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及方案.docx
- 文档编号:9174820
- 上传时间:2023-05-17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3.99KB
矿井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及方案.docx
《矿井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及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井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及方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矿井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及方案
宿州贝尔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
二0一四年一月
宿州贝尔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贝矿安字(2014)10号
关于印发《2014年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通知
各单位:
根据根据皖政办《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
矿井按照上级要求,为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彻底消除瓦斯隐患,创建安全环境,编制完成《二O一四年矿井防治瓦斯措施及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四年一月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
印发瓦斯治理利用措施方案
报:
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发:
各单位,存档
宿州贝尔矿业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一月印
编制:
崔一水校对:
许呈伟
二0一四年度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
根据根据皖政办《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
矿井按照上级要求,为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彻底消除瓦斯隐患,创建安全环境,经公司研究确定,特编制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
一、防治瓦斯领导机构
为确保瓦斯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许可任组长,许呈伟任副组长,周忠良、裴圣龙、冯丹、续文猛、贾成建、刘凡永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丹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
1、是矿井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对瓦斯检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瓦斯治理措施的审查和执行。
3、做好瓦斯治理各阶段的总结和调度工作。
副组长:
1、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瓦斯治理措施、应急救援预案。
2、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具体安排。
3、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调整人员,督促瓦斯治理措施顺利执行。
4、随时掌握瓦斯治理措施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成员:
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瓦斯治理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对于较大问题现场无法解决的,及时向矿值班人员汇报。
2、认真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执行。
3、定期收集、调查瓦斯发生变化的超限的原因,研究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
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矿井瓦斯治理的主体责任,建全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要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明确技术负责人在决策层中的职责地位,充分发挥技术管理体系的作用。
安全副矿长对瓦斯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矿井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发现瓦斯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二、瓦斯防治目标
1、为提高矿井防治瓦斯能力,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根据本公司实际,组织职工学习上级关于瓦斯防治的文件精神,矿井防止瓦斯超限及发生瓦斯事故的处理办法和应急措施,提高职工防范灾害的能力。
2、上全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装备,利用通防仪器及安全监控系统,配置专业瓦斯防治人员,加大瓦斯防治力度。
3、瓦斯管理以群防群治为重点,让干部职工认识瓦斯的危害性,形成瓦斯无小事的思想,使瓦斯防治工作深入人心。
三、瓦斯防治方案
(1)通风系统:
①采掘布局合理,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通风现象。
②加强巷道贯通的管理,贯通前要制定措施,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风流短路和瓦斯积聚。
③提高通风设施的质量,加强通风设施的维修,减少内部漏风,杜绝风流短路。
④及时组织人员维修失修巷道,扩大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
⑤进风道或回风道内的物料摆放要整齐,防止堆积过多,影响通风断面,增大通风阻力,造成用风地点风量不足。
⑥采煤工作面严禁带采,特殊情况确需带采的,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带采。
⑦加强矿井内外部堵漏风工作,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⑧井下采掘地点的风速,风量要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局部通风
①局扇安装要合理,杜绝循环风和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串联通风。
②局扇有专人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要尽量减少有计划停电停风。
③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平直无破口,逢环必挂,拐弯处使用弯头,无拐急弯现象,出风口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④局扇要台台风电闭锁、定期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⑤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每班对气体和温度进行一次检查。
⑥盲巷及时封闭,定期检查,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盲巷。
(3)其它方面
①瓦斯报警仪、安全监控断电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第169条要求,有专人调试、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专人定期调试、校正,检查维护。
②资料要准确,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如遇采空区时,必须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涌出的措施并认真落实。
③沿空留巷及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密闭,防止瓦斯涌出或漏风。
④瓦斯检定器要定期维修,校正和计量标定,严禁使用失灵仪器和到期未进行计量标定的仪器。
⑤排放瓦斯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⑥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检查一次,确保其正常运转。
⑦瓦斯检查员要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按照巡回检查图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及时填写瓦斯牌板及报表,杜绝空班漏检。
⑧瓦斯报表要当日填写,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⑨手册、报表、台帐要三对口,由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存档。
⑩认真落实矿井瓦斯异常逐级分析处理制度。
四、发生瓦斯事故的处理措施
1、灾区及受灾区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并沿最近的路线撤到进风流中。
2、灾区人员撤退路线:
(1)-250水平大巷
灾区地点—-250北大巷—-250水平大巷—-250主井下车场—乘坐罐笼升井。
(2)-380水平四采区
灾区地点—四采运输上山—-250水平大巷—主井下车场——乘坐罐笼升井。
3、事故发生后,受影响区域人员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并选择安全路线,有组织的撤离危险区。
区、班、组长负责组织本区队、班组人员安全撤离,要求每一位职工应保持沉着、冷静。
4、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立即通知公司值班领导、保健站、救护队和医院等部门,并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同时通知安全矿长、各专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矿长未到前,由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指挥井下人员撤离和处理事故。
5、矿长、总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调度室组织抢救,成立救灾指挥部。
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
救灾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发生地点及时制定出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然后实施。
6、调度室利用电话或其它手段,通知引导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从灾区撤出。
7、矿井压缩空气、主扇、水泵不得随便停止输送、运转。
8、救护队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指挥员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动,尽快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9、在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伤势稳定后,要及时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医院救护车要24小时值班待命。
10、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
11、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六)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和互救
1、防止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瓦斯爆炸前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时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具体方法是:
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
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
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米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
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
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
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应迎风撤出灾区。
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用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
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
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矿井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一、引发瓦斯事故原因分析
㈠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
1、瓦斯超限的原因分析
⑴掘进工作面供风不足,引起瓦斯超限。
⑵回采工作面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
⑶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超限。
⑷启封盲巷、排放瓦斯不按措施施工造成瓦斯积聚。
⑸密闭墙漏风,导致瓦斯泄漏积聚;
⑹通风系统不合理。
2、产生高温火源的原因分析
⑴井下爆破,我矿平均每天使用100多发雷管进行爆破作业,若炮眼封堵不合格,浅眼爆破,炸药、雷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爆燃。
⑵井下电器失爆、电缆盘曲发热容易引起电器设备着火。
⑶井下烧焊不按措施施工。
⑷地面进风井口不安设防火铁门,若地面发生火灾将危及井下。
⑸井下其它明火。
二、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产生高温、高压、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巷道的破坏,强大的冲击波会造成风流逆转,还会引起连续爆炸。
1、主井井口或井底车场发生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将影响到-250运输大巷,并顺-380水平暗斜井进入-380水平四采区;
2、我矿各生产采区内部发生爆炸只影响本采区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
三、瓦斯隐患防治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
1、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并按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我公司2013年度矿井瓦斯鉴定为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量不大,若管理不好或规程措施执行不严,有可能造成瓦斯异常,造成事故。
3、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建档立卡,建立设施检查记录台帐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保证井下通防设施使用正常。
4、对井下瓦斯超限及涌出异常地点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进行监控。
5、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采掘班组长签字制度和“三对口”制度。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记录牌板、瓦斯班报和瓦斯日报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6、采煤工作面及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二次,要求班与班、次与次检查间隔时间在3~5小时之间,每次检查取最大数据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和记录手册上。
其它地点严格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
由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执行瓦斯检查,并将瓦斯检查结果记入“一炮三检”记录本,上井后将“一炮三检”记录本交仪器发放室。
8、专、兼职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生产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处理,只有瓦斯降至0.8%,允许浓度后方准生产。
9、对临时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掘进工作面停风时间不超过2小时,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和氧气;当氧气浓度低于18%、瓦斯浓度超过1%或停风时间超过上述规定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探查,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时,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瓦斯、氧气检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探查。
10、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并按规定编制启封密闭墙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启封盲巷或恢复旧巷必须由救护队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11、矿级干部、通风管理人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四、防范措施
瓦斯爆炸的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⑴瓦斯检查点增减变更,由通防区填写“瓦斯检查点增减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
⑵瓦斯检查点设置及检查规定:
①矿井总回风、采区总回风、采掘工作面巷道高冒处(大于1.5米)、机电峒室均要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要求班与班、次与次检查间隔时间在3~5小时之间,每次检查取最大数据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和记录手册上。
②备用工作面、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的栅栏前、充电室及设在回风巷道中的充电点和机电峒室(小绞车等)均要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③采煤工作面及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每班至少检查二次,要求班与班、次与次检查间隔时间在3~5小时之间,采煤工作面由专职瓦斯检查工现场盯岗。
⑶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置:
采煤工作面在回风侧距安全出口20米的范围内(包括上、下隅角);掘进工作面在爆破躲避地点;有人工作的机电峒室在司机岗位处;无人工作的峒室在调节风窗处,每次检查取最大数据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和记录手册上。
⑷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报告公司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⑸井下机电峒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⑹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工,并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执行巡回或跟踪接力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由当班采掘区队长签字,杜绝瓦斯检查空班漏检、虚报。
兼职瓦斯检查工也要经过专门培训。
⑺专职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领导。
制定专门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允许浓度后方准生产。
⑻瓦斯检查工应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并对瓦斯探头进行检查、校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有记录可查。
盯岗瓦斯检查工负责现场风筒吊挂、防尘、放炮前后检查瓦斯等工作,保证风筒距放煤点距离不超过3米,现场无粉尘积聚,确保放炮距离。
2、做好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⑴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及瓦斯重点区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现场交接班。
执行跟踪接力检查的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班中向通防工区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检查情况,上井后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⑵交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下一班人员交待班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应注意的问题及沿途通防设施使用情况等,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
3、严格落实瓦斯报表审签、分析、上报制度
⑴瓦斯检查工上井后按记录手册填写瓦斯班报表,做到手册、牌板、班报“三对口”,班报由通风区值班领导当班审查签字。
⑵专职瓦斯检查工当班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涌出量异常,上井后要立即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报告单分别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根据瓦斯涌出量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⑶瓦斯日报要填写当日三班的最高瓦斯含量。
矿长、总工程师必须每天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通防工区要有一份矿长、总工程师审签的瓦斯日报,以便备查。
4、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管理
⑴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达到和超过0.8%时:
①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②严禁在工作面一侧采区增阻办法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严禁利用普通局部通风机强制稀释上(下)隅角瓦斯。
③采煤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在现场检查瓦斯,当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
⑵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柱放顶时,必须对20米范围内和上(下)隅角切顶排以内进行洒水灭尘。
⑶采煤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要经常维护,杜绝失爆。
⑷瓦斯重点区不允许带采煤柱。
其它区域采煤工作面带采煤柱,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严禁安设局部通风机进行带采煤柱。
⑸瓦斯重点区采煤工作面不允许后维护。
5、严格瓦斯排放制度、超限分析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⑴抓好瓦斯排放工作,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防工区提前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明确排放人员名单,组织排放人员学习措施,落实责任,并签字备查。
排放瓦斯工作要在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执行排放任务。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落实,安监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排放;若发现违章排放,必须责令立即停止,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瓦斯排放完毕后,通风部门要做好记录。
瓦斯超限时,要严格按照超限等级进行逐级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防范措施。
⑵对临时停风的巷道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高瓦斯区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探查。
掘进工作面停风时间不超过2小时,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和氧气;当氧气浓度低于18%、瓦斯浓度超过0.8%或停风时间超过上述规定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探查。
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安规定排放瓦斯。
瓦斯、氧气检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探查。
⑶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
启封盲巷或恢复旧巷必须由救护队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不超过1.5%时,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⑷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及排水过程中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6、采掘工作面每天必须进行炮眼瓦斯浓度测定工作。
并建立瓦斯浓度测定记录台帐,探索瓦斯变化规律。
7、做好安全装备管理
⑴矿级干部、通风管理人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⑵采煤工作面至少配备2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一台悬挂在采煤工作面的上(下)隅角并处于常开状态,另一台用于“一炮三检”。
掘进工作面至少配备1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风筒的另一侧距迎头5米范围内,并处于常开状态。
⑶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断电仪、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必须每10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和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
调校时应使用不同浓度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校正。
⑷井下瓦斯断电仪(探头)安装地点:
①所有采煤工作面和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瓦斯断电仪或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具有断电功能)。
对瓦斯断电仪和瓦斯传感器均要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并保证设备仪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安装位置符合规定。
②沿空送巷和在采空区内修复旧巷以及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残采工作面都应安装瓦斯断电仪或瓦斯监测探头。
③其它地点的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⑸瓦斯监测探头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使用地点、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标校时间、标校人员、标准气样等。
⑹瓦斯断电仪探头每半年必须强检一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学瓦斯鉴定器每年必须强检一次。
8、杜绝火源
⑴提高矿用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
⑵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避免出现防爆电器设备失效和明接头等问题的出现。
⑶选用非着火性能轻金属等材料避免产生危险的磨擦火花。
⑷皮带、电缆、风筒等常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等安全性能。
⑸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
⑹爆破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满填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矿井 综合防治 瓦斯 安全措施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