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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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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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柳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
承包方按设计施工图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组织施工,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含通风)、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消防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标清单内容)。
1.防排烟工程及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的送风系统工程;
2.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安装工程;
3.火灾事故广播、火警电铃和紧急电话系统工程;
4.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工程;
5.防火卷帘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6.楼内手提灭火器采购和配置;
7.发电机房灭火系统;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2012年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承包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维修的,竣工日期不顺延。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包工包料)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
3、承包方的安装工程预算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图纸
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及费用。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本合同及附件1组成。
2、图纸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份。
3、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职责:
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对承包方进料、施工质量的监督。
二、双方的责任
1、发包方
①、办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负责协调工地配合。
②、保证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满足施工要求。
③、提供各种应由发包方提供的报建材料,协助承包方报审报批。
④、提供施工现场的材料加工及堆放场地,仓库和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⑤、在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须协助承包方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
如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已完工成品的损坏,发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若有新增加工程量.由发包方负责费用。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责任工期应相应顺延。
2、承包方
①、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由于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及所发生的费用。
②、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成
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原因的,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③、要做好施工现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④、作业时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①、进度计划
合同订立后7天内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确认时间:
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后1周内。
3、工期约定
经双方协商决定:
本工期为天(日历日)。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承包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如达不到验收合格条件,承包方负责组织返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条件为止。
3、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经发包方签认,发包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桕应顺延。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和本工程监理单位。
五、工程质量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l、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时间.
2、工程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承包方材料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
当总工程量完成50%时,发包方再按进度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当工程量完成后,验收之前发包方再支付承包方至80%工程款;余款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外.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②、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钱款,且不视作违约。
六、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进行采购。
承包方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
1、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发包方要求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联合验收。
2、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由承包方进行无偿更换。
4、现场工程师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市场无拟采购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费用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于某种材料数量少,不予采购造成的材料代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为了保证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承包方在采购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发包方报送3家以上承包方认为性价比较好的品牌,发包方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及承包方报送的信息对各品牌与承包方共同进行考察,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符合发包方要求,则选用承包方报送的品牌;如承包方报送的品牌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则发包方有权综合考虑其它品牌性能与价格因素,指定2~3家质量好的品牌供承包方选择,承包方选择后发包方确认。
如承包方在采购前未报送甲方确认,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将未报送确认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退场并重新采购施工,责任和费用概由承包方负责。
七、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①、调试:
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消防工程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待调试条件成熟后,请发包方工程师参加系统调试,调试通过,双方在调试报告上签字,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发包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竣工结算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对于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未按要求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进行结算;对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1天内,报送了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结算资料不完整或部分结算资料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发包方有权拒绝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未按规定经相关人员审批的内容进行结算。
②、承包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人负责结算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在承包方已报送结算资料且发包方开始结算审核工作后,承包方不得补交或补签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③、承包方报送的任何资料,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发包方有权对该部分内容不予进行结算,无论其是否已经监理和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确认。
④、承包方应如实报送预算书和结算书等资料,对于承包方报送的任何预算书和结算书的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时,则承包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扣除该预算书或结算书审定金额的5%作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违约金。
发包方人员应如实审核结算资料,不得故意刁难或拒审。
⑤、承包方竣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编制,报送一套至甲方备案,竣工资料由承包方自行整理归档。
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送审定部门部门审定后,发包方按约定通知相关部门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篇二: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双龙丽景小区项目和宣威市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信息服务平台
项目施工图中所涉及的全部消防工程,主要包括:
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自动喷淋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5、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6、配臵灭火器、消防设计图
7、政府及消防部门的报审及最终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取得。
三、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审图、包验
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方式实行总承包,承包项目所有消防工程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图纸会审通过后15天内竣工日期: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款为一次性包干总价款(大写):
(¥:
元)。
2、工程进度付款方式
①消防图审通过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即人元,以备乙
方备工备料。
②主材料及人员设备进场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即元。
③所有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完毕支付总工程款的30%;即元。
④乙方完成承包范围所有消防工程内容,调试安装完毕,并通
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在乙方提供消防验收合适证书后七天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即元。
⑤剩余5%(即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⑥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
3、本工程所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此工程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工程建设前、建设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的报验等所有手续及费用以及消防入网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委托全权办理工程款结算事务,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材料设备采购
1、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设备所需办理的设备险及进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需要进行进场复检的必须出具复检报告单。
3、材料设备采购前由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材料设备到场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主要材料为:
①钢管:
②消防监控设备:
③消防水泵设备:
④报警主材料线:
六、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若质量标准达不到相关要求,甚至没有通过消防部门检查验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所选用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若发现乙方选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并处以每次5000元的罚款。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有权对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等进行重新检验,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修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复检验(不包括政府部门的检查或验收),重复检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交工前应对本工程进行多次的试运行,确保该工程正常使用并承担试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技术
档案资料。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三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
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负责所承包项目消防工程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
3、乙方负责承包项目消防工程终身维护保养,在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七、安全施工
1、甲方所承包得消防工程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安全施工。
篇三: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93800m2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
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
¥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
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本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
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
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㈠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㈡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
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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