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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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控制与管理,规范危险作业管理过程,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编号:
4.1.1-2017)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环保办下属分(子)公司的危险变更作业管理,其他危险作业及建设项目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3.定义解释:
3.1术语定义
作业现场负责人:
直接指挥作业活动的现场负责人,如班组长、车间主任、相关方现场负责人等。
作业所在部门:
基层企业内实施危险作业的场所所属单位,如生产车间和仓储部门等。
3.2危险变更作业是指因临时性变更而实施、作业过程中具有较大危险性、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作业活动(以下简称危险作业)。
根据公司实际,危险作业分类包括
不限于以下作业:
(1)动火作业;
(2)高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
(5)吊装作业;
(6)设备检修作业;
(7)断路作业;
(8)外来施工人员作业
(9)交叉作业
3.3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遵循“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作业过程相关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3.4工作原则:
(1)***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完善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优化作业方式等措施,避免或减少危险作业活动,消除或减轻危险作业风险。
***公司实施危险作业应具备法规标准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开展危险作业。
(2)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和交底必须留有完整记录。
(3)危险作业必须进行审批,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安全分析(JSA),现场确认安全措施;作业期间必须动态监管,并安排专人全过程监护。
3.5分级分类:
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事故可能性、潜在后果、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等因素,将危险作业分为高度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见表1)
表1危险作业等级与风险对照表
作业等级
风险特征描述及示例
高度危险作业(一级作业)
(1)固有风险很高的作业,如特级动火;
(2)多种危险作业同时进行且其中1项为较大危险作业,如可燃环境下有限空间内动火;
(3)极端天气下室外较大危险作业,如暴雨天气高处作业;
(4)特定时段较大危险作业,如夜间二级吊装作业;
(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危险作业等。
较大危险作业(二级作业)
(1)固有风险较高的作业,如一级动火;
(2)多种一般危险作业同时进行,如筒仓内高处清扫作业;
(3)极端天气下室外一般危险作业,如暴雨天气室外动土作业;
(4)特定时段一般危险作业,如夜间二级动火作业;
(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危险作业等。
一般危险作业(三级作业)
风险较小、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的作业
注:
危险作业具体分级参照各项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执行。
3.6危险作业管理应按照本制度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标准规定的流程实施。
图1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审批通用流程
3.7***公司可根据自身特点,动态调整和细化危险作业类型和分级,并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发布的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
3.8作业现场负责人:
直接从事作业的班组、车间或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包括班组长、车间主任、承包商和供应商现场作业负责人。
3.9作业所在部门:
***公司内实施危险作业的场所所属单位,如生产车间和仓储部门等。
4.管理职责
4.1***公司
(1)组织制定、修订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
(2)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为危险作业实施提供安全保障条件;
危险作业许可、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4.2安全环保办
(1)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类型和分级;
(2)对下属单位危险作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
(3)建立公司危险作业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和指导各分(子)公司开展危险作业专项培训;
(4)对***公司危险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危险作业前期准备
5.1***公司应按照危险作业等级实施许可申请与审批。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向作业所在部门提交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等申请材料。
5.2高度危险作业应制定危险作业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内容应包括:
(1)本次危险作业类型和等级;
(2)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影响范围和警戒区域;
(3)参与单位和部门职责,与周边场所和单位的作业协调、沟通方式与内容;
(4)作业人员数量、职责分工、资质和能力要求;
(5)安全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
(6)作业过程中监测、检测和监护措施;
(7)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措施。
5.3应急预案与物资装备。
高度和较大危险作业实施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
(1)事故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职责分工;
(3)现场应急处置;
(4)主要救援技术与注意事项;
(5)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6)应急联系方式。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并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要求配备数量充足、性能合格的应急物资装备。
5.4单一作业涉及多项危险作业时,应综合作业固有风险、作业人数和作业时间等因素,原则上以风险最高的危险作业为主办理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其他危险作业相关要求纳入到主要危险作业中。
5.5危险作业按照作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表2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权限
等级
人员
一般危险作业(三级作业)
较大危险作业(二级作业)
高危危险作业(一级作业)
申请人
作业现场负责人
审查人
作业所在部门/车间班长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部门/车间安全员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审批人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
生产主管部门(生产办)负责人
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
5.6危险作业许可应经现场确认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批准生效:
(1)高度危险作业(一级)由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现场确认;
(2)较大危险作业(二级)由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联合进行现场确认;
一般危险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现场确认。
5.7夜班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台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原则上禁止安排危险作业。
事故应急和紧急抢修等情况下确需作业的,作业许可审批和应急处置应按照上一风险等级的危险作业实施管理。
5.8作业审批人根据作业现场环境、作业方案和作业人员情况综合评估作业可行性。
发生以下情形的,不得批准危险作业:
(1)作业人员和监护人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者身体条件达不到作业要求;
(2)作业方案、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或错误;
(3)作业方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或错误,设备设施存在缺陷;
(4)天气和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
(5)现场存在隐患或其他威胁作业安全的情况。
确需作业时,应整改隐患后重新提交作业申请。
6.危险作业过程管理
6.1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应按时、定点、定人和定内容使用。
如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或作业内容等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证严禁超期、转让、异地使用或扩大范围使用。
超过期限应重新办理。
6.2危险作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危险作业人员、监护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均应参加所在企业或上级单位组织的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6.3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资质、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设备设施、作业许可证、相关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实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
6.4入职不到两年或转岗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员工从事危险作业时,各分(子)公司应采取“师带徒”等方式,指定经验丰富的班组长或资深员工现场监护或指导,禁止单独从事危险作业。
6.5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警示灯、隔离栏杆等警戒设施和警示标识,并在现场张贴或悬挂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
(1)公告牌:
内容应至少包括作业时间、地点、内容、可能应急类型、影响范围、事故征兆、紧急处置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标明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与应急处置措施。
(2)警戒设施:
根据作业环境和内容,设置警戒线、警示灯、警报器、隔离栏杆等警戒设施。
(3)警示标识:
根据危险作业内容、危害特性和危害部位设置明显的禁止、作业提示、防护和逃生等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内容和样式应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6.6危险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应包括:
(1)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2)作业主要安全风险与控制措施;
(3)安全作业步骤与注意事项;
(4)作业监护和监测要求;
(5)可能应急情形与处置程序;
(6)与周边单位联络和沟通方式等。
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危险作业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互相交底,培训和交底必须留有完整记录。
6.7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直至作业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护人不得同时从事其他作业。
监护内容应包括:
(1)掌握作业人员动态和作业进展;
(2)监控作业环境和周边动态;
(3)监控作业人员违章行为;
(4)当作业安全措施失效或安全作业条件变化时,发出预警;
(5)发生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及时报告并协助作业现场负责人组织应急;
(6)参与作业完成后现场清理和验收;
6.8危险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实施时,作业前作业所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沟通,召集作业各方互相交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作业期间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掌握交叉作业动态,并根据作业变化及时调整作业方案。
发生紧急情况时,由联络人向相关方通报。
6.9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数量应满足国家法规标准要求及现场需要。
6.10对有限空间、动火和有毒有害场所等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和气象监测,根据作业危害因素对气体和温度等环境指标实施检测,发现检测超限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6.11电气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应在开关、孔洞口和阀门等处悬挂提示牌,并对电气及设备开关、闸门和阀门等实施上锁。
钥匙应由作业人员携带,作业通过验收后方可摘牌去锁。
受限空间应悬挂固定式受限空间警示牌,可上锁的应上锁管理。
6.12承包商(供应商)现场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程序与自身作业等同管理。
作业前,***公司应将相关制度标准要求告知承包商,要求承包商按照规定向发包单位申请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组织对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排专人协调和监护承包商现场作业。
6.13发生以下情形,员工有权拒绝或停止危险作业:
(1)危险作业未经审批,许可证过期或失效;
(2)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未进行检测或达不到安全作业条件;
(3)自身或其他员工不具备危险作业能力和身体条件;
(4)未按照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及作业方案要求实施作业;
(5)劳动防护用品达不到防护要求;
(6)作业监护人未到场;
(7)已经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的;
(8)其他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形。
6.14因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请示并得到许可后,方可简化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在情况允许后,应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6.15实施特级动火作业等可能对周边造成较大影响的高度危险作业(一级)时,***公司应通知有关应急救援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6.16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作业现场负责人报告。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
***公司应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及集团要求报告。
集团内部报告时限及内容按照《***集团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6.17作业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着救人优先原则,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并根据控制情况,及时申请增援,启动***公司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加强救援人员防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18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按照许可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作业,非许可时间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作业现场负责人对非许可时间擅自作业负全部责任。
6.19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作业、人员离场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安排在现场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看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对电气设备和洞口等实施挂牌上锁。
6.20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关闭。
验收不合格的,应组织整改,直至消除现场事故隐患方可关闭。
6.21夜班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以及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原则上禁止安排危险作业。
事故应急和紧急抢修等情况下确需作业的,应按照上一风险等级的危险作业管理。
6.22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应至少保存1年。
7.监督与考核
7.1***公司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将危险作业作为巡查重要内容并留存记录。
当班领导对当天每项高度危险作业应至少巡查两次,对每项较大危险作业应至少巡查一次。
一般危险作业可根据实际组织巡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掌握每日危险作业动态,根据作业时间、地点和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巡检并留存记录。
巡检频次应高于当班领导巡查频次,间隔不得超过两小时。
巡检内容应包括:
(1)作业许可证是否处于有效期内;
(2)实际作业内容与作业方案、作业许可证是否相符;
(3)作业相关人员是否变化,作业监护人是否在场;
(4)检测、通风和报警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5)作业现场应急装备、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使用;
(6)作业现场环境是否存在发生变化
(7)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明显重大安全隐患;
7.2***公司应将危险作业管理纳入业绩考核,定期评估危险作业标准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改进。
评估结果应与员工工资、晋升挂钩。
鼓励***公司采用电子巡更等监控手段,加强现场监管。
7.3安全环保办每年应组织对***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效果和现场管理规范性进行飞行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对检查发现隐患实行计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
7.4因危险作业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的,考核处理程序执行《***集团质量安全业绩考核与奖惩办法》。
发生如下情形的,应适当加大考核力度:
(1)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的;
(2)未到现场确认后签署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的;
(3)不按危险作业方案和许可证执行的;
(4)强令冒险作业的;
(5)监护人擅自离岗、脱岗的;
(6)打击报复员工拒绝危险作业行为的;
(7)其他严重影响危险作业安全的情形。
8.附则
由安全环保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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