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_1篇(共4页)2400字.docx
- 文档编号:9524810
- 上传时间:2023-05-19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0.45KB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_1篇(共4页)2400字.docx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_1篇(共4页)24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_1篇(共4页)2400字.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发布退还宅基地每亩奖励5万
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多重举措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
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农民凭在芜湖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发票、合同,退出宅基地书面承诺函,及县(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已复垦为耕地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证明等到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领取购房奖励。
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别承担50%、30%、20%。
依法征收地块不属于该政策范围。
同时农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贷款材料简化,程序简单,定价优惠,专门用于农民进城购买普通住房。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精神,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指导,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区间,到2018年底,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48个月内。
到2020年,实现供需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二、创新购房信贷产品
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由购房所在县(区)政府为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向担保机构购买担保服务。
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出现不良,处置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部分,除贷款银行承担70%、省再担保机构承担10%外,由购房所在县(区)政府担保机构承担20%。
担保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0.4%;超过2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0.5%。
农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贷款材料简化,程序简单,定价优惠,专门用于农民进城购买普通住房。
三、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
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农民凭在芜湖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发票、合同,退出宅基地书面承诺函,及县(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已复垦为耕地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证明等到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领取购房奖励。
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别承担50%、30%、20%。
依法征收地块不属于该政策范围。
四、优化房地产供地结构
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所在区政府初审,市规划部门批准新的规划条件及用途,市国土部门重新核算出让金及开发期限,补签出让合同,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的资格和信用审查,提高对信用等级差、闲置或囤积土地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企业或主要股东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企业的竞买准入条件。
六、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
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土地增值税实行1.5%的低预征率;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除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超过1.5%的,要在现行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
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幼儿园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待售开发房产,未纳入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产税。
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债权、债务以及劳动力等一并转让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经省级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
本《实施意见》与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其他房地产去库存意见一并执行
农民朋友备好这五项材料轻松拿到5万购房补贴款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最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的农村户口进城买房补贴政策。
部分农民在进城购房时,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这也是国家为实现城乡接轨的必然结果。
很多农民对此比较关注,怎样才能领到补贴款呢?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让我们一起里看看吧。
第一,有效身份证明。
这个就毋须多言了吧,无非就是个人身份证、本市户口本,部分地区也会额外规定,针对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暂住证明。
第二,城市居住证明。
农民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先在城市居住,有了在本市购房的打算才能申请。
对于城市居住证明,种类比较繁多,比如本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清单、小区的物业费等,最好准备齐全。
第三,工资收入证明。
这项证明并不难办,将工资卡上的流水清单拉出来,让银行部门盖章即可,最好是稳定的收入证明,能证明本人有稳定的收入,具备购房贷款以及按揭能力。
第四,房屋买卖合同。
这项证明很简单,买房都有购房合同。
购房补贴是买房之后才能申请的,国家的这一规定,主要是用来杜绝某些人滥用职权套取补贴的现象,让购房补贴能真正地造福于民。
第五,房屋首付证明。
这项证明也很简单,毕竟多数农民都是按揭买房,肯定是有房屋首付证明的,要是能全款买房,也就不需要购房补贴了。
以上五项证明材料,就是农民申请购房补贴款所需要准备的。
还有一个注意点,那就是这一补贴只能用于商品房,购买二手房是没有补贴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芜湖 农民 购房 补贴 新政 _1 2400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