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docx
- 文档编号:9540353
- 上传时间:2023-05-19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0.66KB
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docx
《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
青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拟稿纸
机关负责人签批:
拟稿单位和拟稿人:
法制局
审稿人:
编号:
青政发(2008)42号
密级:
发
放
范
围
发: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共印
份数
报:
抄:
主题词:
校对人:
发文时间:
年月日
青州市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5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青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的要求,确定各自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
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
市政府;
市政府组成部门;
市政府直属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
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
垂直管理单位。
三、编制内容
(一)目录编制
1、政府及政府部门。
(1)单位简介;
(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3)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
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二)指南编制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
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
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
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8年4月25日前)。
成立机构、广泛宣传,全面启动编制工作。
(二)清理编制阶段(2008年5月10日前)。
依法清理政府信息,完成编制指南和目录工作方案。
(三)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5月15日前)。
按统一格式和标
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入。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
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
3、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
4、市信息产业局提供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
负责网络技术的培训及指导,维护和更新市政务公开网信息。
5、市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
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
6、市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
7、市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8、市人民办事中心负责清理、统计已纳入及尚未纳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收费、服务事项。
9、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市信息产业局提供的统一平台,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撰写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
附件:
1、青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
2、×××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
4、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青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
一、内容要求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信息;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行政职务、工作分工等信息;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政府公文。
1.正式文本:
政府及各部门制发的公文和法规性文件,内容包括制发机关、标题、公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正文、主题词等。
2.政策解读:
政府及各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问题解答等。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局。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行政许可事项须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牵头单位:
市人民办事中心。
责任单位: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市政府序列部门及上属驻潍有关单位。
(四)其他服务事项。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行政许可以外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服务事项须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牵头单位:
市政府法制局、人民办事中心。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发展规划。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责任单位:
市发改局、规划局。
(六)统计信息。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
市统计局。
(七)财政信息。
我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
市监察局、审计局。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各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责任单位:
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
(九)民生信息。
1.市政府市办实事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情况。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局、人事局。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
市监察局、审计局、市残联。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局、交通局、房管局、文化局、教育局、体育局、城建投。
(十)社会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
市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
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规划局、建设局、城建投。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牵头单位:
市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质监局。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
责任单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建设局、监察局。
(十一)人事信息。
1.干部任免信息;
2.公务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责任单位:
市人事局。
(十二)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结构体系
(一)信息名称。
各类信息名称由各单位按业务工作内容自行确定。
(二)目录索引号编制说明。
按照《条例》规定,目录应有政府信息的索引。
本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四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
单位代码—分类号—编制年份—流水号。
第一部分单位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取各单位机构代码。
第二部分分类号由6位数字组成。
前两位代表信息大类:
机构信息为“00”,公文法规为“01”,执法依据为“02”行政许可事项为“03”他服务事项为“04”后续依此类推;中间两位和后两位分别代表一级子类和二级子类,如该类别没有二级子类,则以“00”代替;
第三部分编制年份由4位数字表示,以信息生成的年份表达;
第四部分流水号由3位数字表示,从最低一级子类开始编制小流水号。
三、注意事项
(一)各类信息文件名与目录中的名称一致,内容中标明索引号和分类名称;
(二)信息内容必须完整,附件、插图、表格等齐全。
附件2: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样式)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青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青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________。
2.申请形式。
(1)书面形式申请。
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电子信箱形式申请。
申请人在青州市委、市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
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青州市监察局举报。
监督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州市 人民政府 发文 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