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大纲 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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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大纲初稿
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
建设规划
(征求社会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编制和实施《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调整优化我市住房供应结构,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切实缓解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宗旨,坚持发展与保障并重、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并重、重点保障与一般供应并重、加速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效缓解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三)《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四)《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2号)
(六)《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9号)
(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的若干意见》(郑政〔2007〕24号)
(八)《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九)《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十)《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十二)《郑州新区总体规划》
(十三)《郑州市居民住房现状及需求调查报告》
(十四)《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及企业投资意向调查报告》
(十五)《郑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第三节适用范围
郑州市市域,含各县(市)、上街区。
郑州市建成区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5个行政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航空港区4个管委会,以下简称“市区”。
第四节规划作用及期限
本规划是我市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承担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适用于2011-2015年。
第二章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及需求
第一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
根据2009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至2009年底,全市总人口752.1万人,其中女性366.4万人;市区人口333.1万人;城镇人口476.9万人;非农业人口312.1万人。
根据2010年郑州市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及需求调查结果显示:
被调查的10000户家庭中住房建筑总面积为86.04万平方米,共有家庭成员32989人,户均建筑面积86.04平方米,户均人口3.3人。
分类
合计
中原区
二七区
管城区
金水区
惠济区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86.04
15.25
22.28
10.36
33.31
4.83
总套数(万)
9621
1914
2328
1313
3475
591
总户数(万)
10000
2000
2400
1400
3600
600
总人数(人)
32989
6329
8031
4558
12035
2036
户均(平方米)
86.04
76.26
93.04
74.01
92.40
80.49
人均(平方米)
26.08
24.10
27.75
22.73
27.68
23.72
郑州市城镇居民户均建筑面积86.04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11.46平方米;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6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3.6平方米,住房面积明显增加;其中,月收入在171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户均建筑面积为79.2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7平方米,比我市城镇居民户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了6.84(2.38)平方米。
居民家庭住宅成套率为93.6%,以两居室和三居室最多,所占比重分别为46.7%和35.2%;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34%,较2006年提高了0.34个百分点,6.2%的居民拥有两套以上房屋;租赁住房比重为14%。
第二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及需求调查结果显示:
本次所调查的10000户居民家庭,分布在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的50个社区,占全市现有社区的比重为10%,占全市居民家庭总户数的比重为1.2%。
1.被调查家庭收入情况分析。
按调查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占9.8%,570-1140元的占28.1%,1140-1710元的占21.9%,1710-2280元的占15.3%,2280-3000元的占11.5%,3000-4000元的占7.1%,4000-5000元的占3.4%,5000元以上占2.9%。
2.居住需求分析。
调查显示,未来五年内郑州市有住房需求意向的城镇居民总户数为7345户,所占比重为73.4%,另有5.8%的城镇居民选择租房居住。
在意向购房7345户的城镇居民中,有9.6%的人意向在一年内购房,29.8%的人意向在1-3年内购房,3-5年内购房的比例为26.3%,5年以上比例为34.3%。
其中,在未来3年内有购房计划的2896户中,月收入在171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有1529户,所占比例为52.7%,家庭人均收入在570-1710元层次的居民购房意愿较强(收入低,现住房条件差,急需改善居住条件而又经济实力不足),所占比例为45.4%。
3.居住面积需求分析。
从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在购房需求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分析看,收入水平越高,大户型住房的需求比重越高。
本次调查显示:
在住房面积选择上,家庭月人均收入171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中有60%对90平方以下的住房有需求;家庭月人均收入1710-3000元层次上的居民,有73.4%对90平方以上的住房有需求;在家庭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上层次的居民,81.4%对90平方以上的住房有需求。
4.居住类型需求分析。
据调查分析,认为目前主要缺少经济适用房的选择比例居首位,有48.5%的居民认为郑州市目前缺少的住房类型是经济适用房;其他依次为中小套型普通住房16.2%,廉租房3.5%,二手房1.6%,其它商品住房1.4%,公共租赁住房1.1%。
第三章“十一五”住房保障工作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
我市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共建保障性住房258.83万平方米,总套数31937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91个,累计新开工面积669.98万平方米,竣工项目67个,竣工面积453.9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64.39亿元,共计公开销售房源21883套;廉租住房在建面积44.4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8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全市累计有2666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
2005-2009年郑州市人口、收入、投资情况表
年度指标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人)
居住水平
人口、家庭
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财政收支
市场平均租金(元/平方米.月)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城镇人口(人)
城镇户均家庭人数(人/户)
新开工
竣工
完成投资(万元)
城镇(万元)
财政收入(万元)
财政支出(万元)
面积(平方米)
面积(平方米)
一般预算收入
一般预算支出
2005年
10977
8
22
4241284
6338536
4223304
1681013
8200000
6102000
1510269
1361261
1540285
1366157
2006年
12187
8
23
4323069
3.25
11761776
4866008
2298933
10320000
8399000
2023879
1760266
2153955
1876587
2007年
14084
10
24
4508000
13999479
6654121
2987582
13673000
11358000
2776441
2195183
2992930
2406758
2008年
16120
11.5
25
4635000
13700568
6917817
4299506
17727000
15232000
3688486
2603899
4025174
2895018
2009年
17417
13
26
4769000
3.29
14439613
6429727
5138302
22891000
20022000
—
3019248
—
3531201
2005-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和保障标准情况表
条件和标准
年度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保障条件
保障标准
保障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人.月)
户籍条件
保障面积标准(平方米/人)
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月.人)
户籍条件
2005年
12
20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5
26
158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06年
12
22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5
26
158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07年
12
26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5
26
166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08年
16
55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5
20
166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09年
16
57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5
20
166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10年
16
75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6
20
120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05-2009年住房保障户数情况表
单位:
户
保障户数
保障方式
2005年保障户数
2006年保障户数
2007年保障户数
2008年保障户数
2009年保障户数
合计
低收入家庭
合计
低收入家庭
合计
低收入家庭
合计
低收入家庭
合计
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
廉租住房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
廉租住房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
廉租住房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
廉租住房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
合计
6520
1311
5209
14150
1690
12460
23068
2482
20586
44728
13279
31449
58401
16016
42385
一、当年发放租赁补贴
1271
1271
0
1650
1650
0
2442
2442
0
13239
13239
0
15958
15958
0
其中:
新增租赁补贴
412
412
0
379
379
0
792
792
0
10797
10797
0
2719
2719
0
二、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配售
5249
40
5209
12500
40
12460
20626
40
20586
31489
40
31449
42443
58
42385
1、廉租住房配租
40
40
0
40
40
0
40
40
0
40
40
0
58
58
0
2、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5209
0
5209
12460
0
12460
20586
0
20586
31449
0
31449
42385
0
42385
2005-2009年住房保障各类住房建设情况表
单位:
万平方米
建设项目开发建设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新开工房屋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新开工房屋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新开工房屋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新开工房屋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新开工房屋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合计
91.2
48.8
89.8
67.9
109.3
76.1
151.7
102.4
166.42
108.05
一、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91.2
48.8
89.8
67.9
109.3
76.1
151.7
102.4
166.42
108.05
1.廉租住房
0
0
0
0
0
0
0
0
10.92
4.35
其中:
集中新建和配建
0
0
0
0
0
0
0
0
10.92
4.35
2.经济适用住房
91.2
48.8
89.8
67.9
109.3
76.1
151.7
102.4
155.5
103.7
3.公共租赁住房
—
—
—
—
—
—
—
—
—
—
4.旧城和棚户区改造
—
—
—
—
—
—
—
—
—
—
5.国有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和危旧房改造
—
—
—
—
—
—
—
—
—
—
第四章“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类型共分为五大类,即: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旧城和棚户区改造、国有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和危旧房改造。
第一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规划期内,我市将在强调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确保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并严格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
全市“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12122亩(见附表1)。
其中市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9668亩,各县(市)、上街区保障性住房2454亩。
市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9668亩(见附表2)。
2011-2015年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应面积依次为1855亩、1862亩、1925亩、2000亩、2026亩。
各县(市)、上街区2011-2015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2454亩(见附表3)。
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面积分别为811.5亩、500亩、449亩、386.5亩、307亩。
第二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12122万平方米292359套(见附表4),其中2011-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量依次为455.38万平方米57153套、436.21万平方米56093套、431.58万平方米59829套、449.36万平方米59755套、438.76万平方米59529套。
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分别为1933.6万平方米264290套(见附表5),2011-2015年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量依次为371万平方米48691套、372.3万平方米51031套、385万平方米53893套、400万平方米55016套、405.3万平方米55659套。
各县(市)、上街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为277.69万平方米(见附表6),2011-2015年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量依次为84.38万平方米8462套、63.91万平方米5062套、46.38万平方米5936套、49.36万平方米4739套、33.46万平方米3870套。
第三节建设面积标准
一、廉租住房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要求,单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二、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中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公共租赁住房
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四、旧城和棚户区改造
套型结构比例根据市场供应和需求情况,由市房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的关于调整套型结构比例建议,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城中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套型结构比例进行调整。
五、国有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和危旧房改造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四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和保障标准
2011-2015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和保障标准规划表
条件和
标准
年度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保障条件
保障标准
保障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人.月)
户籍条件
保障面积标准(平方米/人)
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月.人)
户籍条件
2011年
16
787.5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7
20
126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12年
16
825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8
20
132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13年
16
862.5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9
20
138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14年
16
90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10
20
144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15年
16
937.5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20
10
20
1500
√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我市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和保障标准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和物价等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平均住房状况、市场平均租金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五章政策保障措施
《规划》的实施是“促增长、稳房价、调结构、保民生”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和改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我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计划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完成。
二、强化部门职责,确保目标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市房管、发展改革、建设、财政、民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要分别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核立项、项目用地选址、土地征购、土地供应、建设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成本价格监管,住房保障资金筹措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
市建成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格认定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征收、报批和项目申报工作,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三、发挥规划先导作用,合理安排项目布局。
一是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依据区域性“控规”和保障性住房的区域性需求,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实际,通过提前规划、提前选址、提前储备,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
二是加强与市规划、国土部门的沟通与衔接,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引导作用,通过集中建设和配套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在轨道交通沿线用地和站点周边用地集中安排一批5-10万人的大型社区,三是优先选取地理位置较好的存量土地和交通相对便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增土地,尽可能安排在三环以内和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地铁规划建设区域。
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应控制在南至南三环(含南1公里以内),东至107辅道以西,北至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西至西四环以东范围。
四是根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情况,在商品住房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混合社区、和谐社区。
四、多渠道筹集土地,确保用地供应。
科学制定住宅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依法保障项目及时落地。
一是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府储备供应制度,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二是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
自2011年起,凡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需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根据区域需求情况和合理布局需要综合确定。
三是盘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我市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项目腾空或储备的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企业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四是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五、多渠道落实保障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规定的资金渠道和税费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
一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
认真清理和落实建设计划,建立开发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上市交易政策,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台有区别的上市交易政策,明确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缴交标准及方式;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建立政府回购制度,形成经济适用住房“闭路循环”模式。
二是理顺廉租住房管理模式。
廉租住房保障按照属地管理模式,由区级政府根据各自的保障任务,自行建设或回购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并实施管理,市财政根据建设成本或回购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三是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四是探索将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符合户型要求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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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大纲 初稿 郑州市 十二 保障 住房 发展规划 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