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讲座讲稿》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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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讲座讲稿》精
2011年新员工培训讲座
安全生产管理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和东方监理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要求,以人为本,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一、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的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由项目总监负责,现场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总监可以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2、各专业监理人员对本专业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负责并对项目总监负责。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
1、编制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控制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属于项目监理规划的组成内容,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随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签章。
1.1安全生产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和程序
1.1.1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阅意见。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性文件。
(5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6东方监理有限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1.1.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即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
(2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后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如深基坑、吊装、施工临时用电、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模板或高大模板体系、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源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3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要求、手段、方法、记录、检查时间、频次、检查人员、问题处理等内容。
(4安全生产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
应有组织机构框图及人员名单。
(5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职责
分述总监、土建、电气、水暖监理员的职责。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
①安全生产技术文件审查程序:
程序框图及说明。
②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监理程序:
程序框图及说明。
(7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①安全生产技术文件审查制度
明确经审查的文件名称、施工单位的审核程序、监理审查记录、签署意见、批准签章、发送、存档等内容。
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查制度
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上的规章制度、监管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③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制度
监理每日巡视检查次数、时间、巡视人、检查内容、记录、问题处理等。
④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
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组织人、参加者、检查日期、内容、记录、签字、问题处理等(从零工作法、周检、月检、季检制度。
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通知整改、验收、停工整改、报告制度等。
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按有关规定。
⑦大风、大雨汛期等恶劣天气下的值班制度
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下派人值班,项目监理部也需派专人值班,项目经理、总监需保持通讯畅通。
⑧其他制度。
2、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属于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部分,土建专业工程师负责汇编成文,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
2.1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2.1.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方法:
(1审查安全技术文件
(2审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3监督实施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4巡视检查
(5组织联检与参加安全专检
(6监督施工机械安全验收、备案
(7督促承包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
2.1.2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主要针对如深基坑、吊装、施工临时用电、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模板或高大模板体系、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要求、手段、方法、记录、检查时间、频次、检查人员、问题处理等内容。
2.1.3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承包商资质和管理人员证件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项目经理和各岗位管理人员,尤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4审查分包单位
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
(5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2.1.4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1土石开挖工程
预防边坡塌方与滑坡的措施。
石方爆破的安全措施。
(2深基坑工程
支护方案的监督实施,开挖与支护的监控、验收,基坑监测的监督,监测结果的审核确认,降水与排水方案实施等。
(3脚手架工程
方案的监督实施、材料的控制、连墙件、立杆基础、斜撑、扫地杆、探头板、作业层、围网、平网、通道、栏杆、挡脚板等的检查和要求。
吊篮的安全措施。
(4起重和垂直运输设备安装与拆除
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到位,设备的检查验收、备案等。
(5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水平混凝土构件的支撑体系方案的实施应重点检查(每次混凝土浇筑前重点检查;拆模的控制措施,规范要求;高大模板脚手架应经专家论证。
(6高处作业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①临边与洞口防护措施;
②屋面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
③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措施;
④索具、吊篮、吊笼、平台、安全带等的技术鉴定与验收手续;
⑤悬挑式操作平台的防护措施;
⑥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7吊装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起重机械验收手续,施工队伍人员资格持证上岗。
(8临时用电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督实施;
②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
③接地与防雷系统的检查,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
④配电线路的检查(电缆及架设检查;
⑤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检查;
⑥电动机械用电安全检查(起重、桩工、夯土、焊接、木工等机械和手持
电动工具等;
⑦照明用电的安全检查;
⑧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检查(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外电保护等;
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检查。
2.1.5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文件按规定分类编目整理立卷归档。
必要时列出文档整理目录,指导平日及时分类整理。
3、审查工程建设是否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遵循了法定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尽快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办理相关的施工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
3.1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地防范措施,形成《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报告》。
其主要评估项目:
3.1.1毗邻高压线的状况;
3.1.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含围挡墙、护坡、挡土墙的影响;
3.1.3靠近山体、水体、油库、地下管线、坑道、堤坝、危险品库、军事设施、测量标志的状况;
3.1.4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1.5施工对周边通信、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
3.1.6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选址合适,结构是否安全,围挡墙是否牢固可靠;3.1.7施工现场对周边交通、行人、集贸市场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影响;3.1.8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1.9其他可能造成危险后果的危险源。
3.2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
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安全报监手续,形成《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3.2.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
(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
(3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一份;
(5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搭建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7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8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9建设单位已预付给施工单位所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相关记账收据凭证;
(10已到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计划生育协议书。
3.2.2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安全报监说明:
(1第一阶段(基础:
在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在一层以下;深基础工程在0.00以下(指最大深度超过5米。
(2第二阶段(主体:
主体三层以下,(高层、每隔四层报监一次。
(3第三阶段(装饰前:
主体完工,内外装饰之前。
(4第四阶段(竣工前:
屋面及外装饰基本完工之前。
3.2.3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安全报监内容:
(1安全监管人员。
(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工、外用电梯操作工、机械操作工、卫生急救员、安全技术资料员等;
(3施工现场其中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权单位、进场时间、搭设总高度、拆装队伍名称。
起重设备包括:
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其他起重设备。
吊篮、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也应列入计划。
(4安全防护用具及用品使用计划。
包括用具及用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防护用具及用品包括:
安全帽、安全网(平网、立网、安全带、配电箱(总箱、分箱、开关箱、五芯电缆、漏电保护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限位与制动装置、井架自动平联锁装置、彩色喷塑钢板、钢结构活动板房、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重点审查内容:
4.1.1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1.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1.3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1.4施工单位在项目上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1.5塔吊、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的选择和布置、安装和使用以及拆除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1.6施工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4.1.7施工现场脚手架和大模板搭设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1.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规定。
4.2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1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5M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吊篮等起重、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除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体式提升;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门型脚手架;
⑤挂脚手架;
⑥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①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②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③特种设备施工;
④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⑤6m以上的边坡施工;
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
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⑦建设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2.2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5M及以上或地下室三层及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板250mm厚,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梁500mm宽×1000mm高的模板支撑系统;滑模模板及其它特殊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30m的构筑物脚手架。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6建设部规定的其他工程。
4.2.3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论证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
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2专家论证审查
①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14-033-2005中规定专家组至少包括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③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4.2.4监理审查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和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2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附有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并有符合安全要求内容的结论。
专家组人员的资格证件符合规定要求。
(3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选择的施工方法顺序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审查方案应有的计算书的安全验算,审核演算及结论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施工平面布置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劳动组织及管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需要及安全管理要求。
(10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符合规定。
4.2.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涉及本专业的内容及相关内容,写出书面审查意见和结论,记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记录。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审查、劳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平面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查。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作总审核,签署结论性意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监管机构。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6、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书面促请建设单位调整,同时书面报告公司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审查管理人员资格,工人要持证上岗。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招标文件相一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工人按技术工种和普
通工种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8、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9、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以及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建设危险性监控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0、安全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和有关资料,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监理资料应当由监理专职安全人员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二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施工阶段重大安全隐患源的监理内容:
1.1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青建管质字【2009】73号《关于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模式化”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至少检查一次,形成周检记录,监理企业必须必须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至少检查二次,形成月检记录,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安全隐患源需要进行专项检查:
1.1.1加强深基坑管理。
严格落实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强化设计方案评审、基坑支护验收、基坑检测、日常巡查等内容和环节管理。
(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深基坑设计方案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施工企业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前,施工企业要详细掌握毗邻建筑物基础、周边地下管线布置等情况;施工企业要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
(2深基坑施工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实行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的管理方式。
基坑支护措施完成后,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联合验收,填写合格验收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后,方可进行基础的下一道工序施工。
(3严格深基坑定期监测管理。
深基坑的监测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深基坑进行定期监测。
检测单位和施工企业要留存检测记录备查。
监理、施工
企业每天要加强巡回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4深基坑重点监控内容:
深基坑设计评审报告、深基坑施工方案审批;施工情况与方案一致情况建设;开挖前基坑及周边环境评估情况;周边建筑物基础及地下管线图、施工单位资质情况;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监测情况;应急预案、物资准备、人员值班情况;土石方施工登记报告情况;运输车辆封闭情况;开挖与支护同步、联合验收记录情况;深基坑沉降位移记录情况。
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按照上述监控内容对深基坑工程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填写《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安全隐患源重点监控检查表》。
1.1.2加强起重机械管理。
严格落实市建委《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强化产品备案、安装拆卸、检查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等内容和环节管理。
(1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前,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还要对产品备案、安装资质以及基础技术材料等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安装。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施工企业要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
(2起重机械安装后,施工企业要会同监理、产权、安装、使用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企业要于30日内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监理、施工企业每天要加强巡回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4各种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中的重点内容。
①塔机重点监控内容:
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按照重点监控内容对塔机工程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塔机安全隐患源重点监控检查表》。
Ⅰ、登记注册、使用登记;
Ⅱ、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
Ⅲ、周边环境、安全距离;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检查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塔吊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防止塔身和塔臂以及塔臂和塔臂发生碰撞。
Ⅳ、安装高度、自由高度;塔吊加装标准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塔吊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安装、顶升的高度和自由端高度均不超过有关规定。
Ⅴ、限位和保险装置;塔吊防倾翻装置(青建管质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为其塔机配备防倾翻装置及各种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Ⅵ、顶升及附着装置验收;塔吊使用的附墙装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达到连结紧固、间距符合要求。
塔吊加装标准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塔吊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安装、顶升的高度和自由端高度均不超过有关规定。
在汛期内,塔吊自由端高度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A、40吨/米以下或自由端高度通常限定在30米以下的塔吊,安装后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限定高度的80%。
B、40吨/米-80吨/米之间或自由端高度通常限定在30米以上45米以下的,安装后,塔吊的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限定高度的70%。
C、80吨/米以上或自由端高度通常限定在45米以上不等的,安装后,塔吊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限定高度的60%
Ⅶ、塔机基础设置;塔机基础排水设施设置合理、正常使用,不得积水。
Ⅷ、金属结构、螺栓连结;塔吊各连接构配件必须按要求确保数量齐全、连接紧固;塔吊临电、消防、避雷等设施按规定要求设置;
Ⅸ、维修保养记录;
Ⅹ、塔吊工、信号工、起重工证书;
Ⅺ、安全技术交底;
Ⅻ、应急加固措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塔吊产权、安拆单位要联合审批汛期塔吊加固抢险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加固器材及方案、应急队伍、值班制度及事故处理等相关内容。
5月30日前,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塔吊防范大风等恶劣天气的配套加固器具的购置和装设。
钢丝绳等各种加固器具应存放在施工现场,并提前在塔吊上选好绑扎点,地锚预先装设好,确保大风等恶劣天气来临时,能够立即按要求对塔吊进行加固,并要按规定对加固安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达到抗12级大风的能力。
对无法加固或加固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塔吊,应降低高
度或拆除。
汛情来临前,塔吊要立即停止使用,吊物落地、吊钩升起,确保塔身自由旋转。
塔身上严禁设置宣传竖幅、广告标牌等兜风物品,塔机上不得存放易坠物品。
汛情来到时,施工现场必须安排专人对塔吊进行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抢险措施。
汛情过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使用、产权、监理、安装等单位对塔吊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重新使用。
②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重点监控内容:
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按照重点监控内容对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全隐患源重点监控检查表》。
Ⅰ、登记注册、使用登记;
Ⅱ、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
Ⅲ、安装、拆除方案;
Ⅳ、防坠安全器标定;青建管质字【201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外用电梯防坠安全器检查标定的通知》规定,产权单位必须每年到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对防坠安全器进行检验,或由原生产厂家对防坠安全器进行质量合格认定。
Ⅴ、限位、保险装置;产权单位在购置建筑施工外用电梯及部件前,要认真核实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及限位、保险装置、防坠安全器检测合格证明等随机文件和资料,购置后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租赁单位应为建筑工程提供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施工外用电梯和部件,并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相关责任。
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灵敏、可靠的限位、保险、防坠安全器等部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Ⅵ、限位测试记录;
Ⅶ、附墙装置;
Ⅷ、防断绳装置;
Ⅸ、钢丝绳;
Ⅹ、接料平台防护门;
Ⅺ、验收记录;
Ⅻ、电梯司机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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