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3篇(共3页)1400字.docx
- 文档编号:9844003
- 上传时间:2023-05-21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9.10KB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3篇(共3页)1400字.docx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3篇(共3页)14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3篇(共3页)1400字.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一
:
你(单位)于年月日在从事的的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请□立即改正/□于年月日前自行改正。
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罚款元(大写)的处罚。
其中,罚款按以下方式履行:
□当场收缴/□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被处罚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单位公章)
年月日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二
当事人: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联系住址:
电话:
你(单位)超预售许可面积销售商品房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你(单位)罗浮苑小区于20xx年取得该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面积为XXXX年6M。
经查,该小区从取得预售许可至XXXX年3月份,共销售房屋面积XXXX年1.64M,超出预售许可面积XXXX年5.64M,属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商品房行为。
本单位认为:
你(单位)此种行为已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222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必须于年月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要求你(单位):
1、于年月日前将罚款交至,(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于年月日
前履行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承办部门:
执法人:
审核人:
签发人: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三
被处罚人: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xx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xx地址:
xx市
本机关现查明:
滁州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祥生&;十里&;小区在未取得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以上有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建工函【20xx】440号《关于对&;祥生&;十里&;违法建设行为调查处理的函》、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书》等证明。
对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行滁州琅琊支行银行(户名滁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XXXX年XXXX年XXXX年00)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滁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管 行政处罚 决定书 _3 1400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