组织部门
频次
输出形式
1
公司级安全检查
生产部
1次/月
《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
或安全检查表
2
车间级安全检查
安环专员
1次/周
3
部门级安全检查
车间主管/班长
1次/天
/
5.2.2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各部门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岗位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通过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存档。
5.2.3及时性安全检查
5.2.3.1根据季节性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春季防雷防静电,夏季防暑防汛,秋季防火防爆,冬季防冻防滑等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组织部门负责实施,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并提报安委会。
对存在的隐患由各组织部门下达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5.2.3.2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水、电、气、门窗、危化品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由各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各组织部门负责汇总,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检查时间
重点区域
春季防雷检查
3-5月份
建筑物外墙体、楼顶
春季防静电检查
对静电有要求的设备/车间
夏季防暑检查
6-8月份
锅炉房、动力机房等高温区域
4
夏季防汛检查
楼顶等易渗水、积水区域
5
秋季防火防爆检查
9-10月份
重点防火区域
6
冬季防冻防滑检查
11-12月份
重点防冻区域、公共区域
7
春节前安全检查
春节前
水、电、气、门窗、危化品存储及高风险区域
8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
国庆节前
5.2.4专项安全检查
针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的检查,包括消防、电气线路、设备、交通、化学品等,由各组织部门联合专业部门开展实施。
检查频次
检查要求
化学品专项检查
季度/次
执行化学品管理规定
设备专项检查
执行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消防专项检查
执行消防管理规定
电气线路专项检查
执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专项检查
执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说明:
1)各专项组织部门负责做好本专项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安委会备案;
2)安委会对各组织部门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实施监督,并按照《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组织部门实施的检查等进行考核。
5.2.5临时性安全检查
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闲置设备的再使用,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5.3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各级专兼职安全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3)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9)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
10)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11)消防、用电、仓库管理、车辆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情况。
1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13)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14)事故处理情况。
15)各种安全基础档案。
16)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
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区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一般应重点检查以下三点:
1)危化品存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工作场所的粉尘、噪声、辐射、高低温、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及其岗位作业人员;
3)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5.4安全检查整改与跟踪
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及时将安全检查问题清单反馈给受检查部门,受检查部门需在问题清单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信息。
检查人员及时对安全问题进行跟踪和确认,记录相应的整改完成情况。
对于限期未整改的安全问题,与责任部门沟通后仍未整改的,检查人员发出《安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至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全员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适用于员工安全教育活动的管理。
1.三级安全教育:
指企业以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安全防范知识、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对新入职员工(包括调换岗位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
2.特种作业:
指对操作者本人、设施设备以及其周围人员的安全具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电工、焊接等作业;
3.四新教育:
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对所涉及员工进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四、责任者:
主管副总经理、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管。
五、正文: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并考核合格;
操作类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并生成《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公司级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1.2车间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现场疏散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1.3班组级安全教育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2.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3.1操作类员工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
公司内事业部之间调动,进行部门、班组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学时;
部门内部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教育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3.2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等同新员工安全教育的内容;
3.3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并保留培训记录,必要时沟通工艺、设备、安全部门协助实施。
4.日常安全教育
4.1班前安全教育:
各部门、班组应在班前会上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4.2安全宣传: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事故教育
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部门必须坚持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就事故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产生的影响对员工特别是相关的员工进行针对性教育,使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6.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员证书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证件到期前需参加复审培训,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各部门安全员、班组长每年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个学时。
7.复工安全教育
生产操作类员工在公司内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学时。
8.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8.1长期在公司区域内工作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食堂经营人员安全教育:
由公司对口联络/接待部门和外来人员的所在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在有关合同中注明安全条款,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8.2日常来公司办理业务/访问的人员,由接待部门告知安全事项。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规定安全例会内容、参加对象和开会周期等,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厂各级安全例会的管理。
三、责任者:
行政部负责人
四、正文:
1例会类别与周期
1.1公司级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行政部主持。
1.2车间、(科室)安全例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车间,(科室)负责安全的领导主持。
1.3班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组安全员主持。
2参加人员
2.1公司级安全例会:
行政部经理,各车间(科室)负责安全的领导,公司级和车间(科室)安全员。
2.2车间(科室)安全例会:
车间(科室)领导、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
2.3班组级安全例会:
班组全体成员。
3例会内容
3.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2学习传达本系统和外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3.3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3.4布置下个月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
3.5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4例会形式
4.1安全例会以召开会议为主(包括事故现场分析会议)。
4.2到兄弟单位学先进经验。
4.3开展安全生产智力竞赛或安全讲座。
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治理作业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禁忌症:
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4.有害作业:
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剂量超过国家标准中该物质最高容许值的作业。
5.健康检查周期:
长期从事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的时间间隔。
四、责任者:
1.职业健康管理总体要求
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防群防相结合”的原则,控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因素,改善作业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健康预防管理
2.1依据法规《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工作场所的设立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2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应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或减少有害物质对员工的危害。
2.3对于易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工位,应考虑设置通风设施,并采取隔离操作、自控操作或设单独的操作间等方式,对高噪音应考虑采用消声隔音装置,降低噪声危害。
2.4对目前在工艺方面不能消除的有害因素,应考虑采取防护治理措施,达到改善作业环境与劳动条件的目的。
2.5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应按照国家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用品。
2.6防尘、防毒、防危害等设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因工艺改造、技术更新需要改变原有设施时,应由提出变更需求的部门主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影响论证,出具变更方案,同时至安监部进行备案。
2.7通风进气、除尘净化等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应按照设备维护计划按时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2.8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的员工,员工所在部门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书面告知员工。
2.9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3.作业环境监测管理
安监部负责按国家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产生有害物质的作业点进行,识别和监测,对作业环境监测报告原件进行存档和管理,并将作业环境监测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检测部门。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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