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对焊、竖焊安全交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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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对焊、竖焊安全交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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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橙,铺设走道板(脚手板);
2.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
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
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
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3.绑扎圈梁、挑梁、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4.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
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起吊钢筋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至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起吊钢筋时,所吊钢筋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不齐,不准一点吊。
7.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在雨、雪后和冬季,
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9.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这安全带等安全设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编号
钢筋绑扎、制作、堆码安全技术交底
10.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11.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钢筋加工:
(一)钢筋调直机加工作业:
1.机械的安装应该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
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2.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5.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并检查无异响,齿轮齿合良好,方可作业。
6.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大2~5㎜,传动速度应根据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应选用慢速,经调合格,方可送料。
7.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盖未盖好前不得送料。
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间隙。
8.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拽轮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9.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0.设备维修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装。
(二)钢筋切断机加工作业: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次只能切断一根;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
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
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6.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7.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8.设备维修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装。
(三)钢筋弯曲机加工作业: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格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7.弯曲未经冷拉或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
8.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金属屑,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9.检修、加油、更换部件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钢筋运输
1.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
2.搬运钢筋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
搬运时必须按顺序逐层从上往下取运,严禁从下抽拿;
3.运输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4.运输较长钢筋时,必须事先观察清楚周围的情况,严防发生碰撞;
5.搬运钢筋时必须统一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6.搬运过程中要思想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
7.搬运钢筋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堆放。
8.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扒车,钢筋堆放要平稳,防止钢筋倒塌造成事故。
9.搬运结束应该及时清理现场。
10.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垂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11.用塔吊吊运时,吊索具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短料和零散材料必须要用容器吊运。
四、成品码放
1.严禁在高压线下码放材料;
2.材料码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积水;
3.加工好的成品钢筋必须按规格尺寸和形状码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0㎝,并且下面要垫枕木,标识清楚;
4.弯曲好的钢筋码放时,弯钩不得朝上;
5.冷拉过的钢筋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
6.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7.材料分堆分垛码放,不可分层叠压;
8.直条钢筋要按捆成行叠放,端头一致平齐,应控制在三层以内,并且设置防倾覆、滑坡设施。
套丝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8.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学习熟知套丝机构造性能、操作和保养方法,方准上岗操作。
9.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套丝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
10.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品,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开动套丝机时严禁戴手套和围巾,长发应配戴帽子并将长发盘在帽内。
11.套丝机在使用操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禁止玩笑、嬉戏、闲谈、打瞌睡。
12.套丝机的各种轮、带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已装好的不得随意拆除。
13.套丝机必须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或代替其他机械使用,也不得带病运转。
使用中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拉闸断电停止使用进行修理。
电器部分故障由电工负责修理。
14.套丝机必须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或代替其他机械使用,也不得带病运转。
套丝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周围不得堆放与加工无关的物品。
15.钢筋加工前应先调直再加工,切口端面宜与钢筋轴线垂直,端头弯曲、马蹄严重的应切去。
16.丝头加工时应用水溶性切削液,严禁用机油作切削液或不加切削液进行加工。
17.钢筋夹持在台钳上后必须将钢筋夹紧。
加工拐铁钢筋时,正对拐铁处严禁站人,以防因钢筋未夹紧而甩起打人。
加工中如有钢筋松动需立即将钢筋再次加紧。
钢筋转动时不得用手抓、握钢筋。
18.滚丝头滚到前限位后不停机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不要用手去阻止滚丝头转动。
19.滚丝头在运转过程中手不得触摸任何转动部件,如:
滚丝头、涨刀触头等。
20.设备必须有地线连接,设备电源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表C2-1
21.设备在接通电源后不得用手触摸任何带电电器件,以防触电。
不得让水等具有导电能力的物质进入电器箱。
22.设备停用后应切断设备电源。
23.设备维修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装。
24.套丝机运转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止铁屑溅入眼内;
⑴严禁用手摸身触或用棉纱擦拭工件和套丝机操作平台;
⑵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⑶严禁测量或找正工件;
⑷严禁换装工件;
⑸严禁用人力或工具强制套丝机制动;
⑹严禁用手接切断的工件。
25.套丝机未停止运转时,不准送进或拿取工件。
26.在夜晚及阴暗场所加工工件时,如需使用移动照明设施,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
当更换工件、装卸工具、修理套丝机或有事必须离开时,应断电拉闸。
工作完毕后将操作手柄放回零位。
断电拉闸,清除铁屑后方可离开。
钢筋切割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8.切割机工作时务必要全神贯注,不但要保持头脑清醒,更要理性的操作电动工具。
严禁疲惫、酒后操作切割机。
9.电源线路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私自乱拉,小心电源线摆放,不要被切断。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各部件完好。
10.穿好合适的工作服,不可穿过于宽松的工作服,更不要戴首饰或留长发,严禁戴手套及袖口不扣而操作。
11.加工的工件必须夹持牢靠,严禁工件装夹不紧就开始切割。
12.严禁在砂轮平面上,修磨工件的毛刺,防止砂轮片碎裂。
13.切割时操作者必须偏离砂轮片正面,并戴好防护眼镜。
14.严禁使用已有残缺的砂轮片,切割时应防止火星四溅,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5.装夹工件时应装夹平稳牢固,防护罩必须安装正确,装夹后应开机空运转检查,不得有抖动和异常噪声。
16.中途更换新切割片或砂轮片时,不要将锁紧螺母过于用力,防止锯片或砂轮片崩裂发生意外。
17.必须稳握切割机手把均匀用力垂直下切,而且固定端要牢固可靠。
18.不得试图切锯未夹紧的小工件或带棱边严重的型材。
19.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对单支或多支一起锯切之前,一定要做好好辅助性装夹定位工作。
20.不得进行强力切锯操作,在切割前要待电机转速达到全速即可。
21.不允许任何人站在锯后面,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2.锯片未停止时不得从锯或工件上松开任何一只手或抬起手臂。
23.护罩未到位时不得操作,不得将手放在距锯片15厘米以内。
不得探身越过或绕过锯机,操作时身体斜侧45度为宜。
24.出现有不正常声音,应立刻停止检查;
维修或更换配件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等锯片完全停止。
25.使用切割机如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
登高或在防爆等危险区域内使用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6.设备出现抖动及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修理,严禁带病及酒后作业,操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如在操作过程中会引起灰尘,要戴上口罩或面罩。
27.加工完毕应关闭电源,并做好设备及周围场地的清洁。
电焊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施焊前,必须到项目质安部办理动火证,动火许可后,方可进行施焊。
7.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8.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9.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10.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1.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2.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
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
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3.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4.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5.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6、电焊机必须配备灭火器,作业时,必须配备看火人员。
17.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
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18.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9.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气焊、气割作业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作业;
3.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串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二、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
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
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
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三、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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