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工作制度瑞安市人民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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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工作制度瑞安市人民医院
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一).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须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
(二).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
(四).对科技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一).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二).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
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考核。
(四).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和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
(五).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在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六)、对部分无故不履行项目合同的科研人员,将按照情节给予冻结科研资金、取消三年内申报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和延期晋升职称等处罚。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一).必须制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二).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三).对科技成果的奖励依据医院《科研工作奖励条例》执行。
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一).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二).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防磁)安全制度、对外服务收益分配规定等。
(三).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每台均应建立技术档案。
(四).对仪器使用者必须先经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仪器技术性能、操作使用和维修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研究室时要穿工作衣,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口罩、帽子,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
(二).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技术操作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对于科研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在管理上应把常用和专用的分开,逐项贮备,定期核对。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制定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学术交流及表彰奖励制度
一、表彰奖励制度
(一).要求把科技人员的科研劳动和绩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或晋升调资。
(二).在科研管理制度中应明文规定对科研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根据自己的财力,设立诸如科研先进集体或个人奖、重大课题立项奖、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配套奖、创造发明奖、论文发表奖等奖励措施,以起到激励作用。
二、关于我院科研成果奖励及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有关规定
(一)、本院医务人员的科研成果如取得国家、省、地厅和市各级科技进步奖项的,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者:
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三等奖10万元。
(二)、获省科技进步奖者:
一等奖10万,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三)、获温州市及卫生厅、教育厅科技进步奖者:
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三等奖5千元。
(四)、获瑞安市科技进步奖者:
一等奖3千元、二等奖2千元、三等奖1千元。
如同一项目获多级不同等级奖,只按奖金最高等级奖励。
项目第一负责人负责奖金分配。
(二)、获国务院特殊津贴者一次性奖励5千元。
(三)、获温州市拔尖人才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千元。
(四)、获瑞安市拔尖人才称号者一次性奖励2千元。
(五)、医院新技术项目奖励:
对院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医院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根据其科研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其社会经济效益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出医院医疗技术进步奖,除发给奖励证书外,还发给相应的奖金:
一等奖2千元,二等奖1千元,三等奖500元。
(六)、发表论文奖励方法:
各级论文版面费取消原报销制度,其中二级以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年年终进行评比,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在Sinence和Nature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二)、被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千元,优秀论文全文登载每篇奖5千元。
(三)、被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千元。
(四)、中华系列杂志:
论著、综述奖励1000元,临床经验总结及个案报道视内容降级奖励。
(五)、国家一级杂志:
论著、综述奖励800元,临床经验总结及个案报道视内容降级奖励。
(六)、国家二级杂志:
论著、综述奖励500元,临床经验总结及个案报道视内容降级奖励。
(七)、其它三级杂志:
原则上不予奖励,对个别有学术价值的可由院学术委员会酌情另定。
(七)、科研经费配套规定:
为鼓励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对国家级科研项目给予1:
2的配套资金;省级立项项目给予1:
1的配套资金,厅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科研项目原则上不给配套资金,对部分对医院学科建设具有较为重大意义的项目可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
(八)、本规定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对实施中的事项制订实施细则。
对本规定中尚未作说明由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审程序
一、提出申请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部门或个人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同时递交申请鉴定的科技资料。
(二).科研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及申请鉴定的科技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对审查通过的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作出客观评价,签署意见后,在建议的鉴定或评审日期前二个月,根据科研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
(三).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申请鉴定或评审。
二、审查批准
(一).组织鉴定或评审单位接到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申请后,首先要在形式上对完成单位提交申请鉴定或评审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是否属于鉴定或评审范畴,提交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要求,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
(二).着重对研究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审查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报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内容是否正确、翔实并初步判别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与实用性,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鉴定或评审单位一般在30天内完成审查,并对是否同意组织鉴定或评审以及鉴定或评审形式作出批复。
三、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
(一).评审内容
1、基础研究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内容
研究的目的是否明确、成果的论点与论据是否严谨,有关数据是否准确,结论是否可靠,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国内外同学科领域比较,其成果的创新点,学术意义及所达到国内外的实际水平,应用前景与应用范围及对可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评价,存在的缺点及改进的建议等。
2、应用研究成果的鉴定内容
①研究成果的设计思想、技术指标或结构造型、生产工艺等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②有否达到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技术指标;
③有关数据、图表是否准确、完整;
④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其特点、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度如何;
⑤应用价值及推广方案的可能性如何;
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算、分析的可靠性如何;
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3、软科学成果的评审内容
①所需的技术资料、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②是否达到课题要求的标准和目的;
③成果的科学价值和意义;
④提出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
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
⑥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科研规模和效率的评价;
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二).应聘参加鉴定或评审的专家,应针对上述主要内容对科技成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鉴定或评审意见书,专家在相应的鉴定或评审证书中签字以示负责。
(三).接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承担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即为鉴定意见,与会议和通信鉴定或评审具有同等效力。
鉴定或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的《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是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技术评价证明。
临床教研室备课制度
一、临床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由教研室主任根据要求,安排任课教师,并将任务下达给任课教师,督促其认真备课。
二、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
三、教案内容、授课题目、讲授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后作业等。
四、个人备课结束后,应将教案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五、新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一、医学院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地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
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见)习医生。
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地修改。
教学奖惩制度
本制度主要分教学奖励和处罚两部分:
一、奖励部分:
为了提高临床教师待遇,现将教学补贴大幅度提高,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科生大课规定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正高、副高和中级职称教学上大课补贴分别按每学时150、130、100元计算。
(二)、院内小讲课补贴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人员分别按每学时100、(八)0、60、50元计算。
(三)、见习带教规定每次三学时,原则上由副高职称以下和三年住院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住院医师分别按每次200和100元计算补贴。
(四)、教学查房规定每次三学时,根据职称高级和中级分别按每次200和100元计算补贴。
(五)、各种教学工作须有完整的工作记录,教案须按规定格式书写,学期结束后上交,作为教学评估资料之一和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在案。
(六)、上述教学工作结合我院现有的评估制度进行评估,教学补贴按原补贴金额乘以评估成绩的百分比发放,评估成绩小于60分的不给报酬勒令整改处理。
(七)、脱产带教的工作人员脱产期内的教学奖金原则上不低于科室平均奖金,如教学补贴少于科室奖金,不足部分应从科室奖金中予以补足,已高于科室平均奖金的不再享受科室奖金。
二、处罚部分:
(一)、教学人员应严格遵循我院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执行。
对违反或不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学人员按规定进行各种处罚。
(二)、教学事故每次扣500元,并取消年度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
(三)、教学差错每次扣除当次教学补贴的50%。
(四)、教学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医院组织的教学学习班,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将取消其教学人员资格。
(五)、教育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一次,教学管理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按上一条处理。
(六)、从20XX年开始,晋升高级职称人员规定每学年各类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5学时以上方可取得晋升资格,否则一票否决。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教学研究室(简称临床教研室)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
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根据需要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
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二).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
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三).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临床实习学生的管理
一.在附属医院教学与实习的学生由医学院校派出的专人管理。
而在教学医院实习的学生则由实习所在医院管理。
二.教学医院应指派医(科)教(务)科负责教学的工作人员兼管学生工作,医院的带教老师都应关心实习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并予以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保证每位学生顺利完成临床实习任务。
主要的管理内容包括:
(一)新一轮实习生进点以前,召开带教老师会议,落实教学工作。
学生一进点即应开展院风院规的教育,学习院内实习生守则,进行安全医疗教育、行风教育等,使之形成良好的习惯。
(二)坚持实习生参加科室政治学习及相应的党、团活动制度。
至少每月对学生查岗一次,定期召开实习组长会议、实习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实习生学习与生活状况。
(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艺、体育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实习班组的凝聚力。
(四)后勤总务部门应对教学工作予以全力支持,新一批实习生进点前应完成对学生宿舍的检修、更新等,平时应为实习生提供最佳的食、宿生活条件,解除实习生的后顾之忧。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
二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
三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
(一).以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二).培训的方法:
临床实践以在岗培训为主,由科室集体指导。
外语及专业必修课主要通过自学完成,部分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则通过业余办班面授完成,也可通过自学、参加该课水平测试获得学分。
(三).对工作满5年,学分符合要求者,经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发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部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需,对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发给(初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应根据“知识宽、基本厚”的要求,注重医德培养,强调三基训练,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加强临床实践,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
三、培训质量的考核和评估
考核分平时考评和阶段考试、各医院自行组织考核和省、市高等学校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等不同方式,其考核内容和程序如下图所示。
→→→→
(一).科室考评
1、每一科室轮转结束,由科主任组织考评小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对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临床技能、教学能力作出综合评价,记入轮转手册。
2、医德医风的内容包括:
①对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劳动纪律的评定;
②医疗作风的评定;
③有否差错、事故;
④团结互助、顾大局、识大体的表现。
3、评为优或良者为合格,如医德医风不合格者,则该年该轮转中临床实践均不记学分。
对临床技能如病史采集能力、全面体检能力、操作及手术技能,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办法,并须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外文水平测试
1、选用英文版克氏外科学和希氏内科学内容。
2、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住院医师进入第二阶段起均可参加外文水平测试,形式为英译中,要求达到2小时完成4000印刷符号的翻译量。
(三).专业理论考试
1、即将结束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
2、以达到各专业低年资主治医师的基本要求。
(四).临床能力测定
1、包括专业技术及临床决策能力两方面,前者由专家对住院医师的病史采集、体检能力、医疗操作技能、手术操作技能等进行面对面考核;而后者则分别在第一阶段与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进行。
2、可采用面对面病例分析的考试方法,也可使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系统进行测试,使临床决策能力测试向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3、为了在培训中加强和巩固住院医师的问诊和体检的临床技能,还可引入标准化病人的考核方式。
四、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原则
(一).坚持思想本质与业务本质相结合的原则;
(二).理论联系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
(五).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
(六).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卫生工作需要的医疗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标与要求
一、目标
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努力将中高级卫技人员培养成为思想品德好、业务技术精的卫技人员。
二、对中高级卫技人员的具体要求
(一).通过继续医学教育使中级卫技人员在成为高级卫技人员前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医疗技术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
要求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能经常阅读两种以上期刊,有计划地参加系统知识更新教育和短期专题讲座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科研、教学水平。
(二).通过继续医学教育,使高级卫技人员能了解、掌握学科进展和最新动态,对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和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跟上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步伐,并能指导下级卫技人员开展医学实践和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开展本专业学科新技术、新疗法的学习、掌握和推广活动,成为学科发展的建设性、指导性人才。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内容与项目学分分类
(一).内容
1、中级卫技人员以提高至副高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专业实践基础理论、科研教学、外语及相关学科的知识更新为主,对部分外语基础不佳的人还应给予相应补习。
2、副高级卫技人员以提高至正高级技术职务所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教学和外语能力为主,学习掌握现代医学科学的新尖技术,具有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重大技术问题和作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能力。
3、正高级卫技人员应在专业上自我拓宽,深化专业研究内容,掌握专业尖端技术,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发展上跟上国内外最新进展的步伐。
(二).项目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方法,对个人所取得的学分予以分类登记。
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性质可划分为Ⅰ类学分项目和Ⅱ类学分项目。
1、Ⅰ类学分项目包括: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卫生部部属单位、院校及由中华医学会总会举办经卫生部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类学分项目指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四、各级卫技人员学分要求
(一).各级卫技人员自取得相应卫技职务之日起须参加五年一周期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每年必须获取Ⅰ、Ⅱ类最低限度的学分。
(三).Ⅰ、Ⅱ类学分不能互补,不能跨年度计算,如此方能获
得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并作为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或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
五、Ⅰ、Ⅱ类学分内容
(一).Ⅰ类学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级卫技人员知识更新班,可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学习的形式。
2、高级卫技人员研讨班,以医学前沿课题、新尖理论与技术等专题研讨形式进行。
3、短期学习班或专题讲座等,由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学会和三级以上医院提出项目,经省卫生厅审核备案后由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公布。
4、学术活动。
国家级、省级可纳入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计算范围。
(二).Ⅱ类学分主要包括:
自学认可项目(其内容、范围、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学分授予由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公布)、到外单位零散进修、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综述文章、科研成果、出版医学著作、编写文字教材与音像教材、出国考察、发表医学译文、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学术报告、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病历讨论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六、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一).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统一印制和下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内容可包括:
项目名称、姓名、日期、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
学分证由本人保存,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二).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医(科)教(务)科每年将登记证上的学分数汇总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上,以全面了解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开展的总体状况,督促医技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内容与要求。
凡符合要求者,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核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评定和申报高一级卫技职务的依据。
七、处理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一).继续医学教育与临床工作的关系。
中高级卫技人员是医院临床工作的主力军,在安排继续医学教育尤其是Ⅰ类学分的教育时应解决好与临床工作的矛盾。
医(科)教(务)科应在年
初就根据本院中高级卫技人员的发展方向及各项Ⅰ类学分项目的计划做好本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计划,在计划安排上尽可能减少对临床工作的影响。
(二).具有教学能力,特别是取得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称号的医院,应根据本院的医疗特色积极筹备Ⅰ类继续医学项目。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应与培养本院学科带头人结合起来。
临床的中高级卫技人员要通过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结合医院的传统特色与优势及发展的实际水平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与临床技术攻关目标,逐渐成为学科领域内的带头人。
因此医院对职工继续教育的投入应与学科建设的投入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育与建设的目的。
(四).要将各层次的临床医学教育结合起来管理。
应对各层次的临床教学形成统一的规划与管理,培养临床教学的师资梯队,规范管理制度、评估制度、奖励制度,使整体教学走入正规化道路。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培养前途且当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差错。
二、医院根据发展需要主要选送高年制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外出进修。
当年需要参加晋升考试、适逢婚产假等特殊原因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修。
三、科室负责人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将次年的进修计划上报医务科,经研究同意后医务科统一联系进修地点,对方接受以正式公函为准。
四、外出进修者须与院方人事科订立协议,进修后为本院服务五年以上。
五、进修一年者可在离院前休息三天办理各类手续;返院后休息三天。
进修半年者离院前及返院后均休息两天办理各种手续。
六、进修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及参加外语培训,不得以各种借口中途中止进修。
无故中止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进修期间要遵守该院各项规章制度。
若有违纪行为对方来函反映者将中止其进修并交院纪律或行政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赔偿处罚。
八、进修期间不允许积累假期回院补休,应按常规时间返院。
若回院私自补休或未经领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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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教 工作制度 瑞安市 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