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吨二甲醚环评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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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
100万吨/年清洁能源二甲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承担单位: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监测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张家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法人代表:
张利民(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01号)
项目负责人:
姜伟(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04号)
岳强(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60号)
参加人员:
姓名
证书号
负责章节
签名
姜伟
A19020004
第11、12、13、14、15、16章
岳强
A19020060
第1、2、3、4、5、10章
张喆
A19020063
第6、7、8、9章
审核:
金坚(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03号)
审定:
程炜(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07号)
批准:
张利民(环评岗证字第A19020001号)
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清洁能源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前言
1.1任务由来
二甲醚是以甲醇为原料而生产的清洁、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有很好的物理化学性能,其燃烧性能好、低毒、无致癌性,可以在广阔的领域里替代石油产品,对实现我国未来能源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二甲醚具有低污染、易液化、致冷效果好的特点,其用途包括替代氟利昂作制冷剂、气雾抛射剂和发泡剂等,其工业化生产将带动下游产品行业的发展。
此外,二甲醚的一个重要用途是替代目前的汽车燃料,可使发动机的功率提高10~15%、热效率提高2~35倍、噪声降低10~15%,汽车尾气无需催化、转化处理,即可达到欧Ⅲ以上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新型汽车燃料。
我国目前汽车尾气排放大多达不到欧Ⅰ标准,江苏省目前正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同时还在大力整治城市环境污染,该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地配合以上的工作,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总生产规模为100万t/a清洁能源二甲醚,在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分三期进行,项目总投资64223.5万元,一期工程2006年11月筹建,2007年9月投产,2011年完成项目全部投资,总生产规模为100万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在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规定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修正,1996年5月15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00年4月29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04年12月29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2年6月29日;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⑼《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⑽《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文件;
⑾《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7月31日;
⑿《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第38号令,1993年;
⒀《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
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苏环管[2005]35号,2005年7月19日;
⒂《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3年3月;
⒃《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12月1日;
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局,1998年9月;
⒅《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关于循环经济内容的编制要求》(试行);
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6月5日起施行;
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01.26发布,2002.03.15施行
(21)《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
(22)《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12月10日;
(23)《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6〕4号),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1月23日;
(24)《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6年7月3日;
(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
(26)《江苏省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06年7月20日;
(2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06年10月9日;
(28)《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06]52号),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5月9日;
(29)《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府[2006]52号),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5月24日;
(30)《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125号),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7日;
1.2.2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⑴《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100万t/a清洁能源二甲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2006年7月;
⑵《环境影响申报表》,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2006年8月;
⑶《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复函》(环函〔2006〕411号),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10月24日;
⑷《关于对张家港保税区新建6万t/d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112号),2006年7月24日;
⑸《关于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162号),2003年8月27日。
1.2.3环评技术导则和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3年9月18日发布,1994年4月1日实施;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年11月28日发布,1996年7月1日实施;
⑶《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⑷《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1.3评价工作原则
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⑵做好工程分析,贯彻“清洁生产”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⑶充分利用近年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⑷评价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⑸充分围绕“审批原则”开展评价工作,遵循《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编写报告书。
1.4评价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4-1。
图1.4-1评价技术路线
1.5评价因子
⑴大气
现状评价因子:
SO2、NO2、TSP、非甲烷总烃、甲醇、二甲醚
影响评价因子:
甲醇、二甲醚
⑵地表水
现状评价因子:
pH、COD、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BOD5、SS、总磷、氨氮、石油类
影响评价因子:
COD
总量控制因子:
COD、SS
⑶噪声
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
等效声级Ld(A)和Ln(A)
⑷固体废物
总量控制因子:
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⑸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甲醇、二甲醚
1.6评价工作等级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的甲醇,计算其等标排放量Pi小于2.5×108,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表,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⑵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本次环评对拟建项目废水接管保税区污水厂的可行性进行影响分析。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内,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且周边无声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⑷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及其附录,本项目甲醇、二甲醚为火灾、爆炸危险物质,且储存、使用量超过临界量,属重大危险源,因此,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一级。
1.7评价工作重点
本次评价工作重点:
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分析和环境风险评价。
1.8评价范围
⑴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范围:
评价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及水污染源企业;
⑵大气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评价范围为以拟建项目为中心4×6km2范围;
⑶噪声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厂界外1m范围内。
⑷风险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为中心5km范围。
1.9环境保护目标
具体保护目标见表1.9-1。
表1.9-1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规模
方位及距离
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
长江
大河
NW
24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
东海粮油
/
W
180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96)二级标准
居民点
(正拆迁)
160户
SE
600m
居民点
(正拆迁)
150户
SE
1000m
居民点
(正拆迁)
30户
NE
1600m
声环境
厂界周围居民点(正拆迁)
同上
同上
同上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
1.10评价标准
1.10.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⑴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以色列标准》、甲醇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浓度限值,二甲醚根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具体见表1.10-1。
表1.10-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日平均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
一次值
0.5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NO2
日平均
0.12
一次值
0.24
非甲烷总烃
日平均
2.0
以色列标准
一次值
5.0
甲醇
日平均
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一次值
3.0
★二甲醚
日平均
0.15
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
一次值
0.46
★注:
由于二甲醚的物化性能、毒理毒性和乙醚相似,因此参照乙醚的标准进行计算:
二甲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以下公式(《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编,1996年第一版,推荐公式)计算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
lnCm=0.470lnC生-3.695(有机化合物)
其中:
Cm——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mg/m3;
C生——生产车间容许浓度限值,mg/m3;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乙醚生产车间容许浓度限值为500mg/m3,由此计算而得的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
又根据导则规定的换算系数,一次取样、日平均值可按1:
0.33的比例换算。
故可通过一次取样值算出日均值标准。
⑵排放标准
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具体见表1.10-2。
表1.10-2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浓度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
依据
甲醇
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1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⑴质量标准
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1.10-3。
表1.10-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溶解氧
COD
高锰酸盐指数
BOD5
石油类
氨氮
总磷
Ⅲ类标准
6~9
5
20
6
4
0.05
1.0
0.2
⑵排放标准
废水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总磷除外),见表1.10-4。
表1.10-4污水接管标准(单位:
mg/L)
项目
COD
BOD
SS
总磷
石油类
标准值
500
300
400
2.0
20
1.10.3噪声评价标准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噪声环境质量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0-5和1.10-6。
表1.10-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表1.10-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效声级: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Ⅲ类
65
55
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
2.1.1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建于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位于东经120度,北纬32度,距张家港市区直线距离约15公里。
工程水路东距上海吴淞78海里,西距南京港111海里,距江阴港8海里,东北向与南通港隔江相望,陆域地形平坦、开阔,沿江筑有防洪堤。
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2.1-1。
2.1.2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地面标高在+2.5米左右,长江堤岸标高+7.5米(黄海高程)左右。
该地区在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东延的复合部位,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地表层以下为亚粘土和粉砂土。
地貌单元属长江三角洲相。
区内土壤大部分是人类长期耕作熟化所形成的农田土壤,沿江芦苇野草丛生的滩地属草甸地,形成年代只有二、三十年或更短。
本地区地震烈度为6度。
2.1.3气象气候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无霜期长。
常年平均气温15.2℃,极端最高气温为38.1℃,极端最低气温为-11.3℃。
年均降水量1034.3毫米,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1.7%,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80小时,平均相对湿度为80%。
冬季盛行东北风和西北风,春夏季盛行东南风,常年平均风速为3.5米/秒。
遇寒潮或台风过境,则风速较大。
本地区属强雷暴区,年均雷暴日数为30.8日,一般出现在3月10日-9月22日之间。
主要气象参数见表2.1-1。
表2.1-1张家港地区各气象要素累年平均值
气象要素
年均值
气温
15.2℃
降水量
1034.3毫米
相对湿度
80%
平均气压
1016.0毫巴
平均风速
3.5米/秒
最多风向
ESE
日照时数
2080小时
平均雷暴日数
30.8日
2.1.4水文特征
本地区水系属长江流域太湖水系。
沿江有多条内河和长江相通,项目附近主要水体为长江和十字港河。
十字港为排灌河流,由于受人工闸控制,流速很小,且流向不定。
当从长江引水时,水流自西北(北)向东南(南);当开闸放水时,水流则相反。
河闸内的河底宽18m,闸外河底宽40m,河底标高-1.41m,河面宽约60m,设计流量30m3/s,规划拓宽疏浚到四~六级航道(长江—疏港路段已按四级拓宽),向南开挖连通南套河、东横河。
项目所在地长江福姜沙河段位于长江河口感潮河段,长江水流大部分为双向流,只有在径流量很大,天文潮很小情况下为单向流(落潮流)。
河段潮汐特点为非正规半日浅海潮型,潮位每日两涨两落,涨潮流平均历时4小时,落潮流平均历时8个多小时,平均潮流期为12小时50分钟。
最高潮水位为6.38m,最低潮水位为0.42m。
据大通水文站历年观测资料,年平均流量为2.93万m3/s,最大流量为9.23万m3/s,最小流量为4626m3/s。
在汛期,平均落潮量为24.5亿m3,涨潮量为1.5亿m3。
在枯水期,平均落潮潮量为9.45亿m3,涨潮潮量为5.12亿m3。
本长江段床沙组成大部分为细沙,平均粒径为0.12-0.16cm。
含沙量一般汛期大,枯水期小,落潮含沙量大于涨潮。
长江在张家港金港镇被双山沙分成南北两支,北支顺直宽阔水量大,南支弯曲较窄水量小。
南北两支的分流比随水情和潮周的不同而变化,但变化幅度不大。
表2.1-2列出该江段实测的南北支潮量和净泄量的比例情况。
表2.1-2双山沙南北水道水量情况(1977年12月实测资料)
日期
水道
涨潮之量
(104m3)
百分比(%)
落潮之量
(104m3)
百分比(%)
净水泄量
(104m3)
4-5
(大潮)
南支
-13260
22.3
32254
23.8
18994
北支
-46269
77.7
103044
76.2
56775
12-12
(小潮)
南支
-3848
20.2
24516
23.8
20668
北支
-15164
79.8
78515
76.2
63551
2.1.5生态环境
由于人类多年的开发活动,本地区天然植被已大部分转化为人工植被。
土地除住宅、工业和道路用地外,主要是农业用地,种植稻麦和蔬菜等。
此外,家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
本地区无原始森林,沿江滩地河塘及洼地生长有水生植物,主要是芦苇、蒲草、藻类、女贞子和蒲公英等。
野生动物有鸟、鼠、蛇、蛙、昆虫等小动物,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无珍稀物种。
长江水面鱼类资源较丰富,本长江段水生生物门类众多,计有浮游植物62属(种),浮游动物36种,底栖动物8种。
水产资源较丰富,珍稀鱼种主要有刀鱼、河豚、鳗鱼、鲶鱼等品种。
2.2社会环境
张家港市全市总面积999.6平方公里,人口95万,下辖19个对外开放的工业卫星镇。
现有工业企业2000多家,职工24万人,拥有冶金、机电、建材、汽车、毛纺等八大行业。
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外贸自营出口跻身全国五百强之列。
建设项目位于扬子江化学工业园,该园区是张家港市重要的港口及工业生产基地,西面有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港务局;东面是张家港市沿江经济开发区;隔江而望的双山岛是张家港市生态农业示范区。
2.3项目所在的化工园区规划要点
2.3.1基本情况
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规划总面积13.8km2,其中一期用地面积为7.88km2。
规划范围为:
西起十字港、东至张家港东华优尼科公司边线、南起规划的上海路(德积的福民村—天妃庙村—沙洪村一线)、北至长江岸边。
规划示意图见图2.3-1。
2.3.2园区性质及产业定位
园区性质为化工生产基地、江苏省化工企业聚集区,世界知名的、国内一流的化工工业园,主要发展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医药生物工程等。
主要发展四个方面的化工及相关产业:
⑴树脂工业。
主要发展目前国内市场供需缺口较大的聚苯乙烯和聚碳酸脂等通用树脂和工程塑料。
⑵以丁苯胶乳、环氧树脂为主导的基础化工项目。
⑶以生产涂料、助剂为主的精细化工项目。
⑷以液体散装产品仓储为主的石油化工物流产业。
2.3.3基础设施规划
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水、固体废物集中处理,主要基础设施规划如下:
(1)给排水
①给水
生产生活用水规划由保税区水厂(位于保税区热电厂内)和张家港区域水厂(张家港第三水厂)供给。
保税区水厂水源为长江,供水干管管径为DN800mm,主要供应化工区西北部用水;区域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30万吨/日,取水口位于本园区下游约15公里的长江一干河口,区域供水管网沿中华路敷设,干管管径为DN800mm,主要供应化工区东南部用水。
②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采用西(南)、东(北)分区排放体系,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并排入长江,防洪时期则由南北两处泵站提升排出。
为了便于土地开发利用,结合雨水管网建设,全区雨水(含工业清下水)排放系统将依托永顺圩河、新开河、十字港河和护漕港河建设,接口处均设置雨水泵站。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汇集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长江。
③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原保税区长清水净化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位于园区的东北部,已建成的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为2万m3/d,二期设计规模为3万t/d,计划于2007年底投入运营。
一期采用SBR处理工艺,尾水采用岸边排放方式排入长江,目前已投入运营,二期将对一期工程进行改造扩建,采用好氧流化床+曝气池工艺,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5万t/d。
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张家港保税区”、“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和生活安置区(金港镇镇区)内的各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污水收集系统的主干管为f800-f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现已铺设完毕。
(2)供电和供热
①供电
园区用电近期由港区区域变电站提供;远期由园区的220KV变电站提供。
②供热
化工园区实行集中供热,由“保税区长源热电厂”供热。
保税区热电厂于1999年建成投产,装机容量为2台75t/h流化床锅炉和2台130吨的锅炉,每小时产生蒸汽410吨。
目前主要对东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化工园区外的顺德工业有限公司、光王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供热,最大供热量为300t/h。
目前有一台130吨锅炉正在建设,预计07年的二月份能够投入运行,远期规划再扩建3台130t/h流化床锅炉,总供热能力将达670t/h。
规划供热管网主干管沿南京路、东海路和黄海路敷设,供热半径为5Km,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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