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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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第一章安全管理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文件要求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与协调。
2、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广元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对项目部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目标管理的落实进行考核。
4、组织项目部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组织单位员工(包括劳务队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处理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各项目部要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切实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图
总经理
工程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1总经理
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1.12全面掌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职能部门按照建筑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另行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1.1.3建立健全本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人员素质。
1.1.4组织制定本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签订项目承包责任书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1.1.5根据对本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决定其奖惩(安全生产奖的提取和发放按总公司规定)。
1.1.6主持本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1.2副总经理
1.2.1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2直接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1.2.3组织本公司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4组织编制并领导实施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1.2.5组织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审定调查报告。
1.2.6协调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1.2.7组织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
1.2.8督促检查本公司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及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1.2.9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3工程部总经理
1.3.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1.3.2参与、组织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1.3.3组织编制并审批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可行性,并提出决策性意见。
1.3.4参与、组织编制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1.3.5组织编制并审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1.3.6组织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大纲。
1.3.7组织审定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上岗资格标准。
1.3.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4财务部经理
1.4.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4.2在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1.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经费的使用。
1.5质安部部长
1.5.1在公司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1.5.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3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
1.5.4查处各项目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勒令相关项目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甚至全部停工的非常措施;
1.5.5督促各项目部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5.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1.6项目部经理
1.6.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6.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1.6.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6.4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6.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1.6.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1.6.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1.7.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7.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7.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1.7.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1.7.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1.7.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禁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1.7.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1.7.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8项目部安全员
1.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做好安全资料;
1.8.2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结合生产任务特点,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
1.8.3随时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有关班组或作业人员落实解决。
重大隐患或严重违章的,采取必要的停工措施并及时上报;
1.8.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本人分管范围内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验收,并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
1.8.5监督检查下属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8.6负责对配合施工的机械操作手、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8.7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直接领导,同时立即组织伤员抢救,积极配合并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三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工地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项目部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种)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施工地点入场、施工方案的设计、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施工地点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地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普通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九、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项目部对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一十、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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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劳务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9.质安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
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
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
隐患档案一般包括:
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
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
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
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或工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或工地(项目)负责人应在半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区)安监站等。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肇事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肇事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肇事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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