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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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手册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试行)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或“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提高专业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各专业和工程领域应制定有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部分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行一定时期的专业实践。
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工程硕士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其它专业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委托培养或大学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且在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专业实践。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统一简称“研究生工作站”或“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专业实践。
第四条专业实践实行校内和现场双导师或多导师指导制或导师小组联合指导制。
第五条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实践安排主要采取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与研究生工作站双向选择,由学院集中安排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进行。
除此之外,在优势专业领域还可采取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进行。
后一种方式需要学院(研究院,以下统称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研究生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研究生进站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学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
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由现场导师主导制定。
如专业实践是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相关企业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的,则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主导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
第八条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由联合培养基地和学校导师进行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全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包括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校外导师的聘任管理、全校专业实践大纲的组织制定与实施、实践派遣工作的统筹及实践过程的监督管理等。
第十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驻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学院成立驻外学生班级、党团组织,并直接负责人数较少、成员分散的工作站学生的班级和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组织和党团组织要覆盖在站实践的所有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工作要求由学校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总体负责所属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包括与学院对口的实践基地的建设、实践大纲的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实践安排、实践过程的监督管理等。
第十二条各学院设置专人(以下称为“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具体负责全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企业需求的征集统计、实践派遣方案的制定、学校与学院信息的沟通及反馈、全院研究生实践管理等。
第十三条各学院对于所属的每一个专业(领域)或每一个归口管理的实践工作站指定专人(以下称为“班主任”或“工作站联络人”)具体负责某一专业(领域)或某一工作站的实践工作,包括企业对实践研究生需求的征集、学院与工作站及在站实践研究生的联络及日常管理、实践中的问题的解决等。
第十四条各学院应在派往实践的每个研究生工作站中安排一名研究生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与工作站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站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第三章实践派遣
第十五条工作站联络人与归口管理的研究生工作站协商确定年度进站实践研究生需求(包括研究生的人数、专业、是否面试及其它要求)后,及时将有关需求信息报送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汇总需求信息后,须及时将涉及其它学院的需求信息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转发有关学院。
第十六条各学院在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进站实践时,应统筹考虑各研究生工作站实践的规模需求、研究生自愿、方便管理等因素后合理安排,制订专业实践派遣方案。
第十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站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进站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携带学校统一出具的“研究生工作站进站函”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工作站报到,办理进站手续后,将盖有研究生工作站单位公章的“研究生工作站接收函”及时递交(邮寄)学校或相关学院。
第四章实践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指导,指导次数应平均不少于1次/月;研究生应每月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向导师汇报工作情况至少一次。
研究生应经常主动与学校及现场导师保持沟通和联系。
校企双方导师应及时研讨并解决在站研究生实践及科研中的问题。
如研究生的实践研究课题方向与学校导师的研究方向不一致或学校导师不能有效指导,可以申请更换学校导师。
第十九条在京外研究生工作站实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实行导师小组联合指导方式,即每个工作站每个专业(领域)的所有研究生的导师中每季度至少有一位导师赴工作站进行指导,指导时间不应少于1天;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每个专业(领域)应至少有一位导师赴工作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指导期间与现场导师研讨和解决技术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
第二十条学院(研究院)需监督检查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导师培养人才的过程考核。
第五章实践管理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工作站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站实践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站实践期间,应遵守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与研究生工作站单位同样的作息时间和假期安排。
第二十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站实践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工作学习和其它活动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一周(含)以内且不离开工作站的,须经工作站现场导师同意,由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批准,加盖研究生工作站主管部门公章(学校有派驻工作站辅导员的,还需工作站辅导员签字同意);请假超过一周或请假离开工作站的,除需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经学校导师同意,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籍管理部门和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站实践期间的待遇按照我校与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
京外研究生工作站单位提供在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食宿、科研津贴、进、出站及每年2次往返校企的差旅费。
实践期间的就医及医药费报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选派辅导员专职负责在站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在站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学习期间,学校统一为研究生购买一年或两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研究生须严格遵守专业实践安全须知,以确保实践安全。
第二十七条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或提请有关单位解决)在站研究生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
原则上与每个工作站单位的学生管理负责人联系不少于1次/月。
第六章实践考核
第二十八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工作站完成实践任务后(一般在进站实践1年内),需按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就企业生产岗位实践情况及研究工作撰写专业实践报告。
专业实践报告应包括实践单位概况、实践的目的及意义、时间和地点、实践的具体内容、实践的收获(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及心得体会、建议等,其中文字部分不少于3000字,重点要突出,公式图表要规范清晰。
专业实践报告格式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实践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由三部分构成:
现场导师考核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和学校导师考核成绩,分别占30%、40%、30%。
现场导师主要从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工作态度、纪律考勤、职业素养以及实践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现场答辩考核由研究生工作站统一组织,可根据情况分组进行,每个答辩小组现场专家3-5人,设答辩组长一名,根据学生对实践内容的答辩情况进行考核;学校导师主要从研究生的日常学习汇报及实践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
现场导师考核成绩和研究生工作站答辩成绩须由研究生工作站盖章确认。
第三十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工作站完成实践任务后,经实践单位同意后,办理出站手续,携带研究生工作站出具的“研究生工作站出站函”及时到学院报到,提交实习报告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为规定期间在京外联合培养基地和工作站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企业工作站奖学金”。
具体办法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凭盖有研究生工作站单位公章的“研究生工作站接收函”发放“企业工作站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研究生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时进站进行专业实践训练。
无故不按时进站专业实践或离开研究生工作站者以及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纪律与考勤有关条款处理。
对在企业工作站违纪违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研究生专业实践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研究院)
专业领域
导师
录取类别
本科毕业学校
本科毕业专业
本科毕业时间
专业实践免修理由:
研究生签名:
年月日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月日
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意见:
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
注:
此表存学院(研究院),复印件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有关部门(培养办、学位办)备案。
学生申请专业实践免修,除提交此表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已工作一年以上的,要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中要有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及内容等说明。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1.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包括学校组织的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各种校外实践活动。
2.研究生校外实践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校外实践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的生产、安全和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
3.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安全,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
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4.研究生进站后,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和辅导员;专业实践应按研究生工作站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外出或离开工作站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校外实践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
5.凡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实践时间学校统一为其购买一年或两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7.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因专业实践活动而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学校与实践企业单位协商处理。
8.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本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上述安全须知,承诺严格遵守,并签字确认。
学院:
专业(领域):
研究生:
年月日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姓名
学号
年级
学院
专业领域
学校导师
现场教师
填表日期
2012年4月
研究生院制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填写说明
一、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应由学校导师与现场导师按照本专业(领域)实践大纲,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制订其专业实践计划,对实践内容、目的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按照实践方式的不同,由学校导师或现场导师主导制定。
二、硕士生按制订的实践计划进行训练学习,考核合格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能执行。
四、实践计划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学院留存并检查执行情况。
一、专业实践内容
学校导师承担企业应用型研究课题名称
学校导师安排专业实践的填写此行
课题起讫时间
专业实践主要内容:
通过专业实践掌握的主要技能:
二、专业实践进度安排
时间起止
实践地点
实践内容
实践要求
备注
现场导师姓名
性别
专业领域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场导师签字:
年月日
现场导师签字(现场多导师指导时签):
年月日
学校导师(组)签字:
年月日
工作站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专业实践的组织管理架构图
附件5
安排研究生进站进行专业实践流程
学校或学院征求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需求计划和要求→学院根据研究生工作站的需求选派适合需求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如工作站要求,报前部分名单须寄发研究生工作站审核)→研究生携带学校统一出具的“研究生工作站进站函”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工作站报到→研究生工作站根据派遣名单安排和落实人员的实践单位和住宿等事宜→研究生工作站将盖有企业公章的“研究生工作站接收函”及时递交(邮寄)学校或相关学院→学校根据“研究生工作站接收函”发放企业工作站专项奖学金。
附件6
在站专业实践研究生请假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领域)
学校导师
工作站名称
现场导师
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
研究生签名:
年月日
现场导师意见:
现场导师签名:
年月日
工作站单位学生负责人意见:
工作站单位学生负责人签名:
工作站单位盖章年月日
工作站或学校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月日
学校导师意见:
学校导师签名:
年月日
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学院主管领导签名:
学院盖章年月日
注:
如请假时间超过一周或请假离开工作站的,须将此表寄送(传真)至学院,学院批准同意后,此表返回至研究生本人或工作站,复印件报研究生院有关部门(学籍、专业学位)备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工作站专业实习流程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要点
时间要求
负责单位
1
学生派遣入站名单确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期4月底结束课程学习前,由学院统一安排,确定具体入站名单。
第二学期3、4月份
学院
2
学生入站实习派遣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出具入站介绍信和入站名单(一个工作站一份),由实习组长携带介绍信和入站名单交企业工作站负责人,企业工作站负责人接收后一周内出具接收回执和接收名单,并通过快递或传真发寄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确认学生已入站实习。
第二学期5月
研究生院
、企业
3
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
按方式一和方式二进行专业实践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主导制定;按方式三进行专业实践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由现场导师主导制定。
专业实践计划由研究生统一送交所属学院留存。
第二学期6月底前
学院、企业
4
企业工作站奖学金的发放
发放标准:
根据接受回执上工作站地址,京内学生无奖学金,以西安为界,京外东部地区每人每月300元,西部地区每人每月600元,发放月数根据研究生进入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的实际在站时间而定,最长不超过18个月,每两个月根据驻站学生名单发放一次。
每两个月根据驻站学生名单发放一次。
研究生院
、学院
5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三年制专业硕士生可以与同年级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时间(即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也可以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以后统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即十一月底前,第二学期中期进入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阶段的专业硕士生)或第四学期中期(即四月底前,第二学期结束后进入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阶段的专业硕士生)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
二年制专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或硕士、博士生导师。
其中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专家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一般应当有校外单位的专家(其中石油石化主干领域的工程硕士论文开题一般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由各院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商后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导师参加。
开题材料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开题后一周内由研究生统一寄送所属学院留存。
三年制:
第三学期中期(即十一月底前)或第四学期中期(即四月底前)完成;
二年制:
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
学院、研究生院
6
撰写实习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工作站完成实践任务后(一般在进站实践1年内),需按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就企业生产岗位实践情况及研究工作撰写专业实践报告。
并由研究生工作站统一组织答辩。
三年制:
第四学期6月底
二年制:
第三学期12月底
企业
7
学生出站返校工作
学生三年制第六学期9月底、二年制第二学期8月底可以返校。
在征得校外导师和企业工作站同意的情况下,学生参加完双选会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返回企业工作站。
所有返校的学生(无论是留在学校继续论文研究工作的,还是需要再返回企业工作站的)在返校前均需撰写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企业实习报告,并在返校时向学院提交企业工作站出具的“企业工作站出站函”和企业实习报告。
三年制:
第六学期9月底
二年制:
第二学期8月底
学院、企业
地质工程(油气田勘探与开发地质工程)
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专业实习是地质工程(油气田勘探与开发地质工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了解油气田勘探与开发专业知识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现场实习和实践,辅以现导师、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的讲课等实践环节,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专业地质知识,尤其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学生对油气田开发勘探与开发的感性认识,了解我国石油工业的现状,熟悉地质工程的岗位特点,学习石油工人的优秀品质,培养面向实践、注重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培养高层次工程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通过专业实习,学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了解现场录井、室内分析化验的基本装置、方法、流程及原理。
2、了解油气勘探与开发工作中常用软件工具。
3、了解油气勘探与开发工作的目的、内容、工作及研究流程。
二、时间安排
专业实习安排在专业课程结束之后,即在入学后一年课程学习之后。
现场专业实习时间为10周。
三、实习内容与学时安排
一、实习动员
实习动员、入厂教育、了解油田的发展史、发展现状。
(1天)
二、地质基础实习(4周)
1、岩屑观察描述与分析(1周)
2、岩心观察描述与分析(1周)
3、薄片观察鉴定与分析(1周)
4、扫描电镜观察描述与分析(1周)
5、阴极发光观察描述与分析(1周)
6、铸体薄片观察描述与分析(1周)
7、X-衍射分析(1周)
8、其它分析测试(压汞测试、包裹体分析、元素分析等)(1周)
要求:
(1)了解各种常规分析测试手段、方法及原理。
(2)熟练掌握2~3种分析测试方法。
(3)掌握各种分析资料的收集及应用。
三、基本技能实习(5周)
1、岩石学研究(2周)
2、岩相古地理研究(2周)
3、层序地层学(地震沉积学)研究(2周)
4、测井地质学研究(2周)
5、构造解析(3周)
6、储层评价(3周)
7、油藏分析评价(3周)
8、储层地质建模(3周)
9、储层反演(3周)
10、地震解释(3周)
11、其它(2周)
要求:
(1)了解各研究方向常用软件原理及功能,熟练掌握1~2种软件。
(2)了解各种地质图件的编制原理及方法,熟练掌握相关研究方向(领域)地质图件的编制、解释及应用。
(3)现场导师编制具体实习大纲,要求实习内容与现场实际工作相关。
(4)现场实习内容要与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相关,时间和内容要衔接好。
(5)实习按实际学生人数组织实施,可组队实习,也可单独实习。
四、实习报告编写与答辩(1周)
五、实习报告内容、编写要求
1.实习报告编写的主要内容
(1)实习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2)实习单位的概况。
(3)实习的主要内容。
内容应详细记录现场实习的时间、地点、实习的主要内容。
(此部分是实践报告的重点)
(4)实习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如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实习报告文字部分不少于5000字,重点要突出,公式图表要规范清晰
2.实习报告格式
(1)封面
(2)现场指导教师评阅表、答辩委员会评议表
(3)目录
(4)实习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5)实习概况
总体介绍实习的时间、地点、方式。
(A4,1页)
(6)实习内容
依据实习大纲的内容要求,详细介绍实习细节。
(A4,10-20页)
(7)实习收获和认识。
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提升及心得体会等(A4,2-10页)
(8)致谢
(9)参考文献
实习报告用A4纸打印,格式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硕士论文格式标准书写。
地质工程(物探方向)
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专业实习是地质工程专业物探方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了解地震勘探知识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现场实习和实践,辅以现场操作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教师的讲课等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增强学生对地震勘探方向的感性认识,了解我国石油工业的现状,熟悉地震勘探的岗位特点,学习石油工人的优秀品质,培养面向实践、注重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培养高层次工程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通过专业实习,学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了解地震勘探采集的基本设备、方法、流程及原理
2、了解地震勘探处理软件的工作环境、处理流程、每一步的原理
3、了解地震勘探解释软件的工作环境、解释流程及解释原理
二、时间安排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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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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