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男子讲述遭刑讯逼供过程只有早承认才不会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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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祥:
想放。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受到别人误解蒙冤了十多年,心里面的确,讲实话只有我能够感受得到,你们是无法感受到我心里面的痛苦。
所以您期望所有的人都知道。
我是清白的。
与张光祥的命运紧密相连的是另外一个名字,同村村民许晋。
1999年12月9号,许晋在其私人诊所内被害,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许晋的家人在村里办丧礼酒席时,张光祥没有参加,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一缺席对他意味着什么。
你当时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去呢?
有些事情也走不开就没法去了。
你的堂弟说是因为你拿不出20块钱的份子钱,有这事吗?
一二十块钱也拿得出,因为有些事情原本就是抽不开身也是很正常的。
你跟许晋是好朋友,但是他的葬礼你没有参加,是这样吗?
因为在一个村子之中,我们也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平平淡淡的。
因为也是在一个村子中,也没有仇,也不是太好的朋友。
张光祥的日子在平平淡淡中度过,而同时,警方对许晋被害案的侦破始终没有进展。
2003年,也就是许晋被害将近4年之后,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张光祥的身上。
没有其他的证据,只是因为张光祥当年未参加许晋的丧礼。
传讯过之后,到公安局以后就是拿过测谎机。
测谎机。
测谎机就是对我进行测谎,测谎过后他们就讲我是凶手,吊打了四天四夜,你看我手上这些伤疤、疤痕印,全部是在里面吊出来的。
这是怎么弄的?
吊起来,全部吊起来,吊在铁杆上,四天四夜不让睡觉,他们不给饭吃。
所以你就承认是你杀了许晋?
我没有承认,但是我已经昏了,四天四夜已经昏了。
大脑里面一片空白,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已经确实受不了了,生不如死,他们叫我按手印我就按了。
等于你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杀过人?
我没有杀过人,我自己没承认过。
但是你知道对于你的所有的审判、包括批捕的过程都是因为你自己承认了自己杀人,这样的一个唯一的原因。
我跟你说,他们看守所还是公安系统负责开庭,也就是我早点说就不会死掉在看守所。
您能解释一下刚才您说的这话的意思吗?
2003年11月3号,张光祥被织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号被逮捕。
2004年3月,他被起诉至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庭审中,张光祥翻供,称并未杀害许晋,并提供了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的线索。
有没有证人证明您不在现场?
有。
是谁?
当时我就是坐三轮车回来时,回来时就是坐彭大明车回来的。
我们商量了以后,我们就是在这里,沿着我们本村庄的老路,我们收电费算电费,收完电费算完电费就放光碟看。
他证明你一直都在看光碟。
对。
而没有出现在许晋的诊所。
没有。
根据张光祥提供的线索,公诉机关撤回起诉,退回侦察机关补充侦查,并于2004年8月对张光祥取保候审,暂时获得自由的他回家后,特地去照相馆拍下这些照片。
就是希望能留一个证据是吧。
张光祥妻子:
是。
这个照片?
你说你是刑讯逼供谁相信。
那现在这个照片有没有给法院看过?
法院也看过,中院也看过。
看过之后有什么回应吗?
他们没有说什么。
这时候除了他胳膊上的这个印之外,他身体上还有什么样的损害吗?
他回来时端碗吃饭吃不了,碗一点都端不了,都是要用调羹来吃。
在家的修养让张光祥的身体逐渐恢复。
然而,2006年10月,取保候审两年零两个月后,张光祥又被逮捕起诉,这一次的被捕让张光祥与家人足足分离了8年。
那他们凭什么抓你呢?
我也不清楚,人家不说就把我逮。
我在上班一天也是四五百块钱工资。
他们就脚镣手铐绑我,先把脚镣上紧,然后再把手铐铐紧。
在第二次把你抓进去之后。
也打,那就是常年用脚踢这个胸部、肺部。
你承认了自己跟这件事有关吗?
也没有承认,你还是一直咬定说有人能够证明你在看光碟。
那警方这个时候有没有提出一些新的证据让你去面对?
我讲实话,本来我就与这个案子一点关联都没有,因为案子不是我自己所为。
如果是我所为,他们肯定应该有我的指纹来肯定一切,他们只是直接,又不是我所为,他们自己有没有那是他们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但是在审讯你的卷宗当中,我看到你说你从墙上拔下来了铁钉扎到了对方的眼睛上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
你想可能吗?
我是一个人又不是神,那是十二点八的铁钉,我能用手从墙上拔出吗?
那我们在卷宗当中也看到,你承认说凶器被丢在了山上的山洞里面,这是你自己亲口说的吗?
不是,都是他们写出来的,我给他们一按手印。
又让你按手印了吗?
就是他们打得我受不了的时候,确实受不了,为了保命,因为不得不按,没有办法。
那你知道你按了这个手印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
想过吗?
也不去想,反正你不按也被他们打死,也一样。
可是你按了之后就认定你有罪,而且这是杀人罪。
我还有向法官表态的机会。
你觉得只要能够开庭,你就有机会表达自己。
有机会表态,因为如果我不按,可能早就死掉。
2007年6月7号,张光祥终于等到了又一次向法官陈述的机会。
然而,这次机会给他带来的更多是失望,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光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很痛苦还是要坚持。
你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坚持?
自己鼓励自己一定要照顾好身体为自己洗清罪名,不让自己一直背着抢劫杀人的罪名,自己坚持活下来。
张光祥不服死缓的判决,提出上诉。
2007年8月9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你们发回重审的依据是什么?
李健:
案件上诉以后,我们合议庭认真地全面地把案件的卷宗材料认真地审查,并且提审了张光祥,然后经过合议庭认真会议审查,认为这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矛盾点比较多。
你指的这个矛盾是什么?
他有时候他供的跟现场不能印证,有的是不符合情理,而且不能形成锁链,不能认定张光祥有罪,所以就提起批准发回,提出了17个问题,让他们发回重审,而且重点对这些问题要一一地补查,相关的侦查机关要补充。
第一次你上诉之后,高院发回重审。
高院始终对法律要公平一点,公平公正地处理。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
有希望。
然而,张光祥希望的结果并没到来,2008年9月,在上级法院做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一年两个月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该案做出了第二次一审判决,维持原判,依然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申诉,被驳回,依然维持了死缓的原判的时候,那一天你做了什么?
什么都不做,连饭都不吃。
那一天没有吃饭。
和人说话了吗?
痛苦,白天都不愿意和人说话,心里面很痛苦,委屈绝望都有。
你怎么让自己度过这一天,你怎么做到?
也就是想为自己洗清自己这个冤屈,我只有坚强地活下来才能为自己洗清,我就自己慢慢度过。
你脑子里面动没动过想放弃的念头?
没有,总有一天会有希望。
对于依然是死缓的一审判决,张光祥开始了第二次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也第二次受理了这起上诉案件。
17点疑问他们解决了吗?
基本没解决,而且没有突破性的,上诉以后我们依法律规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再次提审张光祥,然后研究第一次17个问题疑点没有突破性的改变。
没有突破性的改变,他们就敢再次以过去的那种判决来维持。
作为我们上级法院,我们就是对这种疑难案件就更加地严谨细致,然后又经过合议,提出了12个问题。
2009年4月,贵州省高院做出二审裁定,再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时距离张光祥第二次被捕已经是两年半的时间。
这12个问题和之前对他们提过的有交叉。
有交叉。
有重叠。
但既然有交叉、有重叠,那为什么我们在接到他们的维持原判的这个裁决书的时候,不下出你们的一个决定?
由于疑难复杂,但是他在侦查机关,七次做了有罪供述,有些证据,包括口供,也有它的这个吻合点,所以这个案件我们就是说,这有是,这个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够认定张光祥犯罪,而且这是在前几年了,这个是新刑诉法出台之前,就是有疑难的还可以发回,上一次省法院没有,没有下这个决心,还是希望能够补充到关键性的证据。
第二次高院依然发回重审,这个时候你是什么心情?
还有希望。
你觉得这一次高院的发回重审,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始终是冤的总有一天会洗清。
内心有害怕吗?
不害怕。
因为是真的东西永远是真的,假的东西永远是假的。
在看守所里张光祥没有机会见到家人,求助律师是他仅有的依靠,而在看守所之外,家庭生活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因为家里出了杀人犯,而且杀害的是同村的居民,免不了被村里人另眼相看。
张光祥二儿子:
老师同学都会说,都是说你爸爸是个杀人犯。
你会替爸爸辩解吗?
会和人家吵。
然后呢?
但是我没办法,只能是,只是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自己哭。
两个儿子被迫辍学,用打工的钱为父亲筹集律师费。
原来他们在学校里面成绩怎么样啊?
可以。
曾经你盼:
不盼望他们上大学?
盼望。
当你出来了看见俩孩子在外面打工。
内心非常痛苦,打工也没有前程。
因为他打工毕竟是卖苦力,因为年轻时你打得了工,你年纪大了,你就不能打工了,你用什么养活你自己,毕竟读书才是唯一出路,你没有文化,那么你就是做什么东西一定难度相当大。
他特别希望你上大学,能够继续读书。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2012年12月也就是贵州高院第二次发回重审三年后,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第三次一审判决,依然认定张光祥犯抢劫罪,但刑期从原来的死缓变为有期徒刑15年。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大底变化。
那当你看到这十五年的判决书的时候?
很痛苦。
会比你第一次上诉看到那个死缓更痛苦吗?
为什么会更痛苦呢?
因为这样判决还是判我有罪,就是判一天也是一样的,判一天我也是要上诉的,因为我一直是清白的,而我只是坚信,总有一天会,自己会清清白白地走出看守所。
如果再次上诉了又不成功怎么办?
不成功就申诉,上诉是有时间性的,申诉没有时间,申诉随时都可以。
你想就算是你坐牢了,你也要申诉。
一直要申诉,哪天洗清哪天就停止了。
抱着从未改变过的坚持,张光祥第三次提出上诉。
2013年中央政法委发布了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通知,并开始推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三年以上尚未审结的案件的清理工作,张光祥案仿佛一下子进入了快的车道。
2014年4月29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地级市中级法院,对张光祥抢劫上诉一案公开宣判,判决宣告上诉人张光祥无罪,并当庭予以释放。
当你真正拿到了无罪判决书的时候,你是什么样的?
当然是高兴,确实是高兴,因为太突然了。
你会觉得突然,你等了十年,为什么会觉得突然?
太漫长了,确实十年时间太漫长,一直自己,每天痛苦地等待。
虽然无罪释放是好的结果,好的结局,但是自己失去太多,确实失去太多,高兴不起来。
其实你真实的当时的状态是你高兴不起来。
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失去太多。
你觉得你失去最多的是什么呢?
最多的是亲人,人与人之间,你这个孤独和亲人的团聚,天壤之别,每个人当然很喜欢一家人团团圆圆。
张光祥终于等来了迟到多年的团圆饭,被刑事拘留那年,张光祥37岁,当年尚在初中的两个孩子,因家庭变故辍学打工。
期间,大儿子在福建打工时遭遇车祸,造成了八级伤残,精神也出现障碍。
张光祥年迈的父母,也因为精神上的打击神志不清,母亲遭遇车祸,脚步残疾。
现在你出来了,你觉得能回来吗,你过去失去的东西?
回不来。
就算是你天天日日夜夜跟家人守在一起,也回不来吗?
为什么呢?
相隔时间太长,常讲的,有很多东西失去了就回不来了,就像青春年华。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我进去时还很年轻,现在我出来我已经都苍老了。
你觉得对于八年的羁押的张光祥来说,到底谁对他负责?
我觉得应该说我们办案的部门都有责任,都应该负责。
最后我们通过责任倒查机制,是哪一个环节,是哪一个办案人员确实违法了,违反程序了,甚至枉法裁判了,要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因为在过去的一些案件当中,我们确实也看到了由于受到命案必破的这样的压力,所以很多的执法人员,可能都会用最快的时间,最短的时间迅速了解一个案件,用了解作为目的,而不是用公正为目的。
这个案件拖的时间长,确实是客观的,但是我说有的案件,原来我们有限时破案,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就挂起来拖起来也是有,实事求是说也是客观的,但是我想随着国家法制的进步,严格依照程序,提高质量和效率方面,应该会大大地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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