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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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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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OUND(337.2007,3)的结果是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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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甘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院长:
周庆华
总工:
黄明华
项目名称:
甘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委托单位:
甘泉县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
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157)
规划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
惠劼
项目参加人:
王芳曹象明罗西李祥平高飞
许东博向冰瑶李亮巫义力陈运桥张晴
孙艺吴朝伟王力锋张佳伟徐才亮曹世臻
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03
第1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促进甘泉县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以及甘泉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陕西省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5.《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6.《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7.《甘泉县城总体规划(1998~2010)》;
8.《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9.国家、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0.《甘泉县城市总体规划》评审意见。
第3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8~2015年;
远期2016~2025年;
远景2026~2050年。
第4条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
北到关家沟、臭河子,南到南义沟,东到东山公园东界,西到西山公园西界,包括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凤凰山、太皇山、太平梁山、灯笼山等山体,总用地面积约为27.74平方公里。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范围:
东至凤凰山、灯笼山环山公园西界,西至洛河西岸及太皇山环山公园东界,北至关家沟垃圾填埋场,南至麻子街,总用地面积10.5平方公里。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包括关家沟、老城区、县屯、太皇山、姚店以及麻子街,总用地面积4.79平方公里。
(详见11.规划区范围图;24.用地区划及空间增长边界图)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顺应陕北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甘泉与延安的关系,建设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2.提升甘泉的城市地位,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目标。
3.优化城市功能,调整用地布局,整治无序发展。
4.发挥甘泉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注重城市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结合,提高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品质。
第6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7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2章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8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思想
大力实施“石油兴县、菜畜富民、项目带动、产业支撑”战略,努力打造工业经济强县、农业产业大县、特色产品名县、陕北生态第一县。
第9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1.近期(2015年),县域总人口控制在8.7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0%,城镇居住人口达到4.4万;GDP总量达30.5亿元,增长率为10%左右,人均GDP为3.6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万元,年均增长率为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00元,年均增长率为7%;财政收入达到9.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城镇供排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0%和75%,燃气普及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50%。
2.远期(2025年)到2025年,县域总人口控制在9.6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9%,城镇居住人口达到5.7万;GDP总量达65.8亿元,增长率为8%左右,人均GDP为7.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万元,年均增长率为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00元,年均增长率为9%;财政收入达到13.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城镇供排水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90%,燃气普及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
第10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1.加快发展特色农业:
按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菜畜产业,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
蔬菜生产围绕210国道、甘志路沿线蔬菜产业开发带建设,建设集中连片、品种统一的专业化生产基地;畜禽养殖重点以发展“与人居分离、相对集中”的养殖小区为主。
2.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发展壮大支柱工业:
立足甘泉的经济区位、资源特点,坚持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促进石油加工、石油机械、食品、建材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使经济发展由以资源开发为主向开发与加工、制造并重转变,由单一开发资源向综合利用转化资源转变。
3.加快发展以商贸和旅游为主的服务业,提升第三产业层次:
以蔬菜、畜牧等农特产业为基础,以商贸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把甘泉县建设成为延安市蔬菜、畜牧等商品批发流通中心,并进一步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和社区服务的新型服务业;依托全县历史文物、革命旧址、自然风光、民俗文化为一体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和地处延安近郊的区位优势,加快旅游业的发展,积极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3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1条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县域总人口:
2015年为8.7万,2020年为9.2万,2025年为9.6万。
县域城镇化水平:
2015年为50%,2020年为54%,2025年为59%。
县域城镇人口:
2015年为4.4万,2020年为5.0万,2025年为5.7万。
第12条城镇化发展指导思想
1.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对城乡发展的整体提升作用
城乡关系的协调与整体发展首先是中心城市具有相当的规模与足够的实力,中心城市的发展是工业化与城市化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一、二、三次产业综合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乡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最强大力量,也是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向城市转移的组织者与推动者。
甘泉中心城市在全县城镇体系中居首位优势,必须克服外围乡镇分散布局导致的与中心城市联系不足,发挥其在城镇体系中的中心职能作用,提升城乡整体功能。
2.强化重点小城镇的要素集聚与产业支撑
未来甘泉县域城镇体系发展适宜于采取不均衡的发展模式,即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等资源重点发展县域内基础较好、潜力大的城镇,使其成为县域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中心镇,通过中心城镇发挥其规模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
3.推动集镇及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
为了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解决山区“三农”问题,在城镇体系发展中应同时加大集镇和村庄集中与设施配套的建设力度。
第13条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将依托国道以及县级公路形成“T”字型城镇发展轴带,“T”字型轴由“一主轴一副轴”形成。
“一主轴”指的是道镇—城关镇—劳山乡—延安市区沿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该轴带是甘泉县境南北向主要交通联系通道,通过加强该轴带上城镇的发展与建设,将会有力地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副轴”指的是甘志公路沿线形成的城镇发展带。
这条副轴是对主轴的延伸和扩散,对县境西部的乡镇将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
(详见7.县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
第14条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甘泉县城(城关镇):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农特产品深加工、石油机械加工业、商贸及旅游服务业为主。
道镇:
县域南部片区中心,商贸、交通型城镇。
下寺湾镇:
县域西部片区中心,工贸、交通型城镇。
(详见6.县域城镇职能与规模结构图)
第15条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由于甘泉县城镇的数量较少,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二级规模结构体系。
(见表3-1)
表3-1甘泉县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等级
规模(万人)
城镇个数(个)
城镇名称
中心城市
1.0—5.0
1
甘泉县城
中心镇
0.3—0.5
2
道镇、下寺湾镇
(详见6.县域城镇职能与规模结构图)
第16条重点乡镇规划
1.道镇
城镇人口规模:
近期人口规模3200人,中期人口规模为3600人,远期人口规模4000人;
城镇用地规模:
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8.8公顷,中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2.4公顷,远期城镇建设用地36公顷。
城镇性质:
县域二级城镇,以发展农特产品商品贸易为主的综合性城镇。
2.下寺湾镇
城镇人口规模:
近期人口规模3400人,中期人口规模为3700人,远期人口规模4000人;
城镇用地规模:
近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0.6公顷,中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3.3公顷,远期城镇建设用地36公顷。
城镇性质:
县域二级城镇,以发展石油开采业及相关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城镇。
3.劳山乡
乡驻地人口规模:
近期人口规模400人,中期人口规模550人,远期人口规模700人;
乡驻地用地规模:
近期建设用地规模3.6公顷,中期建设用地规模5.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6.3公顷。
性质:
依靠现代科技养殖、进行农副产品加工和种植业为主的现代化农业集镇。
4.东沟乡
乡驻地人口规模:
近期人口规模300人,中期人口规模450人,远期人口规模600人;
乡驻地用地规模:
近期建设用地规模2.7公顷,中期建设用地规模4.1公顷,远期建设用地5.4公顷。
性质:
甘泉县的经济强乡、教育强乡,以大棚蔬菜种植和养殖业为主导产业,以农家乐旅游、农副产品加工为辅助产业的现代化绿色农业集镇。
第17条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县域交通规划
县域交通规划在现状枝状交通体系的基础上完善交通网络,形成“枝状加环状”的县域交通网络。
将公路向自然村延伸,打通东沟乡与下寺湾之间的县道以及甘泉与周边县区的交通连接,县域范围规划期内拟规划修建3条公路见表3-2。
表3-2拟建公路一览表
始终点
里程(公里)
公路等级
石门—万花
13
二级
下寺湾—安塞
37
三级或四级
志丹—下寺湾—东沟乡
—
三级
(详见8.县域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2.水资源开发利用
(1)现状及存在问题
甘泉县城关家沟水厂2006设计日制水能力为5500立方米,现状日制水能力2000立方米,实际年均生产自来水50万立方米,用水高峰时期水量和水压保证率不高。
部分管网已年久失修,锈蚀渗漏严重;部分管径偏小,随着城区的扩大和居住人口的增加,已经不能满足要求。
(2)水源
岳屯沟水库总库容218.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7.8万立方米,死库容23.3万立方米,滞洪库容107万立方米。
雨岔水库总库容832万立方米,调节库容381万立方米,死库容300万立方米。
(3)水源保护
水库与河流直接汇水面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水质按照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二类水质标准进行保护;流经高哨乡的北洛河河段以及流经下寺湾镇的洛河河段分别划定为岳屯沟水库和雨岔水库的二级保护区,水质按照三类水质标准进行保护。
水库大坝迎水面、主水面、临水面以及水源涵养林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严禁在一、二级保护区主河道两侧开山炸石、挖沙取土。
保护区内按照“乔、灌、草”结合,针叶林、阔叶林交叉种植的原则,营造水源涵养林。
(4)城区供水规划
保留并扩建现有给水厂,近期规模达到1.45万立方米/日,中期达到1.50万立方米/日,远期达到1.55万立方米/日。
远期水厂占地1.5公顷。
(5)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
根据《甘泉县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甘泉县规划实施各类饮水安全工程76处,解决全县1983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工程供水方式以分散式供水和集中式供水为主。
3.县域供电规划
(1)电力规划
规划在桥镇新建35KV变电站一所,容量为1×4000KVA,引自关家沟110KV变电站。
(2)电信规划
规划积极推行农村信息化建设,在县城电信局适当增加程控交换设备,保证远期固定电话入户率为100%,大力发展移动通信业务;各乡镇应积极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与整合,逐步实现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及互联网的“三网合一”。
4.防洪减灾规划
(1)防洪规划
1)大力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暴雨径流量,拦截洪时洪水量,从而缓解洪水危害。
2)在周围山体选择山沟地段、洼地建坝拦蓄洪水,起到分洪、导洪、缓解灾时洪水的作用。
3)尽可能利用天然的冲沟排除洪水,应对天然冲沟进行保护,在山脚关键部位设截洪沟,及时排泄洪水,防止泥石流的发生。
(2)消防规划
1)提高建筑防火设防等级,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各乡镇应该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人员,保证在有效的时间内扑灭火灾。
3)加强对森林火灾的检测和预警措施,及时发现火灾,保证在灾害初期控制火情,把灾害减少到最小。
4)加强对人民的防火教育,避免灾害损失。
(3)防震减灾规划
1)提高建筑抗震设防等级,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立各乡镇和城市防灾指挥中心快捷联系的通讯系统,保证地震灾害信息的及时、准确。
3)加强对人民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滑坡:
对由于建筑物加载和排水设施不当而引起的滑坡现象主要实施减重反压,对减重后的边坡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和地面绿化,以免裂隙裸露,雨水乘隙渗入边坡内部。
应该加强对210国道滑坡灾害多发地段的整治工作。
2)崩塌:
采取削方减载、放坡、绿化及构筑新河道右岸护岸工程等措施,对崩塌、滑坡易发地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挡土墙、护坡等措施。
3)泥石流:
清理沟道,做好地表排水和坡岸生态防护与工程治理。
5.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力度,建设秀美山川。
2)对水源地带应加强保护,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3)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结合采油炼油点布置。
4)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在各村镇建一体化沼气池,既能减少人畜粪便沿街堆放的情况,又能取得沼气,还能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一举多得。
(详见9.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第18条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1.规划目标和原则
甘泉县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在延安革命根据地的辐射与带动下,今后应合理整合并开发甘泉最具价值的资源,挖掘资源的独特性,力求把甘泉打造成休闲度假型小城市。
(1)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已开发的旅游项目,合理开发新的旅游项目,把甘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生态资源结合起来,形成一定的地方特色。
(2)尽可能的把开发的旅游景点纳入到上一层级的旅游大网络中,使其形成良好的旅游链。
(3)在现有的区域交通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服务设施为旅游设施,同时可根据旅游项目的需要,对交通系统进行合理的调整改造。
(4)对各景点的开发,应考虑一定的发展余地,同时应保持景区的美观性、经济性与生态性相结合,尽可能减少工程设施建设对生态的负面影响。
2.旅游线路组织
依据甘泉的特色旅游资源,今后将主要开发天然氧吧游、石窟探险游、红色革命旧址游和黄土风情游四大特色旅游,将建成“一个中心四条路线”。
“一个中心”即以县城为生活服务中心,“四条线路”即东沟天然氧吧游览线、西延红色革命文化游览线、甘志探险及洛河风光游览线的旅游线路。
(1)东沟天然氧吧游览线(县城—东沟):
此线路为天然氧吧游。
重点景区在劳山森林公园和香林寺。
(2)西延红色革命文化游览线(道镇—县城—劳山—延安):
此线路确定为红色革命文化游。
重点旅游景点为:
中央红军与陕北红军会师地、毛泽东发表著名“雪地讲话”地,中央红军部署直罗战役旧址、下寺湾毛泽东旧居、劳山战役旧址、劳山战役烈士陵园、周恩来湫沿山遇险处等。
(3)甘志探险游览线(县城—高哨—下寺湾—桥镇):
此条线路为探险观光游。
重点景区为秦朝秦直道,唐朝的众宝寺、香林寺,三国时期的青州城、马超洞,宋代的石宫寺,金代连环石窟以及天然山体石峡等。
(4)洛河风光游览线:
此线路为河流景观廊道游。
沿线主要为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自然山体景观和绿化植被带。
(详见10.县域旅游发展规划图)
第4章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19条产业统筹
城乡产业统筹是解决城乡发展差距的关键。
通过产业统筹,将城镇地区与乡村的产业形成一个紧密的产业链条,即建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有机的联系。
农村地区大力建设果、药、油、粮、菜等各种绿色农林产品基地,城镇地区大力发展农产品、林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以及现代化的物流产业、建设大型农林产品流通市场,实现以农促工、以工商带农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20条城乡空间管制分区
1.城镇建设发展区
(1)点轴发展区城镇
注重处理好城镇对外交通与城市空间结构的关系,充分利用交通线加强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
避免对外交通在城市中穿越,严格控制沿交通干线建房的红线距离。
(2)点状发展区城镇
发挥集聚效益,实施开发性移民,使居民“下山出沟”,向中心城镇集中,控制城镇数量的增长。
(3)集镇乡村
乡村建设应符合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城市发展生态要求,走集约化发展之路。
农村居民点应集中连片建设,统筹安排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企业一律向农村工业园区集中,严禁分散建设。
2.农业耕作区
(1)范围
是指以农业经济为主,兼营林、牧、副、渔和果菜的广大农业区。
(2)控制措施
根据《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全县耕地实行三级保护。
1)一级保护区:
指农业生产条件好、产量高,地面坡度﹤2°的川、台、沟地。
2)二级保护区:
指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地面坡度在2°~6°的川、台、沟、梯旱地。
3)三级保护区:
指农业生产条件一般,地面坡度在6°~15°的坡旱地及其它经过治理可达到基本农田保护标准的耕地。
4)村镇建设用地占农业生产用地的比例应控制在3%以下。
3.山地水土保持区
(1)范围
主要指县境内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的山区范围。
(2)控制措施
1)积极鼓励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有机结合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鼓励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2)严禁在本区域内大规模进行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禁止在大于15°的坡地上开垦耕地。
3)对分散的村庄居民点适当迁并,大幅度降低区内人口密度。
4)鼓励大力发展干果经济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与防风固沙林。
4.水源地保护区
(1)范围
指为城镇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资源的水源地和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城镇周围的水库、泉水、地下水汇集和赋存地带。
(2)控制措施
1)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城镇水源地及其保护区,不得向水源地保护区排放环境污染物。
2)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植树种草,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
3)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
4)水源地保护区开发建设用地占总用地比例应控制在0.5%以下。
5)不同城镇共有的水源地应由共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各自为政,无序、恶性开发。
跨市、县的水源地开发建设由所跨市、县的共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5.河流廊道区
(1)范围
是指与城镇相关的主要河道分布地带,甘泉县境内主要是指洛河水系。
(2)控制措施
1)严禁向河道中排放未经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不得向河流两侧倾倒垃圾、工业废杂等固体废物。
2)在沿河地带鼓励发展资源节约型绿色产业,严禁污染型产业的发展。
3)严禁在河流两侧取土挖沙,不得随意破坏绿色植被。
6.人文与自然景观保护区
(1)范围
是指为保护特殊的人文、自然景观而划定的区域,包括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
(2)控制措施
1)本区的发展和经济活动必须服从保护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总体规划
2)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各种破坏景观资源行为的发生。
第21条人口分布引导
按照有利于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升,有利于人口就业,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总体原则,对县域人口空间分布进行调整引导。
中高山区、交通不便区、生态脆弱区为人口控制增长区和人口衰减区,黄土高原川道区为县域人口集聚区。
第5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22条城市性质
延安都市区的组成部分,甘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农特产品深加工、石油机械加工业、商贸及旅游服务业为主的特色鲜明的陕北生态化小城市。
第23条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总人口为3.8万;中期(2020年)为4.4万;远期(2025年)为5.0万。
2.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3.7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8.53平方米;远期(2025年)城市建设用地4.79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5.87平方米。
(见附表1)
第6章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及空间管制
第24条城市用地条件分析
城市用地划分为不同的三类:
1.适宜建设用地,指工程地质条件比较优越,能够基本上适应建设的需要,只须稍加工程措施即可用于建设的用地。
2.通过工程技术条件改善后才能用于建设的用地,但对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必须有明确规定。
3.不适宜建设的用地。
(详见12.建设用地综合评价图)
第25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本轮规划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南扩、西跨”。
第26条“四区”划定
1.已建区:
主要集中在西延铁路以东、210国道老城段和中心街两侧城关镇和太皇山的范围内,关家沟、姚店也有部分建设。
包括城市现状居住、工业、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业及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和农村居民点等用地,面积约3.1平方公里。
2.适建区:
主要集中在县屯、太皇山、姚店以及安家坪等区域,作为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面积约3.4平方公里。
3.限建区:
包括关家沟、麻子街、劳山河沿河向北延伸的区域以及老城区东部浅山区,面积约6.4平方公里。
4.禁建区:
包括太平梁、凤凰山、灯笼山、太皇山、西山等山体,用地坡度较大,有良好的植被,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面积约14.8平方公里。
(详见13.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图)
第27条城区及周边村庄发展与控制
1.城区及其周边村镇发展与控制要做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统一。
对因为城市建设而失去居住地的农村居民应该进行安置,并逐步吸纳转化成为城市居民,而其它农村则要进行新农村规划与建设。
2.对于中心城区建设控制范围之外的村庄,应积极配合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实施,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并能够安置从城市内部疏散出来的部分村民。
同时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农房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对于中心城区建设控制范围之内的村庄,应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严禁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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