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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
媒体评论:
公款“秘密吃喝”也是腐败
▲公款吃喝在转为地下之后,消费标准并未降低,而其危害也不亚于公开吃喝,同样都属于公款腐败。
而且,公款“秘密吃喝”极具隐蔽性,外人很难察觉到,如此就使得中央倡导的“勤俭节约”行动遭到架空,普通民众反被蒙骗,不仅不利于遏制公款吃喝,还会损害到政府的公信力,让人怀疑“勤俭节约”行动会否有效。
▲公务宴请成为“地下战”的真正原因是制度问题,“年度预算没用完来年就要减少”这个完全就是体制的问题。
最主要的监督体制没有做好,靠这样一时性的口号是抵制不了的。
只能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悲剧一次一次重复上演。
▲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
关于这一点,有太多国家的经验可以证明并借鉴。
舆情点评: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刚让百姓拍手叫好没多久,公务宴请转战地下就引来一片质疑声,是政策可钻漏洞太多还是对策太“智慧”?
举国上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却有一些公务宴请“避风头”,从五星级饭店转至单位内部;公务宴请转战私密会所,农家院内可洗桑拿;国企食堂宴请官员,茅台装入矿泉水瓶…
吃喝原本只是单纯的满足人类生理日常能量补给,而今吃喝腐败风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类吃喝满足生理需要的基本属性,形成一种吃喝“腐败”文化。
在制度漏洞监管不力执行不到位的环境下,一些人逐渐养成奢侈浪费,贪大图样,气派宏大的习惯,“面子”工程愈演愈烈,因为是公款,所以更加肆无忌惮的消费。
即便上有政策,有些人也会因为长久形成的奢侈秉性成为与节俭风尚背道而驰的“潜伏者”。
殊不知公款挥霍背后是纳税人的心在滴血,一旦这样的丑闻被揭露,呼声最大的必然是纳税人。
官员无论如何变换形式挥霍公款,都是换“汤”不换“药”,挂羊头卖狗肉,弥漫着腐败的味道,欺骗着群众的信任。
有人大代表建议,恶性公款挥霍定为贪污犯罪,可以从法律法规上对公款乱吃乱喝者实行“零容忍”。
公款吃喝现在只是一个违纪问题,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定罪的高度,以致处罚起来缺乏力度,才让一些人“无后顾之忧”,或许正是如此,客观上怂恿了公款吃喝歪风的流行。
在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牙签法案”,即国会和地方议会为了控制公款吃喝不仅严格监管,制订了很多相关法律,即企业或者说客不得摆宴席请官员吃饭,只可以请他们参加酒会。
酒会上所有的食品都只能用牙签或者手指头拿着吃,不得有正式的饭菜。
与此类似在很多国家,公务出差只能报经济舱,公务招待明细到菜品、价格、招待效果等都做出了非常严苛的规定。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沉疴需落猛药。
关于如何在反腐斗争中取胜,李克强总理表示要公开、透明制度管权、管钱、管人。
此番言论意味着像现在这样对被揭发的官员进行处罚并不能达到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目的,只有从制度上建立机制,监管上实施到位,惩罚上升到法律层面,公款吃喝才能得到根本有效的根治。
2.网友热议:
农村强征地歪风须整治
网民观点摘编: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
李新月(高级经济师,《经济师》杂志特邀研究员):
【农民为何以死护地?
】中牟护地被碾死农民的血还未冷,巴东护地农民又罐车下丧命。
以死护地是因农民的生存权和土地捆绑在一起。
没土地,没技术,没就业岗位,没社会保障,别说幸福感,连填饱肚皮都成问题。
可官方看的是发展的政绩,开发商看的是昧心的利益,为了更好生活,农民只好赌命上演生死大戏!
网友“AXGOZ8:
”:
#河南征地碾死农民#九州?
怒吼是何人一夜显神威,农田变高楼。
对车流滚滚,霓虹闪闪,感慨悠悠。
多少王孙公子,商界竞风流。
父辈光环下,不发无由。
谁念人间倦客,正饥肠辘辘,露宿荒丘。
工农伶度日,惧警怕工头。
叹九州、乌鸦同黑,呐喊抹去谈、主义劣和优。
谁知我、避秦无洞,出海无舟。
袁国宝:
【下一个命丧车轮的是谁?
】从浙江乐清钱云会到河南中牟县农民宋合义再到湖北巴东村民张某(女,44岁),无一例外都是因为野蛮拆迁而命丧车轮,高速发展的中国,创造了一系列的经济奇迹,现实的中国却随意贱踏生命,已成家常便饭,强拆丶征地,己成对弱势群体的最大威胁。
权力不被限制,人民永无安全!
有钱能使鬼推磨
雾满拦江(职业作家,传统文化研究者。
):
河南中牟,司机王胜东开铲车入农民宋合义承包地,将宋合义拍死。
结果王胜东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湖北巴东,村民与工程项目发生财产纠纷,又跳出来个司机谭某,将村民辗死,结果司机以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你看这俩司机,拿着买白菜的钱,替人家操卖白粉的心。
不惜为别人夺财而杀人,怎么会这么蠢?
廖长勇(湖北利川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湖北巴东维权农民遭罐车碾压尸首不全】该报道称,死者“等待法医对遗体尸检”出结果。
真搞笑,很明显的死亡原因还需要法医鉴定?
真应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网友“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钱成了某些权贵们为所欲为的免死牌了吗?
这位无证驾驶的凶手司机有一个权势通天的哥哥在撑腰壮胆,即使被叛刑也是相征性地坐两天班房,然后就以表现良好而提前释放!
这恐怕是有钱人敢于漠视他人生命而心知肚名的潜规则吧!
呼唤包青天重返人间!
网友“千里沙枊”:
在自家地里,被铲车碾死!
用钱就能换取人的性命!
这个时代太伟大了!
用一千亿元能换多少人的性命?
你不听话!
碾死你!
你挡我的道!
碾死你!
你阻碍我发财!
碾死你!
你妨碍我当官!
碾死你!
可以找一千万个理由碾死你!
自古以来就是鬼的世界!
有钱能使鬼推磨!
请相信钱!
官民之间有堵墙
网友“鲁帅”:
为什么,这些你人只能在网络上曝光出来,领导才重视。
难道当地的政府没人办公?
难道非要全中国的人联合媒体监管国事?
省长去哪里了?
都是吃白饭的?
周家店小二(媒体人):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周瑞金说:
“我们的官员都是由上面任命的,和人民群众没有关系,他认为自己就是要统治、管理人民的,没有服务的观念,不是真正作为公仆来服务的,你调皮不听话,我就要治你,就要抓你。
这种观念实际上是我们今天官民矛盾、基层矛盾频发的重要原因。
”
农村强征地歪风须整治
尚建平律师的微博(上海百全律师事务所主任):
如果我们今天不关心这位维权农民,谴责可恶的发展商,明天我们也可能被我们所在城市的发展商碾死。
杨长庚(兰州新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湖北再现杀害维权农民事件!
】中牟护地农民被碾死血还未冷,今天湖北巴东又现惊人惨剧!
维权农民频频被碾死,说明老虎和苍蝇叫板中央!
如果当地政府不查幕后黑手,表明他们以实际行动与中央对抗!
网友“徐同德无敌蛋炒饭”:
应立法凡开发过程有命案发生的全部停工,更换开发商。
网友“中国远征军”:
现在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当地不管的话直接上省政府告去。
习近平主席说过这样一句话,当地不管,可以直接到北京去告状。
3.媒体评论:
城镇化不能盲目地大跃进
新京报评论指出,河南中牟农民宋合义因不同意公司占地被“意外碾死”与湖北巴东农民张某又因财产补偿诉求纠纷被水泥罐车碾死两起事件虽然距离遥远,却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即在权力与资本双重的挤压之下,农民的权利意识也前所未有地增强了。
面对农民日渐苏醒的权利意识以及日渐复杂的利益格局,有关各方不能再以模糊的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等理由,强迫农民低头,更不能动辄要求农民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是应该保持足够的理性与克制,尊重农民的权利,并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寻求破解之道。
事实上,正是因为个别地方权力与资本长期以来对农民合法权利的漠视,甚至巧取豪夺、肆意践踏,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他们的鲜血或许会让有关方面的态度有些松动,对农民的诉求做些让步。
这样以生命作为代价的让步,终需要换来农民权利保障的进步。
希望,对农民权利的保障尽快抵达,农民被碾死的惨剧不要再发生了。
城镇化莫忽视农民的尊严
大河网评论指出,四天两命,且当事人均丧生于冰冷的庞然大物碾轧之下,这样惨烈的铁血碰撞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生命的离去是悲怆的,而他们作为底层农民,生命权利和尊严遭受践踏,这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相悖,与城镇化让人民群众受益的精神相悖。
李克强总理非常重视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并将其视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的过程中受益。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是为了让人民受益,因而发展要让农民有尊严。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应该充分考虑农民的合理要求,绝不能采用野蛮的方法。
农民希望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样的愿景是美好的。
各地在推行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
在拆迁房屋时有没有事先造好房子让农民搬进去,而不是开空头支票让农民流离失所。
惨剧的发生无法挽回,但愿各地能从中吸取教训。
城镇化不能盲目地大跃进,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尊严与利益,不能搞强迫。
不严惩幕后推手,征地血案难止歇
深圳《晶报》评论指出,这些年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冲突和惨案不断。
四川的唐福珍、江苏东海的陶惠西父子、江西宜黄的钟家以自焚对抗强拆,引发举国关注。
各种离谱的碾压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河北村民闫海、孟建芬先后因阻止拆迁被施工队的卡车和铲车碾压致死;浙江乐清寨桥村委会主任钱云会因土地纠纷带领村民上访,被工程车活活碾压致死。
意外事故、交通事故、非故意伤人,则是每起血案发生后当地官方惯用的回应及调查结论。
宜黄强拆血案发生后当地一名官员发出惊人之语: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前不久郑州中院一名副庭长直言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
这些虽然只是个别官员和法官的观点,但由这些话语的碎片中却可隐约拼凑出一幅权利弱势、利益集团与公权力联手坐大的现世图景。
在官商联手的现实面前,个体完全丧失了博弈能力,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抵抗,可能会送命;上访,可能被劳教;起诉,法院难立案。
惨案接踵而至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存在着某种必然性?
个体的孤立无援不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图景,更与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要防止类似血案一再上演,当务之急,不仅要惩处直接致人死亡的施害人,更要彻查真相,依法严惩幕后推手,以儆效尤;同时,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法律法规的健全和落实,让法律真正发挥保障个体权利、约束行政权力、惩戒暴力行为的功能,成为个体与强权博弈的坚实后盾。
莫让意外碾死悲剧再现
经济日报:
【微评:
莫让意外碾死悲剧再现】河南中牟农民因不满征地补偿,被施工方“意外”碾死。
逝者尸骨未寒,湖北巴东又发生了同样的惨剧。
鲜活生命戛然而止,冰冷解释难慰人心,对法律与道德均产生莫大冲击。
当务之急,应从快公布调查结果,从重严惩肇事之人,从紧严审相关项目,以惩罪犯,慰亡者,止悲剧!
4.网络帖文:
灭掉一个农民的利润有多少?
网络帖文《灭掉一个农民的利润有多少》在网络上获得众多网友的强烈关注。
该帖文指出,只是因为不肯将自己的地低价承包给开发商,就被铲车活活压死,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是一次,而是多次出现。
结果无非是司机追责,开发商出钱,政府维稳,然后冤沉海底,最后平息了事。
人命特别是农民的人命在个别官员和开发商的眼里早就可以用金钱计算了!
一亩很好的地的永久权价值目前至少价值60万到600万不等。
一亩地八百元的补偿对农民而言微乎其微,而一亩地到了政府的手里之后却利润惊人,而到了开发商的手里那利润又不止这个数。
据说在中国,辽宁盘锦农民王树杰被杀害后赔偿了400万人民币是最高的数字。
但杀掉一个农民即便按照盘锦先例赔上400万的话,对政府和开发商来说也是有利可图的。
不仅如此,其潜在的震吓作用所带来的利润远远超过了400万。
对开发商而言他们不过获得利润。
而对政府的官员们来说他们不止获得经济上的利润,而且他们还必将获得更多的政治上利润。
该帖文认为,每个强征地事件里面,总是临时工和被雇佣的司机们承担责任,其他人永远会逍遥法外,他们用最少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利润,人命当然不是个事了。
每一个被杀死的农民的对面都站着一个饮血作乐的开发商和借此上位的官员。
5.家属称口头达成赔85万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死者家属称昨日中午已与当地政府部门初步达成口头协议,给予自家85万元的补偿。
四、舆情点评
一亩地的价值到底值多少,很少有人这么问。
而在一篇网络论坛帖文中称“一亩很好的地的永久权价值目前至少价值60万到600万不等。
”而在中牟农民那里却只得到了800元的补偿。
而如此之低的土地补偿价格成为各类强征地事件的一大诱因也就理所当然了。
网民们对巴东农民之死表达了强烈的愤慨之情,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河南中牟农民与湖北巴东农民均被司机开车碾死不仅仅是意外事件,其背后还很及其深刻的经济背景。
而"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
"等看似荒谬的话语无疑为此类事件做了很好的注脚。
官民之间那堵深深的隔阂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有评论指出,事实上,在多起征地拆迁事件中都可见当地政府默许、纵容的身影,有些征地拆迁行为甚至就是由当地政府主导的。
而在历次惨案发生后直接肇事者多被从轻追究,幕后指使者及涉事当地官员则几乎未见被追究。
而正是这种纵容早就了近年来各地强拆事件的不断涌现。
在官商联手的现实面前,个体完全丧失了博弈能力,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抵抗,可能会送命;上访,可能被劳教;起诉,法院难立案。
在这种重重压迫下的中国农民便具有了更多悲剧色彩。
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关于城镇化的问题时,李克强总理强调,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新型城镇化必须做到“三保”:
要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
而在湖北巴东和河南中牟两地,人们看到更多的是当地政府机关在事件中的沉默。
新型城镇化不能盲目地大跃进,不能不顾农民的意愿强行征地拆迁,更不应该漠视活生生的生命,带血的城镇化不是人民所要的东西。
各地能否从这两个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让类似悲剧重演呢?
在网络上闪动的是网民们睁大了的期待的目光。
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
“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发生在湖北巴东,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另一个不满财产补偿,一人死于铲车之下,另一人则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
相隔仅3天,接连发生的这两起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央视《新闻1+1》4月1日播出的《制止农田里的“强拆”》,再次让我们直面这两起悲剧背后的沉重话题,并思考碾轧事件中的生命尊严和社会正义。
据报道,巴东肇事司机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而中牟碾轧事件中,此前有报道称死者家属与肇事方弘亿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2日,肇事司机王某被批捕,当地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深入调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相关报道见今日8版)。
事件性质如何界定,生命能否得到尊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客观的处理结果。
然而,两起“碾轧”的导火线,都与土地有关,与农民维权有关,肇事司机又都受雇于施工、执行企业。
这样的个体悲剧,便很难让公众简单地归结为司机的“意外”。
在证据与事实尚未全面公布之前,公众难免揣测:
一辆速度并不快的铲车,开到了死者的承包地上,在争执与纠缠中发生了血腥惨剧,司机有没有受到指使?
中牟宋合义事件发生20多小时之后,先是中牟县认证微博发布称“意外事故”,后涉事企业负责人强调死者酗酒,如今警方又认定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以及死者家属与涉事方弘亿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让人们更多了不少担心:
虽说核实事件细节需要时间,但官方“意外”的判断是否给得太草率?
是否有偏袒涉事企业之嫌?
退一步说,就算真的纯属“意外”,三天两起的“意外”,以及此前也曾在其他地方发生过的维权农民死在自家土地上的流血事件,其间的原因难道不值得深思追究?
事实上,公众对碾轧事件的关注,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残酷,对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还包括对土地征用合法性、相关赔偿合理性的质疑。
事件背后有无利益驱动?
涉事企业的责任在哪里?
民事赔偿可以存而不论,但行政层面,我们应当追问:
征地是否具有合法手续?
在基本农田建设酒店等永久建筑是否合法?
如果存在问题,那么当初又是谁来审批,如今又该谁来担责?
这样的征地背后是否潜藏有其他渎职腐败?
查清这些问题,让责任链上的每一个人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远比强调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重要得多,也更有助于杜绝此类碾轧悲剧——在法律上,农民在自家土地上醉酒没有任何过错,与加害行为之间也没有多少逻辑关联,不能成为克减犯罪责任的理由。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要的就是在个案当中,尽最大努力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
因为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
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相统一,准确预判法治风险,敬畏生命、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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