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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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索引
第1部分总体概述5
1.1前言5
1.2环境要求5
1.3适用企业5
1.4使用前准备5
☐证书安装5
☐密码领取6
☐未设立税务登记企业6
☐打印设置7
☐学习图片处理方法7
☐学习PDF文件转换方式9
☐安装附件资料上传插件10
☐安装PDF文件阅览插件11
1.5用户登录12
第2部分我的办税厅12
2.1寻找要办理的业务12
2.2继续完成已办理的业务14
2.3查看税务提醒14
2.4查看企业税务信息15
2.5常用查询15
第3部分业务办理16
3.1填写表单16
☐填表说明17
☐附送资料18
3.2提报业务申请20
3.3收取回执21
3.4撤回修改23
3.5企业所得税特殊重组备案事项办理说明24
附录1网厅业务范围28
附录2所得税相关事项29
第4部分申领发票32
4.1登录网厅32
4.2填写申请表33
4.3提交申请表34
4.4打印收票单35
4.5签收实物发票36
4.6下载电子数据36
第5部分增值税备案事项(跨境服务)38
5.1业务入口38
5.2业务办理39
5.2.1选择备案事项39
5.2.2填写申请表39
5.2.3上传附送资料41
5.2.4提交申请43
5.3办理结果查询44
5.3.1状态查询44
5.3.2受理回执信息44
5.3.3撤回修改45
第6部分修改、撤销申报申请46
6.1修改申报申请46
6.1.1业务流程46
6.1.2操作方法47
6.2撤销申报申请49
6.2.1业务流程49
6.2.2操作方法50
第7部分简易处罚用户操作说明52
7.1业务入口52
7.2业务办理53
7.2.1确认违法事实53
7.2.2确认金额53
7.2.3缴纳税款54
7.3查询扣款结果55
7.3.1扣款成功55
7.3.2扣款失败55
总体概述
前言
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简称网厅)利用网络优势,为纳税人提供网上轻松办理涉税业务的平台。
进入网厅请访问北京国税局门户网站()。
目前网厅包含代开发票、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发票验旧、所得税涉税事项办理、退税业务、已办业务查询等综合服务。
环境要求
操作系统:
推荐使用WINXP/WIN7/WIN8;
浏览器:
推荐使用IE7(即InternetExplorer7)及以上版本;
插件安装:
AdobeFlashPlayer插件,版本为11及以上;
电脑配置:
推荐CPU处理器1.8GHz(含)以上,RAM内存4GB(含)以上;
适用企业
网厅适用于在北京国税已设立税务登记和未设立税务登记的企业用户。
其中未设立登记的企业只能办理税务登记业务和部分境外企业业务。
使用前准备
☐证书安装
证书指从北京国税税务机关获得的数字证书,也叫CA证书或电子证书。
证书用户在线办理的每笔业务已经使用证书签名,所以具备相关法律效力。
除税务机关特殊要求外,不需要再报送纸质资料。
如果已设立开业的企业用户访问“网厅”的电脑可以用“北京国税证书”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请略过此步骤。
否则,按以下方式操作。
从“北京国税服务商”领取证书文件,各区县服务商清单如下。
企业取得证书文件,使用电脑查看文件(见下图),鼠标双击文件出现“证书导入向导”界面,不做任何操作点“下一步”、再点“下一步”,密码处输入“1111”(或服务商提供的默认密码),点“下一步”、再点“下一步、再点“完成”,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密码领取
如果已设立开业的企业用户可以用纳税识别号和密码进入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并提交申报表时准确输入“交易密码”,请略过此步骤。
否则,按以下方式操作。
密码用户在线办理的业务无证书签名保障,企业有可能需要报送每笔业务的纸质资料到所属税务机关归档。
企业用户到所属税务机关大厅申请办理密码户开户业务,填写相关协议后,会获取税务业务“交易密码”。
此密码可以作为网上报税系统提交报表时的“交易密码”也可以作为“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登录密码。
☐未设立税务登记企业
未设立税务登记企业指在工商登记后未在北京国税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不在中国境内设立税务登记的企业。
企业用户进入“网厅”的登记界面,选“新设立纳税人”,点“登录”按钮旁边的“注册临时用户”。
用户填写详细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或临时用户名登录网厅。
☐打印设置
⏹用户确保使用的电脑能正常打印其他文稿。
⏹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设置
打开IE浏览器,在菜单栏选择“文件→页面设置”,在弹出的窗口中“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前面打“对勾”(见下图),点击确认按钮完成设置。
⏹IE7浏览器设置
打开IE浏览器,在菜单栏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在弹出的窗口中“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前面打“对勾”(见下图),点击确认按钮完成设置。
☐学习图片处理方法
为了保证图片能快速上传和大量文件存储要求,网上办税服务厅业务附送资料如果是图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这里介绍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中画图软件”完成图片处理方法。
第一步:
在WINDOWS操作系统的“开始→程序→附件→画图”(XP版本)或“开始桌面”启动画图软件(WIN7及以上版本)。
操作画图软件的“文件菜单→打开”,打开要处理的图片。
第二步:
“图片菜单→属性”或者“主页→重新调整大小”对图片进行调整。
在弹出窗体中选中“像素”选项、选中“保持纵横比”选项。
图中“水平”“垂直”或“宽度”“高度”指图片的宽度和高度,推荐使用“1024*768像素”或“800*600像素”,横向图片可以反过来设置。
用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图片尺寸。
版本1(win7及以上)版本2(winXP及以下)
第三步:
查看图片实际大小。
通过点击“查看→缩放→自定义”或“查看→重新调整大小”,在弹出的窗体中选择“100%”,查看确认图片清晰可用。
第四步:
保存图片。
通过点击“文件→另存为”,给修改后的图片起一个新名称保存,完成图片处理工作。
☐学习PDF文件转换方式
目前网厅附件资料单个PDF文件要小于2M。
如果单个大于2M可以拆分成多个PDF文件上传。
这里介绍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中使作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转换PDF文件处理方法。
第一步:
资料准备。
如果待转换文件是图片,先把图片处理成500K以内(参照“图片处理方法”),再把图片插入到WORD文件中。
如果等待转换的文件是word格式,不需要做处理。
第二步:
打开要处理的word文件,点击“文件→另存为”,在窗口中选择“*.pdf”文件,完成处理。
如果是EXCEL文件,使用EXCEL2010及以上版本打开,可以直接点击“文件→另存为”为PDF文件。
EXCEL2010以下版本,请把文件内容编辑成WORD文件,再存为PDF文件。
☐安装附件资料上传插件
网上办税服务厅中部分业务办理要求上传图片或PDF格式文件资料,如果企业用户在上传资料时,弹窗无法正常显示,请下载并安装AdobeFlashPlayer11(含及以上)插件。
企业可以根据网厅提示信息下载插件,也可以用IE浏览器访问“XX”(),在查询框里录入“adobeflashplayer”,点“XX一下”查询并下载安装。
☐安装PDF文件阅览插件
为了保障回执文件的法律效力,“网厅”业务回执以PDF文件格式反馈。
如果企业用户的电脑可以正常打开PDF文件,可以略过此步骤。
否则,需要下载、安装PDF阅读插件。
下载方法用IE浏览器访问“XX”(),在查询框里录入“AdobePdfReader”,点“XX一下”查询并下载安装。
用户登录
企业用户访问北京国税局门户网站(),在页面中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相关图示进入网厅登录入口。
。
网厅支持“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用户名”等登录方式。
已设立开业(即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可以使用CA证书或纳税人识别号两种方登录(参考1.4章节内容)。
未设立税务登记的企业可以在“新设立纳税人”登录页面注册临时用户,以组织机构代码或临时用户名登录。
我的办税厅
寻找要办理的业务
企业用户登录成功后,网厅默认进入“我的办税厅”页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找到要办理的业务。
☐菜单导航
鼠标在页面上部导航条上滑动,在出现的业务窗体中选择要办理的业务。
☐业务定位查询
在页面上部的查询框中输入要办理业务的部分或全部名称,点“业务定位查询”,可以找到要办理的业务。
☐热点业务
在页面中上部“热点业务”区域,寻找要办理的业务。
热点业务为办理次数较多的业务,不包括全部业务。
☐收藏夹
企业可以在正在办理业务界面点“┼”标志收藏当前业务,以后通过收藏夹对已关注的业务快速访问、办理。
继续完成已办理的业务
如果企业已经办理相关业务,在页面下方“正在办理业务”“已办理业务”中查找已经办理过的业务,并直接点击进入继续办理或查看回执。
查看税务提醒
在页面中部“我的提醒事项”区域,纳税人可以查看税务机关发送的通知和业务办理进度提醒信息。
点击小信封可以查看全部提醒。
点击每条信息可以查看详细内容。
查看企业税务信息
在页面左上方区域点“基本信息”,纳税人可查看在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信息、联系人信息、购票人信息、资格信息、发票信息、税种信息、协查信息等。
常用查询
为方便企业快速查询相关业务,在页面底部设置常用查询区域,包含发票查询、税款设备抄报明细数据查询、12306、欠税查询、纳税信用A级企业公告查询、工商信息查询等。
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操作以“所得税相关事项”为示例,其他业务参照执行。
通过导航栏、业务定位查询、热点业务、收藏夹等多种方式访问“所得税相关事项”业务办理。
企业选择要办理的业务后,每个业务办理分为六个不同的步骤,已完成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打对勾(见下图)。
填写表单
选择要办理的业务,进入表单填写界面。
在界面的右上角有“业务说明及填表说明”,企业可以了解当前业务办理资格、政策依据、减免优惠、附送资料等信息。
表单填写包括“填表清单”和“附送资料”两部分。
部分业务不要求报送“附送资料”,界面中不会显示“附送资料”。
操作方式释义
“填表”:
对表单填写或修改操作;
“删除”:
对已填写内容全部删除操作,在没有“提交申请”操作前可以操作。
“浏览”:
查看表单中已填写的内容,任何情况下可以查看;
“打印”:
打印表单及填写的内容;
☐填表说明
在报表填写清单“操作”列,鼠标点击“填表”,可以开始填写表单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报表填写界面中“绿底输入框”为必填项、“白底输入框”为选填项、“浅黑底输入框”默认带出信息不允许更改项。
企业用户录入表单中每个输入项后,点页面底部的“保存”按钮完成填表操作。
如果表内数据审核通过,保存时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
这时,填写清单中表单名称对应的“填写状态”显示为“填写完毕”,这种状态下允许企业点“提交申请”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资料。
如果表内数据审核没有通过,提示“当前数据未校验通过,是否暂存”。
如果用户选择“否”,表单内不正确的输入项会以“红色字体”显示,企业修改完成后再次“保存”。
如果用户选择“是”,系统也会保存报表,填写清单中表单名称对应的“填写状态”为“填写中”,这种状态下不允许企业“提交申请”。
☐附送资料
部分业务不要求报送“附送资料”,界面中不会显示“附送资料”。
要求附送资料的业务,默认情况下企业用户可以看到当前业务曾经上传过的附件资料清单,用鼠标双击清单名称可以预览图片内容。
如果没有附件清单或清单中的附件不是本次业务相关的附件资料,请点“上传资料”按钮,完成新资料上传操作。
v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点“上传资料”按钮弹出“附件资料管理”界面(下图),界面中已经显示正在办理业务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清单。
企业用户鼠标双击清单名称或点击“操作”列的图标,在弹出的窗口列点“上传附件”,可以浏览电脑上已经准备好的文件。
第二步:
选择图片文件后,企业可以看到已选择图片的内容、大小等资料(见下图),在界面下方“备注”框内为图片录入一个好记的名称,点击“开始上传”,完成上传操作会提示“上传附件成功”。
附件资料必须是PDF文件或图片格式文件(PNG、BMP、JPG、JPEG)。
图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K,PDF文件最大不超过2M。
如果企业需要报送WORD或EXCEL文件资料,请把关键资料页转换成PDF文件上传。
第三步:
完成以上操作步骤后,企业点“返回”按钮,在下一个界面中点“关闭”,即完成上传操作,在表单填写页面“附件资料”部分可以看到已经上传的附件清单(在第二步时备注的名称)。
提报业务申请
表单状态为“填写完毕”前提下,勾选本次业务相关的报送资料,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申请事项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收取回执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用户报送的业务办理申请,对表单及附送资料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反馈“退回补正”、“不予受理”、“业务办结”等回复信息。
“不予受理”:
企业不具备业务办理资格或不满足特殊限制条件等情况。
“退回补正”:
企业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或不正确,税务机关退回要求补充资料。
“已办结”:
即办理完成,指报送的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业务办理完成。
v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企业用户在“我的办税厅”界面下部(见下图),“已办理业务”区域,在“申请状态”列次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
第二步:
企业用户点业务名称(如国债利息收入)进入业务明细信息页面,可以查看各种审核结果的详细反馈信息。
如果业务办理完成(已办结),企业可以下载加盖北京国税电子公章的PDF回执文件(见下图)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撤回修改
对于“所得税相关事项”,如提交后且状态为“已办结”时,发生误报错报的情况时,可以申请“撤回修改”。
点击需要撤回修改的业务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撤回修改”。
撤回修改成功后,在“所得税相关事项中“我的业务”列表中,状态为“填写完成”,可直接编辑操作。
如填写有误,可修改后再传;如误报该项业务,可自行进行删除操作。
业务详情页
撤回提示信息
撤回修改成功提示
“撤回修改”成功后我的业务中的状态展示
企业所得税特殊重组备案事项办理说明
1、用户权限
本业务适用于具有网上申报CFCA的用户使用。
2、业务办理说明
点击“所得税相关事项”-“其他备案事项”进入到“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业务,请根据“企业重组类型”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如需要办理“02企业重组债权股业务”。
点击下图中的“填表”按钮填写申请表:
按照表单及业务需要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是”将保存本表并返回至填表界面:
点击“添加附件”将要求的文件进行上传
将需要上传的资料勾选后,点击“提交申请”:
确认提交信息,并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提示信息“请及时持《企业特殊重组业务备案/申请审批表》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到主管办税服务厅收取备案回执。
”
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申请表:
附录1网厅业务范围
2015年4月1日发布业务范围
大类
业务分类
登录方式
税务登记
设立税务登记(单位)
注册用户
设立税务登记(个人)
注册用户
变更税务登记
CA证书
税务登记备案(银行账号备案)
CA证书
税务登记备案(会计制度备案)
CA证书
认定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超标认定
CA证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标不认定申请
CA证书
发票管理
代开普通
CA证书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结存结果查询
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
税收优惠
一般企业汇算退税
CA证书
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汇算退税
CA证书
误收退税
CA证书
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
退税申请书打印
CA证书/纳税人识别号
所得税相关事项(详见附录2)
CA证书
附录2所得税相关事项
1.税收优惠备案事项
1.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1.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填单业务)
1.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5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6期货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有关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7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8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9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0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10个(含)以下项目
10个以上项目
1.11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1.1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6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7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1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9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填单业务)
1.20-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央)
1.20-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北京市)
1.21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填单业务)
1.2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填单业务)
1.23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1.2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2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27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8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29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1.30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1.31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税前扣除
1.32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33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3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5其他税收优惠事项备案
2.税收优惠批准事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批(核)准事项
3.1境外所得采用简易办法抵免核准
3.2境外所得享受税收饶让核准
4.年度申报附送资料
4.1资产损失专项年度申报相关资料
4.2政策性搬迁年度申报相关资料
4.3房地产企业年度申报相关资料
4.4-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机构
4.4-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分支机构
4.5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申报相关资料
4.6境外所得抵免申报资料
5.其他备案事项
5.1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6.认定事项
6.1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认定
申领发票
“票e送”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委托物流服务单位推出的发票网上领用便民服务项目,旨在解决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路程远、耗时长、排队难等问题,实现了“纳税人网上申领、云平台自动处理、物流限时配送上门”的一条龙发票领用服务。
“票e送”提供365*24小时不间断服务,解决了以往非工作日,纳税人无法领到发票的困难。
“票e送”服务采取纳税人自愿选择、费用自担的方式。
“票e送”监督服务热线可拨打北京纳税咨询热线12366。
物流配送服务可通过EMS服务热线4000680911咨询。
目前,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申领发票”功能,可以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电脑版、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版”四种发票的网上申领。
金税盘客户端系统客服:
64155500
税控盘客户端系统客服:
4006112366
网上办税服务厅客服:
83678885
登录网厅
纳税人登录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选择导航栏的“发票管理”,点击“申领发票”按钮,进入“票e送”页面。
填写申请表
进入申领发票页面,点击页面右侧的“新申请”按钮。
注:
只有在上一笔申领发票操作受理之后,才会出现该按钮。
申请表如下,需要填写申领份数、领票人姓名、手机号码、所在地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其中,申领份数必须填写25的整数倍且不能大于可申领份数。
填写完申请表之后,点击“保存”按钮。
再未提交之前,可以对该表进行修改。
提交申请表
当您确保填写的信息无误后,请您提交该申请表。
(列表页操作栏“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请您等待税务机关受理您的申请。
提交时,需要您勾选“票e送”服务使用确认单,否则无法提交。
打印收票单
当“业务状态”变为“受理通过”或“拣包完成,开始配送”时,您可以通过页面操作栏的按钮,打印《北京国税网上领用发票收票单》。
打印出来的收票单需要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配送发票时,您需凭此单收票。
签收实物发票
配送人员会通过提交申请时的手机号码,跟您取得联系。
签收时,请您出示《北京国税网上领用发票收票单》,并核对实物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确认无误后,请将盖章的收票单交予配送人员。
下载电子数据
以上操作流程全部完成后,您便可以登录税控管理系统,下载发票电子数据。
至此申领发票整体流程操作完成。
金税盘、税控盘均为防伪税控升级版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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