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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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确保环境更安全。
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污染攻坚实效。
针对流域、区域、领域特点,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既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又探索建立长久管用、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体制机制。
坚持精准施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尊重规律、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攻坚治理,重点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二三级管网、榨菜废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垃圾渗漏液处置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整治,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坚持综合防治,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调整“四个结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预防污染。
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监管。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深化污
染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环境全民共治。
深化环境监管制度改革,着力强化环保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考核、评价、问责等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深化环保
投融资改革。
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汇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二、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让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城乡底色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的重大部署,持续深化“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聚焦“水里”“天上”“地里”“村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让污染远离我们的生活,实现山水、田园、城镇、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一)突出大气、噪声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实施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工程。
加强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城市环境问题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市民生活更美好。
1.打赢蓝天保卫战。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以车辆改造限行和油品提升为重点,控制交通污染。
实行货
运车、高排放车辆等限行,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出租车和公务车逐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使用纯电动车。
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纯电动车。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抽样检测和登记注册环节环保部件一致性检查。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对加油站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建设在线监控设施。
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交出行比例。
控制工业污染。
推进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家具制造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完成9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实施1家日用玻璃制品企业的废气及堆场扬尘实施深度治理。
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改造提升一批、集约布局一批、关停并转一批。
以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扬尘污染。
全面执
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落实十项强制规定,创建(巩固)15个扬尘示范工地。
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控制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
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控制 “黑名单”,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纳入资质等级管理。
加强道路冲洗、清扫保洁和养护力度,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7%。
严格执行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六项要求,创建(巩固)15条扬尘示范道路。
以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整治为重点,控制生活污染。
减少油烟扰民,全面
推进所有公共机构和18家火锅等餐饮业油烟深度治理,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鼓励低于国家排放标准50%排放。
不得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
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向周边具备条件的街道(镇)、社区延伸,扩大禁燃区范围,每年增加0.5平方公里。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应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逐步扩大禁放区域(场所)和限放区域范围。
增强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应对污染天气。
实行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区县在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深化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
强化气象观测,采用高炮、火箭或飞机等多种方式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2.切实减少噪声污染扰民。
建立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减少噪声扰民投诉,提高公众满意度,全面营造宁静舒适的城乡环境,保障公众生活品质。
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扰民。
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指导社区居民制定社区安静公约,推广限时装修等措施,提高社区居民文明、守法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良好社区环境,新建(复查)安静居住小区3个。
开展广场舞、KTV等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出重拳严厉打击扰民违法行为。
减少交通噪声扰民。
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
加强施工噪声控制。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县级重点项目、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噪声防治责任。
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
施工单位必须将夜间作业审核情况在受影响的社区内和施工场所予以公示,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取得周边群众的谅解。
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严重扰民的工地(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名单。
加强工业噪声整治。
现有工业污染源必须积极采用降噪工艺
和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严肃查处工业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工业企业依法缴纳噪声超标环境税。
对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源开展整治。
3.大力开展城市生态修复。
保护和修复“明月山”生态,着力整治桂溪河黑臭水体、污染地块,完善绿地系统。
打好黑臭水体歼灭战。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整治原则,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究,综合采取工程及非工程措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循环补给,全面完成桂溪河建成区段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消除水体黑臭,巩固治理成果。
严防违法排污,强化建设规划管理,加强维护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城市水体黑臭。
保护和修复明月山生态。
明月山纵贯南北,是城市的脊梁和天然生态屏障,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人居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持续开展森林抚育、纯林改造等,提升林相品质,充分发挥明月山肺叶功能。
开展受损山体环境治理修复,积极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着力修复“污染土地”,让老百姓住得安心。
查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持续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调查,完成2块疑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对用地土壤自行进行监测,并落实防治措施。
新建工业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8类重点
行业企业新增用地时,应落实土壤污染防范措施。
推进实施增绿添园项目。
按照“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绿”的要求,打造精品绿化项目。
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城市结构性绿地,新增39万平方米城市绿地。
实施裸地绿化和植树种草,未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
依托明月山、湿地公园、绿点等,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均衡布局、绿城相生的城市绿化网络。
(二)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整治,实施乡村绿色家园打造工程。
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打好乡村环境整治战,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1.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贯彻“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切实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
出台化肥农药减量化指导意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
和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农膜回收率达到95%。
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以及生物反应,实现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的行为。
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完成5.6万头存栏生猪当量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严防农用地土壤污染,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
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
划定重金属高背景土壤区,评估土壤生态健康风险。
2.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环境短板,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脏乱差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垃圾及污水处理等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xx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立长效运管机制。
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分散污水,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深化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推进农村“有饮水”向“有清洁饮水”转变。
实行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推进有水源保障地区的标准化自来水厂建设以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网连通,通过实施异地搬迁、周边供水管网延伸等措施,加快无保障水源地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增加监测指标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
推行“户集、村收、公司转运、县级处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排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综合治理,实施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保护好龙溪河,事关xx长远发展。
把修复龙溪河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抓住治水兴水这个重点,抓住护林育林这个根本,抓住防灾减灾这个关键,加快实施龙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让一河碧水、两岸青山美景共存,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1.深化流域污染防治。
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
全面推行河(库)长制。
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实现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
着力整治卧龙河、桂溪河、打鱼溪等不达标河流,研究建立龙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采取针对性
治理措施。
深化龙溪河重点河流整治成效,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
2.强化水污染源整治。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水产养殖、化工行业综合整治。
打好饮水安全守卫战。
强化饮用水水源整治,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
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标志设置,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类行为。
深度治理工业污染。
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等“十一小”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巩固氮肥、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等“十一大”行业污染整治成果。
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中水回用,推进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水循环利用。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完成工业园区澄溪组团、高安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集中治理榨菜
腌渍废水污染,完成2座榨菜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河流湖库禁止采用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
(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生物。
加强化工行业整治。
全面排查辖区化工企业,未按规定配套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违法排放污水的,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
依法取缔、撤销不符合有关规划、区划要求或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园区。
运用物联网与云计算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明确禁运时间段,规范运输线路。
3.加强重要生态综合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打好国土绿化提升战。
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应绿尽绿”。
抓好房前屋后、荒山荒坡、公路河道绿化,新(改)造林16万亩。
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扩大生物资源总量,减少人为活动对森林系统的破坏,实施3万亩森林抚育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4.5万
亩。
强化公益林管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常年管护55. 3万亩、建设2万亩。
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低于5.3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以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2%以下。
加大消落区治理力度,确保消落区耕种面积只减不增,持续减少。
整合气象、水文、地质、农业、林业、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等自然灾害信息资源,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与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一体的防控体系。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
实行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增强管护能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建设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
建立“天地一体化”监测-查处-整改快速应对机制,深化“绿盾”行动,全面排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立查立改,所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退出自然保护区。
三、加快补齐环保设施“短板”,夯实污染防治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的重大部署,加力补上环保设施短板,建成一批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一)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资料,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改(扩)建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对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
新建200公里城镇污水配套管网。
完成2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
新建1个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二)实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完善垃圾转运系统,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和收运体系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因渗滤液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安全事故。
城市垃圾转运站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加强垃圾运输车冲洗保洁。
(三)实施道路交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工程。
推广改性沥青路面,硬化城乡结合区域道路。
优化完善禁鸣标志设置,规范鸣笛行为,设置违法鸣笛曝光台。
(四)实施种养循环设施建设工程。
一是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当量200头以上)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发酵、管网输送”的技术路线配齐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机或沼液提升泵、输送管网等污染治理设施设备。
二是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当量200头以上)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95%。
三是到2020年,力争建成3个有机肥厂,年处理畜禽粪污10万吨以上。
(五)实施生态环保监管大数据建设工程。
以大数据智能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污染防治、环境改善、产业发展和公众健康提供应用服务。
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辐射等环保监管领域,建设生态环保监管大数据平台,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运用到生态环保工作中,实现在环境管理中用数据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智能环保”新格局。
四、强化环境全过程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部署,坚持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覆盖、零容忍、严问责,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实施“四个结构”调整工程。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的重大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淘汰落后产能,以大数据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建新兴产业集群,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实施燃煤消耗总量控制,深化燃煤锅炉等清洁能源改造。
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
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
(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程。
加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条线”“一张图”“一套管控体系”的核心体系,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领导
干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产业环境准入控制工程。
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转变,实现传统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规模化”。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三线一单”为手段,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
优化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
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
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不得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
(四)实施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程。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以
“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规模化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开污染信息和自行监测信息。
(五)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参与”进行综合谋划,促进环境安全监管科学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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