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景观设计的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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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景观设计的收费标准
最全的景观设计的收费标准
以下提供近些年的景观设计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景观设计收费标准 (2012 年)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 10 万以上的(包括 10 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
其工作内容有:
景观
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
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
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 5%-10%进行取费,也可按 15 元/㎡-18 元/㎡
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 10%或 15 元/㎡~25 元/㎡进行取费,也可
按 2002 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
动 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 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 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
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 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3 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编制工程施
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 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
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 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
程设计费的 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
数 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 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 1.15 三个等级
进行调整。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
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
行。
4.1 第一阶段:
概念设计
4.1.1 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 与业主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 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 主要景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 概念设计说明;
4.1.6 此阶段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 阶段成果提交 A3 文本二份。
4.2 第二阶段:
方案设计
4.2.1 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
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 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
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 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 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 方案设计说明;
4.2.6 景观工程估算书;
4.2.7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2.8 阶段成果提交 A3 文本二份;
4.3 第三阶段 初步设计
4.3.1 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对景观设计方案达成
共识,并进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设计;
4.3.2 总平面优化,确定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4.3.3 确定总体竖向设计;
4.3.4 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
4.3.5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3.6 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3.7 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初步设计;
4.3.8 喷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设计;
4.3.9 配套专业前期技术准备;
4.3.10 小品及设施初步设计;
4.3.11 景观照明灯具选型;
4.3.12 绿化浇灌布置方案;
4.3.13 景观工程概算书;
4.3.14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3.15 阶段成果提交 A3 文本加(白图)二份;
4.4 第四阶段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
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4.4.1 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标明分区);
4.4.2 总平面布置图;
4.4.3 总平面定位图;
4.4.4 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4.5 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4.6 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
4.4.7 分区平面布置图;
4.4.8 分区平面定位图;
4.4.9 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4.10 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4.11 景观土建专业施工图;
4.4.13 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
4.4.14 景观水电专业施工图;
4.4.15 施工图设计说明;
4.4.16 此阶段工作周期为二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
期);
4.4.17 阶段成果提交蓝图八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
4.5 第五阶段:
施工配合
4.5.1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4.5.2 对施工单位选送的主要铺面材料进行确定封样,以确保景观工程按
图施工;
4.5.3 对主要施工节点到现场进行协调(到施工现场配合 3-5 次或另议);
4.5.4 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答施工单位有关
设计方面问题,负责设计变更;
4.5.5 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签发竣工证明书。
4.6 若发包人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分图纸的收费标准:
4.6.1 鸟瞰效果图:
面议;
4.6.2 局部透视效果图:
面议;
4.6.3 施工图(CAD)A1:
500 元/张,A2:
400 元/张,A3:
200 元/张;
4.6.4 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按市场价的两倍支付设计文件
工本费。
4.6.5 动画及多媒体项目:
以时间计算,价格面议。
五、各阶段设计费收取支付比例:
5.1.1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给设计人,作为
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5.1.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 30%给设计人;
5.1.3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 20%给设计人;
5.1.4 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 20%给设计人;
5.1.5 预留 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5.1.6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5.1.7 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
六、设计项目的优先原则
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和业主的经济实力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
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
七、以上取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建筑装饰行业设计费收费标准
九、景观设计取费
(1)50 元/㎡ 家居屋顶花园
(2)35 元/㎡ 别墅庭院景观
(3)30 元/㎡ (景观面积 500㎡以内)
(4)25 元/㎡ (景观面积 500㎡以上)
(5)20 元/㎡ (景观面积 5000㎡以上)
(6)18 元/㎡ (景观面积 10000㎡以上)
(7)景观效果图 1000 元/张 (不含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 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
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
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
参考依据。
附: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 OO 四年六月一日
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
[2001]1218 号)中取消了 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
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
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
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 0.8—1.5 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
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
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
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
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 套,规划文本 6 套,
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
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
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 3 日
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 3 日内,支付 40%的
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城市(20 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 以上)
2.0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新区
3.0
2
旧城区
3.5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 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 35 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
特大
城市 30 万元/每个,大城市 20 万元/每个,中等城市 15 万元/每个,小城市 10 万
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成果制作阶段 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
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 20%,方案阶段
50%,成果制作阶段 30%。
三、详细规划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5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6
50 以上
8000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点地段
3500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8000
(2)城市一般地段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 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0 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
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成果阶段 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
调研阶段 25%,方案阶段 40%,成果制作阶段 35%。
(2)新区:
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50%,成果制作 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
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45%,成果制作阶段 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 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
序号
用地面积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 以上
6000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 以上
9000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序号
规模
(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 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 以上
1500
序号
2
规模(平方千米)(KM )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
米)
备注
1
小于 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 以上
0.8
序号
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万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 20
1.1
2
20-50
1.0
3
50-100
0.9
4
100-200
0.8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
范围计算。
序号
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备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8
200 以上
0.7
5200 以上0.6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 40%收取;如与城市
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 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 20 万元时,则按 20 万元计费。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
省域和区域为 30 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 25 万元/每个,大城市为 20 万元/每个,
中等城市为 15 万元/每个,小城市为 10 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20 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 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8 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
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 50%-80%收
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
础上,增加 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 4 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 以上)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 以上)
以 60 万元为基数,
每增加 10 万人增加
5 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 5 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
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
况,乘以 1.1-1.3 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
排水、防
洪为 1.1;抗震、人防为 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 0.9;排水、道路工程为 1.2;
环境保护为 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 1.5);其它为 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 1.5 的系数。
十一、景观部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取费标准
(2003 年 7 月)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 平方公里以下项目:
9.5 万元/平方公里
6-10 平方公里项目:
9 万元/平方公里
11-20 平方公里项目:
8.5 万元/平方公里
21-30 平方公里项目:
8 万元/平方公里
31-40 平方公里项目:
7.5 万元/平方公里
41-60 平方公里项目:
7 万元/平方公里
61 平方公里以上项目:
6.5 万元/平方公里
Ø∙设计工作可分两个阶段,各阶段工作所占比例为:
控规概念性方案阶段为 60%;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为 40%。
Ø∙各阶段成果:
控规概念性方案阶段:
用地现状分析(建筑、植被、水文等)、土地使用规划图、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图(地块边界、指标、保留建筑、公共设施位置)、道路规划(道路走向、
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标高、停车场及其它交通设施用地界线)、景观规划、市
政工程规划图;汇报方式为草案汇报或电脑演示。
(此阶段包含 2-3 次汇报及修改)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用地现状图、区域位置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地块划分编号图、地
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地块边界、指标、保留建筑、公共设施位置)、道路交通
规划图(道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标高、停车场及其它交通设施用
地界线)、市政工程规划图、拆迁图、绿化规划图、景观规划;提供 A3 规划文
本六份。
修建性详细规划取费标准
(2005 年 3 月)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 公顷以下项目:
15 万元/公顷
6~10 公顷项目:
10 万元/公顷
11~20 公顷项目:
7 万元/公顷
21~40 公顷项目:
4 万元/公顷
41~60 公顷项目:
3 万元/公顷
61~80 公顷项目:
2.5 万元/公顷
81~100 公顷项目:
2 万元/公顷
101~200 公顷项目:
1.5 万元/公顷
201~400 公顷项目:
1.2 万元/公顷
401~800 公顷项目:
0.8 万元/公顷
801-1500 公顷项目:
0.6 万元/公顷
1501-2500 公顷项目:
0.5 万元/公顷
2501-4000 公顷项目:
0.4 万元/公顷
注:
若在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之前需要项目策划工作,则设计费需增加项目总
价的 15%。
Ø∙设计工作可分两个阶段,各阶段工作所占比例为:
修规概念性方案阶段为 60%;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为 40%。
Ø∙各阶段成果:
项 目 策 划 内 容 :
描述策划内容的插图、造价估算、演示光盘。
修规概念性方案阶段:
规划说明、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景观分析图、交通分析图、主
要建筑风格示意图片、表达规划概念的示意图片;提交彩色图板一套;汇报方式为
草案汇报或电脑演示。
(此阶段包含 2-3 次汇报及修改)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规划说明书、区位关系图、规划地段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景观系
统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图、重点建筑概念性示意、竖向规划图、综合工程管网规
划图、经济技术指标、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各类分析图、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工
作模型或透视图、重点地段设计意向;提交彩色图板一套及 A3 规划说明图册二
份。
酒店及度假设施概念性规划取费标准
(2003 年 7 月)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 公顷以下项目:
18 万元/公顷
6~20 公顷项目:
15 万元/公顷
21~40 公顷项目:
13 万元/公顷
41~60 公顷项目:
10 万元/公顷
61~100 公顷项目:
7 万元/公顷
101~200 公顷项目:
5 万元/公顷
201~400 公顷项目:
3 万元/公顷
401~800 公顷项目:
1.7 万元/公顷
注: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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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设计 收费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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