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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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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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推进方案》和《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关精神,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海西州科技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同时,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了《海西州科技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推进方案》和《海西州科技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测评指标及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了创建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开展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海西自治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教育。
大力宣传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及成果,使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二是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拓宽民族团结进步舆论阵地,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利用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展出展板、印制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局办公区域内通过宣传栏、挂图的形式对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进行宣传;以“科普之冬”“科技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进社区、进乡镇、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以展板、科普电影、科普剧、科普小实验、科普图书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手工制作、健康生活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截止6月份,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展出展板400余块,举办各类培训班与讲座5期、培训农牧民250余人,文艺演出10场,发放科技图书资料40000份(册)、宣传品15000份、书写春联2500余幅、台历XX幅、美术作品100幅,接受咨询2500人、义诊500余人,免费发放药品和计生用品4000多盒,总受益群众4达万多人(次)。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科技素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组织人员赴海北州观摩学习,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交流与沟通,学习借鉴了省内先进地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经验。
(二)切实找准创建载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
一是根据《海西州科技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测评指标及主题责任清单》中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展了有效的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既定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截至目前,科技创新资金的设立、创新平台搭建、柴达木科创走廊建设、柴达木科技创新园建设、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的方案已上报州委州政府审定,预计年内将全面实施,二是加大了信息网络建设力度。
今年从省科协争取14台全媒体科普阅览屏,目前已在我州两市三行委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继续在《柴达木日报》上刊发“科普天地栏目20期;维护并运营好“柴达木科技信息网”站,及时发布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最新动态、政策法规及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等;编发《科技工作反映》5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信息63期。
通过以上信息网络的建设,一方面传播了科技信息、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能及时获取有关民族团结的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健全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海西州科技局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下发到各个科室,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
四是开展科技扶贫,促进民族团结。
我局把结对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
启动安排年度扶贫产业化项目,与省水科院衔接,为扶贫联点村天峻县江河镇塞尔创村资助5万元扶贫经费,实施草场种植项目88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局职工一次性捐款21000元,局机关捐款10000元,为赛尔创村结对帮扶贫困户购置繁育牲畜97只;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活动,通过到德令哈民乐村、格尔木郭镇富源村、天峻江河镇塞尔创村等联点民族村慰问走访,广泛听取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工作得失,送去了党的关怀和问候,同时也送去了慰问金;依托科普大篷车,先后到天峻县江河镇和织合玛镇,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共同开展科普活动,发放藏汉两种语言的科普读物和科普宣传品,为提高广大群众的科技素质打下基础。
此外全局干部职工还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扶孤助残、“博爱一日捐”等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共捐款4000元。
五是组织实施XX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申报工作。
格尔木市东城区昆仑路街道育红巷社区、德令哈新堉种植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种植示范基地、德令哈市顺龙种养殖协会、大柴旦行委柴旦镇柴旦村红卫东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定为优秀科普示范基地、协会、社区与科普带头人,获得奖补资金65万。
六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采取邀请州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召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召开学习研讨会、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的形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七是青少年科技活动成绩突出。
组织举办了首届全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州各地的50余名科技辅导教师参加培训;在全州范围内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青海省第三十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乌兰县第一完全小学马玉成同学的《风力小车》获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二等奖,茫崖行委中学王佳木同学的《投影仪》获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三等奖,海西州科技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州范围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第十五届青海省青少年机器人比赛。
乌兰、都兰、德令哈、茫崖等地区24名学生参加了本次竞赛,共获得9项大奖。
组织10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参加在南京举办的“全国高中生科学营活动”,拓宽了眼界,增长了知识。
我局民族团结创建开展以来,全体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显著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形成了团结、民主、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但同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创建活动宣传普及面还需进一步扩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在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中,根据测评指标确定的各项测评标准、制定的目标任务进度以及责任清单,强化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的运行,切实履行创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强化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对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
按照海西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测评指标,逐条逐项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对照整改,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整理规范创建档案资料,做好验收准备。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按照《海西州科技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推进方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单位头等大事来抓,以创建工作统领各项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获得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海西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精神,立足于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基本州情,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始终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的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截至目前,省委党校宣讲团和州委党校宣讲团深入各地区,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宣讲5场(次),有458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听取了宣讲。
各市县委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讲民族团结进步课40多次,有5800余人听讲。
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工作。
于9月份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各族群众和宗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州各地共展出展板302块,悬挂横幅276条,张贴标语25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着力加强对新任领导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
结合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县、工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和民宗局局长进行了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新任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深入查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维护了地区社会政治稳定。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州直各机关单位已捐款30余万元。
从省民委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0万元,实施了人畜饮水、奶牛改良育肥基地建设、藏医院药浴室建设、民族中学教学设备购置、民族文化站建设和乡镇道路建设等方面的13个项目。
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重点加强了全州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金亿元,实施了八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了1000座日光温室和1174座畜用暖棚,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项目30项,组织实施“星火科技”培训项目15项,实施完成了格尔木市东灌区改造、察苏镇草原灌溉工程等一批水利工程,解决了1万人、38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新建或改扩建了一批乡村道路,实施完成了20个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投资167万元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农牧区电力、通讯等方面的条件也有较大改善,增强了农牧区的发展后劲。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开展。
研究制定《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宗教事务管理、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八项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地区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
二是宣传教育机制。
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对象和主题,确定每年的9月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9月的第一个周六为民族团结进步日。
三是宗教事务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考核、宗教事务联合执法和党政领导联系宗教界人士等制度,促进了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和宗教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机制。
切实落实中央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在资源开发中的合法权益,加快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教育机制。
制定少数民族人才教育培养规划,建立现有乡土人才县、乡、村三级人才资源库,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力度。
六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机制。
建立健全预警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等制度,完善了解决处理与邻省有关地区矛盾纠纷的工作制度。
七是考核奖惩机制。
认真做好年度考核表彰工作,规定了对国家级、省级、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办法,并明确了惩戒措施。
八是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机制。
各级人大、政协和各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把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在深入组织开展的基础上,认真查摆各寺院在日常管理和宗教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活动中,各地针对部分寺院民管会组织不健全、管理能力薄弱等问,改选寺院民管会13个,调整人数39人,切实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水平。
修订完善寺院僧侣入寺、学习、请销假等制度,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库,新建僧侣档案230个,基本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台帐式管理。
针对格尔木、德令哈、乌兰等地区人口较密集、流动人口较多,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现象时有发生且具有跨地区活动和流动性的特点,于3月至5月开展了清理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查封关闭了1处非法聚会点。
五、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今年换届中,有12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州级领导班子,占同级干部总数的%;各市、县、工行委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达到43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初步建立了州、县、乡三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少数民族后备干部达226名,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推进全州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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