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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电商发展蓝皮书
2016中国医药电商发展蓝皮书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
随着我国GDP持续增长,促进国民人均收入的增加,整体国民医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电商产业加速拓展细分市场,医药品类价值诉求趋高。
中国医药电商市场潜力巨大,我国医药电商规模逐渐扩大。
2017新年伊始,医药电商政策又迎来开门红,国务院发文取消B证、C证审批,降低了准入门槛,推动产业前行。
随着一系列鼓励性政策的出台,互联网+大健康产业乘风发展,势头良好。
但医药电商的发展也并不是一路凯歌,去年国家药监局发文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随后天猫医药馆、1号店药品商城和八百方陆续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双十一”电商平台OTC禁赛,医药电商这场大戏可能才刚刚开始。
从2005年第一张医药B2C牌照的颁发为开端,10年来医药电商在经过初期的快速增长后,现阶段增速放缓,目前行业内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加剧,正逐渐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
截至2017年1月22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共有913张,其中包括A证(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共40张;B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共224张;C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共有649张。
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企业分布在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从分布图来看,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北京、四川、重庆、福建、上海、河南等是医药电商获证较多的10个省份,占比分别为16.2%、11%、9.7%、6.7%、5.3%、5.1%、4.2%、4%、4%、3.8%。
第一章中国医药电商发展环境
总结2016年,医药电商虽然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方面受挫,但随着鼓励处方外流、医疗大数据建设和共享的文件相继出台,网售处方药的时机正在加速到来。
与此同时,人社部出台文件,计划开放医保结算数据交换接口,网上购药医保结算有望在5年内实现。
这些政策层面的转变,无疑都将促进医药电商发展进入快速通道。
一、监管严格,但政策正在逐步放开
在政策层面上,目前仍然沿用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
2016影响医药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
通知指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同时,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
2、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
通知指出,应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
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指南鼓励医药工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大力推动“互联网+医药”,发展智慧医疗产品。
开发具备云服务和人工智能功能的移动医疗产品、可穿戴设备,各种类型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健康管理软件(APP),可实现远程监护、咨询的远程医疗系统。
加强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发展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指导疾病诊治、药物评价和新药开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决策支持系统。
其二,培育新的健康消费需求。
推动家用、养老、康复医疗器械的开发和应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发展大健康产品,支持医药企业向功能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化妆品以及保健、预防、治未病等领域延伸。
支持基因测序、肿瘤免疫治疗、干细胞治疗、药物伴随诊断等新型医学技术发展,完善行业准入政策,加强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各项技术适应临床需求,紧跟国际发展步伐。
其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
大力发展合同生产、合同研发、医药电子商务、生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第三方维护保养等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分工进一步专业化,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围绕生物技术药物和化药制剂,鼓励建设若干个从事合同生产为主的高标准药品生产基地。
鼓励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企业开展产品延伸服务,从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建设第三方检验中心、影像中心、透析中心和病理中心等。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
意见指出,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保障,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
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同时,意见还鼓励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例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业务,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
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网上药店和医药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务,同时,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健康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
5、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总局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包括包括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平台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
同时,不影响已经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依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总局强调,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网上交易还是门店交易,都必须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6、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
《行动计划》明确,社保卡将加载支付功能,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
将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建设统一、开放的医保结算数据交换接口,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网上购药等应用。
要推进就医一卡通,实现社会保障卡与医疗机构、商业保险等实现服务对接,为持卡人员提供挂号、就诊、住院等全程就医服务,化解就医“挂号难”、“排队难”等问题。
同时,依托社保卡,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本地或异地直接结算;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结算。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医保诊疗信息的挖掘分析,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支持健康服务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化发展,为参保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医疗支出不断增长,健康观念提高
居民保健意识增强,医疗保健支出增速居八大类消费支出首位。
据《2015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和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额分别为1193.6元和722.1元,分别同比增长6.77%和17.56%。
2005-2015年中国医疗支出
年份
卫生总费用(亿元)
政府卫生支出
社会卫生支出
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人均卫生费用(元)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绝对数(亿元)
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绝对数(亿元)
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绝对数(亿元)
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005
8659.91
1552.53
17.93
2586.41
29.87
4520.98
52.21
662.30
4.68
2006
9843.34
1778.86
18.07
3210.92
32.62
4853.56
49.31
748.80
4.55
2007
11573.97
2581.58
22.31
3893.72
33.64
5098.66
44.05
875.96
4.35
2008
14535.40
3593.94
24.73
5065.60
34.85
5875.86
40.42
1094.52
4.63
2009
17541.92
4816.26
27.46
6154.49
35.08
6571.16
37.46
1314.26
5.15
2010
19980.39
5732.49
28.69
7196.61
36.02
7051.29
35.29
1490.06
4.98
2011
24345.91
7464.18
30.66
8416.45
34.57
8465.28
34.77
1806.95
5.15
2012
28119.00
8431.98
29.99
10030.70
35.67
9656.32
34.34
2076.67
5.41
2013
31668.95
9545.81
30.14
11393.79
35.98
10729.34
33.88
2327.37
5.57
2014
35378.91
10590.7
29.9
13042.9
36.9
11745.3
33.2
2586.5
5.56
2015
40587.7
12533.0
30.88
15890.7
39.15
12164.0
29.97
2952
6.0
数据来源:
《2015中国统计年鉴》
三、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医药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在给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的同时,也给一些行业带来无限生机,尤其是医药行业受人口老龄化影响,未来十年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
据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老龄化人口的医药消费占整体医药消费的50%以上,且人的一生当中,80%的药品消费是在最后20年发生的。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世界的比例超过1/5,居世界首位,并且还在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几近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
老年人口总量的迅速膨胀以及占总人口比例的迅速提高,将成为推动医药市场扩容的重要因素,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将作用深远。
重点慢性病患病情况:
2012年全国18岁及以上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5.2%,糖尿病患病率为9.7%,与2002年相比,患病率呈上升趋势。
40岁及以上人群慢性阻塞性肺病患病率为9.9%。
根据2013年全国肿瘤登记结果分析,我国癌症发病率为235/10万,肺癌和乳腺癌分别位居男、女性发病首位,十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使他对于医药行业非常值得看好。
医疗保健支出已经成为很多家庭除食品之外的第一大支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上市公司,将会成为大家研究的重点。
四、参与者不断增多,关注度提高,投融资增加
2015年国家药监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拟放开药网监督权限。
2015年融资达到了34亿元,2016年虽然形式严峻,但是融到了18.42亿元。
一系列政策催生和近两年资本大力的涌入浪潮推动了医药电商快速发展。
五、移动端快速爆发
中国药店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医药B2C市场最大的亮点在移动端,移动端购药APP产生了2.9亿元的销售额。
如果说去年是医药电商移动端发展元年的话,那么,今年应是医药电商移动端快速成长的一年。
以康爱多为例,作为国内医药电商龙头企业,公司早在3年前便已经有预见性地开始着手布局康爱多手机购药APP和手机端WAP购药网站。
到目前为止,手机购药APP的下载安装量已近千万,手机端WAP购药网站销售每年保持倍数增长。
到目前为止,医药电商在移动端上的布局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类是垂直医药电商企业延伸布局移动端,开拓移动电商业务,以康爱多为代表;一类是互联网科技公司开发APP应用,试图解决医院处方流转、药店引流或药品配送服务,例如阿里健康APP、药给力等等;还有一类是垂直医药电商企业试图跨界移动医疗,打通医和药,例如壹药网、健客网等。
总体上来看,移动端势不可挡。
而基于移动端发展的O2O,也毫无悬念地成为了上半年医药电商领域的一大热点。
康爱多以自建官网,天猫和京东等平台的旗舰店、手机WAP网站、微信商城和康爱多掌上药店APP为基础,向线下延伸O2O旗舰店;各类APP应用企业也纷纷加入争抢线下药店的行列。
不少实体药店也依托自身在线下门店布局上的优势,上半年具代表性的是老百姓大药房。
移动端是未来趋势,未来的电商战场必然在移动端,而O2O模式是医药电商目前分食处方药市场蛋糕的最适模式。
据此推测,下半年,医药电商的发展仍将以移动端和O2O为重,今年全年医药电商移动端将呈倍数增长。
六、药企将大规模逃离医院,转投医药电商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国家层面在医药分开、公立医院药品招标及采购等方面密集出台政策,且集中导向降低药价、二次议价、降低医院药费。
下半年,随着大部分省市开始招标采购工作,将有更多药企面临弃标、废标的困境。
今年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发布,明确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
而在6月19日,国家卫计委官网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
通知进一步细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省根据地方实际,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由此可见,各省市将在下半年陆续启动药品集中采购,今年招标大年的重点在下半年。
根据70号文,公立医院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继续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量价挂钩、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实现路径和方式,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
上半年在7号文的指导下,不少省市开始了新一轮的招标采购工作。
例如,湖南省年初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药品分别进行第一轮、第二轮报价,不少议价产品的价格被腰斩,大部分同比降价20%~30%,导致不少企业直接弃标,引发药企反弹。
从目前进展来看,虽然规则经过调整,但总体上价格并未提升,而是将部分因为不接受价格的产品重新拉回来议价,部分急救药物由药企和医院直接议价。
而安徽蚌埠的思路,则是借带量采购变相降价。
4月23日,一份名为《安徽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公告》的文件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该公告称,山东丹红、江苏奥赛康、广州白云山、北京四环医药、天津红日药业、GSK、哈尔滨松鹤、大理药业这8家企业的所有药品永久性不得进入蚌埠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理由是这8家企业列入单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降幅未达到25%。
除了湖南和安徽以外,上半年还有福建、江苏、浙江、辽宁等省开始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均以降低药价为目标。
就在近期,北京市还发布了《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北京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清单”将全部公开,包含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调整变化清单等信息将逐一“亮明细”。
而上海市传言将出炉挂网药品采购办法,医院和药企直接议价。
在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政策严厉的情况下,为了保住自身市场份额,预测从下半年开始,将有大规模药企逃离医院渠道,通过DTP模式布局院外渠道。
其中,医药电商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因为,医药电商是一个渠道扁平化、价格透明可控、拥有完善线下配送体系、能够实现患者用药追踪、同时能够建立处方数据库把控终端处方流向的渠道,将极大地助力处方药企实现渠道转型。
并且,以康爱多为代表,已有部分医药电商企业筹划通过DTP模式承接院外处方市场。
七、值得关注的政策态势
2016集中释放了多项对电商有影响力的政策,其中几项将对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从趋势上看,越来越多的政策向着有利于B2C业态的演进,以下我们做以梳理:
1、医保有限试水
在众所周知的C证放开外,网售处方药放开在两年的呼吁外并未迎来监管的放松。
尽管对于慢病患者网售处方药将带来极大的便利性,但流程控制和使用监管尚未能保证这条通路不出问题,因此在未来的两年内我们并不看好网售处方药的打通。
因此,短期内药店的处方药很可能使药店和诊所受益,这也构成了药店大力建设自有慢病管理能力的逻辑。
在市场准入问题外,电商途径与医保的打通也是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特别值得业内关注的是国内包括天津、辽宁、上海、广东、浙江在内的7个省份有限开通医保与定向电商平台对接的尝试。
这些省份均以县为单位定向对电商平台开放部分药品的报销通道,使得消费者完成身份认证后能够享受特定品种的部分报销比例。
各省在这方面的尝试虽有细微差异,但普遍倾向本地的电商平台以利于监控和数据收集。
这一动向可以说是在为未来的电商承接医院门诊药房职能所做的准备,是医药分家的大背景下各地监管机构不得不进行的尝试。
2分级诊疗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
2016年5月26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具体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
医改进入深水区,分级诊疗作为国务院深化医疗改革首要基本制度。
推行的关键在于政策的可操作性,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适宜当地医疗水平的分级诊疗政策。
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通过基层医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扩展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才能将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让病患感到实惠。
具体到院方,便是优化服务流程,通过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患的就医体验。
同时,设置好相关的激励体制,调动医生的积极性。
分级诊疗的推进有可能会改变患者的就医习惯,并向便利性方向发展,对购药场所的来源也会有所变化,因此我们将此列为政策的第二项观察要点。
3互联网医院
宁波云医院是最早成立的互联网医院,那时,互联网医院尚未火起来。
直到2015年底乌镇互联网医院成立,互联网医院才真正火起来。
步入2016年,互联网医院便如雨后春笋。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年成立的互联网医院高达30家,其中,互联网医疗企业、医药电商和医疗信息化企业的参与度最高。
因此,2016年也被称为互联网医院爆发的元年。
互联网医院是移动医疗的衍生形态,是移动医疗运营模式不断转变的一个阶段性产物,目前虽然盈利模式尚未清晰,但可以看到多家电商及相关服务公司都对此跃跃欲试,将互联网医院纳入自己的业务版图,以期建立自给自足的生态体系。
八、市场态势
2016年,三线以上城市人均消费支出普遍上涨20%,健康在家庭支出中的比例也将持续扩大。
尽管传统医院市场和零售药店市场2016年增速分别仅有5.5%和9%;各类电商普遍实现了50%左右的增速。
综合宏观健康产业高速成长的态势,和两条传统渠道的低速成长,我们有理由估计电商携其所擅长的品类将持续维持增长,并且短期内还看不到增速陡降的态势。
第二章中国医药电商B2C
2016年医药电商在一片哀鸿声中交出亮眼答卷——排名领先的电商平台时隔6年后首次宣布盈利,这也是整个医药互联网行业首个宣布盈利的板块。
截至2017年1月22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共有913张,其中C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共有649张。
中国医药电商B2C市场规模从2009年开始呈爆发式增长,到2012年增速逐渐放缓,并呈平稳增长趋势,2016年B2C医药电商市场规模达286亿元,年增长率88%。
2009-2015年我国B2C医药电商市场规模统计
B2C医药电商(亿元)
年份
销售总额(亿元)
同比(%)
2016
286
88
2015
152
100
2014
76
81
2013
42
147
2012
17
250
2011
5
150
2010
2
100
2009
1
--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市场竞争与投资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医药电商B2C市场呈矛盾发展态势;预计2017年政策面相对宽松,市场增速相对放缓。
到2020年,医药电商市场将成长为超过1000亿元的大市场。
在政策面上,2017年会较2016年宽松些,市场发展早期累积的供方市场、投资市场利好驱动了2016年市场超常增长,但在没有大政策刺激下,2017年这种效应会衰减。
由此判断,2017年医药电商市场增速将相对放缓。
一、模式初现
首先,传统具备纯粹电商基因的好药师、七乐康普遍借以运营效率的提升快速接近盈亏平衡,当下来看其他同类公司也不会脱离运营效率的零售基本决赛战线。
其次,生存下来的电商公司普遍具有产业的支撑,这一点与原先行业对这一领域独立性的评判要求有所差异。
当下来看,能够完成同行工业企业产生销量,并且抓住消费者核心诉求的平台,不论是否具备工业投资都可以在市场上寻找生存空间;并且得益于工业投资方对营销逻辑的基因植入,可能反而使得平台类公司减少与上游供方的零和博弈,转而关注平台对终端消费者的洞察,使得平台整体运营能力提升从而完成对工业增量部分的贡献。
再次,从品种来看,电商与传统零售企业的绝对差异正在被打破,电商的品类结构越来越向传统转移。
2015年我们观察到的是受限于电商平台的采购和选品能力,工业企业向电商推送特定规格特定包装的产品居多,电商在主动选取品类上并未如传统零售企业般刻意选择适宜自己产品线的品牌。
随着消费者移动端购买习惯的日益强化,电商平台可能不再依赖理论上无限的货架,转而主动接触适宜自己调性的产品,也使得两者的销售结构越来越相似。
据大型电商普遍反馈,传统上占50%销售额的医疗器械现在已经下降至30%的比例,占销售额2成的计生用品及占比更小的隐形眼镜比例未发生变化,迎头赶上的是OTC已经一跃占据20%的品类,并且未来数年内依然将保持迅猛增速。
二、各显神通
与传统零售企业尝试的路径类似,医药工业企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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