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完好的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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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完好的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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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托轮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巷道尺寸确定,横梁两端埋人巷道的深度应不小于横梁厚度的3倍。
2、架空乘人装置的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
托梁应编号管理;
巷道内线缆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3、所有的托轮、压轮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没有卡阻现象,不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
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1/3。
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第6条张紧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2、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3、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4、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否则停止运行,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张紧装置灵活可靠。
第7条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固定抱索器适应倾角不大于35o,可摘挂活动抱索器适应倾角不大于18o。
第8条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不得因巷道有管道等设施而缩减。
第9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件齐全完整,螺丝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3、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4、固定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月移动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400mm)的位置,以减小抱索器在驱动轮、尾轮处对钢丝绳产生的扭曲应力,避免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抱索器钳口两端应要有圆弧过渡,端部内外不允许有棱角。
抱索器和吊椅应有足够的强度。
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5、乘坐人员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100mm,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800mm;
无人乘坐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200mm,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900mm。
第10条架空乘人装置的控制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2、指示灯指示正确。
3、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4、启动装置应实现软启动。
二、空乘人装置保护
第1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1、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2、钢丝绳欠速、过速保护。
3、液压马达超速保护。
4、重锤限位保护。
5、全巷道突发事件紧急停车保护。
6、驱动压力高、低压保护。
7、油箱温度超温保护。
8、制动器动作失效保护。
9、减速机温度保护。
10、吊椅过摆保护装置。
11、头尾轮入绳口安全防护装置。
12、语音声光提示系统。
13、机头机尾信号中断保护。
14、钢丝绳落绳保护装置
15、上下人地点有声光信号和视频监视系统。
第2条安全保护标准及检查办法
若乘坐人员到达下车点未能下车,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当其越过越位保护点时,系统能自动停止运行。
当乘人装置运行速度低于设计速度的20%或高于设计速度的10%时,会出现欠速或过速现象,出现此情况时,系统能自动停止运行。
一级保护:
当调速系统出现故障,可能导致液压马达超速旋转,本保护装置能使液压马达总是在设定的最高速度内转动。
二级保护:
若一级保护失效,当马达超过设定的最高转速时,则程序能控制系统停车。
三级保护:
若一、二级保护失效,则系统能自动瞬间断电保护。
当张紧装置越过正常位置0.5m不能使牵引钢丝绳保持恒张力时,系统无法安全运行自动停止。
乘坐人员在乘坐途中,若发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则在乘车区域内的任一点,拉动急停开关拉线均可使系统停止运行,同时显示台显示故障发生的区间编号。
紧急停车的保护装置安装间距不大于50米。
当驱动压力超过最高或低于最低设定值时,系统停止运行。
当油箱温度超过允许的最高值时,系统停止运行。
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200mm范围内,减速机内油温温升不应超过35℃,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高温度不超过75℃,液压油箱应规定油面的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并有明显标记,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压力表处应装阻尼器。
液压马达转动前,制动器未完全打开时,系统应无法启动。
当减速机因某种原因而引起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系统自动停止运行。
当乘坐人员在乘坐途中,未遵守安全守则,与途中相遇人员嘻耍或用脚蹬巷帮或外力碰撞时,导致座椅横向摆动激烈,此情况下座椅在过托轮时,吊椅很容易被托轮挂住瞬间向上翻转而引发安全事故。
机头驱动轮和机尾尾轮的钢丝绳入口处,安装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人员和物件经入口处带入轮体绳槽中而造成设备损害和人身伤害。
当乘坐人员将要到达下车点时,语音提示系统会发出“前方到站,准备下车”的语音和闪烁及笛声三种提示信号,提醒乘坐人员准备下车。
当信号中断时系统自动停止运行。
14、钢丝绳落绳保护装置。
在机头、机尾处安装一组钢丝绳落绳保护装置,巷道安装钢丝绳落绳保护装置间距不得大于100m。
当钢丝绳出现落绳现象系统自动停止运行。
变坡点处安装落绳保护和捕绳器,当变坡点处的牵引钢丝绳脱离托轮往外掉下时,捕绳器捕住钢丝绳,阻止钢丝绳继续往下掉,同时系统自动停止运行,以防止掉绳时吊椅和人落地而伤人。
捕绳器安装间距不得大于50m。
以上任一安全保护发生动作时,立即停止运行,同时操作显示台上显示故障类别,并发出语言报警和笛声报警,并与电控系统自动闭锁。
只有当相应故障消除后,系统经复位后才能重新启动运行。
以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检查和试验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
三、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使用和检查
第1条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第2条钢丝绳在悬挂前和保管超过一年的必须进行一次检验,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无损探伤测试。
第3条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000m内不得超过2个插接头。
第4条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第5条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第6条钢丝绳突然遭受猛烈拉力,必须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第7条钢丝绳有断股、打结、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第8条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例如连续三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第9条每天由专职司机对钢丝绳检查一次。
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锈蚀、变形、运行平稳,速度正常等。
第10条每周由专职钢丝绳检查人员用游标卡尺测试一次钢丝绳的直径并检查磨损及断丝等情况。
第11条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处理。
四、架空乘人装置运输管理
第1条司机开车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
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
减速器或液压站油量是否充足;
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
各项保护是否动作灵敏;
张紧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详细检查钢丝绳及接头状况;
检查巷道是否存在影响运行的因素。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危及运行安全,严禁开车,并立即向矿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报告。
第2条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司机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第3条操作人员因查找故障必须离开岗位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并向矿有关部门报告。
当对系统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动力供给中断或中断后重新供给,只能通过手工操作才能重新启动,当动力供给故障时,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发生危险。
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应保障有效。
第4条除配备的专用货物吊篮外,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吊挂运送物品。
第5条乘车人员必须一人一座,不得超员。
上、下人员严禁与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同时乘坐。
严禁携带超长物品的人员乘坐。
乘车时所带物品必须顺巷道方向携带,不得横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员,并且前后均应留出至少一个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时伤及他人。
第6条在设备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脚蹬稳,手扶吊杆,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和触摸绳轮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摆动,不得超过警戒线。
第7条乘坐人员严禁中途下车,严禁来回乘坐和频繁改乘座位,严禁乘坐中睡觉,不准将灯带、衣物等挂在吊座位上。
第8条上下车场人员集中时,不得拥挤,应按顺序上下,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
第9条停运期间上下人严禁走在钢丝绳下方,应走人行道。
第10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井筒和巷道一侧布置带式输送机,除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外,还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网,并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必须实现在线监测。
2、带式输送机上、下带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横向断带抓捕器。
3、带式输送机靠人行侧安全防护网高度不小于1.8m,防护网网格密度不大于3cm2。
4、带式输送机沿线急停开关必须安设在防护网外侧。
5、防护网必须不变形且具有足够的强度。
第11条井筒和巷道内同时布置架空乘人装置和安装轨道运输系统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2、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不得影响轨道运输。
3、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绞车不得同时运行,两者之间必须有可靠的电气闭锁。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其运行区间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第12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井筒或巷道倾角大于100时,必须在底板上设置挡矸板,挡矸板的高度为100mm-200mm,朝向上方向有缓冲衬垫,间距不大于30m,挡矸板必须固定牢靠。
五、架空乘人装置保养与维修
第1条建立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制度,每月检修一次。
第2条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对乘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出的问题与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处理。
巡回检查的内容有:
1、减速机的润滑油和制动器的液压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渗油漏油现象。
2、制动器的构件是否正常,调整螺母是否紧固,闸瓦间隙和制动衬垫厚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驱动轮及尾轮的紧固螺母有无松动,驱动轮、尾轮及托轮衬垫是否磨损严重,托轮与吊架联接螺栓是否松动。
4、钢丝绳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吊椅与抱索器的联接螺栓是否松动,焊接部位是否脱焊开裂。
6、抱索器调整螺丝是否松开,能否有效夹紧。
7、信号声光齐全、吊挂整齐,完好、无失爆,通讯装置完好畅通。
8、架空装置
(1)钢梁无变形扭曲,螺丝紧固有效,焊缝不开焊。
(2)吊轮转动灵活,无异响。
各部件螺栓紧固有效。
托(压)绳轮衬圈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1/3,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
(3)吊钩装置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摩擦衬垫固定可靠,无缺损;
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运行时,吊椅应无自滑现象。
固定吊椅转动灵活,通过驱动轮和尾轮时无离心甩动;
活动吊椅和可摘挂吊椅摘挂灵活、可靠。
吊椅通过各托轮、压绳轮时不应有干涉现象。
9、转弯装置
(1)转弯装置的轮组应具有耐磨的、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
(2)转弯装置应能使吊椅平滑、平稳通过,无卡阻和干涉现象。
10、张紧装置
(1)坠砣基础架符合设计,螺栓紧固有效,焊接部分无开焊。
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
坠砣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
配重安设稳固可靠。
(2)尾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1/3。
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定期注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异常摆动,不脱绳。
11、安全保护
沿线紧急停车开关装置、超速、乘人越位、防滑保护、张紧位置检测等保护灵敏可靠,尾轮保险绳可靠。
12、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运输共用的巷道,提升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之间的电气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13、每周由专职人员打开减速器箱盖,观察减速箱内齿轮磨损和润滑情况。
14、吊具、抱索器的螺丝以及托(压)绳轮架螺丝要分段进行紧固,每旬保证轮流紧固一次。
15、减速箱油每6个月清洗更换一次。
16、托绳轮每季度加油一次。
17、液压制动装置的液压油每季度清洗更换一次。
18、机头、机尾传动部分、轴承、轴瓦每月注油一次。
19、驱动轮、尾轮轴承的润滑油每年大修时清洗更换一次。
20、试运行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完毕,进行空载运行。
正常后达到驱动轮、从动轮、托绳轮、尾轮等轮系转动灵活,声音正常,钢丝绳不脱槽,各种保护工作正常,灵敏可靠后,方可运行。
21、架空乘人装置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大检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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