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H
0.8H
0.9H
a≥600
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注:
1、表中a指两栋居住建筑之夹角;
2、H指南侧建筑高度;
3、最小距离低层为6米,多层为9米。
(四)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下表控制:
间 间距
方 距 类区
位
I类地区
II类地区
III类地区
低 层
≥5米
≥6米
≥8米
多 层
≥6米
≥7米
≥9米
注:
1、对按上述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以及管线等要求的,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控制,并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
9.居住区道路如何分级?
各级道路的宽度有何规定?
(1)居住区级道路
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一般为9米,如果考虑通行公交时应增加至10-14米,人行道宽度一般在2-4米左右。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多采用一块板的形式。
(2)居住小区级道路
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根据敷设管线的要求,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地区建筑控制线不宜小于10m),车行道一般为7-9米,人行道宽度在1.5-2.5米左右。
(3)居住组团级道路
起着联系居住小区范围内各个住宅群落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5-7米,大部分情况下居住组团级道路不需要设置专门的人行道。
(4)宅间小路
是指直通到住宅单元入口或住户的道路,它起着连接住宅单元与单元、连接住宅单元与居住组团级道路或其它等级道路的作用。
平时主要是自行车和人行交通,但要满足垃圾清运、救护、消防、搬运等需求。
路面宽度大于等于2.5m。
(一般2.5-3m)
10.居住区道路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一般规定
(1)对于居住小区或较大规模的住宅区,一般至少需要两个对外联系的道路入口;
(2)当住宅区向城市交通干道开出入口时,其出入口间距长不应小于150米;
(3)当住宅区的主要道路(高于居住小区级的道路或红线宽度大于10米的道路)与城市道路相交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4)住宅区内应设为残疾人通行服务的无障碍信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5)尽端或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处应设12×12米的回车场;(见下图)
(6)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踏步解决竖向通行,并应在踏步旁设自行车推行车道;
(7)应满足住宅区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8)各类住宅区靠路距建筑边缘的最小距离要求;(见上图)
(9)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宽度和高度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行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建筑物低层设人行行道,以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道路尽端回车场形式——
居住区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回车场的面积不小于12m×12m
“L”型
“O”型
“T”型
•2.消防规定
•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6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11.小区道路布置形式有几种?
居住区路网的布置形式
贯通式、环通式和尽端式三种形式。
12.小区规划设计中节约用地的方法有哪些?
1、住宅建筑类型的选择,住宅建筑造型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合理的住宅建筑造型可以满足居民的多种需求,方便生活,美化城市景观,节省建设投资,节约城市用地,因而必须予以重视。
合理地选择住宅的类型一般应考虑:
(1).住宅标准。
住宅的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百姓住宅建设的新需求,住宅建筑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以一般面积标准为主,并应利于住宅商品化。
(2).住宅层数。
住宅建筑层数的确定,要综合考虑用地的经济、建筑造价、施工条件、建筑材料的供应、市政工程设施、居民生活水平、居住方便的程度等因素。
就住宅建筑本身而言,低层住宅一般比多层住宅造价经济,而多层住宅又比高层住宅经济,但低层住宅占地面积大,较适宜规模较小的城市或用于较高标准住宅小区建设。
对于多层住宅,提高层数能降低住宅建筑的造价,但6层以上,这一效果将明显下降。
从用地经济的角度,提高层数能节约用地,从节约用地的观点来看,高层住宅是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的途径之一。
目前许多大城市都采用建高层住宅以节约城市用地的方式,但高层住宅并非层数越高越好,层数越高一般造价越大,这主要由于结构形式的改变,增加了电梯、供水加压设备、防水设施、建材费用和施工成本等原因,但造价并不随层数增加而均匀上升,而是跳跃性的,因此对于高层住宅中较经济的层数是一个需要很好研究的问题。
总之住宅层数的选择应根据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来考虑。
此外,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6层。
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3.满足户室比的要求。
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应满足不同人口组成的家庭对住宅的需要,也就是要满足户室比的要求。
户室比的确定,在新建住宅小区主要应参照当地的人口结构,在改建区要考虑改建区拆迁户人口的组成。
总之,确定户室比前要做好市场需求方面的调查研究,以使小区住宅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满足不同人口组成的家庭的需要。
4,因地制宜的原则。
我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自然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居民生活习惯也大不相同,因而住宅的类型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因此在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住宅造型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住宅小区所在城市的特点及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
5.结合地形利于节约用地。
一般说来,住宅进深加大,外墙相应缩短,对于采暖地区外墙需要加厚的情况下经济效果更好。
住宅进深在11米以下时,每增加1米,每公顷可增加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但在11米以上时,效果相应减少。
住宅长度在30~60米时,每增加10米,每公顷可增加建筑面积700~1000平方米左右,在60米以上时效果不显著。
此外,住宅类型选择要善于结合地形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环境,比如对坡地的处理可以结合地形对建筑进行错层、跌落、掉层、分层入口、错造等局部处理。
2住宅群体平面组合形式住宅群体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有三种:
行列式、周边式、点群式,此外还有混合式。
(1).行列式。
条式单元住宅或联排式住宅按一定朝向和合理间距成排布置的方式。
这种布置方式可使每户都能获得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便于布置道路、管网、方便工业化施工。
但如果处理不好形成的空间往往会有单调、呆板的感觉,并且产生穿越交通的干扰。
如果能在住宅排列组合中,注意避免“兵营式”的布置,多考虑住宅群体空间的变化,如采用山墙错落、单元错落拼接以及用矮墙分隔等手法仍可达到良好的景观效果。
基本形式的变化形式有下列几种:
(1)交错排列,
(2)变化间距(3)单元错接
(2).周边式。
住宅建筑沿街坊或院落周边布置的形式,这种布置形式形成封闭或半封闭的内院空间,院内较安静、安全,利于布置室外活动场地、小块公共绿地和小型公建等居民交往场所。
这种形式组成的院落较完整,一般较适用于寒冷多风沙地区,可阻挡风沙及减少院内积雪。
周边布置的形式有利于节约用地,提高居住建筑面积密度。
但这种布置方式部分住宅朝向较差,对于炎热地区较难适应。
另外对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会造成较大的土石方工程。
周边式基本形式的变化有3种,即单周边式、双周边式和自由周边式
(3).点群式。
点群式住宅布局包括低层独院式住宅,多层点式及高层塔式住宅布局,点式住宅自成组团或围绕住宅组团中心建筑、公共绿地、水面有规律地或自由布置,运用得当可丰富建筑群体空间。
点式住宅布置灵活,便于利用地形,但在寒冷地区因外墙太多而对节能不利。
(4).混合式。
指三种基本形式的结合或变形的组合形式,常见的往往以行列式为主,结合周边式布置,
13.住宅组合中考虑日照、通风、防噪声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低层、多层和高度小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规定的日照间距,其两侧间距应考虑通道和消防要求,一般侧面无窗时不得小于6m,侧面有窗时不得小于8m,对于高度大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起前后间距应作日照分析确定,侧面间距一般要求不小于13m。
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有建筑的高度、进深,长度、外形和迎风方位;对于建筑群体而言,有建筑的间距、排列组合方式和建筑群体的迎风方位;对于住宅区规划而言,与住宅区的合理选址以及住宅道路、绿地、水面的布局均有关系。
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区内外的地面交通噪声,对于来自于区外的城市交通噪声主要是采用“避”与“隔”的方法处理,而对于产生于区内的噪声则通过住宅区自身的规划布局在交通组织和道路、停车设施布局上采用分区或隔离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对于居住区环境的影响。
14.如何创造高质量的居住区生活环境?
居住区选址首先要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远离污染源和强烈的噪声源,居住建筑及环境有着良好的日、采光、通风条件,无噪声干扰;生活能源供给充足,饮用水质好,无次生污染;有较高的环境绿化水平、良好的小气候,空气新鲜洁净;住宅建设功能完善,户型合理,具有健康舒适可持续发展的居住环境。
在精神上居民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其建筑形式和环境相协调并具有特色,空间层次丰富并富有变化,绿化和建筑色调相协调,整个居住环境统一完整,从视觉上能够有一种美的享受。
这个问题的答案仅供参考。
课本第一页就有答案
15.居住区技术经济指标有哪些?
十一、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1.0.1规定。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表11.0.1
项 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重
(%)
人均面积
(平方米/人)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
ha
▲
-
-
1、居住区用地(R)
ha
▲
100
▲
①住宅用地(R01)
ha
▲
▲
▲
②公建用地(R02)
ha
▲
▲
▲
③道路用地(R03)
ha
▲
▲
▲
④公共绿地(R04)
ha
▲
▲
▲
2、其它用地(E)
ha
▲
-
-
居住户(套)数
户(套)
▲
-
-
居住人数
人
▲
-
-
户均人口
人/户
△
-
-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
万平方米
▲
100
▲
①住宅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
②公建面积
万平方米
▲
▲
▲
2、其它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
住宅平均层数
层
▲
-
-
高层住宅比例
%
▲
-
-
中高层住宅比例
%
▲
-
-
人口毛密度
人/ha
▲
-
-
人口净密度
人/ha
△
-
-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套/ha
△
-
-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套/ha
△
-
-
住宅面积毛密度
万平方米/ha
▲
-
-
住宅面积净密度
万平方米/ha
▲
-
-
(住宅容积率)
-
▲
-
-
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
万平方米/ha
△
-
-
(容积率)
-
△
-
-
住宅建筑净密度
%
▲
-
-
总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拆建比
-
△
-
-
土地开发费
万元/ha
△
-
-
住宅单方综合造价
元/ha
△
-
-
注:
▲必要指标;△选用指标。
2、各项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2)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幢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3)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
4)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
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
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
(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5)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
(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4)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6)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
(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按实际占有面积计算。
7)停车场车位数的确定:
本规范表6.0.5中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是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其它各型车辆的停车位,应按表11.0.2中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
各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表
表11.0.2
车 型
换算系数
微型客、货汽车机动三轮车
0.7
卧车、两吨以下货运汽车
1.0
中型客车、面包车、2t~4t货运汽车
2.0
铰接车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