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东米兰世尊酒店TSA1029WH报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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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东米兰世尊酒店TSA1029WH报价1
天津津东米兰世尊酒店(暂定名)
酒店前期技术支持及委托管理框架协议
酒店的前期技术支持及委托管理框架协议
委托方:
天津津东米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受委托方:
世尊国际酒店及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方”)
标的物:
天津津东米兰世尊酒店(暂定名)(以下简称“酒店”)
经双方协商,就管理方为业主的位于天津市意大利风情街的天津津东米兰世尊酒店(暂定名)提供酒店的整体规划布局、前期技术支持及后期的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日期(简称“生效日”)为双方签字之日。
二、协议内容
(1)酒店整体规划与前期的技术支持
(2)酒店的委托管理
2.1酒店的整体规划与前期技术支持:
2.1.1设计协助及审核
根据管理方对市场的专业认知向业主提供有关酒店市场定位,内容包括产品定位、客房标准定位、餐饮娱乐设施定位、商业及会议设施定位、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定位,协助业主完善酒店整体规划初步方案(不包括详尽专业的市场调研报告)。
如果业主需要酒店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市场调研报告,业主应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完成。
如果业主有要求,管理方可以向业主推荐专业的咨询公司。
在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出具专业的市场分析报告后,管理方应合理地参考该报告,以完善酒店的市场定位和功能定位。
-向业主提供世尊设计标准。
-帮助业主的设计师进行最初的酒店详细规划,如业主要求,还可对各部分的配置框架提出建议。
-检查最终建筑设计方案和最终的各项标准。
2.1.2内部设计
2.1.2.1协助业主设计师对于酒店装修设计提出意见,其内容包括:
-酒店装饰方面,包括外立面、天花地面及墙面造型设计、公共部分及客房。
-酒店整体照明设计包括外观夜景照明效果、公共部分照明设计、客房、走道照明设计。
-酒店地面、墙面、天花等整体造型设计,包括所有装饰面材,如布艺、木饰面、石材。
-酒店整体家具设计与选型。
-酒店五金、洁具挑选。
-酒店整体艺术品装饰设计,以求完美表达酒店主题。
2.1.2.2机电与设备安装
A技术方案的前期咨询服务:
1、协助业主方对供应商的投标书进行技术审核,以使其技术方案符合世尊的规范要求。
2、协助业主方完成与供应商的合同技术支持内容细则,如系统工程范围、系统所提供的资料、工程的实施、工程的验收、系统培训、售后服务等,保护业主方的利益,同时使合同技术支持内容满足今后世尊对酒店的管理要求。
3、协助业主方对系统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深化资料进行审核,以使其方案符合世尊的规范要求。
B强电系统工程服务:
1、提供配电方案咨询意见
2、提供客房和公共部位照明系统意见
3、提供柴油发电机组和应急照明系统意见
4、审核照明控制系统方案
C弱电系统工程服务咨询内容:
1、向业主方提供《世尊酒店弱电系统技术要求》
2、安保综合系统
3、停车场管理系统
4、电子会议暨专业音响系统
5、背景音响及紧急广播系统
6、楼宇自控系统
7、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8、局域网和Internet宽带服务系统
9、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服务系统
10、电话程控交换机系统
11、酒店计算机管理系统
D暖通空调部分:
1、冷热源机组(冷热机组、锅炉)选型优化方案
2、提供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咨询意见
3、提供冷水泵、冷却水泵选型意见
4、提供冷却塔、热交换器咨询意见
5、提供空气处理机组、新风处理机组、风机盘管机组选型意见。
6、提供客房空调系统咨询意见
7、提供公共区域空调通风系统咨询意见
8、提供空调通风系统自动控制咨询意见:
参数检测、自动调节、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联锁、自动保护、中央监控与管理等
E给排水部分
1、提供供水系统方案咨询意见,提供水处理方案咨询意见
2、提供排水系统方案咨询意见,提供排水水处理咨询意见
3、提供客房及公共部位卫生洁具选型意见
4、提供冷水系统、热水系统分区设置意见
5、提供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咨询意见
6、提供给水泵、消防泵、喷淋泵咨询意见
2.1.3施工现场服务
2.1.3.1施工现场咨询服务
-委派专业技术咨询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做定期施工现场检查。
-在预开业前12个月,安排酒店工程总监/总工到位(业主方须支付其工资和世尊指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工程总监/总工到位后,参与酒店各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并协助业主方对酒店内的员工进行系统培训。
-监督系统供应商完成系统的交付工作,保障酒店开业后系统的顺利运行。
2.1.4业主的义务
2.1.4.1业主在管理方提供上述技术支持期间须及时准确地为管理方提供所有必要的技术工程图纸及资料。
2.1.4.2业主向管理方提供:
-酒店设计相关图纸,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
-各部分装饰用材样板及相关数据参数手册(包括灯具、地毯、布艺、壁纸壁布、墙面涂料色彩样板、大理石、花岗石等)。
-所有家具(包括大堂、餐厅、会议室、康乐设施和客房)造型及相关数据参数。
-所有灯具、照明系统(包括大堂、餐厅、会议室、康乐设施和客房)造型及相关数据参数。
-所有艺术品的风格、造型图片、摆放位置、尺寸、重量、材质等相关数据参数。
2.1.4.3业主在管理方提供上述技术支持期间,管理方最多提供总数不超过50人-天的现场或者业主指定的其他地点的技术支持。
超过50人-天,则每一人一天收取额外费用RMB2,500元。
如需管理方到现场或者业主指定的其他地点工作时,业主应向管理方发出书面邀请函,管理方则在收到邀请函后尽快书面将提供现场服务人员名单通知业主。
业主须按照以下附表的标准,提供管理方相关人员的食宿、洗衣、交通、办公通信和场地等费用。
管理方技术服务期间差旅标准
住宿
四星级酒店标准:
技术经理及总监级别及以上人员一人一间标房;其他人员按性别两人一间标房
交通
国内任一城市至目的地及目的地至国内任一城市的来回机票、机场建设费、1份保险、出发城市和目的地城市的市内交通费。
餐饮
每日早中晚三餐,每人不超过200元人民币。
洗衣
仅限:
男士内衣内裤、衬衫、长裤;女士内衣内裤、衬衫、长裤、裙套。
通讯
固定电话费、传真、上网费及其他商务中心费用。
2.1.4.4酒店总监级别以上人员在酒店开业前须在上海接受为期不多于两个星期的培训,以上人员赴上海培训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由业主承担。
2.1.4.5聘用世尊认可的专业顾问公司,进行各系统的设计,设计顾问包括有:
建筑师、机电顾问、弱电顾问、室内装修设计师、室内灯光设计师、室外灯光设计师、标志设计师、厨房顾问、洗衣房顾问、景观设计师、艺术品设计师、声学顾问
2.1.4.6聘用专业及有相关酒店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管理项目,以保证项目质量及工期。
2.2酒店的委托管理
2.2.1在预开业期间提供店内员工培训。
2.2.2负责酒店预开业的市场营业推销计划及活动。
2.2.3负责预开业办公室,招聘员工,准备酒店开业。
2.2.4对预开业的预算予以适当的控制。
2.2.5提供WORLDHOTELS世尊国际酒店及度假村中央订房系统。
2.2.6开业前,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试营业。
2.2.7酒店正式开业后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2.2.8达成业主与管理者双方认可的合理的经营预算方案。
2.2.9负责酒店的国际市场拓展。
三、酒店前期技术支持及酒店委托管理的费用
3.1前期整体规划及前期技术支持费:
美金300,000万元(或等值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
3.2时限:
前期技术支持期限个月,如因业主的原因而导致管理方未能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所需提供的技术支持,对造成的延误,由业主支付管理方每月人民币8万元的滞后技术支持费,直至酒店开始试营业。
3.3基本管理费:
为酒店经调整后的总收入的2.25%。
3.4奖励管理费从总营业毛利润中提取:
总营业毛利率在0%-10%以下时,从总营业毛利润提取0%;
总营业毛利率在10%(含本数)-20%时,从总营业毛利润提取4%;
总营业毛利率在20%(含本数)-30%时,从总营业毛利润提取5%;
总营业毛利率在30%(含本数)-40%时,从总营业毛利润提取6%;
总营业毛利率在40%(含本数)以上时,从总营业毛利润提取7%;
3.5品牌服务费:
为酒店经调整后的总收入的2%。
3.6中央订房费:
通过WORLDHOTELS订房系统的,按照WORLDHOTELS集团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经由海外在线旅行社订房的,则收取相当于该客房收入4%的中央订房费;
经由酒店网站并通过ResMaster引擎订房的,则收取相当于该客房收入5%的中央订房费;
经由全球分销系统订房的,则收取相当于该客房收入7.5%的中央订房费;
经由W订房的,则收取相当于该客房收入10%的中央订房费。
四、经营期限
委托管理合同中,初始经营期限须于开业日开始计算,并须根据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持续_15年。
经营期限应一次或多次延期,每次延期的年数为10年。
如在经营期限届满时,管理方没有违约,则管理方有权选择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五、协议的履行
5.1协议签订后管理方开始做酒店的前期规划及前期技术支持。
5.2管理方在收到前期整体规划及前期技术支持费后,与业主协商确定第一次技术会议并在该会议上向业主提供《酒店经营与设计标准规程》、《酒店弱电系统规范标准》、《酒店建筑设备设计标准》、《酒店机电设备系统规范标准》。
5.3酒店的委托管理合同需在本协议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否则管理方有权中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若在前述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仍未完成签署酒店的委托管理合同的,则管理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责任,且已收取的款项无需退还。
5.4本协议的签署不得被理解为,业主有权使用管理方专属的相关标识、商标或字号等,但在酒店的委托管理合同签署后,业主有权依据约定相应使用;若业主违反前述约定,则管理方有权选择中止提供技术服务或/和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责任,且已收取的款项无需退还。
六、保密
6.1业主提供的工程技术图纸及酒店的所有项目策划、计划等,均属业主的商业秘密,管理方应对此负有保密的责任和妥善保管、按时归还的责任;业主亦应为管理方提供的报价、方案、资料等尽保密之责。
6.2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起见,除了为解决纠纷而向有关权威机构作必要的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与协议纠纷有关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
7.1违约
7.1.1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
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它公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协议的执行,则协议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1.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另一方以便其核实和确认。
7.1.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止或被排除。
7.1.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协议执行问题。
7.1.5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六十(60)天内仍未作出补救时,则在该六十(60)天期满后,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而不影响其在法律上寻求损失赔偿或其它补救的权利。
八、适用法律
8.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时,都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
8.2双方在本协议下的利益,都应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仲裁
9.1如业主和管理方之间发生任何有关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或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
9.2在争议未获解决前,业主和管理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争议事项的执行以仲裁结果为依据,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所发生仲裁费用,按照由仲裁机关确认的责任方及责任大小负担。
一十、其他
10.1本协议为中文本,一式四份,由业主执两份,管理方执两份。
10.2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0.3任何与协议相关但未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予以解决。
10.4双方同意将不定期召开项目联络(协调)会议,讨论项目的具体计划、安排等相关事宜。
会议的具体形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附:
世尊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有关定义的解释
“总营业毛利润(GOP)”指任何期间内的调整后总收入较该段期间内的经营成本超出的数额(如果有的话)。
“调整后总收入”:
指总收入减去下述被确定为由酒店收到并计入总收入内的收入后所得的余额:
(a)任何须由酒店客人和顾客承担的支付给税务机关或其他当地政府部门,但系由酒店代表税务机关和这些政府部门征收的各种税费(不包含政府部门核定的营业税及类似税费);那些计入客人帐单内的消费或服务费除外;
(b)向客人、宾客或常住客所做出的帐项扣减或退款;
(c)业主就丢失或遭受损毁的商品所收取的款项及帐项扣减;
(d)将酒店、家具、固定物与设备或其它资产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理后所得的收入;
(e)资产重置基金的利息;
(f)在酒店融资或再度融资方面的收入;
(g)银行帐户结存的利息;
(h)所有由酒店客人承担,但由酒店代为征收,并最终支付给电话/电信局或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种与通信有关的收费和费用;
(i)业主保险的收益。
“总收入”指直接或间接从酒店方面或从酒店的使用或经营方面取得的各种收入和收益,包括房间营业总额,食品与饮品营业总额、在洗衣、电话、电报、电传及图文传真方面的收入和收益、外汇方面的收益或利润、银行帐户结存的利息、其他收入和收益。
从承租人、分承租人或特许经营受让人方面所得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但并非该承租人、分承租人或特许权受让人的总收入和收益)、以及在保险方面的收益。
“业主成本”指在酒店开业前支出及酒店开业后的非经营性支出等应列入业主成本的费用,至少包括:
(1)酒店、家具、固定物与设备的折旧;
(2)依据土地使用合同所缴付的使用金(如果有的话)或其他类别的租用费,以及与酒店所有权有关的法律及其他专有或特殊费用;
(3)就酒店按揭或其他信贷所偿还的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
(4)财产税;
(5)酒店开业前支出的非经营性支出的摊销;
(6)资产重置方面的支出;
(7)业主所投购的业主保险的保费;
(8)奖励性管理费;
(9)业主直接租用设备的资本性投入;
(10)业主所发生的审计费(在从事周年审计时所发生的费用除外),及其所发生的法律费用(按管理方的指示所发生的与酒店的经营有关的法律费用除外);
(11)房产税、土地税及类似税收;
(12)向业主征收的所得税;
(13)其他于世尊国际酒店及度假村会计标准手册内通常被列为业主方成本的费用或支出。
“经营成本”被酒店运营的费用及支出,至少包括以下各项(但业主成本除外):
(1)基本管理费与中央订房费;
(2)品牌服务费及管理方依据本合同条款应得的一切收回支出;
(3)开业日后购置的营业设备与营业用品的成本和补偿、广告费与宣传费、人事培训、营运管理培训及支持的成本、共用区及公共设施费用、公用事业费用与能源费、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费用、地面及绿化保养的费用;
(4)酒店维修保养方面的一切支出(借助资产重置基金承担的修补工程除外);
(5)管理方于开业日期后所投购的所有保险的保险费及费用;
(6)营业税及附加;
(7)酒店人员工资及福利。
本页为签字页
业主签章
管理方签章
天津津东米兰投资有限公司
世尊国际酒店及度假村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0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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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东路528号江苏大厦15楼B5座200122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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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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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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