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计量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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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计量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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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计量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则
计算规则之适用性
A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乃说明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及单价或价款应包含的费用。
B本计算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工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用于工程完成后之决算。
C本计算规则按照以主带次原则、以主要工序为主综合次要及辅助工序进行列项而投标报价。
计算用单位
D除另有说明外,须一致采用以下计算单位:
(a)以重量为单位之项目-公斤(kg)
(b)以体积为单位之项目-立方米(m3)
(c)以面积为单位之项目-平方米(m2)
(d)以长度为单位之项目-米(m)
(e)以个、只、件、套等
数量为单位之项目-数量(No.)
-每对数量(对)
(f)没有数量之项目-项(项)
E每次量度须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最接近的10mm(即5mm或以上当作10mm,5mm以下不理会),惟若项目说明中标明具体尺寸时,则应采用标明的尺寸计算(例125mm厚墙)。
工程量清单数量
A工程量清单数量按四舍五入方法用整数表示,最少的数量为1。
B本计算规则的分部或与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名称不同,但其规则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分部。
C执行暂定工程量重计量和计算设计变更数量时,工程量单位为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之项目,增减须分别计算至最接近的0.1m3或0.1m2;为直米(m)或公斤(kg)之项目,则分别计算至最接近的1m或1kg。
计算净量
D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工程量须为完成后之净量。
单价包括
E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a)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
(b)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如:
采购、运输、交货、卸货、储存、包装退还、使用、提升、放置、安装);
(c)装配用的一切所需副材、附件及配件;
(d)使用机械;
(e)所有裁切及损耗;
(f)间接费、利润、税金。
不扣除的空间
F量度法中说明的不扣除空间乃指与所量度项目的边界线不相连之空间。
G在边界线形成之空间,不论大小,都必须扣除。
管道尺寸分组
A除另有说明外,直径是指管道内径。
B若设项计量时按分组为基础,则管道须按下列分组说明:
(i)小管道(直径不超过55mm);
(ii)大管道(直径超过55mm但不超过110mm);
(iii)管道直径超过110mm(述明直径)。
弧形工程
C弧形工程须分别说明,但不分弧度大小。
超过12m半径之弧形工程则当做直线工程计算。
计价
D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料规范及本计算规则须一并参阅理解。
E本计算规则及工料规范本身不另计价,它们须被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之一部分。
清单中项目说明须与本计算规则及工料规范一并参阅及依据计价。
以项为单位的项目
F若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时,该项目之造价即由承包方承担风险,决算时仅按有否发生而整项保留或扣除,价款则不作调整。
若此类项目没有计价,其造价即视作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之其他项目的单价/价款中。
暂定料值单价调整
G若工程量清单之项目内出现“暂定料值”字样,其定义为该项目材料的估算供应价,此供应价包括该项目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地面层之价格,承包方须自行加上卸货后的储存、分派至安装点、材料损耗、安装、安装所需之辅助材料如水泥,砂浆,临时措施、管理费、因发展商付款给承包方的方法与承包方付款给供应单位的方法有异而产生的财务负担、利润及所有其他相同性质项目之收费。
暂定料值单价调整(续)
A含“暂定料值”项目的品牌、规格、供应商及实际交付到施工现场地面层之价格将由发展商于施工阶段选定及与供应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原则上通过联合招标方式确定供应或工料价格(包括折扣)。
此等供应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一经选定即视作承包方本身的供应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
发展商选定后,承包方须马上展开计量及采购工作;有关之采购、下订单及确保所订购数量无误将完全是承包方与供应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事宜。
B发展商亦可要求承包方提交“暂定料值”项目的建议使用物料供发展商审批。
承包方须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所述之报审,包括提交所建议使用物料的详细资料如供应商或制造商简介、技术规格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其他说明所建议使用物料的资料,并须附有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报价。
C含“暂定料值”项目的实际供应单价与暂定料值单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材料价差,合同总价及中期付款额则相应调整:
材料价差=装妥后的实物工程量x(实际供应单价
-暂定材料单价)x1.034(即税金)
D应注意上列公式乃采用装妥后的实物工程量而不是供应量,而与“暂定料值”相关之上述承包方自行加上的一切费用除3.4%的税金外,其余均不再调整,合同总价则按此单价差异套上依据发展商认可的图纸之净工程数量计算合价而调整。
E发展商可选择自行无偿供应此等用"暂定料值单价"说明的主材给承包方使用。
供应数量相等于装妥后的实物工程量,损耗由承包方负责。
原来的工程单价则扣除暂定料值单价用作付款及决算。
包括在工程单价内的损耗费用则不再扣除。
修复
F“修复”一词包括在损坏地方加以修补至与周围同样工程一样表面、颜色、纹理等所需之所有人工及材料,并包括涂漆、着色及/或在新工程涂清漆至与周围现存工程相称,并令发展商完全满意。
认可
A“批准”、“认可”、“指示”等词语乃指由发展商发出之批准、认可或指示。
B凡注明品牌型号之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其描述已被视为包括“或认可为相同质量者”一词,而单价被视为已按所注明的品牌型号,但承包方亦可提供替用品供发展商认可。
C发展商有权考虑接纳承包方提议的替用物料及方法。
承包方不能使用未经发展商认可的替用物料及方法。
上述之认可不一定表示会有额外金额补偿,除非此等金额在认可前已获批准;若经认可之替用物料及办法导致产品等级和/或功能降低,则合同总价须按情删减。
任何情况下,上述之认可均不会解除承包方的合同责任。
重迭量
D除非工程量计算方法有特别规定,工程量中将不计算任何重迭量,其费用须包括在单价内。
脚手架
E工程量单价应包括3.6m以内高度的脚手架,超过3.6m高的工程所需的脚手架费用须计算在基本要求费用的脚手架项目内。
超高费
F层高或楼高的超高费应计算在个别单价内或基本要求费用内。
砖工程
砖工程计算
A砖基础按净体积以立米计算。
B砖墙按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说明其厚度。
不超过0.30m2之孔洞不予扣除,亦不扣除为满足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之构造柱及圈梁体积。
在周边之孔洞如门洞及过梁,不论大小,均予扣除;在周边内的孔洞如窗洞及过梁,则按前述0.30m2之准则计(亦见总则有关不扣除的空间之说明)。
C砌砖之配筋、牛眼网等加固件不分别计算。
D砖砌体与混凝土结构连接的插筋不分别计算。
E水平及垂直防潮层分别按平方米计算。
F弧形墙之水平或垂直防潮层应分别计算。
单价包括
G所有砌砖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a)为满足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之构造柱及圈梁;
(b)砌砖之配筋、牛眼网、预埋件及膨胀螺栓等加固件;
(c)砖砌体与混凝土结构连接的插筋;
(d)粗及滑切面及在转角和交叉处之砌合;
(e)挑出及缩入之砖层,及形成正方或凹凸之门窗帮;
(f)粗辅助及卸载拱;
(g)楔固、插轴及填充屋檐;
(h)刮开接口以形成接键;
(i)若需要,刮开及放大接口供泛水件等折入,并加以嵌缝;
(j)于管道刮抹平滑,并使内缝勾抹平整;
(k)垫妥框架、平板及类似物件,及勾缝;
(l)令转角垂直;
单价包括(续)
A所有砌砖工程之单价须包括:
(续)
(m)切斜孔、鸟咀形口、斜面、斜削角等;
(n)切成或预留管子槽、凹槽、槽口、孔洞、榫眼等及在末端、管道等灌浆及修复;
(o)切末端、插轴及修复;
(p)提供及安装供木作工程安装用之木块;
(q)与其他墙体、柱、梁、楼板等接合处之额外处理、收口处理等;
(r)提供上述各项所需之配件。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计算
A防水铺面按净覆盖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超过0.30m2之孔洞不予扣除。
B水平施工、底面施工、垂直施工及弧度施工应分别计算。
C阶形、倾斜及弧形踢脚板应分别计算。
D所有穿越防水层之水管、出入水口、管道、栏杆、柱、干线之类的特别加工处理,不会另外量度。
单价包括
E所有防水工程单价须包括:
(a)砍劈所有铺放防水材料之表面以形成接键或其他一切所需的表面处理以使适合铺设防水材料;
(b)在任何高度或深度施工;
(c)所有临时之压尺;
(d)铺放成有坡度;
(e)所有窄阔度铺放;
(f)所有尖脊、平边、圆边及折入;
(g)所有踢脚板、横饰带、雨水槽、缘石、沟渠等的转角、三角焊缝之交叉点及停点;
(h)衬底及任何加固层之所有重迭、裁切、开槽及屈曲;
(i)分段施工及连接,依开间、板条分间或分仓,并包括仓与仓间之伸缩缝;
(j)在狭窄地方施工;
(k)踢脚板底部之圆抹角及顶部尖脊、滑边及嵌入;
(l)水管、出入水口、管道、栏杆、柱、干线等之特别加工处理如底部圆抹角、顶部折入、额外多道防水等及所需并认可之套管和以胶泥封闭;
(m)所有认可之缝口胶、盖片、钢丝网。
木作工程
条型木作计算
A扶手、踢脚板、挑担、压顶、挂镜线及腰线应按水平投影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板型木作计算
B隔断墙、镶拼板应按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超过0.3m2之孔洞不予扣除。
门扇计算
C除另有说明外,门套件尺寸为门洞尺寸。
D门套件按门之尺寸以数目计算,不同门型及防火等级之门分别计算,但并不会因门框或框缘的尺寸不同而分开计算。
E门套件包括门、门框、框缘、开洞、加固、玻璃、百页、压紧边条、框架填充、格栅、防火条、饰面、油漆、锚固件、一切所需的附件及配件;防火门套更需包括小五金。
F折门分别计算,计算每扇最外边宽度,说明中应包括门边加工。
构件、家具计算
G构件、家具等按其形状以平方米、延长米或数量计算。
单价包括
H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木材须刨光。
I除另有说明外,木材之尺寸为完工后之尺寸。
J单价须包括刨光表面之材料损耗。
K凡说明包括油漆者,其单价须包括各项漆前后的表面处理、底漆及面漆等。
单价包括(续)
A所有木作工程单价须包括:
(a)所有裁切、打钉、胶合、上螺钉、窄阔度、少数量、开槽、开洞、穿孔、搭接、末端嵌入、末端及成型末端、斜接、转角、联结、直角接合、短长度、斜或圆边、微圆尖脊等及顺纹或横纹施工;
(b)使螺钉及螺栓埋头及以认可之配衬木块填塞遮盖;
(c)提供所有钉子、轴钉、揿钉、角钉、黄铜螺钉、胶粘剂、胶泥及其他连接及安装附件;
(d)排列接口、定位及配衬相邻板块;
(e)所有柚木及有饰面胶合板须冲压所有钉头及轴钉头,擦玻璃砂纸,保持清洁可供上亮油或清漆;
(f)用黄铜螺钉安装;
(g)以粗木栓或其他认可之同类现成木栓填塞混凝土、砌砖、砌石或其他表面,及用黄铜螺钉安装;
(h)隐蔽的表面涂上木材防腐剂、及防火处理。
B粗木背框架、间壁及吊顶框架等之单价须包括刨光一或数面至有平坦安装表面。
C门套件、构件等之单价还须包括装配、悬挂框架与混凝土或砖砌体之间缝隙的水泥砂浆填充、勾缝及以认可之硅酮胶嵌缝。
D所有构件、配件之单价须包括所有镶榫接头、嵌入接头、鸠尾形接头及其他构成接头、木楔、轴钉。
E防火门单价须包括所有有关的测试费、检验费、因需要符合有关法例及规范或要取得有关证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单价包括(续)
A构件、家具等的单价须进一步包括一切所需之设计、供应及安装框架、装饰木框、封口线、检修活门、各式支撑、支承系统、一切开孔和支架并包括封口胶及填充、一切所需台面板、底板、配件、垫木、构件、背板、间壁、门、滑动门包括导轨及滑珠等、抽屉、金属支架、各式小五金如挂衣棍及挂勾等、扣固件、螺钉、螺栓、水泥砂浆填充、一切所需硅酮胶嵌缝、油漆、本身饰面包括于背面或内笼如玻璃、镜、贴墙及地面之水泥砂浆或防水水泥砂浆填充等、其他一切所需项目或一切图纸上所示或技术要求说明内所述要求或为使上述构件、家具等能正常操作或使用的一切项目,与其他设备如抽油烟机、电炉灶等接合安装时所需的一切物料、人工等。
金属工程内之相关内容亦适合于构件、家具等。
构件、家具等的单价须包括这些项目所述之各项工作。
B所有木吊顶天花及堵头板之单价须包括设计、供应及安装吊顶连一切所需之构架、吊架、吊缆、包边、封口、凹槽封边、灯孔、百页、检修门、钻孔、消防花洒开孔、烟感开孔及其他设备之开孔、支架、封边等。
堵头板之单价更须包括所需之底板。
C所有轻钢龙骨石膏板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a)开洞及洞口边加固;
(b)与不同墙体连接所需的锚件及螺栓;
(c)转角及接口之加固锚件及螺栓;
(d)非全高间墙顶部至结构楼板底之间的支撑龙骨及支架;
(e)因机电设备管线所需的开孔、穿越、开槽、铺设、填充、封闭等;
(f)因需要符合有关法例及规范或要取得有关证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g)因墙板挂物而所需增加的一切支架、加固件等。
小五金工程
小五金计算
A分别计量之小五金以件数计算,包括安装。
B未分别计量之小五金,则包括在相关联之项目内。
C分别计量之小五金,若安装于木作工程或金属工程时,会分别计算。
单价包括
D安装小五金、厕所及其他配件之单价须包括:
(a)安装在任何木材或板块上;
(b)提供一切所需与小五金配衬之螺钉,及任何螺栓、螺母、垫圈、钉子、木楔或其他类同项目;
(c)所有安装小五金之木材或其他材料表面上之装配、裁切、嵌入、沉陷、钻孔、开榫、钻屑等;
(d)所有在混凝土、砌砖、砌石或其他表面上木栓;
(e)为小五金上油、松铰及调整至适合使用。
E安装门锁单价须进一步包括U形钉、锁舌片或钥匙孔盖,在门锁表面压印号码,提供刻有门锁或房间号码之塑料圆块及四条钥匙,及提供一胶合板之钥匙挂板。
F安装于防火门之小五金单价须包括所有有关的测试费、检验费,因需要符合有关法例及规范或要取得有关证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金属工程
金属工程计算
A不同金属分别计算。
B黑色金属一般按理论重量计算,不包括螺栓、焊条、镀锌的重量。
管材以延长米计算。
若以件计算,说明构造、尺寸及每件大约重量。
C有色金属按其形状,板材以平方米计算,条型或管材按水平投影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若以件计算,说明构造及尺寸。
D板材面积不扣除孔洞及缺角。
E槽型、角型、丁字型的条型材按剖面尺寸分别计算。
F管材按不同直径分别计算,如没有说明,直径为外径。
G螺栓包括螺母及垫圈,将不予另外量度。
H金属组合构件按上述规则计算其组成部分的工程量。
若不分成组成部分计算个别工程量,而按整件构件的型状以平方米、延长米或数量整体计算的,须详说明其构造。
I金属门套件及窗以件数计算,包括门、门框、窗框、框缘、开洞、加固、玻璃、百页、压紧边条、框架填充、格栅、防火条、饰面、油漆、锚固件、一切所需的附件及配件;防火门及窗更需包括小五金,说明门洞大小组成。
不同型号及防火等级之门分别计算。
J卷帘门以洞口面积计算。
单价包括
A金属结构工程单价须包括:
(a)辊轧金属时之重量差别;
(b)裁切、开槽、开洞及穿孔;
(c)焊接及焊屑重量;
(d)制造时涂防腐、防火涂料。
B所有金属工程单价须包括:
(a)裁切成正确长度及斜切末端;
(b)开洞及穿孔、埋头及锉除洞口毛头;
(c)清理焊屑及凸点,修直切边及修圆所有尖边及尖脊;
(d)所有装配、构筑框架及焊接,包括焊屑重量;
C凡说明包括油漆者,其单价须包括上漆前后的表面处理、底漆及面漆等;
D金属工程之涂漆须包括涂漆表面之一切初步处理、清扫、磨光、磨砂纸、点漆片、润油粉、补缝、刮腻子等;
E除不用安装之项目外,所有金属工程项目之单价须包括安装在不同之墙体、地面或顶棚,在砖砌体、混凝土、砌石或其他表面上塑料、软金属、纤维或同类现成栓塞、所有预埋件、锚固件、螺丝、黄铜螺钉等安装附件及在不同墙体、地面或顶棚作加固之处理及准备工作如于墙体、地面或顶棚安装之加固设备、灌浆及修复等,承包方需提供安装之设计供发展商认可,所安装之器具或装置等必须能安全锚固于上述位置上,并能使发展商满意;
F所有组合装置的项目,其单价须包括各构件组合之费用如焊接、铜焊接、铆接、螺钉接及各式接口之表面处理等。
G条型材或管材的单价须包括全长接驳焊接或配件、屈曲、四分一圆面块、斜面、冠环等、削尖、压扁或鱼尾形末端。
H所有室内及室外可被接触及露明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留有钉孔或其他适当连接点供电器安装承包人连接等之接触导线。
单价包括(续)
A镀锌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在焊接点、切边、切割末端涂二层金属含锌底料。
B所有不镀锌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在制造车间或现场涂一层防锈漆及一层铅底料。
C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工程之单价须包括研磨及磨光滑所有露明表面、接口及周边。
D除另有量度或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之项目说明内,所有窗、门、窗幕、百页窗、橱窗及间壁等的单价须包括下列项目:
(a)定位及安装;
(b)所有配件包括锚杆、垫胶、止水片、小五金、压玻璃条及一切必须之附件;
(c)拼合组成件及用硅酮胶接合及封口;
(d)于窗框背面及在镶玻璃前的框架内涂认可之保护性涂料;
(e)安装窗锚杆及于结构物之开凿及以水泥砂浆固结;
(f)所有框架底以防水水泥砂浆作垫层及缝口,露于室外之框边以认可之硅酮胶缝口;
(g)调校窗扇及配件并加润滑剂;
(h)提供万能窗匙;
(i)表面饰面、油漆、焗漆等。
E铝质材料之窗、门等须有认可之保护胶封面,以保护在运输途中及工程施工期间避免损坏并于完工时清除保护胶及清洁。
F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单价须包括有关的测试费、检验费,因需要符合有关法例及规范或要取得有关证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G电动门及卷帘单价须包括有关的管线铺设至机电分包单位所提供之电源,接驳的工作由机电分包单位负责。
E门套件、窗、构件等之单价更须包括框架与混凝土或砖砌体之间缝隙的水泥砂浆填充、勾缝及以认可之硅酮胶嵌缝。
F构件、家具的单价说明与木作工程相同。
饰面工程
饰面计算
A饰面工程包括楼地屋面面层、天棚面层及内外墙面层工程。
B室内及室外工程应分别计算。
C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工程应以实铺之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D喷溅层为需要抹灰之混凝土墙、柱表面及顶棚之板、梁表面所需之甩灰打底工作。
此项工作不会分别计算,而须包括在相关单价内。
E楼地屋面面层及天棚面层的面积扣除主墙、间壁墙、柱、柱垛、附墙烟窗、突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地下构筑物、地沟、室内铁道、楼梯、电梯井及管道所占之面积。
F面积不超过0.30m2及宽度不超过300mm之空位不予扣除;吊顶工程计算则见后述。
G防滑级咀砖以延长米分别计算。
H若梁两侧及底面之饰面与墙体至梁底之饰面相同,梁饰面与墙饰面一起计算。
I墙饰面扣除踢脚线的面积。
柱饰面归入墙饰面内。
J踢脚线以延长米计算,说明高度及材料,其工程量应扣除门之阔度。
K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所说明有关铺砌陶瓷砖块、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材料于墙身或楼板上之水泥砂浆找平层或找坡层厚度均为净厚度,不包括铺砌陶瓷砖块、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材料时所需之水泥砂浆垫层。
饰面计算(续)
A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陶瓷砖块等材料之铺砌须包括最厚厚度为10mm之水泥砂浆垫层。
此水泥砂浆垫层之厚度须按墙身或楼板饰面之总厚度而变更。
B混凝土墙及砖墙之饰面不分开计算。
C吊顶工程应以净面积计算,面积不超过0.50m2之开孔不予扣除;水平、垂直及斜吊顶分别量度及说明,全部以平方米计算,封边不会分别量度及说明。
单价包括
D所有项目之单价须包括:
(a)饰面于任何材料之表面包括混凝土、砖、泰柏墙、轻钢龙骨墙、煤灰墙、铁、木、钢丝网等及饰面前后表面处理、保护及清洁;在混凝土墙及天花表面做喷溅层;
(b)饰面于任何高度之楼板及梁底面;
(c)窄阔度及少数量;
(d)临时模板、压尺、砂浆找平及边板;
(e)依开间、板条分间或分仓施工,并包括仓与仓间之伸缩缝;
(f)铺放或修整成平面、斜面或坡度;
(g)不同种类工程及新旧工程间之接口、穹棱交点及其他弧形表面交叉;
(h)等阔边缘、内角、齐边及尖脊;
(i)内外角、联结点、停闩、齐平末端;
(j)所有裁切及装配及/或修复至框边,管道周边及托座等,及嵌入出水口周边;
(k)任何其他类似工作。
单价包括(续)
A砂浆找平、抹灰/粉刷、粉饰、人造石铺面、水磨石铺面及任何其他现浇饰面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
(a)清洁、刷毛及弄湿混凝土表面及若混凝土已硬化,涂水泥浆包括刷任何图纸及技术要求所要求的界面处理剂或各种腻子;
(b)滴水槽、深槽、凹圆形、半径不超过25mm之外角等;
(c)"打平"不规则表面及做凹圆形、斜面等。
(d)施加之前,在混凝土表面刷一道素水泥浆结合层包括内掺图纸及技术要求所要求的建筑胶;
(e)混凝土结构及砌块墙缝处金属钢网加固;
(f)抹灰/粉刷护角条。
B室内抹灰单价须进一步包括在所有转角处加每边宽50mm之水泥护角,并做成稍圆尖脊。
C钉钢丝网、灰胶纸柏板及所有各类铺砖、平板及薄板饰面之单价须包括开槽、开孔及修复。
D室外台阶、坡道及道路等的素混凝土垫层须包括图纸及技术要求所要求的素土压实或灰土夯实之单价。
E除要求铺特别砖或配件外,铺砖、云石、平板及薄板饰面等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在装饰条、凹圆槽、踢脚板、雨水槽、沟渠、楼梯斜梁、缘石等做斜接面、停闩、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扭曲形角等。
F铺乙烯基板或薄板等之砂浆找平单价须包括滑面加工甚至包括净水泥铺面、钢抹子饰面。
G不论图纸上有否表示,饰面之单价须包括在所有室外悬挑上做滴水槽,墙体抹灰与墙裙交接处做凹槽,在垂直和水平面交接点上接防水层处做三角焊缝及其他类似工作。
H所有铺砖、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之单价须包括依发展商要求及以认可之颜色及纹型铺砌。
I所有陶瓷砖块、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材料单价须包括水泥沙浆垫层及结合层。
单价包括(续)
A所有铺石之单价须包括一切单边成圆角或两边成圆角之原砖块。
B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铺砖、石块等之单价须包括于砖块、石块等材料上开孔、裁切、做斜接面、开槽停闩、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圆边等及修复。
C所有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之单价还须包括:
(a)设计、供应及安装所需的装挂系统,包括一切锚固件、附件和配件;
(b)在石材出厂前,按颜色、纹型等先行试铺以确保石块之间互相配合;
(c)任何所需的试验、清洁、保护和完成时之打腊。
D若工程量清单之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项目出现“料值”,其意思须理解为此等材料已经裁切后之料值(但不包括因适应现场环境需要之裁切、开洞、孔、成槽等),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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