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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校务委员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过半数通过。
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形成决议,经校长签署后执行。
校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章程细则。
第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学校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校务委员会决策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向党支部通报,并充分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主要职能包括:
(一)监督并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
(五)组织实施学校中层干部的民主考核、换届推荐等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
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代会代表按有关规定产生。
第十四条教代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经学校校长提议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提议,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
第十五条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的绩效工资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代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教代会行使的职责如下:
(一)制订和修订学校章程、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五)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并交相关机构办理;
(六)审议学校上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交出相关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工会主席按《工会法》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为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由各班学生代表组成,少先队大队委干部为当然代表。
学代会拥有建议及监督权,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并将决议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处理。
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及会议议程须另行订立。
第二十条校务咨询委员会。
校务咨询委员会由学校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公安代表、家长代表、企业界代表、校友代表、关工委代表等人士组成。
咨询委员会成员人选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提名,由校长聘任。
第二十一条校务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社会人士担任),副主任2名(由社会人士担任),秘书长1名(由校方人员担任)、委员若干名。
每届任期四年,换届时需更新三分之一以上委员。
第二十二条校务咨询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向校务委员会提交向社会各界收集的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校务咨询委员会运作须制订相应的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校务监督与评价委员会。
成员在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增加学生代表,负责学校监督和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分为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须有教师代表。
第二十五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学校行政及各班班主任提名家长代表候选人,每班原则上提名1-3人。
学校组织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议选举出正式家长代表,通过家长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各年段1名),秘书长1名(由教师代表担任),委员若干名。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不设主任,设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由教师代表担任),委员若干名。
学校家长委员会副主任中属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为当然的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副主任。
第二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校服选用、社团活动等事项提出建议。
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回应,随时协商,做出决定组织实施。
家长委员会自主组织的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的观摩评议活动,须事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商议。
家长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章程细则。
第二十八条教师事务委员会。
负责学校教师论文评选、教师职称初评,特级教师和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先评优的推荐。
对教师的申诉和异议进行调节、协调和处理,并保留裁决权。
教师事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二十九条教师事务委员会设五位委员(学校领导不担任),由教代会选举产生。
第一年在五位委员中选举产生一位主任委员,主持工作。
之后实行五位委员轮值制。
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每个任期需调整三分之一委员。
第三十条学生事务委员会。
负责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并进行调解、协调和处理,并保留裁决权。
学生事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一条学生事务委员会设五位委员(学校领导不担任),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可由教师代表任主任委员,主持工作。
可由德育处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长有权否决相关机构作出的决议,提出修改决议或中止决议实施。
(一)通过的决议与法律、法规及政府指令、政策相违背的;
(二)因不可抗拒的外因导致决议无法实施的;
(三)因上级政策调整,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
第三十三条校长否决决议的动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是否提交相关机构,通过表决由校长办公室提交相关机构审议。
对校长提出的修改或中止实施的决议,经对部分否决或修改的决议交由相关机构再审通过后实施。
相关机构再审不通过,校长无二次否决权。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校长由上级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聘任,主要职责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学校设置校长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部门,根据上级职数规定,按竞聘、考察等组织相关程序,处室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须制订相应的规则及细则。
(一)校长室是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做好对外接待、学校宣传、内部文件的处理工作。
(二)德育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大型活动的组织及家长、社会的协调工作。
(三)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抓好全校的教学工作,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总务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
(五)少先队大队部在党团组织领导下,按照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少年儿童开展各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良好品德、组织纪律、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养成。
(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三十七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机制。
校长办公会议由学校行政领导、党支部委员、大队辅导员、教师事务委员会主任参加,由校长主持召集,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研究和部署学校近期工作。
根据需要可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扩大会议,增加工会主席、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做出的决定由校长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
第四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制度。
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十四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学校文化表征
第七十八条办学理念:
为幸福成长奠基,为和谐发展服务。
第七十九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
明德、厚学、健体;
校风:
文明、守法、团结、进取;
教风:
垂范、博学、爱生、善
导;
学风:
自主、合作、勤奋、高效。
第八十条校徽、校旗、校歌。
校徽:
校旗:
。
校歌:
《和谐之歌》。
第八十一条校刊。
《扁鹊》、《春笋》。
第二部分学校行政管理制度
一、教师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我校特制定如下政治学习制度:
1、每星期利用周一下午第4:
20至5:
10的时间进行学习,一学期安排2——4次的政治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
①、教育法规: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
②、选学《教师职业道德》、《从教为师之道》等。
③、学习时事、政治、搜集紧跟形势的报章、杂志,让教师思想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2、利用每学期教师开始集中而学生未上学的时间,组织教师政治学习1——2次。
3、每学期末组织评选学校的最佳师德与优良师德教师。
4、有重大文件精神及上级指示,随时组织学习。
5、每次学习全体教师都要按时参加,不能迟到和早退,也不能在学习时间开小差、闲谈、干与会无关的私活。
二、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各教研组隔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讨论教学计划,组织学习理论,经验介绍、看录像、集体备课等)。
2、语、数、英各单元必须进行集体备课,做到“三定、四统一”即定时间、定专题、定中心发言人;
统一进度、统一重难点、统一处理教材、统一作业量。
3、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在校内组织一次公开课。
4、每学期的新调入教师,需要上一节汇报课。
5、成立教师互帮对子,各对子制定具体的帮学计划,做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6、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或请名师来校讲课一次。
7、每举行一次教师基本功“六个一”竞赛,各科自行组织预-赛(人人参加)。
推荐参加市、镇比赛。
(内容:
一堂好课、一篇好文章、一个好班、一个活动小组、一个优生或一个后进生、一口普通话)
8、每学期,每位教师写一篇质量较高的教学经验论文,校内进行一次优秀论文评选,组织一次经验交流观摩会,编辑一期《扁滘小学教师优秀论文集》。
三、教师纪律、工作、活动常规
1、纪律常规:
1)教师每天的上下班时间是,值日教师上午7:
20~11:
00、下午:
1:
20~5:
10,
2)其他教师上午7:
35~11:
00下午:
35~5:
10。
上班时间有要事离开学校要向领导请假。
3)教师上课不准拖堂(超过一分钟下课为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4)上课预备钟响后,教师应立即到教室准备上课,到专用室上课的教师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
5)教师上课的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校服日要按时穿校服。
6)上各科课的教师不能坐着讲课(特殊情况除外),上课时不能做与本节无关的事情,上课时间内一般不听电话,非特别事情不能离开教室(或教学现场)。
7)办公时间内教师不能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关系不要随意打电话,市外电话经校长批准。
8)学校校会、周会、周一的升旗,要求全体教师要参加,班科任自觉下班带好学生,教师在会议期间不准随便讲话,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9)每天任课教师带好所任班学生到操场做广播操,全体教师也要到场参加,不要随便离开现场。
上课的教师带好学生做眼保健操。
放学铃响,值勤日教师迅速到校门口指挥交通,任课教师要组织好学生放学,各教师按学校指定路段跟队。
10)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作业马虎或不完成,让其重做或补做是必要的,但不能用额外而超量的作业来变相体罚学生。
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是必要的,但反对讥讽,挖苦谩骂学生,反对长时间罚站、罚蹲,以及侮辱学生人格自尊的做法,坚决杜绝撕学生作业簿,动手动脚把学生赶出教室的做法,以及动手动脚打学生的现象,如有发现,当年各种评比不评先进,并按各种规定处罚。
11)凡本校教师都有校务工作任务,全体教师应想办法,主动完成学校分配给自己的校务工作,不能用借口去推卸工作或用消极态度拖拉工作。
12)每位教师都有场室保洁任务,全体教师每天都要对自己所辖保洁场室进行卫生清洁检查三次,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努力保持辖区的干净卫生。
13)全体教师都要对本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发现问题要主动、及时想办法采取措施处理。
问题严重时,一方面迅速抢险,另一方面通知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不能延误时机。
14)教师下班前,要把自己办公桌面的东西收拾好,用过的椅子、教具要放置好,负责的场室门、窗、水电设施关好才能下班。
2、工作常规:
1)各学科、各班工作每学期都要定计划、写总结,语、数、英三科期中复习要定复习计划,考试后要做好成绩统计及卷面分析。
2)各教研组每学期要定好教研专题实施计划,上好级组公开课,写好有质量的教研专题总结。
正、副班主任每学年要普访学生家长一次,并通过电访、信访、校访(请家长到校)等形式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科任也要配合班任做好家访、电访、信访、校访等工作。
3)班主任掌握好每位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情况,期末做好学生全面素质评价表。
4)每学期中段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及民主生活会。
5)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科级组长不少于20节,教师不少于16节。
并按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当节有课不能布置学生做作业,自己去听课。
3、活动常规:
1)每周一下午第一至第三节为行政学习及研究学校工作时间。
2)每周一下午第四节为学校组织校务会议或政治学习时间。
每周二下午第三、四节为语文科教研活动时间。
每周三下午第三、四节为数学、综合科教研活动时间。
3)逢周一上早读时间为升国旗及国旗下的讲话时间。
下午午读时间为周会小结和一周新闻。
4)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公开课和外出听课活动。
5)每学期结束前举办一次奖教奖学金发放活动。
6)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秋游活动。
7)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科研交流会。
8)每月组织一次文娱或体育活动。
四、教师值日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值日工作行为,明确值日教师岗位职责,落实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现我校根据上级对教师工作职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集体讨论决定,对原来的值日工作制度作适当的修改,重新公布如下:
(一)组织安排
1.分部组织。
由各部部长作具体的组织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
科长带领本科组教师贯彻执行。
2.分部轮流值周:
高年部教师负责一、二、五、六、九、十、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周;
低年部教师负责三、四、七、八、十一、十二、十五、十六、十九、二十周。
(二)、具体值日项目及其工作要求:
编号
值日内容
值日时间
人数
工作要求
1
校门口站岗
上午:
7:
20∽7:
45;
10:
35∽11:
00
下午:
25∽1:
5:
00∽5:
20
二人
1、按时到岗,指挥值日生对进出校门的师生(或来宾)敬礼;
2、检查来校学生仪表、卫生,处理突发事件,疏道交通。
2
课间巡视
7:
20∽7:
45;
8:
40∽9:
00;
9:
55。
1:
20∽1:
2:
25∽2:
40;
3:
20∽3:
30;
4:
10∽4:
1、检查在校学生课间行为表现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2、制止学生在教学区追逐、打闹、乱扔垃圾、损坏公物及浪费水电.
3
卫生检查
45∽8:
50∽2:
5:
20∽5:
30
一人
1、检查记录各班教室及辖区清洁情况。
2、把发现的清洁问题及时通知班任整改。
4
检查出勤
45∽2:
1、检查记录各班学生出勤情况;
2、按时填写校务日志。
5
检查水电
10:
50∽11:
5:
1、检查记录全校各处水电设施有否浪费现象或安全隐患。
2、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本人不能修理的及时通知总务处或有关人员修理。
6
接待客人
全天
1、有上级领导或来宾到来时主动上前让座;
2、带客人到接待室协助洗杯、冲水、斟茶等
(三)以上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教师考勤制度
自九八年来,我校大部分教师都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但在近期我们发现有个别教师在出勤方面有些放
松现象,存在着下列几点问题:
1上班迟到;
2上课迟到;
3上课中途离开教室;
4无故早退等,这些现象直接抵触着学校的考勤制度,影响着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我校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原来的考勤制度进行全面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具体公布如下,希望各位教师自觉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值日教师:
上午7:
10
2)其他教师:
(二)、考勤制度:
1.每位教师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
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需要请假,半天以上要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部长登记才有效。
事假要提前请假;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电话通知,严禁先斩后奏。
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假满要及时履行消假手续。
2.病假三天以上要有医生诊断证明。
需续假时,要再次履行请假手续。
一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长期病休人员病愈后要求上班,须先试用三个月,如确实能支持工作,从上班之日起发给工资。
3.事假:
确实有事者可请事假,但下列情况可不扣工资。
A.婚假3天,晚婚13天;
B.丧假(直系)3天;
C.产假一般为三个月;
(具体产假工资另文公报)
D.子女结婚准假一天。
5、旷工。
凡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
旷工一天扣发50元;
旷工二天扣发150元;
旷工三天扣发300元;
旷工三天以上当自动离职,并报上级行政部门。
5、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坚持坐班制,坚守岗位。
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闲聊,不窜办公室,不干私活。
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部长请假。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
上课铃响后,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离开课堂,课间、课余时间不准授课,要给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的时间。
7、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虽有手续但未经校长批准而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8、每位教师请假,原则上要事先调好课(或通知教导处安排代课),以保证在请假期间每一节课都落实有教师代上,否则学校定必追究教学或安全责任。
9、每天上、下午每位教师到校后,均应先到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才落班或到岗位。
上午超过七点三十五分,下午超过一点三十五分,就到行政室签到,否则被误认为迟到或旷工,责任自负。
(二).考勤办法
1.缺勤考核。
(1)事先落实好请假手续,又把课自己调好,落实有教师代上,并通知教导处的一天扣除10元;
(2)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但没有把自己的课调好,需要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的一天扣20元;
(3)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但因未把自己的课落实好由其它老师负责,又没有通知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造成有课无教师上,对请假的教师每节课扣除15元。
2.教师的在岗考核。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课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5元。
(2)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需临时要外出或回宿舍的,必须向部长请假,否则一次扣除10元。
(3)上班迟到每次扣5元。
(因办理公事而迟到的例外);
(4)无故旷课一节扣除15元。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校其它制度之若有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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