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务手册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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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务手册修订版
XX学年度第一学期
中学期中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目的
联合两校力量,统一检查两校半期以来的教育教学成果,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抓考风,促教风、促学风、促校风的提高,全面促进两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后勤保障负责人:
统分组负责人:
三、考试时间:
年11月4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五)
7
日目、期
、上
午
下
午
11月4日
7:
55—9:
55
语文
14:
10—15:
30
政治
10:
10—11:
50
数学
15:
45—17:
15
英语
8:
00—&40
历史
&50—9:
30
地理
11月5日
七八年级考完后看课表上课
9:
30—10:
10
生物
10:
25—11:
45
物理
四、考场布置要求
1、考室的桌椅的摆设:
级考室按777778进行排列,八年级考室按888888进行
排列,御外七年级、八年级考室按666666进行排列,前后左右拉开一定的距
口
号,
离,课桌桌口一律朝讲台。
2、考号一律贴在课桌的左上角,靠近教室前门口第一张桌子贴每个考室的第一依次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S形张贴。
3、各班统一把考试时间工整的书写在黑板上,并书写上如“仔细审题认真答题”之类的鼓励性标语,可以进行适当美化。
4、布置考场时,请在教室后面放置一个座位,供监考教师坐,讲台旁不允许摆放座位。
5、各班要提前检查好播放录音的设备,若发现故障,请在考试前一天上报信息中心进行维修,以保证考试时能够正常使用。
6、考试前一天晚上,由级部主任对各班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本校教务处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班主任方可下班。
五、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一堂监考语文时要在考前由主监考宣读考生须知,同时检查考生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副监考要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室领取试卷(考务办公室设在四楼七八年级办公室),主监考到考室组织考生入座,(考试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题,清点无误后,下发试卷。
并提醒考生将姓名、班级、考号等写在密封线的左侧,要逐一检查。
3、学生开始答卷后,监考教师要前后坐着进行监考,不准来回走动,更不允许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监考教师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4、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或舞弊时,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随试卷一起上交。
5、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可以提醒考生注意。
结束时间一到,要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核准上交的试卷数,并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收齐试卷,
若有缺考请将空白试卷加在里面,并填上考号与姓名,在卷头写上缺考。
6、监考教师收好试卷后请副监考迅速将试卷送到指定地点,主监考在考室维持纪律,以免出现异常现象。
7、监考教师要带头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不得让学生提前交卷。
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8本次考试的试卷实行统一装订。
宏远外国语学校由丁兴主任负责收取各年级试卷;**语学校由张隽副总负责收取各年级试卷。
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巡考领导负责将试卷送到宏外招生办,由丁兴主任负责安排专人统一装订并保管。
9、考试实行互派领导巡考制,以加强考务巡杳工作。
刘敦中、万勇军、张世发巡考御外;张曲波、卢慧娟、刘丹巡考宏外。
考试实行总考官负责制,宏外总考官为张曲波,御外总考官为刘敦中。
10、各校在考前要召开全校考务大会,将各项事务安排妥当、清楚,不留盲区和误区。
11、对监考或阅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及失职行为,集团将按照《监考、阅卷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出现严重违纪或重大失误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后予以解聘。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室,按考号就坐,不得擅自移动座位,不得流窜、喧哗与嬉笑,须保持安静,以迎接考试。
桌面上只准放笔和文具,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放在桌面上,更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2、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
任何理由离开试室(包括上厕所),强行离开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3、在答卷前按监考教师的要求填写好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等,然后再等待答卷。
不得在答卷和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4、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考试信号以铃声为主;
5、必须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要严格按要求在答卷或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笔答题,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答卷、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6、考生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应当众予以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教师询问。
7、考试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互借工具、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卷、答题卡。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卷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
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由妨碍监考教师进行正常工作。
监考教师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10、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纪律处分的处理。
七、阅卷安排
1、
2、
3、
4、
阅卷人员:
两校中学部七、八年级全体教师(含综合组教师)。
阅卷时间:
11月5日15:
30开始阅卷。
阅卷地点:
协调:
科目
文科
理科
地点
八(5)
八(6)
5、
御花苑阅卷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接送。
(5号下午2点50所有非班主任在校门口坐车前往宏外,班主任16:
40在校门口坐送宏外学生的大巴前往宏外;张主任留校负责学生的接送工作,18:
00坐前往金丰花园的校车去宏外)
6、11月5日15:
20在宏外阶梯教室召开两校阅卷工作会议,安排阅卷相关事宜。
7、各学科阅卷人员安排(见附表)
八、阅卷要求
1、参加批卷的教师要自行带好红色笔,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批卷。
阅卷组长组织
相关人员开完会后领取试卷。
2、各科阅卷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务必于5日下午3:
30前将将评分标准核定好。
3、批卷前,阅卷组长要先分好任务,并在《阅卷分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
然后组织大家学习“标答”,把握评分标准,按规定进行批卷。
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且同一题扣分要一致。
4、批卷时对于作对的题打“2”,大小要适度;错题用“一”划在错误地方下面。
不准在学生卷面涂改。
5、关于给分,最好一个阅卷教师一个分,写在答题前,并圈起来,小分写在答案中间。
计算总分要准确。
6、批卷中如有争议,由学科负责人裁决,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评分标准。
7、阅卷工作结束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交至阅卷组。
待集团抽检结束后,两校方可将试卷领回。
8、两校学科负责人必须全程对阅卷工作进行监管,若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阅卷场所时须先向张隽副总请假。
九、注意事项
1、各年级学生统一用黑色笔答题。
2、答题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涂改纸,不允许使用透明胶粘等方法修改答案,一旦发现,该题判为0分。
如果需要订正的,在错误答案上面划两道横线,然后将修改后的答案写在原答案的上方或下方。
3、要据本年级实际情况让学生带好必备工具。
4、数学科目有些年级要画图,请相关年级的学生务必准备直尺、量角器、圆规等工具,以免误题、误事。
答题时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考试当天缺考的学生,要由班主任填写《缺考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学部负责人、学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办公室。
6、考试中若试卷中有需要勘误的地方,由集团安排的负责人统一指挥。
张曲波为本次考试的试题勘误工作负责人。
两校在未接到负责人通知时,无权擅自更改试题内容。
集团办公室
注意:
赴御外监考教师请与当日早上7点15在校门口坐车前往御外;中午不回;
监考、阅卷违纪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1、未按学校要求布置考场的;
2、考试时未能按时领取试题、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
3、未能按时收发试卷的;
4、监考时接听电话或收发信息的;
5、监考时翻阅报刊杂志或两人聊天的;
6、收卷时未按考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试卷的;
7、考试完毕,监考人员收回的试卷数与考试人数不符的;
8、考试结束后,担任副主考的教师未按学校要求监管学生的;
9、不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随意提分或故意扣分的;
10、阅卷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阅卷场所的(阅卷负责人要全程对阅卷情
况进行监管,若确因特殊情况离开阅卷场所时需要向张隽副总请假);
11、阅卷时用红色笔登分的,或登分时有涂改现象的;
12、监考或阅卷时不服从学校分配的;
13、阅卷或登分时出现漏判、错判、计分错误等,导致学生成绩出现2.5-5分差错的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出现5.5-10分差错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给予责任人500-2000元罚款。
1、在考试命题、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露考试内容的;
2、试题出现严重错误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3、监考或阅卷过程中丢失学生试卷,或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成绩的;
4、制定标准答案出现错误的;
5、阅卷或登分时出现漏判、错判、计分错误等,导致学生成绩出现10.5-15分差错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出现15.5-20分差错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出现20分以上差错的给予责任人2000元罚款,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是否予
以解聘。
XX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
第一考室八
(1)班
第一考室八
(2)班
第一考室八(3)班
第一考室八(4)班
第一考室八(5)班
第一考室八(6)班
八年级
\
时间
科a
4号上午
4号下午
5号上午
语文
数学
政治
英语
历史
地理
生物
7:
55-9:
55
10:
10-11:
50
2:
10-3:
30
3:
45-5:
15
8:
00-8:
40
8:
50-9:
30
9:
30-10:
10
七年级
第一考室七
(1)班
第二考室七
⑵班
第三考室七
(3)班
八年级
第一考室八
(1)班
第二考室八
⑵班
第三考室八
(3)班
御
外
1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阅卷安排
语文组
九年级
八年级
七年级
数学组
九年级
八年级
七年级
英语组
九年级
八年级
七年级
物理组
九年级
八年级
政治组
九年级
八年级
七年级
化学组
历史组
地理组
生物组
登分组
1、阅卷要求:
本次阅卷采取以备课组为单位交换流水批阅,由阅卷组长负责,未批阅完前,
任何人不得拆封查看;评分标准必须在阅卷前拟定,并进行试评,阅卷时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若在阅卷过程中有疑义的地方,报组长审定,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分标准;阅卷完毕经组长复查无误后,交登分组登分。
2、阅卷时间及地点:
时间:
5号下午3:
30各阅卷组长在招生办领取试卷,到指定地点开始阅卷,当天晚上要全部批阅完。
地点:
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一八(5)班教室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一八(6)班教室
3、每个小组的第一位为阅卷组长。
1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
题号
题目
阅卷人签字
年级:
阅卷分工情况登计表科目:
阅卷组长:
年月日
1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缺考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班级
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缺考科目
缺考原因
班主任签字:
学部负责人签字:
常务副校长签字:
科目时间
27号上午
27号下午
28号上午
人数
考试科目
语文
数学
政治
英语
历史
化学
物理
考试时间
7:
55—9:
55
10:
10—11:
50
14:
10—15:
30
15:
45—17:
15
8:
00-8:
40
8:
50—10:
10
10:
25-11:
45
第一考试九1班
36
第二考试九4班
36
第三考试九5班
36
第四考试九2班
36
第五考试九3班
36
第六考试九6班
36
第七考试会议室
68
考室
九年级
**语学校XX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表(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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