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环境保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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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环境保护方案
热电厂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方案
第一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和谐发展。
本制度依据下列标准文件,结合西岭热电厂具体情况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工业部(80)电技字第2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GB3096-2008)
5、水电部颁发“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试行)。
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国家环境保护局GB15562.1-1995
第二节、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的法律、法规及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西岭热电厂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西岭热电厂生产技术组,西岭热电厂所属各段值设立环保专(兼职)职人员,环保工作由厂长主管,生技组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各段值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西岭热电厂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行,各部门、专业要把环保工作列入生产工作中去,编制生产任务时编制环保工作计划。
机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环境保护(兼职)管理人员:
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管理流程图(网络图)
第三节、环境保护的任务:
防治污染,搞好文明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经济、保障生产发展,以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1、下列“三废”排放必须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内:
(1)、烟囱排放烟尘、SO2、NOX及其它有害物质;
(2)、各种废水(包括灰水及工业排水)废酸、废碱、废油;
(3)、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
2、厂内各处噪音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3、“三废”物质的综合利用;
4.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要进行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时(包括增产、挖潜技术措施及更改项目)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按国家规定办事,有关防止三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一起抓,大力消除跑、冒、滴、漏。
编制年度计划时,也要编制消灭七漏计划的具体任务。
6.保持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画廊、板、牌的整体性,有关治理“三废”的设施不得任意停用或拆除,正常维修需要停用时应取得必要的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7.各专业、部门划分的清洁区或绿化面积要保持清洁、完整、要教育职工保护绿化植物、严禁乱砍伐、乱堆杂物、乱倒垃圾。
8.目前暂不能治理的废水、废气、废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集中排放,不得任意扩散。
第四节、环保工作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审核、批准水电公司《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负责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规划;
3、审核扩建,改进工程和重大技措的“三废”治理方案,并督促“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时确保环保人员参加整体验收和“三废“治理落实情况。
4、调整掌握西岭热电厂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污染源,并对“三废”污染排放治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生产技术部
1、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环境保护计划、指标落实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贯彻和监督西岭热电厂各部门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令条例,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规划。
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根据下达的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指标、目标分解后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监督执行;
4、审核扩建,改进工程和重大技措的“三废”治理方案,并督促“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时安排组织环保人员参加工程初步验收和“三废“治理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污染源,每月对各基层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对口单位的统计报表。
7、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汇总、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规划。
3、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指标、目标进行具体分解后,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监督执行;
5、负责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对口单位的统计报表。
6、负责每月对水电公司各基层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7、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各基层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职责
(一)、基层单位专职(兼职)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噪音、照明亮度和烟尘、废水等全厂的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工作,配合呼伦贝尔环保局定期对污染物指标测试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维护记录、档案和台帐,保证污染物排放在指标在合格范围内;
3、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异常负责及时向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汇报;由环境保护负责人上报相关部门。
4、负责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按规定日期上报工作;
5、定期向西岭热电厂环境保护专职人员报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及报表;
6、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指标、目标,负责执行和落实;
(二)、锅炉专业环保职责
1、负责管理和处理锅炉排污水,如锅炉排灰水、冲灰水的排放等,使其符合排放标准,并保证设备系统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设备检修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消除锅炉冒黑烟,改进燃烧条件保证除尘器除尘排放浓度指标≤250mg/l;
3、降低本专业设备噪音(90分贝以下),所有的汽、水排放点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加强辅机用油的管理,消除漏油,严禁由于设备漏油污染冷却工业用水。
5、专业照明应符合“发电厂照度标准”的最低照度,每季应进行一次检查。
6、降低专业间粉尘,使其达到10mg/m3。
(三)、汽机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杜绝能源浪费,减少汽水损失,加强疏水技术管理工作,各种疏水都要回收,不得任意排放。
2、负责处理好冷油器清洗废液的排放。
3、加强油系统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泄漏点必须小于3‰,严禁油类漏入冷却水系统或下水道而污染排水。
4、降低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0贝以下)
(四)、电气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按照“电力工程设计发电厂照明,标准<最低照度1X>,负责全厂专业、科室应有足够的照明度,每季度电气专业应进行一次普查。
2、定期检查厂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确保工作场所足够的亮度;
3、经常检查在装有压力表、水位计、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表盘、楼梯、通道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狭窄地方的照明,使以上场所光亮充足;
4、经常检查事故应急照明、备用电源状态是否可靠;
5、负责消除电气设备的油类渗漏,泄漏率应小于3‰,防止油类渗出污染水源。
6、降低本专业及所管辖设备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7、蓄电池废酸应收回集中管理,严禁乱倒、污染水源及环境。
8、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定期检查及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五)、化学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地下水、工业排水、循环水、除尘水排污口的日常分析工作及定期全分析化验,并将化验单报保存在厂部。
2、负责锅炉酸洗水,排污水的处理。
3、化学排放废酸、碱液应回收综合利用,经过处理后〈PH值6-9〉排放,严禁将酸液排入厂下水管道系统。
4、化学药品应有固定储存场所。
严格管理,防止药品渗漏、飞散污染环境。
5、剧毒、刺激性化学药品应封闭储存,按有关规程制度管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消除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85-90分贝以下;
7、消除本专业油处理设备的泄露,要小于3‰。
透平油的放水要经过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8、配备必要的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并固定环境保护化验专责人做好定期化验工作。
9、每周的星期一负责污水排放口的污水排放监测,监测后的监测数据填入《污水处理检查表》,存入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并每月25日前上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监测数据。
污水处理循环检查表
单位名称
水化车间
锅炉排污水
污水排放地点
电渗析排水口
膨胀器排水口
处理方式
沉淀后排出。
不合格水加药使排出的污水不呈酸性
抽查日期
排入大自然中污水PH值
(标准值:
6-9)
排入大自然中悬浮物
<70mg/L
排入大自然中COD
<120mg/L
对检查的排水整改意见
排放是否达标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合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负责人:
化验员:
(六)、输煤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降低本车间粉尘,使其达到国家规定专业卫生标准。
(粉尘量小于10㎎∕m3)
2、负责水冲洗地面污水处理,其排放水悬浮物不大于500㎎∕L排水渗坑的积煤粉及时处理,严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以环境。
3、提高除尘设备的工作效率,其投入率在95%以上。
(七)、热工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环保监测仪表的检修及定期效验工作。
第五节、检查监督要求:
1、环保领导组织及管理机构认真负责环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各单位及有关科室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负责环保工作。
各单位应有本年度环保治理计划、规划。
环保人员在业务上受总工程师指导,严格执行环保工作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污染情况,做好环保工作。
3、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公司每年对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有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4、违反国家环保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对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不认真进行治理,长期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及负责人应严肃处理,经济制裁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章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质量,对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仪器设备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制度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内容
1、监督实验室对各项有关质量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种分析仪器、监测仪器的维护及定期检查、核准;
3、审查上报的环保监测数据;
4、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质量问题。
二、监测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废气管理
1、公司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废气污染物的监督管理一电厂、二电厂由热工专责人员负责,负责对废气污染在线监测数据监测指标的监督和对指标的控制。
2、发现监测数据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通知值长或厂负责领导进行有效调整,保证污染物排放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排放。
3、发现在线监测设备数据上传异常,应立即上报水电公司生技部,由生技部通知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然后对在线监测设备自自查,无法查清原因的,通知第三方维修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4、负责每月21日前向总厂生技部上报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报表(节假日提前)。
(二)、废水管理
1、废水排放监测由电厂的化验人员负责,保证各废水排放口达标排放。
2、负责每月定期向水电公司生技部编制《污水处理排放循回检查表》随技术监督报表一同报出。
3、严格执行“化学专业环境保护职责”的条款。
第三章西岭热电厂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西岭热电厂特制定废油品回收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西岭热电厂各段值将各轴承、变速箱更换废弃的油料及汽轮机油、变压器油回收到厂废油回收桶内,相应的检修用棉纱也要集中回收存放。
2、废油油料主要用于每次启动锅炉的部分燃料,浇在点火用的木材上,以及冬季管道冻结部位的加热用途,达到综合利用的目的。
3、机务队将废油单独存放回收桶内,由于量比较小,也可自行进行综合利用,每次废油用途必须说明。
第四章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
为了对西岭热电厂固体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二、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保防治法》;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三、专业术语
1、固体废物: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
2、工业废弃物: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
是指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
4、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
5、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
是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生少垃圾等。
6、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收回再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塑料、废纸等。
7、贮存:
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的设施或者场所的存放活动。
8、处置:
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掩埋或利用其它方法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消除危险成份的活动。
9、利用:
从固体废物中提取可用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四、基本要求
1、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1.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废酸、废碱、废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1.2、炉渣、粉煤灰主要是由电厂发电和供热产生,建筑垃圾主要是由厂房改造及维修施工产生。
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2.1、各段值应按废弃物的种类分类,设置贮存放置点,废弃箱设置明显标识。
2.2、固体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的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旋转到临时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存放场所应具有防泄漏、防扬散等有效设施和措施。
2.3、必要时,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分区进行存放,如废纸箱、废瓶罐。
废纸、金属、检修剩余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报废设备放放设备报废区。
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的垃圾区或垃圾箱内。
2.4、一般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应由单统一管理。
2.5、需特殊贮存的或处理的如粉煤灰和炉渣需贮存在灰池内或灰场内进行贮存。
2.6、禁止向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体废弃物。
2.7、禁止将一般固废物和危险废弃物混合收集、贮存。
3、固体废弃物处理
3.1、固体废弃物处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3.2、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物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
3.3、电厂炉渣部分的综合利用如:
公司自用或修路等,其余部分由西岭热电厂统一运到水泥厂。
3.4、不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厂自己拉运到城建部门规定的指定地点堆放。
4、固体废物的登记
4.1、炉灰、炉渣等,应按《环保管理标准》建立每次处理量的台帐,内容包括:
时间、种类、数量、运行往地点、负责人。
第五章西岭热电厂危险固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西岭热电厂危险固废物排放的管理职责、措施检查与考核等相关事宜。
2、本标准适用于西岭热电厂危险固废物的排放管理。
二、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保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三、专业术语
1、危险废弃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国家标准规定的按危险废物处理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
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
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集中贮存:
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
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6、焚烧:
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至无害化过程。
四、管理职责
1、西岭热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水电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等)进行安全检查,管理生产领导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其它相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同作好危险废物的监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五、管理措施
1、西岭热电厂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
废保温棉、废碱、废酸、废油抹布、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
废碱、废酸进行中和处理,废油抹布、废油统一回收后用于炉中焚烧,其余如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贮存在指定地点统一深埋处理。
2、对于废油贮存的各单位,应建立废油贮存台帐,并按排专人管理。
3、危险废物贮存的设施应有明显的标志;
4、危险废物贮存的设备和设施必须具有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功能;
5、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的特性焚烧、深埋、综合处理,分类贮存;
6、禁止混合收集,严禁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贮存;
7、贮存危险废物的设备、容器转作它用的,必须进行安全性处理,否则按危险性废物处理。
六、危险废物的处置
1、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处置危险废弃物。
2、在处置时由西岭热电厂内部自行处理和利用的危险废物,用处置和利用单位负责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自行处理台帐备查。
3、禁止将危险废物与其它货物及无关人员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禁止在中途抛撒、丢弃或私自改变废物到达地点。
第六章贮煤场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煤场合理储备和堆放,防止煤堆自燃及煤粉污染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西岭热电厂储煤场的环境管理。
三、职责
1、电厂燃料管理人员负责煤场的堆放管理,汽车、火车来煤的装卸指挥工作,机务队负责煤场的巡回检查、降尘喷洒、杂物清理及设备运行工作。
2、机务队负责指挥铲车负责煤场的推煤平整工作。
3、机务队、皮带工段负责煤场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燃料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燃料运输
1、火车运煤
1.1、火车进煤后,销售公司调度通知西岭热电厂调度,由西岭热电厂调度通知我厂煤管员安排卸煤,煤管员作好进煤车数和吨数的记录;
1.2、机务队领导指挥铲车、推土机把火车卸下的煤向指定煤场堆放。
2、汽车运煤
2.1、运煤车辆发现煤堆超温或自燃必须采取措施对自燃煤喷水降温等灭火措施,禁止载有火种的煤运输。
五、煤场管理
1、煤场必须备有喷淋、灭火、降尘的消防设施;
2、根据煤的水份、天气的风速对煤场不定期喷水降尘,防止煤粉飞扬污染环境;
3、必须保证煤场喷水系统、消防系统可靠备用,做好防火措施,确保煤场安全。
4、加强现场管理,做到顺序用煤,防止燃料存放过久氧化变质。
第七章贮灰场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贮灰场的环保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灰场管理排放指标
1、对大气及周围地面:
无飞灰污染;
2、渗水指标:
对地下水体及土壤无污染。
三、灰场管理职责
1、灰场的日常管理由本班值长进行日常管理监督,皮带负责人对灰场实施具体管理。
2、灰场检查管理由皮带人员巡检,每班至少2次;
3、灰场的环境处置在当值值长的指挥下,由皮带、综合、机务实施具体环境保护工作和消防处理及其它具体处理工作。
四、日常管理
1、检查灰场是否有明火,是否按指定地点堆放,沿途是否扬撒。
2、灰场内的灰渣必须冷却后方可倒入灰场堆放;
3、灰场按时定期清理,灰场内不得过多存放炉渣、粉灰;
4、在除灰、除渣过程中,工作人员中途不得扬撒,如有扬撒,必须及时清理;
5、灰场应备有防飞扬的喷水装置,地发现场内有明火或大风天气时,对灰堆进行喷水降尘。
第八章关于对噪声测量管理的规定
根据质量标准化达标要求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两个电厂对《环保监督管理制度》中噪声监督一项进行监测,西岭热电厂、雁北热电厂按照《环保监督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1、监测范围:
车间各操作间、控制室、厂界(以围墙为界,东西南北进行采点式测量)。
2、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认真做好记录,记录项目清楚,内容应有监测人、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值、与标准值对比等项目,特别说明的加备注。
3、噪声标准值:
①、厂界标准值:
类别
昼间(dB)
夜间(dB)
说明
0
50
40
疗养院、高级别墅、高级宾馆。
1
55
45
居住区、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
60
55
居民区、商业区、工业混杂区。
3
65
55
工业区
4
70
55
交通干线两侧。
②、车间标准:
根据ISO1999—75的规定:
作业场所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规定85dB-90dB。
西岭热电厂各配置一台噪声测量仪,测量仪列入设备管理中进行建档管理,测量仪的备品、备件、说明书要求保存完整,不得丢失。
如有损坏按公司文件执
行。
附:
噪声监测表
噪声测量
检测人:
检测地点:
检测日期:
年月日时
单位
地点
测量值
dв
厂界
昼间
dв
夜间
dв
标准值
昼间
dв
夜间
dв
热
电
厂
主控室
70
厂房南围墙
43
40
厂界
65
55
发电机前
96
厂房北围墙
55
48
作业
场所
85~90
锅炉操作间
70
厂房东围墙
59
54
汽机操作间
70
厂房西围墙(门卫)
48
40
汽机零米
82
水化间
50
检测结果:
根据《噪声测量管理》厂界标准和ISO1999—75的规定,经对二电厂工作地点、厂界的噪声检测,二电厂噪声数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主管:
审核:
第九章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依法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排污口管理,是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计量装置和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档案。
第三条、厂长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总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厂级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电厂运行值负责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修部门负责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呼伦贝尔环境保护监督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经规范化整治后的排污口安装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等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排污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涂改。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污水
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
水体排放
2
废气
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
大气环境排放
颜色
图形颜色:
白色
背景颜色:
绿色
图形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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