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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完整版)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后勤管理制度
目录
一、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4)
(四)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5)
(五)门卫安全管理制度(6)
(六)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7)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8)
(八)食堂安全管理制度(9)
(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0)
二、后勤相关管理制度
(十)报告厅管理制度(11)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十二)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14)
(十三)学校校产管理及赔偿制度(附赔偿标准)(15)
(十四)水电管理制度(17)
(十五)校车定期检查制度(18)
(十六)校车管理报告和举报制度(19)
(十七)校车管理制度(20)
(十八)教室管理制度(21)
(十九)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2)
(二十)教职工及其家属就餐管理制度(24)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行政督查、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实行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室内必须有灭火器。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阅览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功能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烧电炉、热得快等。
严禁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保安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周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护校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直接由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健全门卫工作制度,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
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
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访客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五)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后勤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
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机动车进出校门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等候。
6、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
(六)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或社区正规医院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
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报告厅管理制度
学校报告厅是承担重要会议、报告、讲座、典礼、仪式等任务的公共设施。
为切实加强管理,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会务、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提供服务,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报告厅使用范围
学校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承办或组织的全校性重要会议,高规格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教师培训等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各单位确需使用报告厅举办重大会议或相关活动等。
二、报告厅使用原则
报告厅使用按照“申请优先、兼顾重点”的原则,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活动组织部门原则上应提前一天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单》,按照申请的时间顺序安排使用。
如所申报活动与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发生冲突,则优先安排学校活动。
三、报告厅使用要求
1、申请使用部门应在活动前一天将报告厅主管单位签发的《报告厅使用申请单》,交于后勤负责人汤胜祥。
活动结束后,应和报告厅管理人员汤绍怀办理好交接手续。
2、报告厅的会务管理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在使用期间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进行,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会场秩序维护与公物管理。
如因组织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失,须照价赔偿。
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需自行准备会务用品,活动结束后,应将报告厅恢复原貌。
3、未经报告厅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标语,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摆放格局和私接电器、电线。
报告厅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4、如因客观原因,活动内容或时间有所变动,报告厅使用单位须及时向后勤通报,视情况调整并决定是否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一经发现实际活动与申报活动不符,后勤和报告厅管理人员有权随时中止活动,并追责使用单位。
5、使用单位要严格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过报告厅容量(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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