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宣发合作协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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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长度:
不少于70分钟(不含片头、片尾);
1.3、项目主创:
总导演:
蔺水净(挂名为总监制);
赵方健挂名为总导演;
领衔主演:
陈浩民、林子聪;
1.4、开机时间:
202X年月日(暂定)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创作与拍摄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剧本编写、主创团队、演员招募、开机拍摄、后期制作、输出成片等事宜。
2.2、甲方负责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拍摄制作及后期制作,保证按照制作预算合理使用资金进行拍摄制作及后期制作。
2.3、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制作费用人民币6,000,000元整(大写陆佰万元整)。
2.4、在不破坏作品完整性及观赏性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制作提出建议和思路。
2.5、在不脱离项目剧本的情况下,为了优化作品,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成片后期制作提出修改意见,在双方认可下进行修改。
2.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发行介质及资料(详见附件二)。
2.7、甲方拥有项目的(除乙方有权决定的相关署名外)一切署名决定权。
2.8、甲方对项目的营销、发行的进展情况和细节有信息知晓权,乙方不得隐瞒实情。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乙方共同负责项目广告招商、赞助等事宜。
3.1.1、营销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三,乙方负责提供不低于价值人民币600,000.00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营销资源,重点保障与提高项目营销效果。
乙方必须保证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营销方案明细(见附件三)执行,如若实际营销发行工作未完成方案约定,视为乙方违约,同理,甲方没有保证项目主创人员齐全(上文所述主创人员),视为甲方违约,双发违约均以赔偿600,000.00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为限。
3.2.2、乙方为此电影制作海报,其数量不少于八张,此栏作为营销方案的一项,因海报所产生的费用涵盖在总营销发行费用中,由乙方负责承担;
电影上映前的发布会由乙方负责承办,所产生的经费,由己乙方承担。
3.3、乙方拥有项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详见附件一),负责项目在甲方合作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网、电影网、56网、风行网、PPS、PPTV、讯雷看看、暴风影音、搜狐视频、腾讯视频、新浪视频、网易视频、Youtube、通信运营商、电视台等)开展独家或非独家付费点播/直播、免费点播/直播等合作并提供相关发行服务。
3.5、乙方拥有项目的出品单位(第三位)、出品人(第四位)相关署名权及独家营销发行相关署名权。
3.6、乙方必须保证网络电影《XXXX》于甲方提供最终正片的30天内在爱奇艺独家发行,并保证单次播放网络电影《XXXX》六分钟以上付费观看(单次分账不低于2.5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7、乙方有义务将实际的爱奇艺后台分账数据与甲方共享、有义务在影片上映前将与爱奇艺实际签订的单次点播分账合同与甲方共享(合同原件可提供甲方查看),如若违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著作权及归属
4.1、项目剧本及剧集的著作权
4.1.1本项目的著作财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
4.1.2著作人身权归甲方所有,包括项目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4.1.3双方约定,话剧、音乐剧、舞台剧除外,话剧、音乐剧、舞台剧版权归甲方100%所有。
4.2、由项目剧本、剧集元素等开发的所有周边产品、衍生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3、相关概念定义如下:
剧集元素:
指项目的剧本、片段、图像、图片、美术设计、人物形象、剧照、对白、主题曲、配乐、造型、拍摄场景、道具、拍摄内容、表演、视频等材料或素材。
周边产品:
指项目角色人物、场景、道具、标识等开发的唱片、写真集等产品。
4.4、著作财产权收益分配比例
4.4.1、基于甲乙双方提供的资金、资源,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收益由甲乙双方按以下比例分配(以下简称“著作权收益分配比例”):
甲方拥有80%,乙方拥有20%
第五条、收益及分配
5.1、广告收益
5.1.1、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广告招商方案(包括价格、合作条件等),经过双方协调确定后一致对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广告招商。
5.1.2、甲乙双方均能以项目为平台,对外进行相应的商业赞助和广告招募,其形式为:
项目冠名、项目中主题内容定制、广告植入、双方约定的其他招商形式。
5.1.3、项目所获得的全部商业赞助和广告收入(包括产品植入广告),分配方式如下:
甲方完成的招商部分,扣除运营成本之后的金额,剩余收入由甲乙双方按比例(甲方70%,乙方30%)分成;
乙方完成的招商部分,扣除运营成本之后的剩余收入由甲乙双方按比例(甲方70%,乙方30%)分成。
其中运营成本=招商收入*30%
5.2、发行收益
5.2.1、项目发行收益为乙方与合作单位开展独家付费点播而取得的实际到账收入(以下简称“发行收入”)。
5.2.2、项目发行收益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5.2.2.1、项目发行收益小于等于人民币6,000,000.00元整(大写陆佰万元整)部分,按以下比例分配:
甲方90%,乙方10%;
5.2.2.2、项目发行收益大于人民币6,000,000.00元整(大写陆佰万元整)但小于等于人民币15,000,000.0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部分,按以下比例分配:
甲方83%,乙方17%;
5.2.2.3、项目发行收益大于人民币15,000,000.0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部分,按以下比例分配:
甲方75%,乙方25%;
5.2.3、甲方同意:
如若甲方出品项目《地狱猎手》,则乙方拥有该项目优先发行权且拥有第三出品单位的署名权。
5.2.4、乙方同意:
项目《XXXX》上线后3个月内垫付经甲方确认的应得发行收益的50%。
【需在5.2.3确认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之上】
5.3、其他收益
5.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剧本、剧集元素、周边产品和衍生产品所得的游戏改编收益、图书发行收益、出租和展览收益以及周边产品售卖收益,由甲乙双方按著作权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5.3.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参赛、参展所获得的奖项、奖金、奖杯等共享,所得奖项、奖金、奖杯等个人部分归各获奖人所有,团体奖项、奖金、奖杯等归双方共同所有,由甲乙双方按著作权收益分配比例分成。
5.3.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产生的其他收益(不包括话剧、音乐剧、舞台剧、)由甲乙双方按著作权收益分配比例分成。
5.4、结算周期:
上线后3个月到6个月。
5.4.2、协议双方在上述收益实际到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条款向对方提供应得收益结算单。
对方于收到结算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该结算周期内对方应得收益。
5.5、结算负责人及银行账户
5.5.1、乙方结算负责人及银行账户
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5.5.2、甲方结算负责人及银行账户
声明:
我方(甲方)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第五条、收益及分配”条款,签字:
(请务必确认)
我方(乙方)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第五条、收益及分配”条款,签字:
第六条、署名权
6.1.1、出品单位依次为:
6.1.2、承制单位为:
6.1.3、发行单位为:
6.2.1、出品人为:
6.2.2、总制片人为:
6.2.2.1制片人为:
6.2.3、总策划为:
6.2.4、总发行人为:
6.2.5、总监制为:
6.2.6、总导演为:
甲方保留变更上述署名的权利。
乙方名单不得变更。
第七条、后续合作
7.1、项目是否进行续拍、翻拍乃至周边产品、衍生产品开发等事宜由甲乙双方再次商议并以书面合约形式决定。
7.2、乙方有权按不低于著作权收益分配比例享有项目续拍、翻拍乃至周边产品、衍生产品开发等(不包括话剧)优先投资权,甲方有权保留后续协商的权利
第八条、保密责任
8.1、商业秘密:
双方同意有关项目的剧本、制作成本、制作预算、制作方式、制作过程、宣传方案、发行方案等均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
8.2、保密:
除非法律或政府部门有明确要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或者其他第三方不得擅自对任何人或机构或者在任何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等)就上述问题发表任何言论。
否则,守约方有权依法追究有关方的法律责任,包括撤回相关言论并请求损害赔偿等。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应有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义务及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合约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相关条款。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内容时均视为是对对方的违约,违约方需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条、协议及变更
10.1、协议各方之权利义务均列明于本协议中,本协议将代替之前双方就相同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备忘录和通讯。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本协议执行中,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二条、通知
为便于合同的履行,双方提供各自的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电邮:
任何对对方的通知(包括结算通知)均应通过上述方式向对方发出。
第十三条、其他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合约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12.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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