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收基础练习题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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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基础练习题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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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基础练习题7
进出口税收基础练习题7
一、单选题 共20题
1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时提供的资料不包括:
( )
A、《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B、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
C、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D、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
(2)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见附件30)和下列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③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综合管理岗在收到核准岗转来的管理类别评定、复评、动态调整结果后( )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一类、四类企业名单。
A、5
B、7
C、10
D、15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八十七条管理类别评定相关事项。
综合管理岗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工作中,应开展以下工作:
(一)由地(市)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类别评定的,县(市、区)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在收到复审岗转来的《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评定表》、复评、动态调整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报地(市)税务机关审定。
(二)由县(市、区)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类别评定的,综合管理岗在收到核准岗转来的评定、复评、动态调整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报地(市)税务机关备案。
(三)综合管理岗在收到核准岗转来的管理类别评定、复评、动态调整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一类、四类企业名单。
3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由( )将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出口退(免)税计划录入或启用。
A、申报受理岗
B、审核岗
C、核准岗
D、综合管理岗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
(二)综合管理岗在审核系统中将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出口退(免)税计划录入或启用。
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在出口退(免)税计划内办理退(免)税,不得超计划办理退(免)税,退税计划和免抵调库计划不得混淆使用。
4 .( )对核准岗转来的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核准意见,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A、申报受理岗
B、审核岗
C、调查评估岗
D、预警分析岗
标准答案:
A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
第十二条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需要发函调查的,由调查评估岗发起,经复审岗确认、核准岗核准后,向复函地税务机关发函。
复函地税务机关接收后开展核查,核查结果经分管局领导核准后,向发函地税务机关复函。
发函地税务机关调查评估岗接收复函后,根据复函内容提出处理意见,经复审岗确认后传递至相关岗位进行处理。
调查评估岗将复函处理结果录入函调系统。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比照对供货企业的函调管理规定,对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实行函调。
对需要实地核查的情形,由调查评估岗提出实地核查申请,经复审岗确认后,按规定开展实地核查。
调查评估岗根据核查情况出具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复审岗确认后传递至相关岗位处理。
对需要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情形,由调查评估岗或预警分析岗提出意见,经复审岗复审、核准岗核准后,采取冲抵或补缴方式追回已退(免)税款并由调查评估岗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采取冲抵方式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由核准岗在已核准的应退(免)税款中冲抵;采取补缴方式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由综合管理岗在出口企业缴纳税款后进行销号处理。
对需要暂扣或解除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情形,由调查评估岗提出意见,经复审岗复审、核准岗核准后,对相应税款进行暂扣或解除暂扣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和动态调整,由调查评估岗提出建议,经复审岗复审、核准岗核准后,确定管理类别并传递至申报受理岗和综合管理岗。
由申报受理岗向企业反馈评定结果,由综合管理岗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一类和四类企业名单。
对出口企业提出的复评管理类别申请,由申报受理岗受理后传递至调查评估岗按照上述流程办理。
第五十五条提出追回、暂扣及解除暂扣税款的意见。
调查评估岗对应追回的已退(免)税款、暂扣以及解除暂扣的退(免)税款,通过审核系统分别填制《应追回已退(免)税款明细表》(附件13)、《暂扣出口退(免)税业务处理表》(附件14),以及《解除暂扣税款业务处理表》(附件15),传递至复审岗。
调查评估岗对核准岗转来的追回已退(免)税款、暂扣以及解除暂扣退(免)税款的核准意见,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调查评估岗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的,核实审核系统提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结果。
经核实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5 .出口退(免)税档案应当保存( )年
A、5
B、10
C、15
D、20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出口退(免)税档案应当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出口退(免)税档案,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6 .下列哪些单证,在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要求,不必进行单证备案处理的是:
( )
A、外贸企业购货合同
B、同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外销合同
C、出口货物装货单
D、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四)有关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7 .下列关于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B、以铁路运输方式载运旅客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按照铁路合作组织清算规则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
C、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D、以航空运输方式载运货物或旅客的,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的,为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的实际收入
标准答案:
A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要求,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本通知所称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
包括出口企业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并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且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料件,以及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保税区内的企业购进并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进口料件。
(三)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8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 )增值税办法。
A、不退
B、即征即退
C、先征后退?
D、免征?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要求,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
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失效】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 )
A、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1年。
B、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B级。
C、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
D、存在失信风险情形的。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文件要求,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一)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
(二)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国税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三)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四)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2年。
(五)四类出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业。
(六)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九)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风险情形。
10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 )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A、10日
B、20日
C、30日
D、20个工作日
标准答案:
D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要求,(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标注部分失效】
11 .根据函调工作要求,复函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函,或按规定回复《延期复函说明》。
A、15
B、20
C、30
D、60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
(六)复函地税务机关复函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再次函告发函地税务机关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四条复函地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函调系统查阅调查函接收情况,在收到调查函后,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核查并复函。
(二)复函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对供货企业的核查情况,在函调系统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附件23),经复函地税务机关分管局领导核准后进行复函。
(五)复函地税务机关因下列原因不能按时复函的,应当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函地税务机关回复《延期复函说明》(附件26),说明不能按期复函的原因,可以延期60个工作日。
60个工作日仍无法完成核查的,应在复函中说明情况,选择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
12 .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应通过( )方式及时将出口退(免)税涉税事项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A、书面通知
B、电话告知
C、网上反馈
D、现场告知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文件要求,五、关于开展“非接触式”结果反馈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应通过网上反馈的方式及时将出口退(免)税涉税事项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确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纳税人。
13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并主动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B、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的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
C、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国税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并主动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D、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国税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并依申请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文件要求,第十二条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国税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并主动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14 .供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机关的( )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A、税源管理部门
B、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C、风险管理部门
D、稽查部门
标准答案:
A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二条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企业的备案及基础信息维护;受理、审核、复审、核准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退库、免抵调库手续;开展出口退(免)税风险预警以及函调、实地核查、评估检查等风险应对工作;办理出口退(免)税证明;提供出口退(免)税服务;实施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无纸化管理;管理出口退(免)税档案;维护出口税收管理系统等日常管理工作。
税务机关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函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发函及复函结果处理工作。
供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复函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完成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15 .出口企业已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的货物,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预计2个月内无法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应自启运日起( )内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后,暂不追缴已退(免)税款。
A、15日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6号)文件要求,第九条出口企业已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的货物,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预计2个月内无法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应自启运日起2个月内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后,暂不追缴已退(免)税款。
上述货物在启运日次年的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收到结关数据的,应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处理;仍未收到结关数据的(以下简称“次年未结关数据”),该笔出口货物不再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现行规定追缴已退(免)税款。
16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不包括( )
A、海关实征增值税
B、海关实征消费税
C、货物到岸价格
D、海关实征关税
标准答案:
A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文件要求,附件5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美元)、到岸价(人民币)、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要求,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7 .调查评估岗对出口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税务约谈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 )人。
对同一出口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文件要求,第四十七条调查评估岗在开展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出口税收函调、出口退(免)税评估、抽查和其他日常检查等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核查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和收汇凭证,核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
核查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的,可以参考《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核查参考办法》(附件6)。
调查评估岗对出口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税务约谈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同一出口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18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 )办法。
A、免税
B、免退税
C、免抵退税
D、征税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要求,
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19 .下列不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是( )。
A、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B、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
C、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D、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标准答案:
C
解析:
依据《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文件要求,第二条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六)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七)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八)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和教育医疗服务。
为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文化演出、文化比赛、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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