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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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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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
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
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
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
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
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
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
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
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
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
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
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
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
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
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
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
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
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
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
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
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
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
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
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8、签字盖章祝圆满
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
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
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
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现在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内容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
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
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
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
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
如果选择购买,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
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
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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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买房时注意掌握八大策略:
策略1向售房者提出“一个要求”
购房者可以向售房者提出能否将售楼广告的确切内容写进购房合同?
以此可见该广告内容虚实。
策略2预售许可证审查掌握“两个要点”
查看预售项目是否与销售楼
盘名称相符?
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策略3进售楼处要能经过“三道关卡”
“逼订”关:
售楼人员以所购房屋紧俏来“逼”你尽快下单。
“封杀”关:
出于“捂销”“惜售”目的,售楼人员会很自然地告知你最看中的那套房屋已售,让你放弃第一需求。
“以情动人”关:
售楼人员“热情洋溢、百般周到”的贴身服务,让你感到不好意思不下单。
策略4下定金做到“四个明确”
明确所构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
明确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
明确定金数额和交付时间。
明确定金返还形式。
策略5考虑实际购买房屋的“五个差异”
环境、布局的差异。
家具摆设的差异。
装修材质的差异。
做工粗细的差异。
设计细节的差异。
策略6参与内部认购把握“六个关键”
审查开发商除预售许可证以外是否具备“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审查工程施工合同,看清交房期限。
审查工程现场,了解实际施工状况。
审查该楼盘是否有法定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审查是否有预售证,如尚无预售证,签订的订购协议应当只涉及定金,以免被认为是预售合同而被撤销。
由于内部认购有风险,“订购”协议应加重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策略7签订购房合同抓住“七个约定”
约定所购房屋标的物状况:
如毛坯房还是全装修房?
土地来源?
房屋基本情况?
包括套内、建筑、公摊面积、高度等约定。
约定付款方式是否与工程进度挂钩?
按揭办不下来时的处理方式等。
约定对双方公平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件。
约定面积误差处理办法。
约定包括所有材料、品牌的房屋装修菜单、房屋交付质量标准以及保修责任的承担。
约定屋外小区环境布局,房屋位置图必须入约。
约定小产证办妥时间。
策略8房屋交付验收“八个步骤”
要求开发商提供合同约定的交房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的房屋装修标准逐项验收房屋。
购房者在房屋验收中如发现问题即提出书面异议和解决方案,交卖方认可。
如验收过程中不存在可约定退房或拒绝交接的问题,办理交接房手续。
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多退少补。
房屋存在装修质量问题的,购房者在接到开发商第二次通知后,对房屋装修质量按约定标准再次验收。
问题解决后办理入住手续。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及时报修。
一、开发商是谁不重要,只要户型好、价格低一定就是好房子.
解析:
户型好、价格低并不能说明一定就是好房子,房子的歹(优劣)是由很多因素组成的:
地段、规划、质量、环境、开发公司等,因为一个好的开发公司它必然有一个好的理念
和好的团队、好的物管服务,它已经开发和服务的小区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可以得到业主的口碑传颂的。
二、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而不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
解析:
如只看到区位好而不管户型、内部环境、物管服务、生活成本等,这就像买一件衣服,你只管款式而不管布料、价格等。
三、高档小区就一定在东坡湖片区?
解析:
高档小区的标准必须是环境优美、配套齐全,将生活与居住完美统一,保障业主安全、舒适、宁静、私密的地段。
在建筑用材用料、景观打造、物业服务等方面都必须超前
,只有达到以上标准的小区才算高档小区,反之不论在何片区,它都称不上高档小区。
四、买房一定要买大盘才高档?
解析:
大盘不仅占地广,更重要看它公共设施是否齐全、公共绿化是否好,如都做得好,从规划角度上说,这样的大盘就值得买。
盘大盘小与档次的高低无必然关系,看楼盘档次
除建筑形态外物业是重要因素,它必须满足业主与物管建立和谐的居住环境,业主通过物管能改善邻里关系,使小区业主形成一定的居住圈层。
五、物管做得好不好,就是门守得好不好?
解析:
物管的好坏要看有没有专业的团队,有无完善的设施、健全的内部管理。
保障安全、常规服务是物管的基本职责,好的物管主要看能否与业主达到共建和谐的社区环境,改
变邻里关系为业主提供交流平台。
活动的目的,不止热闹高兴,而是使业主与业主间、业主与物管间更加融洽,物管的用心和细心能不能坚持下去是最重要的,最后的评比结果是
业主的口碑效益。
六、配套设施越多小区越好?
解析:
这关键要看小区配套是否实用,能否长期提供给业主使用,而不是中看不中用,既浪费地盘又浪费业主余钱,形同虚设。
七、楼间距宽,就能打造出好小区?
解析:
楼间距宽的小区不一定能打造出好小区,而楼间距不是特别宽的也能打造出好小区,间距宽是保障业主生活宁静、私密、视野宽阔,也是景观打造的一个平台,但没有很好
利用平台打造景观造成宁静、私密、舒适的环境,它同样不是好小区。
反之,楼间距不是特别宽,但它有这样的理念和团队去打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环境,同样称得上好小区。
八、沙盘都漂亮、楼盘肯定好?
解析:
沙盘漂亮,并不肯定楼盘实景就漂亮,楼盘漂亮最终应实现与沙盘一致,当从沙盘模型变为实景时,需开发商有这样的执行团队,它的专业、用心程度、理念、建筑用材等
,如果只看沙盘,又是期房的情况下,可通过了解考察开发商前期开发的产品是否诚信,是否对社会负责。
九、买准现房肯定无风险?
解析:
准现房是指主体封顶,景观与配套设施未完成的住房,看有无风险,主要是看开发商在打造楼盘景观及其设施的理念和用心程度以及责任心,如开发商不诚信,准现房同样
存在风险,并且售后服务同样得不到保障。
十、房价都在跌,现在购房不是好时机?
解析:
自国家政策宏观调控以来,房产市场逐步规范,部份房价回落,产品形成两级分化,好产品稳中上扬,而不具竞争力的产品价格下降,所以在选房时,如果买了跳楼货,会
存在售后风险,而选择了适合市场的产品,不但无风险并且能保值更能够升值。
十一、抗震烈度越高,房屋质量越好?
解析:
抗震烈度是设计的强制性规范,不是能任意更改的,抗震烈度只是设计得高并不完全等于质量就好,需按设计要求施工和在用材上考究,以及严格的管理,才能保证高质量
,而不是炒作概念。
十二、外国的月亮圆,外来开发商实力强,开发的楼盘一定大,档次一定高?
解析:
外来开发商与本地开发商的实力强弱、开发楼盘大小、档次高低无相联关系,要看公司理念,团队协作力;其实本地开发商更可靠,可去印证它以往开发的产品。
十三、临路的房子一定吵?
解析:
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的人群怎样,开发商在楼盘打造上是否做了隔音、降噪、防尘处理。
十四、有品牌的公司开发的楼盘一定是高品质楼盘?
解析:
品牌不等于高品质,但高品质楼盘,一定含有品牌效益,品牌和品质都分高、中、低三个档次。
品牌公司开发的楼盘有高品质楼盘,中品质楼盘甚至有低品质楼盘;品牌公司
是在行业中叫得响的公司,而高品质楼盘一定是出自于高品牌开发公司,因为高品质楼盘它需要时间的沉淀,过硬的团队和超前的公司理念,以及做事的用心程度、务实风格。
高
品质楼盘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十五、外观洋气的楼盘就是高档盘?
解析:
外观洋气与否只是建筑风格不同,高档盘需要很多因素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人穿了件外观美丽的衣服,请大家记着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十六、公司奖牌越多产品就一定越好?
解析:
首先奖牌只代表开发公司曾经的荣誉,在某一方面的成功,不能代表全部;第二还要看它得的什么奖,是否与本行业直接相关的、特殊的、唯一奖项,还是普遍都颁发的。
第
三还要看奖牌是如何得到的,考核它的真实性与含金量。
十七、我看中的房子很多人都看中那一定是好房子?
解析:
首先要证实自己看中的房子是否真的被别人看中,是否有“房托”,是否是销售人员用的技巧;第二分析此房是否真正适合于自己。
十八、看得越多,我越有经验,选择余地越大?
解析:
买房与买东西一样货比三家,这是购买常识问题,经过比较能获得有些经验,而房产综合性太强,它包含的面太宽,主要看你在比较过程中关心的内容全不全面。
十九、买房是买居住,要方便就一定要热闹?
解析:
首先要了解方便与热闹的区别;方便是离尘不离城,出行方便、生活便捷,但并不是需要热闹繁华,你买的不是嘈杂、喧哗。
二十、亲朋好友都买的小区我就买得?
解析:
朋友都买的房子不一定适合你,因为每个人的经济条件、生活圈子、家庭结构都不一样,买房是家庭的重大支出,需谨慎。
二十一、买房子一定要买南北朝向的?
解析:
在以往经济水平不具备的条件下,不能通过经济支出解决房屋冷暖问题,原来的建筑不具备环保节能的功效,在这种条件下,是可以尽量选择南北朝向的房子,而现在经济
条件已经提高,房屋又是环保节能房。
朝向问题已不是选房首要关注的问题。
二十二、排号都是骗人的?
解析:
排号的目的有两种,一是为了拉拢客户回收资金;另一种是为了给需要购房者多个选择的机会,怎样确诊?
前者当你退款时你会遇到很多麻烦,甚至退不了款,后者是当你选
择不再排号时,会按照你的意愿随时退款,并在排号时明示。
二十三、我买房不用考虑城市规划与周边环境?
解析:
你所买的房子所处小区不可能处于真空中,若它周边都已建成,周边的配套是否满足生活与居住的统一;如周边还未建设好,你需了解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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